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課 伯沙撒王與牆上的字
這一章中的伯沙撒王和他的狂歡以及縱飲的故事,也是但以理書中為人所熟知的。
他這一次所擺的筵席也是非常的突出,因為他的政權就是在這次盛宴之後就結束了的。
當這個故事發生之時,但以理已經是一個近90歲的老人了。
雖是如此,只因他在神面前不變的生活態度,所以他雖老而不廢的仍能再一次被神用來作這件傳話的工作。
人都是會老的,而且是很快就會老了的。
但作為神兒女的人,“老年”不應當也像對世人一般、成為一個大的威脅;因為神所要用的、是一個“在內裏夠條件、能合用”的人,因此,“年輕”或“年老”、就不是神所注意的條件,因為這些是外在的條件。
那麼在開始講正文之前,我們先必須對一件事、或一個人來有所瞭解;就是﹕“誰是伯沙撒?”在以前,不信聖經的人根本就否認他的存在;因為他們說﹕“世界歷史上沒有記載到有他。”
但是在前個世紀時,考古學家已經證明了確有其人。
然而今天還是有很多人、雖然承認他的存在,卻仍然堅持說“聖經有錯誤。”
因為在本章的第1節說到“伯沙撒是王”,同時在第2、11、13、18和22節都說到“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的兒子”;
所以他們說﹕“按照世界歷史的記載,巴比倫國最後的一個王是拿波內地烏斯(NABONIDUS)、而伯沙撒是他的兒子。”我們在上第一課之時就已經提到,這是世人用來“攻擊但以理書是先知書”的一個理由。
我們也已經提過,對一個信主的人來說,我們並不需要旁證來幫助我們相信聖經的話、和接受聖經的權威,
因為有主耶穌在太24﹕15“對但以理書的承認”的這一句話、就已經足夠來證明“聖經的話之真實性”了。
但是,從考古學家們在有關歷史上的發現,也能夠幫助我們看見“聖經的完全準確性,是與世界歷史的記載能互相配合的。”
我們上次提到﹕在尼布甲尼撒去世後繼續他作王的,是他的兒子以未米羅達(王下25﹕27)。
但他的王位並不穩固,兩年之後、就被他的姐(妹)夫搶了王位。
(這個人、聖經有記載,就是在耶39﹕3和13所提到的“尼甲沙利薛”。)他作王只有三年多,就讓他的兒子那波羅素可繼了他的位。但是,那波羅素可作王不到一年,就被一個軍事領袖拿波內地烏斯(就是伯沙撒的父)篡了位。
那麼拿波內地烏斯本身,他也是尼布甲尼撒的一個女婿,所以,伯沙撒在實際上是尼布甲尼撒的外孫。
因此,拿波內地烏斯的確是在尼布甲尼撒去世後六年、就作了巴比倫的王,他也的確是巴比倫最後的一個王。
然而在他作王14年之後,他指定了他的兒子伯沙撒來與他同時作王;把巴比倫省交給伯沙撒管理,他自己則管理巴比倫國其他的地區。所以,當聖經說“伯沙撒是王”時,這話是一點都不錯的。
那麼,當聖經說“尼布甲尼撒是伯沙撒之父”這話時,實際上就正如第2節的小字所說的,意思是﹕“他是伯沙撒的祖父、或外祖父(下同)。”
這種說法,是聖經中一貫的用語。例如在太1﹕1的小字告訴我們﹕在原文是稱主耶穌為“亞伯拉罕的兒子”和“大衛的兒子”(但我們當然知道﹕從亞伯拉罕到主耶穌之間,不知是隔了有多少代了。)還有,聖經的歷史記載往往只提到那些重要的、與聖經的話有關的歷史,因為聖經的目的並不在記載人類之完全的歷史。
那麼,當本章的事發生之時,拿波內地烏斯明顯是不在巴比倫城,所以聖經就不必提到他的名字了。
據世界歷史的記載,他當時是在外地與瑪代、波斯人爭戰,且打了大大的敗仗。
可是,聖經對他們父子二人同時作王的情況,也並非完全沒有給我們有一點暗示;
因為在第7、16和29節那裏,三次很清楚的提到了“位列第三”這句子。
要是我們不知道上面所說的這些歷史事實的話,我們也就不能明白這些經文的意思了。
但現在我們知道﹕聖經的這些話,是間接的在告訴我們“當時的歷史背景”;
就是說﹕“因為拿波內地烏斯是第一位,伯沙撒他自己是第二位,所以他就只能立但以理為第三位了。”
現在開始來看第五章。按照大綱,我們是在第一大段(“但以理在巴比倫的歷史”)中的第五小段;
按著本章的內容,可以分成五點來看﹕
(一)伯沙撒王之褻瀆神的宴會﹕(5﹕1-4)
第1-2節﹕“伯沙撒王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盛宴,與這一千人對面飲酒。
