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課 最妙的道(林前13﹕)
本章是在聖經中很有名的一章,就是所謂的“愛心章”。當世上的文明越來越進步的時候,“人”的價值就越來越減少了。筆者小的時候跟母親去店中買東西,往往聽母親對老闆說“老主顧了”這類的話;然後,老闆就會對我們另眼看待,因為有“人情味”在內。
今天的店鋪因為商業越來越企業化,所以是只認信用卡、而不再認人的了;多少的家庭由於父母都上班、孩子回家見不到人,多少的問題兒童、不良少年的形成,都是因為缺少了“愛”的緣故。那麼,“愛”這個字,對世上任何一個人都不是陌生的;任何的電影雜誌都提到它。基督教更是一個講“愛”的宗教;在聖誕節時大家彼此送禮,這不也是所謂的“愛”的表現嗎?但是,假如作父母的從來不花時間與兒女們相處,關心他們、與他們談話,而只是買一大堆玩具給他們;這些孩子會覺得滿足嗎?這是真正的“愛”嗎?這是不是聖經所說的“愛”呢?雖然“愛”也是教會中時常提到的一個講題,但教會中真懂得“什麼是「愛」”嗎?當我們唸完林前1到12章的時候,真會覺得第13章的“愛心”這題目、實在是哥林多教會的需要。
感謝神!感動了保羅寫出這一章的話來,因為這些話也同樣的是今天我們這些人的需要。那麼,在保羅寫信時代所通用的希臘文中,表達“愛”這個字的、有三個不同的字眼,每一個字也都有它不同的含意。
第一個字是“EROS”。(據說,這個字在聖經中沒有使用過,只有在其他的文學上常常會出現。)這是描寫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愛”﹕一個人肯為那被愛者花上時間、精力、甚至有犧牲的精神,但是最深的動機只是為求自己的滿足;至於是否真正是為對方的好處,這是不在他或她的考慮之內的。(正如一個男孩子在婚前要求與女友有越軌的行動,說是“因為太愛她”的緣故;但這不是真正的“愛”,只是情慾的愛,至終之目的是為了自己的滿足而已。)
第二個字是“PHILOS”;它是用來表達朋友和親屬之間的愛的。這個字在聖經中有使用過﹕例如在約11﹕5說到﹕“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那麼,這是一種“單純的愛”,其中是“沒有任何罪的成份”在內的。
第三個字是“AGAPE”;它就是在本章中所用的字。這個字主要是用來描寫“神性的愛”的;這是一種“專門給出去的愛”,動機是單單為了被愛的那一位的好處,是一種“不要求回報的愛”。這個字也可以用在正常的、好的父母們之身上,因為他們對兒女們不是一昧的溺愛、並只是想給而不是想取。然而,“這種愛”的最好解釋就是“十字架”﹕“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祂為世人的罪而死。”神愛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配得祂的愛”、或是“因為祂盼望我們會如何的回報祂”(祂沒有這種的動機,只是我們應當回報祂;這是我們在甘心樂意中作的事)。
祂愛我們,因為“祂是愛”、“祂就是要愛”,祂沒有任何其他的存心。這樣的一個愛,是比較“以為祂在我們身上有一個存心或目的”的愛、更能感動我們的心,叫我們來愛祂更深的。
按照所寫的大綱,我們還是在(四)對教會的指示(7﹕1-16﹕4)之下的(4)屬靈的恩賜(12﹕-14﹕)之內。上一次我們已經看過了
(A)“恩賜”的意義(12﹕),現在來繼續﹕
(B)運用“恩賜”的動機﹕(13﹕)
這一章可以分成三點來講﹕
【I】“愛”的重要﹕(13﹕1-3)
在上一章的末了,保羅提到了“最妙的道”這名稱;但這個“道”不是“道理”的意思,而是“道路”或“方法”的意思。因為保羅在上一章結束時是在說﹕“恩賜是我們所切需的,所以現在我要告訴你們「運用恩賜的最妙方法是甚麼」。”因此在這開始的三節經文中,他就把這一章的主題給說了出來。從兩件事上,保羅叫我們看到“愛心的重要”﹕
(甲)在運用恩賜上﹕(13﹕1-2)
第1節﹕“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首先,保羅提到的是“說方言的恩賜”。但實際上,這意思也當應用在一般人的言語上;就是說﹕“假如我們在言語中沒有愛心的成份的話,我們的話語就如同鳴的鑼、響的鈸一般。”鑼和鈸都是樂器的名稱。
