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課 真使徒的憑據(林後11﹕16-12﹕13)
在上一課中曾提到﹕那些假使徒來到哥林多,不但來傳另一個福音、並且他們還攻擊保羅,說他是個另有心計的人、對哥林多人有不好的目的;另外,他們還說保羅不是個真正的神的僕人。所以在11﹕1-15之中,保羅把真使徒和假使徒的表現來作一個比較,叫人可以認出誰是真的、和誰是假的來。那麼在那一段中,保羅的話語還是說得比較客觀的;不像來到今天的這一段(11﹕16-12﹕13)這裏,保羅就比較主觀或積極的來為自己作見證、目的是為要證明他的確是神所差來的真使徒。因此,他現在就要舉出幾件事來、作為他是真使徒的憑據,來給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姐妹們看。當我們在念的時候,我們也可以將之作為對自己的勉勵;試著把它們應用在自己的身上。我們把這一大段分成六點來看﹕
(一)引言﹕(11﹕16-21上)
第16節﹕“我再說,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縱然如此,也要把我當作愚妄人接納,叫我可以略略自誇。”上次也已經講過﹕保羅認為自己從這裏開始所講的這段話的內容是愚妄的,因為在下面、他有十次提到“自誇”或“誇口”的這個名詞。那麼,這一類“提到自己怎樣怎樣”的話,是保羅本來不願意說的;正如他在下面的話中所說明的(12﹕1上)﹕“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保羅的所以要說此類的話,是件不得已的事。
因此,在開始講以下的話之前,我們必須再次強調﹕“保羅為自己是真使徒這件事爭辯之目的,不是在為了他自己的好處。”這也是為甚麼他在第16節一開始就說、“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這句話之故;因為他並非真的由於是愚妄人,所以纔來說出這一類的愚妄話的。第17節﹕“我說的話,不是奉主命說的,乃是像愚妄人放膽自誇。”那麼,這節話的意思並不是在說﹕“這段話就不是聖經的話。”不是的,保羅的意思乃是說﹕“我現在這樣為自己分辯的舉動,是主在世時沒有作過的、或主並沒有留下過這樣的榜樣。
”第18-21節上﹕“既有好些人憑著血氣自誇,我也要自誇了。你們既是精明人,就能甘心忍耐愚妄人。假若有人強你們作奴僕,或侵吞你們,或擄掠你們,或侮慢你們,或打你們的臉,你們都能忍耐他。我說這話,是羞辱自己,好像我們從前是軟弱的。”這最後的一句,又是帶有諷刺性的話。因為在前面(第18-20節)、保羅講到假使徒他們是如何的自誇,並且還強迫哥林多人服從他們、供應他們,而哥林多教會的人反而以為這些是“剛強”的表現;所以現在保羅對他們說﹕“我很不好意思的說﹕「在比較之下,我們在這方面是很軟弱的。」”然而緊接下來,保羅舉出五件事來證明自己是個真使徒。
(二)“勞苦”﹕(11﹕21下-29)
第21節下﹕“然而人在何事上勇敢,(我說句愚妄話,)我也勇敢。”剛才說了﹕哥林多教會的人以為那些假使徒的“自誇”和“專權”、是“勇敢”的表現,所以保羅說﹕“那麼,我現在也像他們一般的來勇敢一下給你們聽吧!”第22節﹕“他們是希伯來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我也是。”這是指在“猶太人的遺傳”這一點的比較上,保羅說﹕“我跟他們完全是一樣的。”第23節上﹕“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我說句狂話,)我更是。”然而,在作為“基督的僕人”這一點上要來比較的話,保羅說﹕“我比他們更高。”為甚麼呢?第23節下﹕“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因為保羅的勞苦經歷、是他們所沒有的。所以接下去從第24-29節,保羅就列出了一張他所受過的勞苦之表來。由它們的內容,我們可以將之分成兩類﹕
(1)外面的勞苦﹕(11﹕24-27)
第24節﹕“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這是指在猶太人的會堂中所受的責打。按照律法的規定(申25﹕1-3)、是打四十下,不可過數。所以,猶太人為了避免因為數錯而多打之故,因此只打卅九下。第25-27節﹕“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饑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這一類的經歷,在使徒行傳中差不多都可以見到。
(2)裏面的勞苦﹕(11﹕28-29)
第28節﹕“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這一種心裏面的擔子,實在是比外面的勞苦更加辛苦的。第29節﹕“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那麼,為甚麼他要顧到那麼多呢?那就是由於保羅的“為父的心”!因為很多當時教會中信主的人都是保羅傳福音所結的果子,所以,每一個人都像一根線一般的繫在他的心上。正如一位作父親的、當孩子在學走路時候的那一種怕他摔跌的提心吊膽的味道(然而,為了孩子的好處、又不能不讓他們學習行走),這種味道是惟有作過父母的人纔能體會的!
