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課 但以理在巴比倫的早期(但1﹕)
但以理書一共有十二章。我們要用十二次的時間來把它唸完;每一次差不多是唸一章。
但今天在開始唸第一章之前,我們先要來對本書作一點簡單的介紹﹕
(一)作者﹕
在太24﹕15記載說﹕“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這句指定性的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說的。因此,對一個信主的人來說﹕“先知但以理是本書的作者,就是一件不容置疑的事實了。”
(二)分段﹕
有兩種的分法﹕
(1)按文字來分﹕
這是因為本書從第二章第四節(“迦勒底人用亞蘭的言語對王說”)那裏開始,一直到第七章的末了都是用亞蘭文寫的。(其餘的部分當然是以希伯來文寫的了。)
那麼,亞蘭文是與希伯來文很相似的一種文字(就是在第一章第四節那裏提到的所謂“迦勒底的文字”),
是當時在巴比倫所通用的一種文字。當然,這種分法對英文、或中文聖經的讀者們來說都是不合用的。
(2)按內容來分﹕
也有兩種的分法。簡單的分法是兩大段(一半一半)﹕
(A)歷史性的(1﹕-6﹕)和(B)預言性的(7﹕-12﹕)。詳細的分法也沒有那麼複雜,也是分成兩大段﹕
(A)但以理在巴比倫的歷史﹕(1﹕-6﹕)(一共有六個故事,每章一個。)
【I】但以理在巴比倫的早期(1﹕);【II】尼布甲尼撒的夢(2﹕);【III】但以理的三友在火窯中(3﹕);【IV】尼布甲尼撒的降卑(4﹕);【V】伯沙撒王與牆上的字(5﹕);和【VI】但以理在獅子坑中(6﹕)。
(B)但以理所見的異象﹕(7﹕-12﹕)(一共有四個。)
【I】四個獸的異象(7﹕);【II】公綿羊和公山羊的異象(8﹕);【III】但以理的禱告和七十個七的異象(9﹕);和【IV】神的榮耀和對未來的預言之異象(10﹕-12﹕)。
(三)對但以理書的攻擊﹕
在聖經所說的真理中、使魔鬼最最憎恨的,可說是“預言”這一類的信息了。
由於聖經中的預言是講到“魔鬼的結局是完全的失敗”,以及“神在至終是完全得勝”的。
因此,對像但以理書這麼一本重要的預言書,魔鬼撒但的攻擊是必然的。
一般不信派的聖經學者,對本書的攻擊、主要是從四方面來攻擊它的真實性﹕
(1)神蹟方面﹕
他們說﹕“但以理書是不可信的,因為它裏面有神蹟的記載。
”那麼,假如這種理由是可以採用的話,這樣,整本聖經就很難有可信的部分了!不認識神的人,
當然對“神蹟”這事有很大的疑問,但對認識神、信神的人來說,“神蹟”是最自然不過的事;
因為從基本上來說,“神做的事”也就是所謂的“神蹟”。
而且,我們的神既是創造者、宇宙萬物都是祂所造的,那麼,還有甚麼是祂不可能作的事嗎?
沒有的了!況且,聖經所記的神蹟都是很明理、很有分寸的,
並不像那些假的宗教一般的搞一些虛幻、奧妙的東西。
(2)預言方面﹕
但以理所說的有關“後來的歷史”的預言,其中有一些是在他與基督降生之前就已經一一應驗了的。
特別引起不信者之攻擊的一件事,是發生在主前200年時敘利亞王安提歐庫(ANTIOCHUS EPIPHANES)逼迫猶太人的事(這些我們以後會唸到)。
因為但以理的預言在這件事上應驗得太具體之故,所以他們說﹕“這是不可能被在400年前的這個但以理所預言到的。
因此他們的結論是﹕“但以理書必定是在這件事發生之後才寫成的。
然而事實上,這種論調本身就是一種“很晚的說法”,是在主後第三世紀時才產生的;還有,這種說法是把以往所有的對“本書是但以理所寫的種種正面的證明”都抹煞了的。
好比說﹕在結14﹕14、20和28﹕3,以西結為但以理所作的見證;還有,在新舊約之間所寫成的一些“次經”的書中、也曾多次提到過但以理書;
再有,第一世紀的猶太歷史家約沙法在他的著作中、也曾提到但以理書。
除此之外,預言的準確應驗並非是只有發生在但以理書裏面,因為其他部分的聖經中也同樣的具有“預言被細則性的應驗”之事實!