本來,若要使樂器發出聲音來,這並不是難事、是件連一個孩子都能作到的事;但這些聲音有沒有意義、和是否能成為美妙的音樂,使聽到的人有享受、得益處,那就又是另一回事了。同樣的觀念也可以應用在傳福音或傳神的信息之事上。我們往往以為﹕一個人之所以不會講道,是因為他或她沒有進過神學院。其實,這不是主要的原因。因為,要“會傳福音”這件事本身,不是很難的;只要接受過一些基本的訓練(如使用“福音四律”等等的工具),差不多人人都能夠把救恩說得清楚的。但是,工作是否會有功效、或這些話是否能真帶著意義呢?這就在乎傳這道的人心中是否有“神的愛”之事實了。(正如弗4﹕15-16所說﹕“用愛心說真理(誠實話)...在愛中建立...。”)第2節上﹕“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其次,保羅提到的是“先知講道的恩賜”。
這就如上面所說的﹕雖然一個人可能對真理十分瞭解、對聖經十分熟悉,但仍可能他或她的事奉是沒有十分果效的,如果這個人的裏面沒有“神的愛”的話。這就是為何很多時候神不去用那個接受過充分神學訓練、得了很高神學學位的人,反而去用那一個好像沒懂得那麼多的人之故;因為後者的心中是有“神的愛”之成份在內,所以當這個人在事奉的時候,他或她所關心的只是“聽的人是否真正能得到益處”、而不是在乎“自己的這篇道是否能講得精彩、人人叫好”。
今天,我們願意在聖經上下功夫、願意在教會中作一個用言語來服侍神的人,這是重要的,這也是好的;但我們的出發點是甚麼呢?第2節下﹕“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接著,保羅說到的是“信心的恩賜”。我們都佩服那些有特別信心的人;但這裏說﹕“即使我們的信心可以完全到一個能移山的地步、而我們裏面卻缺少了神性的愛的話,這種信心也都是枉然的。”總結的說﹕這兩節經文是神對“恩賜”的評價;“恩賜”是重要的、是必須的,但任何恩賜、如果在運用之中沒有帶著這種“神性的愛”的話,是不會產生出一種有永久價值性的果效來的。甚至,神是說﹕“如果沒有愛,恩賜是無用的。”
(乙)在施行善事上﹕(13﹕3)
第3節﹕“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捨財”和“捨身”是兩件在人眼中認為“最高的善行”,是一般人所作不到的。但神說﹕“即使我們如此作了,然而我們的動機不是純粹出於「神的愛」的話,這樣的善行也都是沒有意義的。”看到了嗎?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作的、在教會中所作的,千萬不能單單是一些表面的工作;我們的裏面、在作的時候,都必須是出於這一種“神性的愛”!這樣,不但是做得有意義、有價值,而且在作的時候不會起灰心、不會有埋怨。
【II】“愛”的性質﹕(13﹕4-7)
這一段給我們解釋了“甚麼是聖經所說的「愛」。”如果我們能夠瞭解這幾節中所說的,我們纔是真正的對“愛”有了認識。保羅從兩方面來說﹕
(甲)總括的說﹕(13﹕4上)
第4節上﹕“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甚麼呢?總括的來說﹕“愛是恆久忍耐,愛是有恩慈。”我們對“恆久忍耐”最清楚的解釋,就是從反面來說的“不馬上報復”。所以,“愛”就是“不報復”。因此可見﹕“恆久忍耐”這個名詞主要的是在講“我們跟人之間的關係”,而不是用來形容我們的一種性情或脾氣的(例如“很有耐心”)。
我們時常會踫到一些弟兄姐妹,他們只要不去跟人相處或同工,就會是一個“很好的基督徒”。但是“獨善己身”卻不是聖經的道理;因為“愛”總是跟“人”有關係的、“愛”總是用在人身上的。“真正的愛”使我們有“恆久忍耐”的能力!所以,“恆久忍耐”可以說是我們在裏面的一種“對人的態度”。那麼,“有恩慈”呢?它可以說是我們在外面的一種“對人的表現”。因為有時候,我們只能對人不報復、而不能進一步的對人有恩慈的表現。然而,聖經告訴我們﹕“愛”不單是“恆久忍耐”,“愛”也是“有恩慈”的。因此,惟有當我們同時具有“恆久忍耐和恩慈”的時候,我們纔是一個真正有“愛”的人!