那麼,所有的這些勞苦、都是因為保羅是耶穌基督的僕人而來的;如果他不作為主的僕人的話,他就不必經歷這些事了。所以,由他的“勞苦”可以證明他是個“真正的使徒”!
(三)“筐子”﹕(11﹕30-33)
第30節﹕“我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現在,保羅要提到他的一個好像很沒有面子的經歷了。但首先他要作一個聲明;第31節﹕“那永遠可稱頌之主耶穌的父神,知道我不說謊。”就是說﹕“這是一件真的事實,而並非是他故意要把事情講得戲劇化。”第32-33節﹕“在大馬色亞哩達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馬色城要捉拿我;我就從窗戶中,在筐子裏,從城牆上被人縋下去,脫離了他的手。”保羅他一個堂堂的大使徒,好像一個麵包一般的、被人放在一個筐子裏,從一個城牆的窗戶中縋下去逃命!然而,這件事卻也說明了保羅在腓1﹕20-25中的話﹕“為著基督福音的好處,他什麼樣的事都肯幹!”(筆者自己好多年前也曾有過一次類似的經歷﹕某次去一個城裏參加一個查經訓練班。因為難得去到那一帶,所以就順便先去那裏的鄉下地方探訪一位英國來的宣教士;當晚未能趕回去。
沒想到半夜裏下暴雨、河水漲溢成災,過不到對岸去搭車回城裏去。但因為要趕時間回去上課,宣教士就找了鄉下的朋友、把我放在一塊做豆腐的板上用繩子吊過河去!當然,這件事跟保羅的經歷之意義是相差太遠了,只能說是在“為主”這名詞上沾一點點的邊而已;因為若不是由於“在主內”的緣故,我是絕不會有愛心去探訪這位宣教士的。)那麼,“為基督、不在乎自己的得失”的這種心志,就證明了保羅的確是個“真正的使徒”!
(四)“第三層天上”﹕(12﹕1-6)
現在,保羅要來提到另外一個經歷。這一個經歷,與上面的那個正好是相反的。
那是一個很沒有光彩的“縋下去”的經歷;但這裏的這個是個極其不同的、可以說是得天獨厚的“提上去”的經歷,是一個不是一般人所能有的、極其榮耀的經歷!也可能就是為了免得有人會因此過份的重看他、以致崇拜他之故,所以保羅先來講那一個不體面的經歷、好顯明他自己也不過是一個與別人一樣的人。第1節﹕“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
”這叫我們看到﹕他以下的經歷是出於主的顯現和啟示。第2-3節﹕“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還是由於避免被人過份的尊崇之故,所以保羅採用第三者的語氣來描述他自己的這一個經歷。這裏提到他的這個經歷是發生在十四年之前,但十四年之久、保羅從來沒有提起過這件事!(今天多少時候,我們看到和聽到﹕如果有人得了一些不尋常的經歷,馬上就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說是“為了榮耀主”,但更多的時候還是為了使自己能在人的眼中看為“了不起”、而能有一個特殊和崇高的地位而已。)但是在這裏,保羅叫我們看到﹕“個人的見證不是應該隨口作的;一個真正敬畏神的人之說話、或不說話,也都是有聖靈的帶領的。
”那麼,保羅寫本書是在主後57年,所以十四年前就是在主後43年左右。因此,推測起來這件事是發生在保羅去了大數(徒9﹕30),和巴拿巴到大數把他找出來帶去安提阿教會(徒11﹕25-26)之間。那麼,“第三層天上”是指哪裏呢?第4節﹕“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所以,“第三層天上”也就是“樂園”的所在。在路23﹕43那裏,主耶穌應許那個在十字架上信祂的強盜、要與祂一同在“樂園”裏;可見﹕“第三層天上”是指“神在天上所居住的地方”而言的。按照猶太人的思想﹕“第一層天”是指“離我們最近的天空”,即是鳥類飛翔的處所;“第二層天”是指“太陽、月亮、和星辰所在之處”;“第三層天”就是“神的居所”。第5-6節﹕“為這人,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在此,保羅很清楚的提到“為甚麼他在過去十四年中不提到這件事”的原因(第6節下),以及“為甚麼他現在又要拿出來講”的原因(第5節上);就是為了要“證明自己是個真使徒”,正如第1節所說的、是個“真正有主的顯現和啟示”的人!