(例如﹕在舊約聖經中有關彌賽亞的多少預言、後來一一具體應驗在基督身上的,實在是太多了!)
總之,對那些“認識神是無所不知的人”來說,“預言應驗得再具體”、都是不足為奇的事。
(3)文字方面﹕
這是由於在第三章第五節所提到的一些樂器的名稱,取用了在巴比倫之後才興起的波斯和希臘的文字。
然而,這也是可以解釋得通的事。因為但以理是一直活到波斯朝代的人,而他的書是在晚年時才寫的;同時,近代的研究已經發現﹕“希臘的商業和文化是在但以理的時代就已經開始擴展開來了的。
”還有,尼布甲尼撒曾經雇用過一些希臘人的軍隊,所以很可能有一些兵丁就把他們本國的樂器帶了來,也當然大家就以它們原來的名稱來稱呼這些樂器了。
(例如﹕以前的上海人稱電器用的“插頭”為“撲落”,這名稱是從英文的PLUG這個字而來的。)
(4)歷史方面﹕
主要是在對第五章的伯沙撒王,和第六章的瑪代人大利烏這些人物而起的疑問。
但同樣的,近代的考古學家已經在這方面給我們作了好些解答。(詳細的解釋,到我們唸到那裏時再講。)
總之,所有的這些攻擊、都是要證明“但以理書不是一本可靠的歷史事實”之記載,而只是在主前二世紀時的一本歷史小說。但是對一個真正肯花功夫在這方面作研究的人,他就會發現﹕“正面的支持「但以理是作者」的證據是更充分的。
”然而對一個信從主的人來說、更有一個最最有力的證據,就是我們在一開始就提到的“主耶穌在太24﹕15的證明”;因為,要是再不相信“但以理書是先知但以理的著作”的話,那就是在“否定主耶穌所說的話”了!是不是?
下面開始來唸正文﹕
(四)但以理在巴比倫的早期﹕(1﹕)
這一章是全本書的介紹篇,是必須有的。
因為它告訴我們﹕但以理是如何來到巴比倫,和他如何可能從一個作俘虜的地位、到達到那麼高超的地位之原因。
我們把它分成四小段來看﹕
(1)當時的歷史背景﹕(1﹕1-2)
第1節﹕“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到耶路撒冷,將城圍困。”(比較詳細的歷史背景,我們可以在王下和代下的最後幾章、以及耶利米書中找到。盼望讀者們至少要參考一下王下23﹕-25﹕的記載才好。)
在這裏所記的是指在主前606年,巴比倫首次攻擊猶大國、耶路撒冷被攻取的事。
那麼,在這一次被巴比倫王所擄的人、數目並不算多,大部分就是像但以理和他三友一類的人物(1﹕3-4)。
但以理在當時應當只是個十八、九歲的少年人。
(2)尼布甲尼撒王的一個實驗﹕(1﹕3-7)
第3-4節上﹕“王吩咐太監長亞施毗拿,從以色列人的宗室和貴冑中,帶進幾個人來,就是年少沒有殘疾,
相貌俊美,通達各樣學問,知識聰明俱備,足能侍立在王宮裏的。
”這些被擄的少年人,現在就被帶領到王宮裏面,要接受王的一個實驗。
那麼,在王的實驗中,他對但以理他們有三方面的要求﹕
(A)思想的改變﹕第4節下﹕“要教他們迦勒底的文字言語。
”就是說﹕“要從用希伯來的文字言語,轉到用迦勒底的文字言語。”(筆者以前認識一個人多年,一直以為他是在美國生的中國人,因為他對美國的文字、言語和思想,與美國人完全沒有兩樣;但後來才知道他是成年之後纔來美國的。他告訴我們他所以能夠如此的原因,乃是因為在當他開始學習美文之時,他就把中文完全丟掉、一點都不再使用它,連在睡夢中所說的都是美文。)所以其實在這句話裏面所包括的,不止只是在文字和言語上的不同,而是整個人在思想上的改變。
(B)生活的改變﹕第5節﹕“王派定將自己所用的膳,和所飲的酒,每日賜他們一份,養他們三年。滿了三年,好叫他們在王面前侍立。”這是說﹕“吃的和喝的與以往的不同;由簡單的而進入奢侈的。”所以這不只是指在生活的形式上的不同,而是指在生活的意義上和目標上的改變。
(C)名字的改變﹕第6-7節﹕“他們中間有猶大族的人﹕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太監長給他們起名﹕稱但以理為伯提沙撒;稱哈拿尼雅為沙得拉;稱米沙利為米煞;稱亞撒利雅為亞伯尼歌。
”這個改變的重點,當然也不是在外表上(好比到了國外的中國人為方便之故而取一個英文名字)。
因為在猶太人的名字中是包含有屬靈的意義在內的﹕但以理(神是我的榮耀)改為伯提沙撒(彼勒的太子);
哈拿尼雅(耶和華所愛的)改為沙得拉(日神所光照的);米沙利(誰能像神)