(乙)分析的說﹕(13﹕4下-7)
第4下-6節﹕“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保羅列舉了幾樣與“愛”站在對立的地位上的東西;換言之﹕如果有它們或其中之一存在的時候,那麼,“愛”就不存在了。
第一件東西是“嫉妒”。這不需要解釋了吧?!大約每個人都知道它是甚麼滋味的;當我們看到別人有甚麼是我們沒有的之時,這個東西就出來了。有人說﹕“嫉妒是心靈上的癌症。”箴14﹕30也說﹕“嫉妒是骨中的朽爛。”
第二樣東西是“自誇和張狂”。這是與第一樣剛好相反的東西;“嫉妒”是因為“別人有、我沒有”,“自誇和張狂”則往往是因為“我有、別人沒有”而產生的(例如﹕如果我作了一些別人沒有作的,就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真正有“愛”的人就不會如此,因為我們知道﹕如果我們所作的真有價值、真有成就的話,那些效果就是最好的說明,所以是不需要我們自己去吹的。
第三樣東西是“不作害羞的事”。它是指我們的態度、我們的表現;一個真正有“愛”的人,他或她的表現總是良好的、是很有智慧、和很恰當的。我們在主耶穌的身上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這些性情。在任何一種情況下,祂都有最適當的處理態度;祂可以很嚴厲的責備法利賽人,但祂決不是咒詛性的罵人。信主的人也當在隨到之處都有良好的表現;在一種擁擠的場合、或在開車的時候,是我們“對自己裏面有最清楚的認識”之時,因為我們的本相往往在那時候就流露出來了。
下面的一樣是“不求自己的益處”。一個有“愛”的人,往往是把自己的好處列在最後的。再一次,主耶穌本身是最明顯的一個例子和解釋(腓2﹕1-11)﹕一般人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前題的,但基督卻是為了我們放下了天堂的榮華。這世上的哲學是“不擇手段、只求成功”,但“愛”正好相反,因為“愛”是“先求別人的好處”。
第五樣是“不輕易發怒”。據說﹕“輕易”這兩個字在原文是沒有的,所以我們不能有藉口說﹕“在某種情況之下,是可以發怒的。”當然,這裏之加上這兩個字的意思,是為了叫我們更瞭解﹕這是指“暴怒”,或是“一觸即發、踫不起一點點”的這種性情。因為多少時候,我們失掉了基督徒的見證、就是在這一點上失敗了的緣故。雅1﹕20所說“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是時常被筆者用來提醒自己的話。(實在,如果傳福音傳到跟人起爭論的地步,那麼,就是辯勝了、還是輸了;因為,我們已經失掉了這個人。)
再下面的一樣是“不計算人的惡”。據說,“計算”在原文是簿記上的用語;就是說﹕“記在賬上。”每一次若有人對我不起,就加上一筆;多少年以前的事,還存在心上。那麼,有“愛”的人卻是“不記得人對我的虧欠”,反倒是“常覺得自己對人有虧欠”。末了一樣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在我們的裏面,生來就有這一種“幸災樂禍”的天性。請問﹕當我們聽說、尤其是某某傳道人犯了甚麼罪的時候,我們是到處去傳說、還是會為他或她哀痛禱告呢?如果我們專門喜歡作那一個“第一手的新聞報導者”的話,那麼,我們還是否“活在愛中”呢?