(五)“刺”﹕(12﹕7-10)
第7節﹕“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關於保羅的這一根刺是甚麼東西,解經的人有各種各樣不同的說法。
由於保羅說是“加在我肉體上”的,所以很多人猜想是在他身上的一種病(眼疾、頭痛、瘧疾、癲癇等等的都有人說過)。但也有人因為他說了是“撒但的差役之攻擊”,所以認為不是在他身體上的軟弱、而是他在“心靈上的軟弱”,使他“非靠主、就不能勝過”。
不論如何,像第8-9節所說﹕“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可見﹕“保羅必須時常保持一個謙卑的心到主面前去禱告、倚靠主的恩典,然後他纔能過一個得勝的生活。
”因此,不管這根刺是甚麼東西都好,它是神所用的一個使他能維持謙卑的工具!
然而從第8節,我們也可以學到兩點與“禱告”有關的教訓﹕
(1)“為這事”﹕可見“我們的禱告應當有目標”,就是“清清楚楚的知道所求的是甚麼”,不是籠籠統統、含含糊糊的
(2)“三次求過主”﹕可見“我們的禱告不怕重複”,為同樣的事、可以求到主給我們答覆時才停止。
另外從第9節的話,我們可以看到﹕“保羅認為「在他裏面有主的能力」、比「他的痛苦得到解脫」來得更重要。”這就是說﹕如果在我們的生命中有甚麼難處,例如是病痛的話、我們就不要永遠只是把眼睛看在病痛的上面,好像一生活著的目標就只有“這一個求醫治的心”。事實上,我們更應當求的是﹕“求主給我們力量,好叫我們倚靠主的恩典、使這個帶著病痛的軟弱身體仍能過一個有意義的生活。
”就是說﹕不使自己因為有在這一點上的軟弱,而使整個的人生都給弄垮了!第10節﹕“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這也是同樣的意思,就是﹕“只有基督豐盛的能力,纔能使一個人以軟弱、凌辱、急難等等的為可喜樂的;因為他可以藉此懂得來倚靠主的恩典和能力,使他就在他有軟弱之時、反倒能成為一個剛強有見證的人。”很可能,在我們各人的生命中、都各有某一方面的弱點(不敢說它一定就是如同保羅的一根刺),但神的確往往是藉著這些軟弱、叫我們“驕傲不起來”,逼著我們謙卑下來;實在,“謙卑的心”是在屬靈追求長進上的必需品,因為如果沒有它、就不要想從神那裏能得到甚麼!所以,從主的恩典和能力在保羅身上的顯明,證明了他是個“真正的使徒”。
(六)“神蹟、奇事、異能”﹕(12﹕11-13)
第11節上﹕“我成了愚妄人,是被你們強逼的;我本該被你們稱許纔是。”再一次,保羅說明自己的“自誇”是一件愚妄的事,但他是被哥林多教會的人所強逼而作的;因為他們的不明白和不稱許保羅及他的工作,所以逼得他不得不為自己作一些這類“自誇”的見證。第11節下﹕“我雖算不了甚麼,卻沒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雖然按保羅本身來說,他並不覺得自己算得了甚麼;但是,按照主給他的職分和使命來說,他是高過那些自稱是“大使徒”的假使徒們的。
因為,像第12節所說的﹕“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他在他們中間的表現,證明了他是真正的使徒。在林前2﹕4保羅告訴他們﹕“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可見﹕保羅初初到哥林多傳道的時候,他所用的工具不是自己的口才和智慧,而是聖靈所賜的口才和智慧,以及“聖靈的大能”(其中當然包括了神蹟、奇事和異能這些事)。