改為米煞(誰能像愛神維納斯);亞撒利雅(耶和華是我的幫助)改為亞伯尼歌(火神尼歌的僕人)。
因此,這些希伯來文的名字本來都是“榮耀真神”的名字,但在現在被改成迦勒底文字的名稱時(雖然都只是一個很小的改變),卻就都成了“榮耀巴比倫假神”的名字了!所以在屬靈的意義上來說,“名字的改變”是指“在真理上的妥協”的意思。
那麼以上這三方面,往往也是在今天魔鬼要加在信主的人身上的試探﹕
(A)魔鬼要求我們的思想像世界上人的思想﹕神的兒女原是天國的子民,所應當思想的是天上的事。所以,只要我們中了魔鬼的試探單單以地上的事為念、也就是“當我們的思想有改變”之時,我們的行為也就慢慢的像世上的人了。因此,我們當記得詩119﹕11的話﹕“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免得我得罪你。”讓神的話常存在心中,使我們的思想潔淨,然後我們的生活當然也就潔淨了。
(B)魔鬼也要求我們在生活中要追求物質、追求享受﹕這當然不是說“基督徒不能有豐富和有享受”,但魔鬼是要讓這些成為我們生活的中心和目標。神的話在提前6﹕8也提醒我們﹕“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我們的心應當活在這個真理之中。
(C)魔鬼更要求我們在真理上與世界妥協﹕很多時候,所謂的“差不多”、就是“差很多”了。好比說﹕“使無變有”,這是“神的作為”;但是,“無中生有”,卻就成了“魔鬼的工作”了。
今天在世上,有些傳道人在傳一個強調要有“成功的人生”、或“作個成功的人”的道理,在原則上、這也不能絕對的說“是錯”的;但問題是在﹕“我們是以甚麼來衡量所謂的「成功」?是在「物質上」,還是在「信心上」或「屬靈上」的富足呢?”信主的人應當注意保羅在提前6﹕20的警告﹕“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我們總要在真理上好好扎根,並且,肯好好的作一個“跟隨主”的人;就是﹕“作一個信靠主,效法主,肯捨己、背十字架的人!”
(3)但以理的志氣、和他所要求的試驗與結果﹕(1﹕8-17)
第8節﹕“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污自己。
”但以理真是個有志氣的人。雖然他在那時候只是個少年人,不會超過有二十歲;但是,他是個真正認識神的人。那麼,他的志氣和信心是由順服神的話而來的;或說﹕“但以理的志氣,是由於他在信心中順服神的話而來的。
”因此,這裏所說的“立志”、並非是指這種“從靠他自己而來的那種立志”。
(我們也都知道,像“新年新氣象”的這類立志、是“從來都沒有用”的。)
那麼,但以理的志氣之來源是因為他知道﹕“在「王的膳食」中,一方面是「先拜過偶像」的,另一方面、它們是會包括像利11章中所記的那些「不潔淨的食物」的。
”所以但以理和他的三友、就要求太監長所派管理他們的委辦,
在他們身上作一個“吃十天的素食”的試驗(第11-12節)。那麼,試驗的結果是﹕
(A)第15節﹕“過了十天,見他們的面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美肥胖。”就是說﹕“試驗成功了。”因為,他們並沒有成為“面有菜色”的一群人(當然,我們不是在這裏提倡“素食運動”);
(B)第16節﹕“於是委辦撤去派他們用的膳,飲的酒,給他們素菜吃。”但以理和他三友這四個人,在三年之內都在這方面被神所保守了(換言之﹕“他們能繼續的過一個得勝的生活”);
(C)第17節﹕“這四個少年人,神在各樣文字學問上【(小字)「學問」原文作「智慧」】,賜給他們聰明知識;但以理又明白各樣的異象和夢兆。”這樣,神的恩典和祂喜悅他們的心,就更加明顯的在他們身上可以叫人看見了!正如神在撒上2﹕30下節中所說﹕“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
“重看他”這話,帶有“使他得榮譽”的意思;這也是神話語中可靠的應許之一。
(4)這四人與尼布甲尼撒王談論的結果﹕(1﹕18-21)
第19節﹕“王與他們談論,見少年人中,無一人能比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