伯沙撒歡飲之間,吩咐人將他父(小字﹕「父」或作「祖」。下同。)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銀器皿拿來,王與大臣,皇后,妃嬪,好用這器皿飲酒。”在伯沙撒的歡宴中,他發出了第2節所說的命令。
那麼,伯沙撒的這個命令是他與耶和華神作對的表現。
因為,這些器皿本來是在聖殿中被用來敬拜、榮耀以色列的神的,但現在呢?第3和4節告訴我們﹕它們不但被用來作為普通的器皿,並且還被取來作為讚美巴比倫的假神之用。
在這一個舉動裏面所存的心思,更可以從但以理在第22-23節那裏、對他所說的責備之話中看得出來﹕“伯沙撒啊,你是他的兒子,你雖知道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將祂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
你和大臣,皇后,妃嬪用這器皿飲酒。你又讚美那不能看,不能聽,無知無識,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卻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管理你一切行動的神。”
所以伯沙撒這樣的作為不是無知的,因為,他對他外祖父尼布甲尼撒王所認識的神並非是完全不知道的。
因此,他是在那裏故意的褻瀆在天上的真神!世界歷史上的記載告訴我們﹕當時,瑪代和波斯的軍隊正在攻打巴比倫城;但因為巴比倫城是建造在幼發拉底河上,所以不易攻取。那麼,他們在圍城一段時間後突然退兵,因此伯沙撒就在這裏設擺盛宴慶祝、君臣都以為難處已經過去。然而就在他們吃喝和快樂之際,瑪代和波斯的軍隊原來不是退去、而是藉著挖一條運河把上流的水引到附近的湖中,而使軍隊在乾的河床上進入了巴比倫城。
正如本章的末了所說,巴比倫帝國就這樣的過去了!那麼,“吃、喝、和快樂”這世上的人生哲學,至今也沒有改變。巴比倫帝國的例子叫我們知道﹕這個世界的政權、也即是整個“外邦人的日期”,將來也要在這樣的光景中結束。路21﹕34-36是主耶穌對我們的提醒﹕我們不是不能有“吃、喝、和快樂”的時間,但是,讓我們的心不要被“貪食、醉酒、和物質”這些東西所累住了!
(二)牆上的字﹕(5﹕5-9)
第5-6節﹕“當時,【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王宮與燈臺相對的粉牆上寫字。
王看見寫字的指頭,就變了臉色,心意驚惶,腰骨【好像】脫節,雙膝彼此相踫。”
在上一段中,伯沙撒的表現好似是一個勇敢的人,因為他竟然敢冒犯真神。
但在這裏卻叫我們看到他的本相,原來是個懦弱無用的人。那麼在聖經中,我們可以看到另一個完全相反的人之例子;記在林後12﹕9-10那裏﹕“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在此順便提一件事﹕我們時常聽到人以“軟弱”來作為“過犯”的代名詞;例如在說“人都是軟弱的”這話時,意思就是﹕“人都是必定會常常犯罪的。”然而,這完全不是保羅在林後這裏所說的話的意思。因為當保羅說“自己是個軟弱的人”時,他的意思是﹕“他是個向神不頂撞的人,他向神是軟弱的。”
當他知道“這根刺既然是神所加的、神又不肯拿掉”時,他就不強求,他向神是軟弱的。然而,當保羅在生命中有事情發生時,我們所見的保羅卻又是多麼剛強的一個人,是一個從來不會被環境所打倒的人!這就是在罪性中的人和在神性中的人之不同的地方﹕向神剛硬的人,往往是個膽怯的人;向神軟弱的人,卻往往能成為一個真正剛強的人。第7-8節﹕“(伯沙撒)大聲吩咐,將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領進來,對巴比倫的哲士說﹕「誰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他必身穿紫袍,項戴金鍊,在我國中位列第三。」於是王的一切哲士都進來,卻不能讀那文字,也不能把講解告訴王。”再一次,這些用法術的、觀兆的、巴比倫的哲士們,都仍是無能為力。我們也看到他們實在是“每況愈下”的可憐!他們一次比一次的顯出自己的無能﹕頭一次是不知道王所夢的是甚麼、而所以不能解,這還可以說得過去;第二次是聽到夢的內容了,但仍是不能解;這一次是親眼看到了東西,卻是連看都看不懂!