所以,哥林多教會的成立和產生、就是“保羅是神的使徒之一個明顯的證明”(林前9﹕2)。正如來2﹕1-4所說﹕在使徒的時代,這些事是神所用的工具來證明使徒們是祂的僕人。第13節﹕“除了我不累著你們這一件事,你們還有甚麼事不及別的教會呢?這不公之處,求你們饒恕我吧!”保羅再說﹕“我對待你們和別的教會的唯一不同之處,只是在我沒有受過你們的供應這一件事上。因此,如果別的教會對我是使徒的這一點上毫無疑問的話,為甚麼你們會對此有問題呢?難道只是為了我沒有受過你們的供應這個原因嗎?這是很不合理的事。但假若真是如此,我就在這裏求你們的饒恕吧!”這真是一位偉大而謙卑的使徒!所以,最後的一個保羅是“真正的使徒”的憑證,乃是在於神藉著他所行的這一切神蹟、奇事、異能而結的屬靈的果子。
結論﹕
保羅見證他自己是神的“真使徒”,是因為(一)他在神的工作上之勞苦;(二)他不在乎自己的得失;(三)他有從主來的啟示;(四)他身上有主的恩典和能力;和(五)他有藉著神的恩賜所結的屬靈的果子。今天,我們在神面前的身份也是“神的僕人”;所以,我們應當將這些見證作為“向自己的對照”,以勉勵我們自己也能像保羅一般的來事奉神。再說一次﹕“我們不是都要追求作成像保羅所作的那麼偉大的工作,但我們卻都要追求有像保羅一樣偉大的這種事奉神的心態!因為,我們與保羅在神面前的工作之差別,應當只是在「量」的上面、而不應當是在「質」的上面。”
(一)引言﹕(11﹕16-21上)
第16節﹕“我再說,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縱然如此,也要把我當作愚妄人接納,叫我可以略略自誇。”上次也已經講過﹕保羅認為自己從這裏開始所講的這段話的內容是愚妄的,因為在下面、他有十次提到“自誇”或“誇口”的這個名詞。那麼,這一類“提到自己怎樣怎樣”的話,是保羅本來不願意說的;正如他在下面的話中所說明的(12﹕1上)﹕“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保羅的所以要說此類的話,是件不得已的事。
因此,在開始講以下的話之前,我們必須再次強調﹕“保羅為自己是真使徒這件事爭辯之目的,不是在為了他自己的好處。”這也是為甚麼他在第16節一開始就說、“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這句話之故;因為他並非真的由於是愚妄人,所以纔來說出這一類的愚妄話的。第17節﹕“我說的話,不是奉主命說的,乃是像愚妄人放膽自誇。”那麼,這節話的意思並不是在說﹕“這段話就不是聖經的話。”不是的,保羅的意思乃是說﹕“我現在這樣為自己分辯的舉動,是主在世時沒有作過的、或主並沒有留下過這樣的榜樣。
”第18-21節上﹕“既有好些人憑著血氣自誇,我也要自誇了。你們既是精明人,就能甘心忍耐愚妄人。假若有人強你們作奴僕,或侵吞你們,或擄掠你們,或侮慢你們,或打你們的臉,你們都能忍耐他。我說這話,是羞辱自己,好像我們從前是軟弱的。”這最後的一句,又是帶有諷刺性的話。因為在前面(第18-20節)、保羅講到假使徒他們是如何的自誇,並且還強迫哥林多人服從他們、供應他們,而哥林多教會的人反而以為這些是“剛強”的表現;所以現在保羅對他們說﹕“我很不好意思的說﹕「在比較之下,我們在這方面是很軟弱的。」”然而緊接下來,保羅舉出五件事來證明自己是個真使徒。
(二)“勞苦”﹕(11﹕21下-29)