最後,第7節﹕“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保羅現在用四件正面的東西來描寫“愛”。“凡事包容”是“心地寬大”。“凡事相信”不是叫我們天真到甚麼都信的糊塗或迷信,而乃是說﹕不要總對人存一個“疑心”(認為“人都是有惡意的”),要能夠恰當的“欣賞別人”。“凡事盼望”是“總是有樂觀的心”,因為魔鬼是叫人悲觀和灰心;然而,在“愛”中的樂觀也並非是出於無知、而乃是由於“仰望神”之故;同樣的,我們對別人也總要存一個“有盼望的心”,不要把人看扁了。“凡事忍耐”是“雖然環境不好,我還是走下去”,因為“愛”是“堅持到底、不完成不休止的”。
【III】“愛”的持性﹕(13﹕8-13)
(甲)理解﹕(13﹕8-10)
第8節﹕“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若有人問﹕“愛可以存到多久?”保羅說﹕“愛是永不止息的。”他在這裏將“恩賜”和“愛”來作一個比較﹕無論哪一種“恩賜”都只是暫時的,惟有“愛”是存到永遠的。接下去的兩節,就是來解釋“為甚麼「恩賜」比不上「愛」”。第9節﹕“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首要的理由是﹕“恩賜不但是暫時的、而且是不完全的,因為它們都是有限的。”第10節﹕“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這話給我們帶來了指望﹕“有一天,一切的「不完全」都要成為「完全」。”那麼,“等那完全的來到”是指甚麼而言的呢?一般都認為這是指“主的第二次再來”,但也有人認為是指“聖經的啟示完成”而說的;這兩種解釋、在下面都可以用得到。
(乙)例解﹕(13﹕11-12)
現在,保羅用兩個例子來把“完全”和“不完全”作一個對比。第一個例子是在第11節﹕“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保羅說﹕“從「不完全」到「完全」,正如由「孩童」到「成人」一般;當一個人成熟之時,就把孩童的事丟了。”基督的教會也是如此﹕五旬節聖靈降臨,是教會的生日;當教會在嬰兒時期時、她需要各樣的恩賜,但當聖經的啟示完成、也就是當教會到了成熟之地步時,有些恩賜就不再那麼需要了。第二個例子是在第12節﹕“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哥林多是以製造鏡子聞名的城市。當時的鏡子是以金屬作的,所以只能給人一個模糊的形像;因此,由“不完全”到“完全”,就如同從“看鏡子”到“面對面”。我們今天對神的事之瞭解,即使有了啟示完全的聖經、我們所知道的還是不完全的,就如同看鏡子一般;等到主再來的時候,那纔是真正的能完全知道“神和神的事”了(就好像今天神對我們的這種“無所不知的知道”、那麼的完全一樣)。
(丙)高潮﹕(13﹕13)
第13節﹕“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這是對“愛”的最高讚美!在前面,保羅是將“愛”與“暫時的東西”來作比較;“愛”超過那些,因為“愛是永不止息”的、它是持久的。現在,保羅將“愛”來與其他“永存的東西”來作比較﹕“信”和“望”都是在今生最寶貴的東西,在永世中也仍然有它們的價值;然而,當它們在與“愛”相比時,“愛”仍然是最大的!