(三)但以理的被召﹕(5﹕10-16)
正在大家俱都驚惶之時,第10節﹕“太后(小字﹕或作「皇后」。下同。)因王和他大臣所說的話,就進入宴宮,
說﹕「願王萬歲!你心意不要驚惶,臉面不要變色。」”雖然有小字的補充,但在與第2節的小字相較之下,就可知﹕指“太后”是比較準確的。(況且,在前面說過皇后是已經在席上的,而太后是起先不在、這時候因為聽說有這些事的發生所以纔來的。)
那麼,“太后”當然就是伯沙撒王的母親,也即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兒。
想來,由於她以前親眼見過但以理在她父親身上的工作之故,所以她作了以下的這個建議(第11-12節)﹕“在你國中有一人,他裏頭有聖神的靈,你父在世的日子,這人心中光明,又有聰明智慧,好像神的智慧。
你父尼布甲尼撒王,就是王的父,立他為術士,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領袖。
在他裏頭有美好的靈性,又有知識聰明,能圓夢,釋謎語,解疑惑。這人名叫但以理,尼布甲尼撒王又稱他為伯提沙撒,現在可以召他來,他必解明這意思。”
然後,但以理就被領到了伯沙撒的面前。但這伯沙撒到了人的面前時,又恢復了他的自尊心了。第13節下﹕“王問但以理說﹕「你是被擄之猶大人中的但以理嗎?就是我父從猶大擄來的嗎?」”雖然在實際上是他有求於但以理,但他還要一再的給但以理加上一個用來羞辱他的銜頭(“被擄之猶大人..我父從猶大擄來的”)。他在結束之時所說的(第16節)﹕“我聽說你善於講解,能解疑惑;現在你若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就必身穿紫袍,項戴金鍊,在我國中位列第三。”這話叫人看出他裏面的膚淺,因為他以為甚麼東西都是有價格的、或甚麼都是可以用錢買的。然而,這豈不也是世界上多少不把神放在心目中之人的想法嗎?