第21節下﹕“然而人在何事上勇敢,(我說句愚妄話,)我也勇敢。”剛才說了﹕哥林多教會的人以為那些假使徒的“自誇”和“專權”、是“勇敢”的表現,所以保羅說﹕“那麼,我現在也像他們一般的來勇敢一下給你們聽吧!”第22節﹕“他們是希伯來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我也是。”這是指在“猶太人的遺傳”這一點的比較上,保羅說﹕“我跟他們完全是一樣的。”第23節上﹕“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我說句狂話,)我更是。”然而,在作為“基督的僕人”這一點上要來比較的話,保羅說﹕“我比他們更高。”為甚麼呢?第23節下﹕“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因為保羅的勞苦經歷、是他們所沒有的。所以接下去從第24-29節,保羅就列出了一張他所受過的勞苦之表來。由它們的內容,我們可以將之分成兩類﹕
(1)外面的勞苦﹕(11﹕24-27)
第24節﹕“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這是指在猶太人的會堂中所受的責打。按照律法的規定(申25﹕1-3)、是打四十下,不可過數。所以,猶太人為了避免因為數錯而多打之故,因此只打卅九下。第25-27節﹕“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饑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這一類的經歷,在使徒行傳中差不多都可以見到。
(2)裏面的勞苦﹕(11﹕28-29)
第28節﹕“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這一種心裏面的擔子,實在是比外面的勞苦更加辛苦的。第29節﹕“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那麼,為甚麼他要顧到那麼多呢?那就是由於保羅的“為父的心”!因為很多當時教會中信主的人都是保羅傳福音所結的果子,所以,每一個人都像一根線一般的繫在他的心上。正如一位作父親的、當孩子在學走路時候的那一種怕他摔跌的提心吊膽的味道(然而,為了孩子的好處、又不能不讓他們學習行走),這種味道是惟有作過父母的人纔能體會的!
那麼,所有的這些勞苦、都是因為保羅是耶穌基督的僕人而來的;如果他不作為主的僕人的話,他就不必經歷這些事了。所以,由他的“勞苦”可以證明他是個“真正的使徒”!
(三)“筐子”﹕(11﹕30-33)
第30節﹕“我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現在,保羅要提到他的一個好像很沒有面子的經歷了。但首先他要作一個聲明;第31節﹕“那永遠可稱頌之主耶穌的父神,知道我不說謊。”就是說﹕“這是一件真的事實,而並非是他故意要把事情講得戲劇化。”第32-33節﹕“在大馬色亞哩達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馬色城要捉拿我;我就從窗戶中,在筐子裏,從城牆上被人縋下去,脫離了他的手。”保羅他一個堂堂的大使徒,好像一個麵包一般的、被人放在一個筐子裏,從一個城牆的窗戶中縋下去逃命!然而,這件事卻也說明了保羅在腓1﹕20-25中的話﹕“為著基督福音的好處,他什麼樣的事都肯幹!”(筆者自己好多年前也曾有過一次類似的經歷﹕某次去一個城裏參加一個查經訓練班。因為難得去到那一帶,所以就順便先去那裏的鄉下地方探訪一位英國來的宣教士;當晚未能趕回去。
沒想到半夜裏下暴雨、河水漲溢成災,過不到對岸去搭車回城裏去。但因為要趕時間回去上課,宣教士就找了鄉下的朋友、把我放在一塊做豆腐的板上用繩子吊過河去!當然,這件事跟保羅的經歷之意義是相差太遠了,只能說是在“為主”這名詞上沾一點點的邊而已;因為若不是由於“在主內”的緣故,我是絕不會有愛心去探訪這位宣教士的。)那麼,“為基督、不在乎自己的得失”的這種心志,就證明了保羅的確是個“真正的使徒”!