結論﹕
當我們仔細觀察這一章所說的話時,我們會發現﹕這一章所說的“愛”實在不只是一種情感,而乃是“實實在在的一位人物”;所有的這些性情,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身上都是可以找到的。同時,我們也不能不承認﹕我們靠自己的力量,是無法活出這樣的光景之生活來的。但是,加2﹕20告訴我們“基督已經活在我們裏面”的事實;所以,如果我們也同時能接受“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事實的話,祂就能經過我們活出祂的生命來。祂的生命是一個充滿了“愛”的生命(是“神”的生命、因為“神就是愛”),也就是這一章所描寫的生命。因此,保羅在14﹕1說“你們要追求愛”,也即是“我們要追求主”、要追求“讓主在我們心中真正的作主”!這樣的話,在不知不覺之中、這一章的道理便成了我們的經歷了。因為,“愛”在心中掌權的話,我們就能活出“愛的一切表現”來了!求主的愛激勵我們。
今天的店鋪因為商業越來越企業化,所以是只認信用卡、而不再認人的了;多少的家庭由於父母都上班、孩子回家見不到人,多少的問題兒童、不良少年的形成,都是因為缺少了“愛”的緣故。那麼,“愛”這個字,對世上任何一個人都不是陌生的;任何的電影雜誌都提到它。基督教更是一個講“愛”的宗教;在聖誕節時大家彼此送禮,這不也是所謂的“愛”的表現嗎?但是,假如作父母的從來不花時間與兒女們相處,關心他們、與他們談話,而只是買一大堆玩具給他們;這些孩子會覺得滿足嗎?這是真正的“愛”嗎?這是不是聖經所說的“愛”呢?雖然“愛”也是教會中時常提到的一個講題,但教會中真懂得“什麼是「愛」”嗎?當我們唸完林前1到12章的時候,真會覺得第13章的“愛心”這題目、實在是哥林多教會的需要。
感謝神!感動了保羅寫出這一章的話來,因為這些話也同樣的是今天我們這些人的需要。那麼,在保羅寫信時代所通用的希臘文中,表達“愛”這個字的、有三個不同的字眼,每一個字也都有它不同的含意。
第一個字是“EROS”。(據說,這個字在聖經中沒有使用過,只有在其他的文學上常常會出現。)這是描寫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愛”﹕一個人肯為那被愛者花上時間、精力、甚至有犧牲的精神,但是最深的動機只是為求自己的滿足;至於是否真正是為對方的好處,這是不在他或她的考慮之內的。(正如一個男孩子在婚前要求與女友有越軌的行動,說是“因為太愛她”的緣故;但這不是真正的“愛”,只是情慾的愛,至終之目的是為了自己的滿足而已。)
第二個字是“PHILOS”;它是用來表達朋友和親屬之間的愛的。這個字在聖經中有使用過﹕例如在約11﹕5說到﹕“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那麼,這是一種“單純的愛”,其中是“沒有任何罪的成份”在內的。
第三個字是“AGAPE”;它就是在本章中所用的字。這個字主要是用來描寫“神性的愛”的;這是一種“專門給出去的愛”,動機是單單為了被愛的那一位的好處,是一種“不要求回報的愛”。這個字也可以用在正常的、好的父母們之身上,因為他們對兒女們不是一昧的溺愛、並只是想給而不是想取。然而,“這種愛”的最好解釋就是“十字架”﹕“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祂為世人的罪而死。”神愛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配得祂的愛”、或是“因為祂盼望我們會如何的回報祂”(祂沒有這種的動機,只是我們應當回報祂;這是我們在甘心樂意中作的事)。
祂愛我們,因為“祂是愛”、“祂就是要愛”,祂沒有任何其他的存心。這樣的一個愛,是比較“以為祂在我們身上有一個存心或目的”的愛、更能感動我們的心,叫我們來愛祂更深的。
按照所寫的大綱,我們還是在(四)對教會的指示(7﹕1-16﹕4)之下的(4)屬靈的恩賜(12﹕-14﹕)之內。上一次我們已經看過了
(A)“恩賜”的意義(12﹕),現在來繼續﹕
(B)運用“恩賜”的動機﹕(13﹕)
這一章可以分成三點來講﹕
【I】“愛”的重要﹕(13﹕1-3)
在上一章的末了,保羅提到了“最妙的道”這名稱;但這個“道”不是“道理”的意思,而是“道路”或“方法”的意思。因為保羅在上一章結束時是在說﹕“恩賜是我們所切需的,所以現在我要告訴你們「運用恩賜的最妙方法是甚麼」。”因此在這開始的三節經文中,他就把這一章的主題給說了出來。從兩件事上,保羅叫我們看到“愛心的重要”﹕