所以留他們在王面前侍立。”因為王見到“無一人能比得上這四個人”,
所以就把他們提升到一個超人一等的地位上。第21節﹕“到古列王元年,但以理還在。
”參照10﹕1所記載的“波斯王古列第三年,有事顯給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這話,可見,“但以理至少比在這裏所說的還多活了兩年。”(算起來,他最少活了有92歲。)
那麼,為甚麼這裏特別要提到“古列王元年”這句子呢?有甚麼特別重要的意義嗎?是的;原來,那是古列下詔“令猶太人可以歸回耶路撒冷”的年份(拉1﹕1)!那是在主前539年,而他們正式歸回的時間是在主前536年。
結論﹕
我們看到這一個被擄的少年人但以理,雖然他的一生都是活在一個被擄者的身份和環境之中,但他卻照樣能夠被神所重用、成為一個“神誠實的見證人”!他自己雖然沒有能夠再回到耶路撒冷去,但他很可能是有親眼見到﹕“自己的同胞們在所羅巴伯的領導下,正如神所預言的、從巴比倫歸回到耶路撒冷去。”也是從但以理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到﹕“造成一個人有高超的品格的因素,不在學問、不在修養、也不在環境;唯一的原動力,乃是在這個人裏面的那個「認識神」的生命(或是﹕他的那個「被神所認識」的生命)。”這一種的生命,是無論在怎樣的環境中都不能被隱藏起來、不起作用的!今天,這同樣的一種生命、也是在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之心中。求主使我們能都像但以理一般,雖然是活在巴比倫的環境中,卻一生都能夠由於經常跟隨主之故、而成為“神的一個誠實的見證人!”阿們!
但今天在開始唸第一章之前,我們先要來對本書作一點簡單的介紹﹕
(一)作者﹕
在太24﹕15記載說﹕“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這句指定性的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說的。因此,對一個信主的人來說﹕“先知但以理是本書的作者,就是一件不容置疑的事實了。”
(二)分段﹕
有兩種的分法﹕
(1)按文字來分﹕
這是因為本書從第二章第四節(“迦勒底人用亞蘭的言語對王說”)那裏開始,一直到第七章的末了都是用亞蘭文寫的。(其餘的部分當然是以希伯來文寫的了。)
那麼,亞蘭文是與希伯來文很相似的一種文字(就是在第一章第四節那裏提到的所謂“迦勒底的文字”),
是當時在巴比倫所通用的一種文字。當然,這種分法對英文、或中文聖經的讀者們來說都是不合用的。
(2)按內容來分﹕
也有兩種的分法。簡單的分法是兩大段(一半一半)﹕
(A)歷史性的(1﹕-6﹕)和(B)預言性的(7﹕-12﹕)。詳細的分法也沒有那麼複雜,也是分成兩大段﹕
(A)但以理在巴比倫的歷史﹕(1﹕-6﹕)(一共有六個故事,每章一個。)
【I】但以理在巴比倫的早期(1﹕);【II】尼布甲尼撒的夢(2﹕);【III】但以理的三友在火窯中(3﹕);【IV】尼布甲尼撒的降卑(4﹕);【V】伯沙撒王與牆上的字(5﹕);和【VI】但以理在獅子坑中(6﹕)。
(B)但以理所見的異象﹕(7﹕-12﹕)(一共有四個。)
【I】四個獸的異象(7﹕);【II】公綿羊和公山羊的異象(8﹕);【III】但以理的禱告和七十個七的異象(9﹕);和【IV】神的榮耀和對未來的預言之異象(10﹕-12﹕)。
(三)對但以理書的攻擊﹕
在聖經所說的真理中、使魔鬼最最憎恨的,可說是“預言”這一類的信息了。
由於聖經中的預言是講到“魔鬼的結局是完全的失敗”,以及“神在至終是完全得勝”的。
因此,對像但以理書這麼一本重要的預言書,魔鬼撒但的攻擊是必然的。
一般不信派的聖經學者,對本書的攻擊、主要是從四方面來攻擊它的真實性﹕
(1)神蹟方面﹕
他們說﹕“但以理書是不可信的,因為它裏面有神蹟的記載。
”那麼,假如這種理由是可以採用的話,這樣,整本聖經就很難有可信的部分了!不認識神的人,
當然對“神蹟”這事有很大的疑問,但對認識神、信神的人來說,“神蹟”是最自然不過的事;
因為從基本上來說,“神做的事”也就是所謂的“神蹟”。
而且,我們的神既是創造者、宇宙萬物都是祂所造的,那麼,還有甚麼是祂不可能作的事嗎?