(四)“第三層天上”﹕(12﹕1-6)
現在,保羅要來提到另外一個經歷。這一個經歷,與上面的那個正好是相反的。
那是一個很沒有光彩的“縋下去”的經歷;但這裏的這個是個極其不同的、可以說是得天獨厚的“提上去”的經歷,是一個不是一般人所能有的、極其榮耀的經歷!也可能就是為了免得有人會因此過份的重看他、以致崇拜他之故,所以保羅先來講那一個不體面的經歷、好顯明他自己也不過是一個與別人一樣的人。第1節﹕“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
”這叫我們看到﹕他以下的經歷是出於主的顯現和啟示。第2-3節﹕“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還是由於避免被人過份的尊崇之故,所以保羅採用第三者的語氣來描述他自己的這一個經歷。這裏提到他的這個經歷是發生在十四年之前,但十四年之久、保羅從來沒有提起過這件事!(今天多少時候,我們看到和聽到﹕如果有人得了一些不尋常的經歷,馬上就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說是“為了榮耀主”,但更多的時候還是為了使自己能在人的眼中看為“了不起”、而能有一個特殊和崇高的地位而已。)但是在這裏,保羅叫我們看到﹕“個人的見證不是應該隨口作的;一個真正敬畏神的人之說話、或不說話,也都是有聖靈的帶領的。
”那麼,保羅寫本書是在主後57年,所以十四年前就是在主後43年左右。因此,推測起來這件事是發生在保羅去了大數(徒9﹕30),和巴拿巴到大數把他找出來帶去安提阿教會(徒11﹕25-26)之間。那麼,“第三層天上”是指哪裏呢?第4節﹕“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所以,“第三層天上”也就是“樂園”的所在。在路23﹕43那裏,主耶穌應許那個在十字架上信祂的強盜、要與祂一同在“樂園”裏;可見﹕“第三層天上”是指“神在天上所居住的地方”而言的。按照猶太人的思想﹕“第一層天”是指“離我們最近的天空”,即是鳥類飛翔的處所;“第二層天”是指“太陽、月亮、和星辰所在之處”;“第三層天”就是“神的居所”。第5-6節﹕“為這人,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在此,保羅很清楚的提到“為甚麼他在過去十四年中不提到這件事”的原因(第6節下),以及“為甚麼他現在又要拿出來講”的原因(第5節上);就是為了要“證明自己是個真使徒”,正如第1節所說的、是個“真正有主的顯現和啟示”的人!
(五)“刺”﹕(12﹕7-10)
第7節﹕“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關於保羅的這一根刺是甚麼東西,解經的人有各種各樣不同的說法。
由於保羅說是“加在我肉體上”的,所以很多人猜想是在他身上的一種病(眼疾、頭痛、瘧疾、癲癇等等的都有人說過)。但也有人因為他說了是“撒但的差役之攻擊”,所以認為不是在他身體上的軟弱、而是他在“心靈上的軟弱”,使他“非靠主、就不能勝過”。
不論如何,像第8-9節所說﹕“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可見﹕“保羅必須時常保持一個謙卑的心到主面前去禱告、倚靠主的恩典,然後他纔能過一個得勝的生活。
”因此,不管這根刺是甚麼東西都好,它是神所用的一個使他能維持謙卑的工具!
