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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彼得前後書

這三卷書被稱為「一般書信」,因為它們並不指定是給某一個地方的教會的。 

 雅各書﹕

 (一)作者﹕

 在一開始,作者自稱為"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1﹕1上)。在其他地方,如太1 3﹕55;加1﹕19,2﹕9;徒15﹕13都有提到他。事實上,他是主耶穌肉身的弟弟; 按照約7﹕5,當主在世時,他並不信祂。但由林前15﹕7可見,主耶穌的復活在 他身上起了作用;所以他後來不但信主,且成了教會中的領袖。

 (二)主題﹕

 這是一本時常引起爭論的書。主要的原因是因為誤解了它的內容。1﹕1下告訴 我們收信或寫信的對象是誰;乃是"散住十二支派的人",這當然是指猶太人而言 的。然而,按著所寫的話來看,這些並不是指一般的猶太人,而是專專指信主的 猶太人來的。所以,廣義的說,本書是為一切"真以色列人"寫的;也就是為每一 個被神所揀選、真正信主的人而寫的。我們若是先認定這一點,便不至於對它的 內容因誤解而產生問題了。因為雅各並沒有對未信主的人強調行為(得救是因著 "信"),他所強調的乃是"真的信心一定會帶出好的行為來的"。因此,如果我們 仔細的去唸雅各書,就會發現它的重點不在"行為",而在"信心"。

 (三)分段﹕可以分成五段﹕

 (1)試探的問題﹕(1﹕1-18)

 "試探"和"試煉(或試驗)"在原文是同一個字(例如第12節)。對信主的人而言, 往往是指一件事臨到我們身上﹕若是"順服神",它就是"試驗",因為我們的靈性 得了造就;若是"不順服聖靈",我們就是中了"試探"而跌倒了。

 (2)信心的實際﹕(1﹕19-2﹕26)

 2﹕14-26是引起疑難的一段經文;有人根據這裏(特別是第14-18節),就認為雅 各和保羅所傳的信息是彼此起衝突的。但我們知道,聖經的真正作者只有一位( 聖靈本身);既然如此,全部聖經的真理也必定是和諧一致的(這也是讀聖經的一 個重要原則)。所以,如果有疑問,一定不是聖經所說有誤,而是人對聖經的解釋 有誤之故。那麼,我們從當年在耶路撒冷的會議(徒15章)可知,雅各和保羅之間 沒有一點不同的看法;不但如此,所有的領袖們同時在真理上的領受也都是完全 一致的。

此外,我們由加5﹕6及弗2﹕8-10等處也都可以見到保羅所強調的,與雅各所強 調的不相上下。這些真理,也與施洗約翰所傳的(太3﹕8-9),和主耶穌的教訓( 太7﹕20-21)也都是完全一樣的。所以,在這一段中,雅各只是指出﹕信心沒有 行為,就如同對飢寒的人只說些好聽的話一般,是一件不實際的事!同時,也惟 有雅各叫我們看見(第19-20節),有些人以為是"信心"的信心,實際上不是真的 信心。因此,他引用亞伯拉罕和喇合為例(第21-26節)來說明﹕在人裏面的信心 是藉著他(她)外面的行為而得到證實的!

 (3)舌頭的正當用處﹕(3﹕)

 雅各所說有關舌頭的教訓是實在的和合適的。一個有追求的基督徒,一定會發 現他(她)的舌頭是個"大問題"。雅各指出(第17節)﹕除非有"屬神的智慧"和"屬 神的心",一個人實在不可能能"正當的",或"按照神造舌頭的本意",來運用自 己的舌頭的!

 (4)對"貪愛世俗者"的警告﹕(4﹕1-5﹕6)

 雅各用這麼大的篇幅來作警告,可見這是基督徒生活中的最大的問題!在5﹕1 -6,他責備那些藉著有錢財而欺壓別人的人。

 (5)對受苦者的勸告和安慰﹕(5﹕7-20)

 雅各勉勵信主的人要藉著禱告和盼望,等候主的再來(第8節)。(再次可見,收信 者是信主的人,因為這些話對一個向神沒有信心的人是不

結論﹕

 總之,由1﹕22就可以看見,雅各書是一本講實際的書,也顯出"神是一位講實 際的神"。神從來不說空話和廢話;這也是為何聖經對有些如"預定論"、"三位一 體"、"魔鬼為何存在"和"神為何要造人"等等的問題不太講。神不太講這些,一 方面是因為人的頭腦有限;另一方面,神不太講這些,因為神是講實際的神。所 以,神多講"人已經犯了罪,現在有什麼可補救的辦法"、"如何來解決罪的問題" 等等的題目。空洞的信仰不是聖經所說的"信心";屬神的信心是必定會帶出屬神 的、實際的行為來的。

 

彼得前書﹕

 (一)背景和主題﹕

 由1﹕1及4﹕2-3可見,收信者是當年分散在小亞細亞一帶的信主的人(猶太人 和外邦人都有)。從5﹕13可見寫信的地點,但不太確定是真的在巴比倫或羅馬。 寫信的時間約為主後60年,目的是為要勉勵因信主而受患難的人。因此,"受苦" 就是書中常見的兩個字。當然,這不是指一般性的受苦(如牙痛等等的),而單指 那些真正因忠心為主作見證而受苦的人。因為當時的收信者是在這種受苦的光 景之中,所以彼得在1﹕11就特別著重的提到舊約中對基督的兩層預言﹕"受苦 難"和"得榮耀"。他指出基督不但是我們現在受苦難的榜樣,祂也是我們將來得 榮耀的根基。彼得引我們進入"現在與基督一同受苦難",和"將來與基督一同得 榮耀"的盼望!