(四)但以理對牆上的字之解釋﹕(5﹕17-29)
在解釋這些字之前,但以理先對伯沙撒王的這種“小人”的態度有一個交代(第17節)﹕“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說﹕「你的贈品可以歸你自己,你的賞賜可以歸給別人;我卻要為王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王。」”我們從這回答中可以看出來﹕雖然但以理因為伯沙撒是君王的身份、而仍然給他有相當的尊重,但是從他語氣中所表達出來他個人對伯沙撒的敬重、是遠不如在上一章中他對尼布甲尼撒王的敬重的。
我們在上面已經念過在第22-23節的但以理嚴嚴責備伯沙撒的話,因為伯沙撒不是不知道關於神的事,只是伯沙撒沒有讓他所知道的知識、在他心中起一個對的或正面的作用;這是他所以要受神審判的原因!那麼,關於牆上的字、它們本身並不難懂,因為是用亞蘭文寫的,應當是當時的人都會念的。這麼說,那為甚麼第8節說“巴比倫的哲士都不能把它們讀出來”呢?有可能是﹕神用的是一種新的字體(像中文的簡體字),或者,神用的是“顛倒字母體”(例如寫英文字“LIVED”實際的意思是英文字“DEVIL”,又如寫中文的“人”實際的意思是“入”),也即是,他們所看到的是“字體的反面”。不管如何,更主要的原因是像有些聖經的話一般、字面的意思也是誰都會懂得的,但人不見得都能懂神話語裏面的意思;同樣的,牆上的字就算他們都會念,但那四個詞句裏實在的含意、卻是“沒有神的靈之人”所就是懂不了的。第25節﹕“所寫的文字是﹕「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意思是﹕“數算,數算,虧欠,分裂。”那麼,這些難懂的文字、再加上當時在寫這些字時所用的方法,難怪使當場的這批人覺得驚奇和恐慌了!接著從第26-28節,就是但以理對這些字所作的解釋﹕
(1)第26節﹕“彌尼﹕就是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數算、數算”﹕這個字神用了兩次,顯出祂的憐憫和等待的心。但雖是恆久忍耐,總是仍得必須有一個結束的;就是說﹕“至終,神跟人算賬的日子是要來到的。”伯沙撒的結局現在來到了。過去的日子他白白的荒廢了,沒有抓住機會悔改;相反的,他為自己在神面前積蓄忿怒、就好像吹氣球一樣,一直吹下去、總有一天一定會爆掉的!人是神造的,所以人不能逃脫他跟神的關係,神會要跟每一個人算賬。對信主之人來說,那一筆最主要的“定罪的審判賬”、是主耶穌已經替我們跟神算過了,所以我們是不會再受神永刑的審判了;這就叫“福音”,感謝主!然而,摩西在詩90﹕12說﹕“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他的這個禱告,也應當成為我們的心願纔是!
(2)第27節﹕“提客勒﹕就是你被稱在天平裏,顯出你的虧欠。”“虧欠”﹕人的份量不是自己來稱的。像伯沙撒這樣的人、他自己稱自己為重要的人物,但是在神的天平中,他是個無足輕重、毫無份量的人。實在,也只有神的天平、纔能稱出我們每一個人真正的份量!賽40﹕15和17講到“所有的人加起來、在神面前只是像一滴水,真是好像虛無、乃為虛空。”但另一方面,申32﹕10卻也告訴我們﹕“神看祂的百姓有如眼中的瞳人那樣的寶貴。”因此可見﹕“人的價值、是在乎他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是如何而定的。”
(3)第28節﹕“毗勒斯【與烏法珥新同義】﹕就是你的國分裂,歸與瑪代人和波斯人。”“分裂”﹕但以理所用的“毗勒斯”這個字是個雙關字;因為它的意思是“分裂”,但同時、這個字就是“波斯”的意思(為要顯出在分裂之後的兩個國家中、有一個是波斯)。
第29節﹕“伯沙撒下令,人就把紫袍給但以理穿上,把金鍊給他戴在頸項上,又傳令使他在國中位列第三。”那麼,這些尊榮實在是空的,因為一轉眼之間、金頭的時代就過去了,銀膀臂的時代即將開始;這是懂得神話語的但以理從開頭就一逕知道的,這也是為甚麼他能根本不在乎這些東西的緣故。今天也是一樣,世上的這些名利、富貴和權威,我們可以不把它們放在心上,不是由於反正我們沒有;不是的,乃是應當因為我們心中確實的知道﹕“這些東西不是值得我們全力以赴的,因為它們的價值不是永存的!”
(五)巴比倫的沒落﹕(5﹕30-31)
瑪代和波斯國的首領,是波斯人古列。但第31節卻只說﹕“瑪代人大利烏,年六十二歲,取了迦勒底國。”“大利烏”這人、可能是世界歷史上的“古巴如”(GUBARU)。從9﹕1的記載,可見他作了巴比倫省、和巴比倫城的統治者。這裏提到他62歲的年齡,可能是特別要我們看出﹕“他所以能取得這個國度,不是由於他自己的力量。”因為,正如但以理在前面第21節中所說的﹕“至高的神在人的國中掌權,憑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國。”所以,再說一遍﹕“在世上的政權後面,有神的作為!”