沒有的了!況且,聖經所記的神蹟都是很明理、很有分寸的,
並不像那些假的宗教一般的搞一些虛幻、奧妙的東西。
(2)預言方面﹕
但以理所說的有關“後來的歷史”的預言,其中有一些是在他與基督降生之前就已經一一應驗了的。
特別引起不信者之攻擊的一件事,是發生在主前200年時敘利亞王安提歐庫(ANTIOCHUS EPIPHANES)逼迫猶太人的事(這些我們以後會唸到)。
因為但以理的預言在這件事上應驗得太具體之故,所以他們說﹕“這是不可能被在400年前的這個但以理所預言到的。
因此他們的結論是﹕“但以理書必定是在這件事發生之後才寫成的。
然而事實上,這種論調本身就是一種“很晚的說法”,是在主後第三世紀時才產生的;還有,這種說法是把以往所有的對“本書是但以理所寫的種種正面的證明”都抹煞了的。
好比說﹕在結14﹕14、20和28﹕3,以西結為但以理所作的見證;還有,在新舊約之間所寫成的一些“次經”的書中、也曾多次提到過但以理書;
再有,第一世紀的猶太歷史家約沙法在他的著作中、也曾提到但以理書。
除此之外,預言的準確應驗並非是只有發生在但以理書裏面,因為其他部分的聖經中也同樣的具有“預言被細則性的應驗”之事實!
(例如﹕在舊約聖經中有關彌賽亞的多少預言、後來一一具體應驗在基督身上的,實在是太多了!)
總之,對那些“認識神是無所不知的人”來說,“預言應驗得再具體”、都是不足為奇的事。
(3)文字方面﹕
這是由於在第三章第五節所提到的一些樂器的名稱,取用了在巴比倫之後才興起的波斯和希臘的文字。
然而,這也是可以解釋得通的事。因為但以理是一直活到波斯朝代的人,而他的書是在晚年時才寫的;同時,近代的研究已經發現﹕“希臘的商業和文化是在但以理的時代就已經開始擴展開來了的。
”還有,尼布甲尼撒曾經雇用過一些希臘人的軍隊,所以很可能有一些兵丁就把他們本國的樂器帶了來,也當然大家就以它們原來的名稱來稱呼這些樂器了。
(例如﹕以前的上海人稱電器用的“插頭”為“撲落”,這名稱是從英文的PLUG這個字而來的。)
(4)歷史方面﹕
主要是在對第五章的伯沙撒王,和第六章的瑪代人大利烏這些人物而起的疑問。
但同樣的,近代的考古學家已經在這方面給我們作了好些解答。(詳細的解釋,到我們唸到那裏時再講。)
總之,所有的這些攻擊、都是要證明“但以理書不是一本可靠的歷史事實”之記載,而只是在主前二世紀時的一本歷史小說。但是對一個真正肯花功夫在這方面作研究的人,他就會發現﹕“正面的支持「但以理是作者」的證據是更充分的。
”然而對一個信從主的人來說、更有一個最最有力的證據,就是我們在一開始就提到的“主耶穌在太24﹕15的證明”;因為,要是再不相信“但以理書是先知但以理的著作”的話,那就是在“否定主耶穌所說的話”了!是不是?