(甲)在運用恩賜上﹕(13﹕1-2)
第1節﹕“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首先,保羅提到的是“說方言的恩賜”。但實際上,這意思也當應用在一般人的言語上;就是說﹕“假如我們在言語中沒有愛心的成份的話,我們的話語就如同鳴的鑼、響的鈸一般。”鑼和鈸都是樂器的名稱。
本來,若要使樂器發出聲音來,這並不是難事、是件連一個孩子都能作到的事;但這些聲音有沒有意義、和是否能成為美妙的音樂,使聽到的人有享受、得益處,那就又是另一回事了。同樣的觀念也可以應用在傳福音或傳神的信息之事上。我們往往以為﹕一個人之所以不會講道,是因為他或她沒有進過神學院。其實,這不是主要的原因。因為,要“會傳福音”這件事本身,不是很難的;只要接受過一些基本的訓練(如使用“福音四律”等等的工具),差不多人人都能夠把救恩說得清楚的。但是,工作是否會有功效、或這些話是否能真帶著意義呢?這就在乎傳這道的人心中是否有“神的愛”之事實了。(正如弗4﹕15-16所說﹕“用愛心說真理(誠實話)...在愛中建立...。”)第2節上﹕“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其次,保羅提到的是“先知講道的恩賜”。
這就如上面所說的﹕雖然一個人可能對真理十分瞭解、對聖經十分熟悉,但仍可能他或她的事奉是沒有十分果效的,如果這個人的裏面沒有“神的愛”的話。這就是為何很多時候神不去用那個接受過充分神學訓練、得了很高神學學位的人,反而去用那一個好像沒懂得那麼多的人之故;因為後者的心中是有“神的愛”之成份在內,所以當這個人在事奉的時候,他或她所關心的只是“聽的人是否真正能得到益處”、而不是在乎“自己的這篇道是否能講得精彩、人人叫好”。
今天,我們願意在聖經上下功夫、願意在教會中作一個用言語來服侍神的人,這是重要的,這也是好的;但我們的出發點是甚麼呢?第2節下﹕“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接著,保羅說到的是“信心的恩賜”。我們都佩服那些有特別信心的人;但這裏說﹕“即使我們的信心可以完全到一個能移山的地步、而我們裏面卻缺少了神性的愛的話,這種信心也都是枉然的。”總結的說﹕這兩節經文是神對“恩賜”的評價;“恩賜”是重要的、是必須的,但任何恩賜、如果在運用之中沒有帶著這種“神性的愛”的話,是不會產生出一種有永久價值性的果效來的。甚至,神是說﹕“如果沒有愛,恩賜是無用的。”
(乙)在施行善事上﹕(13﹕3)
第3節﹕“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捨財”和“捨身”是兩件在人眼中認為“最高的善行”,是一般人所作不到的。但神說﹕“即使我們如此作了,然而我們的動機不是純粹出於「神的愛」的話,這樣的善行也都是沒有意義的。”看到了嗎?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作的、在教會中所作的,千萬不能單單是一些表面的工作;我們的裏面、在作的時候,都必須是出於這一種“神性的愛”!這樣,不但是做得有意義、有價值,而且在作的時候不會起灰心、不會有埋怨。
【II】“愛”的性質﹕(13﹕4-7)
這一段給我們解釋了“甚麼是聖經所說的「愛」。”如果我們能夠瞭解這幾節中所說的,我們纔是真正的對“愛”有了認識。保羅從兩方面來說﹕
(甲)總括的說﹕(13﹕4上)
第4節上﹕“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甚麼呢?總括的來說﹕“愛是恆久忍耐,愛是有恩慈。”我們對“恆久忍耐”最清楚的解釋,就是從反面來說的“不馬上報復”。所以,“愛”就是“不報復”。因此可見﹕“恆久忍耐”這個名詞主要的是在講“我們跟人之間的關係”,而不是用來形容我們的一種性情或脾氣的(例如“很有耐心”)。
我們時常會踫到一些弟兄姐妹,他們只要不去跟人相處或同工,就會是一個“很好的基督徒”。但是“獨善己身”卻不是聖經的道理;因為“愛”總是跟“人”有關係的、“愛”總是用在人身上的。“真正的愛”使我們有“恆久忍耐”的能力!所以,“恆久忍耐”可以說是我們在裏面的一種“對人的態度”。那麼,“有恩慈”呢?它可以說是我們在外面的一種“對人的表現”。因為有時候,我們只能對人不報復、而不能進一步的對人有恩慈的表現。然而,聖經告訴我們﹕“愛”不單是“恆久忍耐”,“愛”也是“有恩慈”的。因此,惟有當我們同時具有“恆久忍耐和恩慈”的時候,我們纔是一個真正有“愛”的人!