他這一次所擺的筵席也是非常的突出,因為他的政權就是在這次盛宴之後就結束了的。
當這個故事發生之時,但以理已經是一個近90歲的老人了。
雖是如此,只因他在神面前不變的生活態度,所以他雖老而不廢的仍能再一次被神用來作這件傳話的工作。
人都是會老的,而且是很快就會老了的。
但作為神兒女的人,“老年”不應當也像對世人一般、成為一個大的威脅;因為神所要用的、是一個“在內裏夠條件、能合用”的人,因此,“年輕”或“年老”、就不是神所注意的條件,因為這些是外在的條件。
那麼在開始講正文之前,我們先必須對一件事、或一個人來有所瞭解;就是﹕“誰是伯沙撒?”在以前,不信聖經的人根本就否認他的存在;因為他們說﹕“世界歷史上沒有記載到有他。”
但是在前個世紀時,考古學家已經證明了確有其人。
然而今天還是有很多人、雖然承認他的存在,卻仍然堅持說“聖經有錯誤。”
因為在本章的第1節說到“伯沙撒是王”,同時在第2、11、13、18和22節都說到“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的兒子”;
所以他們說﹕“按照世界歷史的記載,巴比倫國最後的一個王是拿波內地烏斯(NABONIDUS)、而伯沙撒是他的兒子。”我們在上第一課之時就已經提到,這是世人用來“攻擊但以理書是先知書”的一個理由。
我們也已經提過,對一個信主的人來說,我們並不需要旁證來幫助我們相信聖經的話、和接受聖經的權威,
因為有主耶穌在太24﹕15“對但以理書的承認”的這一句話、就已經足夠來證明“聖經的話之真實性”了。
但是,從考古學家們在有關歷史上的發現,也能夠幫助我們看見“聖經的完全準確性,是與世界歷史的記載能互相配合的。”
我們上次提到﹕在尼布甲尼撒去世後繼續他作王的,是他的兒子以未米羅達(王下25﹕27)。
但他的王位並不穩固,兩年之後、就被他的姐(妹)夫搶了王位。
(這個人、聖經有記載,就是在耶39﹕3和13所提到的“尼甲沙利薛”。)他作王只有三年多,就讓他的兒子那波羅素可繼了他的位。但是,那波羅素可作王不到一年,就被一個軍事領袖拿波內地烏斯(就是伯沙撒的父)篡了位。
那麼拿波內地烏斯本身,他也是尼布甲尼撒的一個女婿,所以,伯沙撒在實際上是尼布甲尼撒的外孫。
因此,拿波內地烏斯的確是在尼布甲尼撒去世後六年、就作了巴比倫的王,他也的確是巴比倫最後的一個王。
然而在他作王14年之後,他指定了他的兒子伯沙撒來與他同時作王;把巴比倫省交給伯沙撒管理,他自己則管理巴比倫國其他的地區。所以,當聖經說“伯沙撒是王”時,這話是一點都不錯的。
那麼,當聖經說“尼布甲尼撒是伯沙撒之父”這話時,實際上就正如第2節的小字所說的,意思是﹕“他是伯沙撒的祖父、或外祖父(下同)。”
這種說法,是聖經中一貫的用語。例如在太1﹕1的小字告訴我們﹕在原文是稱主耶穌為“亞伯拉罕的兒子”和“大衛的兒子”(但我們當然知道﹕從亞伯拉罕到主耶穌之間,不知是隔了有多少代了。)還有,聖經的歷史記載往往只提到那些重要的、與聖經的話有關的歷史,因為聖經的目的並不在記載人類之完全的歷史。
那麼,當本章的事發生之時,拿波內地烏斯明顯是不在巴比倫城,所以聖經就不必提到他的名字了。
據世界歷史的記載,他當時是在外地與瑪代、波斯人爭戰,且打了大大的敗仗。
可是,聖經對他們父子二人同時作王的情況,也並非完全沒有給我們有一點暗示;
因為在第7、16和29節那裏,三次很清楚的提到了“位列第三”這句子。
要是我們不知道上面所說的這些歷史事實的話,我們也就不能明白這些經文的意思了。
但現在我們知道﹕聖經的這些話,是間接的在告訴我們“當時的歷史背景”;
就是說﹕“因為拿波內地烏斯是第一位,伯沙撒他自己是第二位,所以他就只能立但以理為第三位了。”
現在開始來看第五章。按照大綱,我們是在第一大段(“但以理在巴比倫的歷史”)中的第五小段;
按著本章的內容,可以分成五點來看﹕
(一)伯沙撒王之褻瀆神的宴會﹕(5﹕1-4)
第1-2節﹕“伯沙撒王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盛宴,與這一千人對面飲酒。
伯沙撒歡飲之間,吩咐人將他父(小字﹕「父」或作「祖」。下同。)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銀器皿拿來,王與大臣,皇后,妃嬪,好用這器皿飲酒。”在伯沙撒的歡宴中,他發出了第2節所說的命令。