 (二)分段﹕可以分成三段﹕

 (1)能勝過試驗的盼望﹕(1﹕1-2﹕8)

 首先,彼得指出"救恩"所包括的範圍﹕不但只是在"過去"和"現在",並且也包 括了"將來"(1﹕3-5);也因此,他們就能在試煉中站立得住。這裏所用的"盼望" 這個名稱,在聖經中不是兩個很弱的字;好似只是對將來有一種渺茫的希望(如" 希望明天下雨"之類)。聖經中的"盼望",乃是指對將要來的那一件美好的事有一 個絕對確定之把握的那種盼望(有如"孩子想吃的蛋糕,媽媽已經在烤了"一般); 所以,事情的成就,只是"時間的問題",而非"是否是事實的問題"。因為我們的" 被寶血所贖"(1﹕19)、"蒙了重生"(1﹕23)、"成為靈宮中的活石"(2﹕5),所以 我們能夠"為祂而活",能夠"得勝"。

 (2)有君尊和聖潔的祭司之行為﹕(2﹕9-4﹕19)

 我們被揀選的目的,是為了要"榮耀祂"(2﹕9)。由2﹕20和4﹕16可見,"榮耀祂 "不單指"有聖潔的行為",也包括了"為祂受苦"。彼得引用基督作"受苦的榜樣"( 2﹕21);雖然祂的受苦與我們的受苦在意義上是不同的。因為祂是"義的代替不 義的",是為擔當我們的罪而受苦;而我們的受苦則是"因與祂聯合而產生的一個 結果"而已。

 (3)代替"牧長"的事奉﹕(5﹕)

 在第1節,彼得自視只是長老中之一;並不像有人以為的他是第一任的教皇。的 確,"牧養"是一個託付、一種責任,因此也往往帶來"權柄";但正當的態度乃在" 作榜樣"(第3節)。因為,只有主耶穌纔是"牧長"(第4節)!在結束本書之前,彼 得再次叫我們看見"受苦難"和"得榮耀",或"苦難"和"榮耀"這兩者之間的那個 分不開的關係(第10節)!


彼得後書﹕

 (一)背景和主題﹕

不知為何,本書常被引起辯論,認為不是彼得所寫的。但由1﹕1,我們可以很清 楚的知道作者的名字。如果我們不信這節聖經的話,勢必也可懷疑全部聖經的權 威和真實性了。這不是一個真正信主的人所當採取的態度;因為,如果聖經有問 題,我們的信心就破產了。由3﹕1可見,收信者是與前書同樣的人。寫信的時間 約為主後65年。從1﹕14也可見,這是在彼得離世前不久寫的。因此,本書與提 後有很相似之處。(在3﹕15-16,彼得且印證保羅所說的話。)在兩位使徒所寫的 最後的書信中,都是很莊重的對"假師傅"混入教會的事作很嚴厲的警告;提醒信 主的人要防備、抵擋錯誤的教訓,並要在難處之間站立得穩!因此,本書和前書 一般,都提到"受苦難"和"得榮耀"的事。但在大體上,前書注重"受苦難",而後 書則注重在"得榮耀"這方面。

 (二)分段﹕可分三段﹕

 (1)與"生命"和"敬虔"有關的事﹕(1﹕)

 從第3-11節,彼得勸勉信主的人要殷勤、追求生命的長進。那麼,因為在第4節 提到了"神的性情",所以我們知道,這"生命"是指我們所得的"新生命"而言的。 因此,彼得並不是要我們信主的人藉著追求,而來改造或改良自己的"舊生命"。 也因此,第5-7節所提的這些事,就並非是叫我們一件件的去追求得來的。他的 意思乃是說,我們的追求是不停止的、是繼續不斷的讓"新生命"在心中掌權;同 時,也就是繼續不斷的脫離了"舊生命"的權勢。所以,只要我們活著一天,我們 的這種追求就不能停止!

 (2)對"假師傅"的警告﹕(2﹕)

 這些是很嚴厲的警告的話。我們往往認為殺人放火是大罪,但在神的眼中看來, "異端"是更重的罪;因為這是使人作一切的"壞事"的根。一個不跟真神產生正當 的關係、一個沒有敬畏神之心的人,是任何事都可能做得出來的;因為他是一個 不受聖靈之約束的人。彼得在這一章中,舉歷史上的事實來證明神的審判必要臨 到傳異端的人!

 (3)"主的再來"和"主的日子"﹕(3﹕)

 "主再來"的信息今天也同樣的被人譏笑。"他們故意忘記"(第5節),乃因"主的 再來"對信主的人是一個帶來福氣的日子;但對不信的人卻是"主的日子",是一 個有災難和受審判的日子。彼得引以往的洪水審判之事實,來證明將來的烈火審 判也同樣會是個事實(第6-7節)。第11-12節就是我們信主的人所當有的生活態 度!第18節是一個非常寶貴和實用的勸勉。求主幫助我們,能實實在在的在"恩 典"上(生命的經歷)和"知識"上(真理的追求)這兩方面,經常的、不偏左右的、 不停止的有長進,直到祂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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