(乙)分析的說﹕(13﹕4下-7)
第4下-6節﹕“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保羅列舉了幾樣與“愛”站在對立的地位上的東西;換言之﹕如果有它們或其中之一存在的時候,那麼,“愛”就不存在了。
第一件東西是“嫉妒”。這不需要解釋了吧?!大約每個人都知道它是甚麼滋味的;當我們看到別人有甚麼是我們沒有的之時,這個東西就出來了。有人說﹕“嫉妒是心靈上的癌症。”箴14﹕30也說﹕“嫉妒是骨中的朽爛。”
第二樣東西是“自誇和張狂”。這是與第一樣剛好相反的東西;“嫉妒”是因為“別人有、我沒有”,“自誇和張狂”則往往是因為“我有、別人沒有”而產生的(例如﹕如果我作了一些別人沒有作的,就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真正有“愛”的人就不會如此,因為我們知道﹕如果我們所作的真有價值、真有成就的話,那些效果就是最好的說明,所以是不需要我們自己去吹的。
第三樣東西是“不作害羞的事”。它是指我們的態度、我們的表現;一個真正有“愛”的人,他或她的表現總是良好的、是很有智慧、和很恰當的。我們在主耶穌的身上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這些性情。在任何一種情況下,祂都有最適當的處理態度;祂可以很嚴厲的責備法利賽人,但祂決不是咒詛性的罵人。信主的人也當在隨到之處都有良好的表現;在一種擁擠的場合、或在開車的時候,是我們“對自己裏面有最清楚的認識”之時,因為我們的本相往往在那時候就流露出來了。
下面的一樣是“不求自己的益處”。一個有“愛”的人,往往是把自己的好處列在最後的。再一次,主耶穌本身是最明顯的一個例子和解釋(腓2﹕1-11)﹕一般人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前題的,但基督卻是為了我們放下了天堂的榮華。這世上的哲學是“不擇手段、只求成功”,但“愛”正好相反,因為“愛”是“先求別人的好處”。
第五樣是“不輕易發怒”。據說﹕“輕易”這兩個字在原文是沒有的,所以我們不能有藉口說﹕“在某種情況之下,是可以發怒的。”當然,這裏之加上這兩個字的意思,是為了叫我們更瞭解﹕這是指“暴怒”,或是“一觸即發、踫不起一點點”的這種性情。因為多少時候,我們失掉了基督徒的見證、就是在這一點上失敗了的緣故。雅1﹕20所說“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是時常被筆者用來提醒自己的話。(實在,如果傳福音傳到跟人起爭論的地步,那麼,就是辯勝了、還是輸了;因為,我們已經失掉了這個人。)
再下面的一樣是“不計算人的惡”。據說,“計算”在原文是簿記上的用語;就是說﹕“記在賬上。”每一次若有人對我不起,就加上一筆;多少年以前的事,還存在心上。那麼,有“愛”的人卻是“不記得人對我的虧欠”,反倒是“常覺得自己對人有虧欠”。末了一樣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在我們的裏面,生來就有這一種“幸災樂禍”的天性。請問﹕當我們聽說、尤其是某某傳道人犯了甚麼罪的時候,我們是到處去傳說、還是會為他或她哀痛禱告呢?如果我們專門喜歡作那一個“第一手的新聞報導者”的話,那麼,我們還是否“活在愛中”呢?