那麼,伯沙撒的這個命令是他與耶和華神作對的表現。
因為,這些器皿本來是在聖殿中被用來敬拜、榮耀以色列的神的,但現在呢?第3和4節告訴我們﹕它們不但被用來作為普通的器皿,並且還被取來作為讚美巴比倫的假神之用。
在這一個舉動裏面所存的心思,更可以從但以理在第22-23節那裏、對他所說的責備之話中看得出來﹕“伯沙撒啊,你是他的兒子,你雖知道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將祂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
你和大臣,皇后,妃嬪用這器皿飲酒。你又讚美那不能看,不能聽,無知無識,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卻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管理你一切行動的神。”
所以伯沙撒這樣的作為不是無知的,因為,他對他外祖父尼布甲尼撒王所認識的神並非是完全不知道的。
因此,他是在那裏故意的褻瀆在天上的真神!世界歷史上的記載告訴我們﹕當時,瑪代和波斯的軍隊正在攻打巴比倫城;但因為巴比倫城是建造在幼發拉底河上,所以不易攻取。那麼,他們在圍城一段時間後突然退兵,因此伯沙撒就在這裏設擺盛宴慶祝、君臣都以為難處已經過去。然而就在他們吃喝和快樂之際,瑪代和波斯的軍隊原來不是退去、而是藉著挖一條運河把上流的水引到附近的湖中,而使軍隊在乾的河床上進入了巴比倫城。
正如本章的末了所說,巴比倫帝國就這樣的過去了!那麼,“吃、喝、和快樂”這世上的人生哲學,至今也沒有改變。巴比倫帝國的例子叫我們知道﹕這個世界的政權、也即是整個“外邦人的日期”,將來也要在這樣的光景中結束。路21﹕34-36是主耶穌對我們的提醒﹕我們不是不能有“吃、喝、和快樂”的時間,但是,讓我們的心不要被“貪食、醉酒、和物質”這些東西所累住了!
(二)牆上的字﹕(5﹕5-9)
第5-6節﹕“當時,【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王宮與燈臺相對的粉牆上寫字。
王看見寫字的指頭,就變了臉色,心意驚惶,腰骨【好像】脫節,雙膝彼此相踫。”
在上一段中,伯沙撒的表現好似是一個勇敢的人,因為他竟然敢冒犯真神。
但在這裏卻叫我們看到他的本相,原來是個懦弱無用的人。那麼在聖經中,我們可以看到另一個完全相反的人之例子;記在林後12﹕9-10那裏﹕“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在此順便提一件事﹕我們時常聽到人以“軟弱”來作為“過犯”的代名詞;例如在說“人都是軟弱的”這話時,意思就是﹕“人都是必定會常常犯罪的。”然而,這完全不是保羅在林後這裏所說的話的意思。因為當保羅說“自己是個軟弱的人”時,他的意思是﹕“他是個向神不頂撞的人,他向神是軟弱的。”
當他知道“這根刺既然是神所加的、神又不肯拿掉”時,他就不強求,他向神是軟弱的。然而,當保羅在生命中有事情發生時,我們所見的保羅卻又是多麼剛強的一個人,是一個從來不會被環境所打倒的人!這就是在罪性中的人和在神性中的人之不同的地方﹕向神剛硬的人,往往是個膽怯的人;向神軟弱的人,卻往往能成為一個真正剛強的人。第7-8節﹕“(伯沙撒)大聲吩咐,將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領進來,對巴比倫的哲士說﹕「誰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他必身穿紫袍,項戴金鍊,在我國中位列第三。」於是王的一切哲士都進來,卻不能讀那文字,也不能把講解告訴王。”再一次,這些用法術的、觀兆的、巴比倫的哲士們,都仍是無能為力。我們也看到他們實在是“每況愈下”的可憐!他們一次比一次的顯出自己的無能﹕頭一次是不知道王所夢的是甚麼、而所以不能解,這還可以說得過去;第二次是聽到夢的內容了,但仍是不能解;這一次是親眼看到了東西,卻是連看都看不懂!