下面開始來唸正文﹕
(四)但以理在巴比倫的早期﹕(1﹕)
這一章是全本書的介紹篇,是必須有的。
因為它告訴我們﹕但以理是如何來到巴比倫,和他如何可能從一個作俘虜的地位、到達到那麼高超的地位之原因。
我們把它分成四小段來看﹕
(1)當時的歷史背景﹕(1﹕1-2)
第1節﹕“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到耶路撒冷,將城圍困。”(比較詳細的歷史背景,我們可以在王下和代下的最後幾章、以及耶利米書中找到。盼望讀者們至少要參考一下王下23﹕-25﹕的記載才好。)
在這裏所記的是指在主前606年,巴比倫首次攻擊猶大國、耶路撒冷被攻取的事。
那麼,在這一次被巴比倫王所擄的人、數目並不算多,大部分就是像但以理和他三友一類的人物(1﹕3-4)。
但以理在當時應當只是個十八、九歲的少年人。
(2)尼布甲尼撒王的一個實驗﹕(1﹕3-7)
第3-4節上﹕“王吩咐太監長亞施毗拿,從以色列人的宗室和貴冑中,帶進幾個人來,就是年少沒有殘疾,
相貌俊美,通達各樣學問,知識聰明俱備,足能侍立在王宮裏的。
”這些被擄的少年人,現在就被帶領到王宮裏面,要接受王的一個實驗。
那麼,在王的實驗中,他對但以理他們有三方面的要求﹕
(A)思想的改變﹕第4節下﹕“要教他們迦勒底的文字言語。
”就是說﹕“要從用希伯來的文字言語,轉到用迦勒底的文字言語。”(筆者以前認識一個人多年,一直以為他是在美國生的中國人,因為他對美國的文字、言語和思想,與美國人完全沒有兩樣;但後來才知道他是成年之後纔來美國的。他告訴我們他所以能夠如此的原因,乃是因為在當他開始學習美文之時,他就把中文完全丟掉、一點都不再使用它,連在睡夢中所說的都是美文。)所以其實在這句話裏面所包括的,不止只是在文字和言語上的不同,而是整個人在思想上的改變。
(B)生活的改變﹕第5節﹕“王派定將自己所用的膳,和所飲的酒,每日賜他們一份,養他們三年。滿了三年,好叫他們在王面前侍立。”這是說﹕“吃的和喝的與以往的不同;由簡單的而進入奢侈的。”所以這不只是指在生活的形式上的不同,而是指在生活的意義上和目標上的改變。
(C)名字的改變﹕第6-7節﹕“他們中間有猶大族的人﹕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太監長給他們起名﹕稱但以理為伯提沙撒;稱哈拿尼雅為沙得拉;稱米沙利為米煞;稱亞撒利雅為亞伯尼歌。
”這個改變的重點,當然也不是在外表上(好比到了國外的中國人為方便之故而取一個英文名字)。
因為在猶太人的名字中是包含有屬靈的意義在內的﹕但以理(神是我的榮耀)改為伯提沙撒(彼勒的太子);
哈拿尼雅(耶和華所愛的)改為沙得拉(日神所光照的);米沙利(誰能像神)
改為米煞(誰能像愛神維納斯);亞撒利雅(耶和華是我的幫助)改為亞伯尼歌(火神尼歌的僕人)。
因此,這些希伯來文的名字本來都是“榮耀真神”的名字,但在現在被改成迦勒底文字的名稱時(雖然都只是一個很小的改變),卻就都成了“榮耀巴比倫假神”的名字了!所以在屬靈的意義上來說,“名字的改變”是指“在真理上的妥協”的意思。
那麼以上這三方面,往往也是在今天魔鬼要加在信主的人身上的試探﹕
(A)魔鬼要求我們的思想像世界上人的思想﹕神的兒女原是天國的子民,所應當思想的是天上的事。所以,只要我們中了魔鬼的試探單單以地上的事為念、也就是“當我們的思想有改變”之時,我們的行為也就慢慢的像世上的人了。因此,我們當記得詩119﹕11的話﹕“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免得我得罪你。”讓神的話常存在心中,使我們的思想潔淨,然後我們的生活當然也就潔淨了。
(B)魔鬼也要求我們在生活中要追求物質、追求享受﹕這當然不是說“基督徒不能有豐富和有享受”,但魔鬼是要讓這些成為我們生活的中心和目標。神的話在提前6﹕8也提醒我們﹕“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我們的心應當活在這個真理之中。
(C)魔鬼更要求我們在真理上與世界妥協﹕很多時候,所謂的“差不多”、就是“差很多”了。好比說﹕“使無變有”,這是“神的作為”;但是,“無中生有”,卻就成了“魔鬼的工作”了。
今天在世上,有些傳道人在傳一個強調要有“成功的人生”、或“作個成功的人”的道理,在原則上、這也不能絕對的說“是錯”的;但問題是在﹕“我們是以甚麼來衡量所謂的「成功」?是在「物質上」,還是在「信心上」或「屬靈上」的富足呢?”信主的人應當注意保羅在提前6﹕20的警告﹕“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我們總要在真理上好好扎根,並且,肯好好的作一個“跟隨主”的人;就是﹕“作一個信靠主,效法主,肯捨己、背十字架的人!”