最後,第7節﹕“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保羅現在用四件正面的東西來描寫“愛”。“凡事包容”是“心地寬大”。“凡事相信”不是叫我們天真到甚麼都信的糊塗或迷信,而乃是說﹕不要總對人存一個“疑心”(認為“人都是有惡意的”),要能夠恰當的“欣賞別人”。“凡事盼望”是“總是有樂觀的心”,因為魔鬼是叫人悲觀和灰心;然而,在“愛”中的樂觀也並非是出於無知、而乃是由於“仰望神”之故;同樣的,我們對別人也總要存一個“有盼望的心”,不要把人看扁了。“凡事忍耐”是“雖然環境不好,我還是走下去”,因為“愛”是“堅持到底、不完成不休止的”。
【III】“愛”的持性﹕(13﹕8-13)
(甲)理解﹕(13﹕8-10)
第8節﹕“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若有人問﹕“愛可以存到多久?”保羅說﹕“愛是永不止息的。”他在這裏將“恩賜”和“愛”來作一個比較﹕無論哪一種“恩賜”都只是暫時的,惟有“愛”是存到永遠的。接下去的兩節,就是來解釋“為甚麼「恩賜」比不上「愛」”。第9節﹕“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首要的理由是﹕“恩賜不但是暫時的、而且是不完全的,因為它們都是有限的。”第10節﹕“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這話給我們帶來了指望﹕“有一天,一切的「不完全」都要成為「完全」。”那麼,“等那完全的來到”是指甚麼而言的呢?一般都認為這是指“主的第二次再來”,但也有人認為是指“聖經的啟示完成”而說的;這兩種解釋、在下面都可以用得到。
(乙)例解﹕(13﹕11-12)
現在,保羅用兩個例子來把“完全”和“不完全”作一個對比。第一個例子是在第11節﹕“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保羅說﹕“從「不完全」到「完全」,正如由「孩童」到「成人」一般;當一個人成熟之時,就把孩童的事丟了。”基督的教會也是如此﹕五旬節聖靈降臨,是教會的生日;當教會在嬰兒時期時、她需要各樣的恩賜,但當聖經的啟示完成、也就是當教會到了成熟之地步時,有些恩賜就不再那麼需要了。第二個例子是在第12節﹕“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哥林多是以製造鏡子聞名的城市。當時的鏡子是以金屬作的,所以只能給人一個模糊的形像;因此,由“不完全”到“完全”,就如同從“看鏡子”到“面對面”。我們今天對神的事之瞭解,即使有了啟示完全的聖經、我們所知道的還是不完全的,就如同看鏡子一般;等到主再來的時候,那纔是真正的能完全知道“神和神的事”了(就好像今天神對我們的這種“無所不知的知道”、那麼的完全一樣)。
(丙)高潮﹕(13﹕13)
第13節﹕“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這是對“愛”的最高讚美!在前面,保羅是將“愛”與“暫時的東西”來作比較;“愛”超過那些,因為“愛是永不止息”的、它是持久的。現在,保羅將“愛”來與其他“永存的東西”來作比較﹕“信”和“望”都是在今生最寶貴的東西,在永世中也仍然有它們的價值;然而,當它們在與“愛”相比時,“愛”仍然是最大的!
結論﹕
當我們仔細觀察這一章所說的話時,我們會發現﹕這一章所說的“愛”實在不只是一種情感,而乃是“實實在在的一位人物”;所有的這些性情,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身上都是可以找到的。同時,我們也不能不承認﹕我們靠自己的力量,是無法活出這樣的光景之生活來的。但是,加2﹕20告訴我們“基督已經活在我們裏面”的事實;所以,如果我們也同時能接受“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事實的話,祂就能經過我們活出祂的生命來。祂的生命是一個充滿了“愛”的生命(是“神”的生命、因為“神就是愛”),也就是這一章所描寫的生命。因此,保羅在14﹕1說“你們要追求愛”,也即是“我們要追求主”、要追求“讓主在我們心中真正的作主”!這樣的話,在不知不覺之中、這一章的道理便成了我們的經歷了。因為,“愛”在心中掌權的話,我們就能活出“愛的一切表現”來了!求主的愛激勵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