(三)但以理的被召﹕(5﹕10-16)
正在大家俱都驚惶之時,第10節﹕“太后(小字﹕或作「皇后」。下同。)因王和他大臣所說的話,就進入宴宮,
說﹕「願王萬歲!你心意不要驚惶,臉面不要變色。」”雖然有小字的補充,但在與第2節的小字相較之下,就可知﹕指“太后”是比較準確的。(況且,在前面說過皇后是已經在席上的,而太后是起先不在、這時候因為聽說有這些事的發生所以纔來的。)
那麼,“太后”當然就是伯沙撒王的母親,也即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兒。
想來,由於她以前親眼見過但以理在她父親身上的工作之故,所以她作了以下的這個建議(第11-12節)﹕“在你國中有一人,他裏頭有聖神的靈,你父在世的日子,這人心中光明,又有聰明智慧,好像神的智慧。
你父尼布甲尼撒王,就是王的父,立他為術士,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領袖。
在他裏頭有美好的靈性,又有知識聰明,能圓夢,釋謎語,解疑惑。這人名叫但以理,尼布甲尼撒王又稱他為伯提沙撒,現在可以召他來,他必解明這意思。”
然後,但以理就被領到了伯沙撒的面前。但這伯沙撒到了人的面前時,又恢復了他的自尊心了。第13節下﹕“王問但以理說﹕「你是被擄之猶大人中的但以理嗎?就是我父從猶大擄來的嗎?」”雖然在實際上是他有求於但以理,但他還要一再的給但以理加上一個用來羞辱他的銜頭(“被擄之猶大人..我父從猶大擄來的”)。他在結束之時所說的(第16節)﹕“我聽說你善於講解,能解疑惑;現在你若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就必身穿紫袍,項戴金鍊,在我國中位列第三。”這話叫人看出他裏面的膚淺,因為他以為甚麼東西都是有價格的、或甚麼都是可以用錢買的。然而,這豈不也是世界上多少不把神放在心目中之人的想法嗎?