(3)但以理的志氣、和他所要求的試驗與結果﹕(1﹕8-17)
第8節﹕“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污自己。
”但以理真是個有志氣的人。雖然他在那時候只是個少年人,不會超過有二十歲;但是,他是個真正認識神的人。那麼,他的志氣和信心是由順服神的話而來的;或說﹕“但以理的志氣,是由於他在信心中順服神的話而來的。
”因此,這裏所說的“立志”、並非是指這種“從靠他自己而來的那種立志”。
(我們也都知道,像“新年新氣象”的這類立志、是“從來都沒有用”的。)
那麼,但以理的志氣之來源是因為他知道﹕“在「王的膳食」中,一方面是「先拜過偶像」的,另一方面、它們是會包括像利11章中所記的那些「不潔淨的食物」的。
”所以但以理和他的三友、就要求太監長所派管理他們的委辦,
在他們身上作一個“吃十天的素食”的試驗(第11-12節)。那麼,試驗的結果是﹕
(A)第15節﹕“過了十天,見他們的面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美肥胖。”就是說﹕“試驗成功了。”因為,他們並沒有成為“面有菜色”的一群人(當然,我們不是在這裏提倡“素食運動”);
(B)第16節﹕“於是委辦撤去派他們用的膳,飲的酒,給他們素菜吃。”但以理和他三友這四個人,在三年之內都在這方面被神所保守了(換言之﹕“他們能繼續的過一個得勝的生活”);
(C)第17節﹕“這四個少年人,神在各樣文字學問上【(小字)「學問」原文作「智慧」】,賜給他們聰明知識;但以理又明白各樣的異象和夢兆。”這樣,神的恩典和祂喜悅他們的心,就更加明顯的在他們身上可以叫人看見了!正如神在撒上2﹕30下節中所說﹕“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
“重看他”這話,帶有“使他得榮譽”的意思;這也是神話語中可靠的應許之一。
(4)這四人與尼布甲尼撒王談論的結果﹕(1﹕18-21)
第19節﹕“王與他們談論,見少年人中,無一人能比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
所以留他們在王面前侍立。”因為王見到“無一人能比得上這四個人”,
所以就把他們提升到一個超人一等的地位上。第21節﹕“到古列王元年,但以理還在。
”參照10﹕1所記載的“波斯王古列第三年,有事顯給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這話,可見,“但以理至少比在這裏所說的還多活了兩年。”(算起來,他最少活了有92歲。)
那麼,為甚麼這裏特別要提到“古列王元年”這句子呢?有甚麼特別重要的意義嗎?是的;原來,那是古列下詔“令猶太人可以歸回耶路撒冷”的年份(拉1﹕1)!那是在主前539年,而他們正式歸回的時間是在主前536年。
結論﹕
我們看到這一個被擄的少年人但以理,雖然他的一生都是活在一個被擄者的身份和環境之中,但他卻照樣能夠被神所重用、成為一個“神誠實的見證人”!他自己雖然沒有能夠再回到耶路撒冷去,但他很可能是有親眼見到﹕“自己的同胞們在所羅巴伯的領導下,正如神所預言的、從巴比倫歸回到耶路撒冷去。”也是從但以理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到﹕“造成一個人有高超的品格的因素,不在學問、不在修養、也不在環境;唯一的原動力,乃是在這個人裏面的那個「認識神」的生命(或是﹕他的那個「被神所認識」的生命)。”這一種的生命,是無論在怎樣的環境中都不能被隱藏起來、不起作用的!今天,這同樣的一種生命、也是在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之心中。求主使我們能都像但以理一般,雖然是活在巴比倫的環境中,卻一生都能夠由於經常跟隨主之故、而成為“神的一個誠實的見證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