然而從第8節,我們也可以學到兩點與“禱告”有關的教訓﹕
(1)“為這事”﹕可見“我們的禱告應當有目標”,就是“清清楚楚的知道所求的是甚麼”,不是籠籠統統、含含糊糊的
(2)“三次求過主”﹕可見“我們的禱告不怕重複”,為同樣的事、可以求到主給我們答覆時才停止。
另外從第9節的話,我們可以看到﹕“保羅認為「在他裏面有主的能力」、比「他的痛苦得到解脫」來得更重要。”這就是說﹕如果在我們的生命中有甚麼難處,例如是病痛的話、我們就不要永遠只是把眼睛看在病痛的上面,好像一生活著的目標就只有“這一個求醫治的心”。事實上,我們更應當求的是﹕“求主給我們力量,好叫我們倚靠主的恩典、使這個帶著病痛的軟弱身體仍能過一個有意義的生活。
”就是說﹕不使自己因為有在這一點上的軟弱,而使整個的人生都給弄垮了!第10節﹕“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這也是同樣的意思,就是﹕“只有基督豐盛的能力,纔能使一個人以軟弱、凌辱、急難等等的為可喜樂的;因為他可以藉此懂得來倚靠主的恩典和能力,使他就在他有軟弱之時、反倒能成為一個剛強有見證的人。”很可能,在我們各人的生命中、都各有某一方面的弱點(不敢說它一定就是如同保羅的一根刺),但神的確往往是藉著這些軟弱、叫我們“驕傲不起來”,逼著我們謙卑下來;實在,“謙卑的心”是在屬靈追求長進上的必需品,因為如果沒有它、就不要想從神那裏能得到甚麼!所以,從主的恩典和能力在保羅身上的顯明,證明了他是個“真正的使徒”。
(六)“神蹟、奇事、異能”﹕(12﹕11-13)
第11節上﹕“我成了愚妄人,是被你們強逼的;我本該被你們稱許纔是。”再一次,保羅說明自己的“自誇”是一件愚妄的事,但他是被哥林多教會的人所強逼而作的;因為他們的不明白和不稱許保羅及他的工作,所以逼得他不得不為自己作一些這類“自誇”的見證。第11節下﹕“我雖算不了甚麼,卻沒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雖然按保羅本身來說,他並不覺得自己算得了甚麼;但是,按照主給他的職分和使命來說,他是高過那些自稱是“大使徒”的假使徒們的。
因為,像第12節所說的﹕“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他在他們中間的表現,證明了他是真正的使徒。在林前2﹕4保羅告訴他們﹕“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可見﹕保羅初初到哥林多傳道的時候,他所用的工具不是自己的口才和智慧,而是聖靈所賜的口才和智慧,以及“聖靈的大能”(其中當然包括了神蹟、奇事和異能這些事)。
所以,哥林多教會的成立和產生、就是“保羅是神的使徒之一個明顯的證明”(林前9﹕2)。正如來2﹕1-4所說﹕在使徒的時代,這些事是神所用的工具來證明使徒們是祂的僕人。第13節﹕“除了我不累著你們這一件事,你們還有甚麼事不及別的教會呢?這不公之處,求你們饒恕我吧!”保羅再說﹕“我對待你們和別的教會的唯一不同之處,只是在我沒有受過你們的供應這一件事上。因此,如果別的教會對我是使徒的這一點上毫無疑問的話,為甚麼你們會對此有問題呢?難道只是為了我沒有受過你們的供應這個原因嗎?這是很不合理的事。但假若真是如此,我就在這裏求你們的饒恕吧!”這真是一位偉大而謙卑的使徒!所以,最後的一個保羅是“真正的使徒”的憑證,乃是在於神藉著他所行的這一切神蹟、奇事、異能而結的屬靈的果子。
結論﹕
保羅見證他自己是神的“真使徒”,是因為(一)他在神的工作上之勞苦;(二)他不在乎自己的得失;(三)他有從主來的啟示;(四)他身上有主的恩典和能力;和(五)他有藉著神的恩賜所結的屬靈的果子。今天,我們在神面前的身份也是“神的僕人”;所以,我們應當將這些見證作為“向自己的對照”,以勉勵我們自己也能像保羅一般的來事奉神。再說一次﹕“我們不是都要追求作成像保羅所作的那麼偉大的工作,但我們卻都要追求有像保羅一樣偉大的這種事奉神的心態!因為,我們與保羅在神面前的工作之差別,應當只是在「量」的上面、而不應當是在「質」的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