(四)但以理對牆上的字之解釋﹕(5﹕17-29)
在解釋這些字之前,但以理先對伯沙撒王的這種“小人”的態度有一個交代(第17節)﹕“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說﹕「你的贈品可以歸你自己,你的賞賜可以歸給別人;我卻要為王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王。」”我們從這回答中可以看出來﹕雖然但以理因為伯沙撒是君王的身份、而仍然給他有相當的尊重,但是從他語氣中所表達出來他個人對伯沙撒的敬重、是遠不如在上一章中他對尼布甲尼撒王的敬重的。
我們在上面已經念過在第22-23節的但以理嚴嚴責備伯沙撒的話,因為伯沙撒不是不知道關於神的事,只是伯沙撒沒有讓他所知道的知識、在他心中起一個對的或正面的作用;這是他所以要受神審判的原因!那麼,關於牆上的字、它們本身並不難懂,因為是用亞蘭文寫的,應當是當時的人都會念的。這麼說,那為甚麼第8節說“巴比倫的哲士都不能把它們讀出來”呢?有可能是﹕神用的是一種新的字體(像中文的簡體字),或者,神用的是“顛倒字母體”(例如寫英文字“LIVED”實際的意思是英文字“DEVIL”,又如寫中文的“人”實際的意思是“入”),也即是,他們所看到的是“字體的反面”。不管如何,更主要的原因是像有些聖經的話一般、字面的意思也是誰都會懂得的,但人不見得都能懂神話語裏面的意思;同樣的,牆上的字就算他們都會念,但那四個詞句裏實在的含意、卻是“沒有神的靈之人”所就是懂不了的。第25節﹕“所寫的文字是﹕「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意思是﹕“數算,數算,虧欠,分裂。”那麼,這些難懂的文字、再加上當時在寫這些字時所用的方法,難怪使當場的這批人覺得驚奇和恐慌了!接著從第26-28節,就是但以理對這些字所作的解釋﹕
(1)第26節﹕“彌尼﹕就是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數算、數算”﹕這個字神用了兩次,顯出祂的憐憫和等待的心。但雖是恆久忍耐,總是仍得必須有一個結束的;就是說﹕“至終,神跟人算賬的日子是要來到的。”伯沙撒的結局現在來到了。過去的日子他白白的荒廢了,沒有抓住機會悔改;相反的,他為自己在神面前積蓄忿怒、就好像吹氣球一樣,一直吹下去、總有一天一定會爆掉的!人是神造的,所以人不能逃脫他跟神的關係,神會要跟每一個人算賬。對信主之人來說,那一筆最主要的“定罪的審判賬”、是主耶穌已經替我們跟神算過了,所以我們是不會再受神永刑的審判了;這就叫“福音”,感謝主!然而,摩西在詩90﹕12說﹕“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他的這個禱告,也應當成為我們的心願纔是!
(2)第27節﹕“提客勒﹕就是你被稱在天平裏,顯出你的虧欠。”“虧欠”﹕人的份量不是自己來稱的。像伯沙撒這樣的人、他自己稱自己為重要的人物,但是在神的天平中,他是個無足輕重、毫無份量的人。實在,也只有神的天平、纔能稱出我們每一個人真正的份量!賽40﹕15和17講到“所有的人加起來、在神面前只是像一滴水,真是好像虛無、乃為虛空。”但另一方面,申32﹕10卻也告訴我們﹕“神看祂的百姓有如眼中的瞳人那樣的寶貴。”因此可見﹕“人的價值、是在乎他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是如何而定的。”
(3)第28節﹕“毗勒斯【與烏法珥新同義】﹕就是你的國分裂,歸與瑪代人和波斯人。”“分裂”﹕但以理所用的“毗勒斯”這個字是個雙關字;因為它的意思是“分裂”,但同時、這個字就是“波斯”的意思(為要顯出在分裂之後的兩個國家中、有一個是波斯)。
第29節﹕“伯沙撒下令,人就把紫袍給但以理穿上,把金鍊給他戴在頸項上,又傳令使他在國中位列第三。”那麼,這些尊榮實在是空的,因為一轉眼之間、金頭的時代就過去了,銀膀臂的時代即將開始;這是懂得神話語的但以理從開頭就一逕知道的,這也是為甚麼他能根本不在乎這些東西的緣故。今天也是一樣,世上的這些名利、富貴和權威,我們可以不把它們放在心上,不是由於反正我們沒有;不是的,乃是應當因為我們心中確實的知道﹕“這些東西不是值得我們全力以赴的,因為它們的價值不是永存的!”
(五)巴比倫的沒落﹕(5﹕30-31)
瑪代和波斯國的首領,是波斯人古列。但第31節卻只說﹕“瑪代人大利烏,年六十二歲,取了迦勒底國。”“大利烏”這人、可能是世界歷史上的“古巴如”(GUBARU)。從9﹕1的記載,可見他作了巴比倫省、和巴比倫城的統治者。這裏提到他62歲的年齡,可能是特別要我們看出﹕“他所以能取得這個國度,不是由於他自己的力量。”因為,正如但以理在前面第21節中所說的﹕“至高的神在人的國中掌權,憑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國。”所以,再說一遍﹕“在世上的政權後面,有神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