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課 “我信有永生”(林前15﹕-16﹕)
伯14﹕14說﹕“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這是約伯所問的一個問題。
他是與亞伯拉罕同時代的人,所以這是個古老的問題,也是個直到今天仍然在每一個有思想的人心中會產生的問題。當我們面對死亡、面對一個新的墳墓的時候,誰都會問說﹕“難道這就是「人生」?這麼短暫的幾十年,過去了、就沒有了嗎?”不可能的!今天的題目說﹕“我信有永生。”這意思就是說﹕“「人生」不止只是有「今生」,而且是有「來生」;生命是存到永永遠遠的。”
但是,我們若單單知道這一點的話,並不能就解決了我們心中的問題;因為,我們必須進一步的知道“甚麼是「來生」”、和“我們要如何來過「永生」”這些問題;除非這些問題得到了解答,我們的人生就不會有意義、有目標。那麼,誰能給我們解答這個“生命之謎”呢?除了新約聖經所啟示的這位“生命之主”以外,沒有人能有資格來回答這個問題!
保羅所寫的林前15章,更是特別對這個問題而講的一篇真理,所以它也是聖經中非常重要的一章經文。
按照大綱,我們還是在(四)對教會的指示(7﹕1-16﹕4)之內;現在繼續看其中的﹕
(5)“復活”的意義﹕(15﹕)
保羅在本章中講到兩點重要的真理﹕(A)“基督的復活”與“福音”有分不開的關係;和(B)“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復活”有分不開的關係。分別來看﹕
(A)“基督的復活”與“福音”的關係﹕(15﹕1-11)
直到第14章,哥林多教會中的問題大都是倫理和道德方面的事。但在這裏,卻引出了一個道理上的錯誤;第12節﹕“既傳基督是從死裏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由此可見,有人以為“沒有「復活」這一回事。”因此,保羅就必須先要來解釋到“復活是福音中所不能缺少的一部分內容”這件事;就是說﹕如果“沒有了「基督的復活」這回事”,也可說“就是沒有了「福音」。”所以在本段中,保羅要從三方面來講到有關“福音”的事﹕
【I】“福音”的重要﹕(15﹕1-2)
“福音”就是“好消息”的意思。那麼,“福音”對於哥林多教會有甚麼重要呢?第2節﹕“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所以,“福音”的重要是在“能使他們得救”。
同時,這裏也告訴我們知道“使人能得救的方法是甚麼”;第1節﹕“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
這方法就是﹕保羅“傳講”了福音,哥林多人“知道”了、又“領受”了這福音;就這麼簡單。難怪保羅在羅馬書中要說“福音是神的大能”此語了,因為它本身就是帶著能力的;所以我們只要好好的去傳,不必加鹽加醋的去湊合人的胃口的。那麼,第2節這裏也叫我們看到“甚麼纔是「真正的信福音」”﹕“持守所接受的道理。”所謂的“日久見人心”、是真是假,“時間”總是最好的考驗。福音使我們能以得救,所以福音是重要的。
【II】“福音”的內容﹕(15﹕3-8)
既然福音是如此的重要,那麼,甚麼是“福音”呢?首先,第3節上﹕“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可見﹕“福音”不是保羅自己想出來的一套理論,“福音”是“保羅從神那裏所領受來的啟示”;他怎麼領受,他就怎麼傳。那麼“福音的內容是甚麼呢?”保羅引用了四件歷史上的事實來說明﹕
(甲)基督的死是歷史上的一件事實﹕第3節下﹕“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這句話叫我們知道﹕(壹)基督的死不是一個殉道者的死,也不是一個時代的犧牲者之死;祂的死是一個代罪的死,祂是為我們的罪而死的;和(貳)基督的死不是一個意外,不是神在事後才想到的一個計劃;祂的死是照著聖經以往所說的;換言之,祂的死是聖經一貫的預言,是神早就計劃好了的事。
(乙)基督的埋葬也是歷史上的一件事實﹕第4節上﹕“而且埋葬了。”“埋葬”是死和復活之間必須要有的一個過程;因為一個被埋葬了三天的人、必定是個真正的死人,而不會只是個暫時窒息的人的。
(丙)基督的復活更是歷史上的一件事實﹕第4節下﹕“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據說﹕從原文的文法更能表達出保羅心中的思想,因為他在這句話中所用的是“現在完成式”的字;意思是說﹕“祂不但在第三天復活了,而且一直到今天、祂都是活著的。”
(丁)復活的基督曾經被這麼多的人所看見過﹕第5-8節﹕“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
這是第四件歷史上的事實,所以這第四點可以說是用來證明﹕“第三點是件的的確確的事實。”
第5節所提到的這些人,從他們在主被釘十字架時的洩氣、到後來的生命中大有膽量的改變(尤其是在彼得的身上),顯明他們“的確是見到了復活的基督”。
第6節講到“這是一件五百多人同時見到的事”;五百多人可以作證的,必然是一件可靠的事了;而且,當保羅說這話時、還有很多人是活著的,所以他是不能胡言亂語的。
在第7和8節,保羅特別提到雅各和他自己,因為這兩個人都不是容易相信基督的人。雅各是主肉身的兄弟,當主活著時,祂的兄弟們都不信祂(約7﹕5);但在主復活之後,雅各不但信了祂、且成了教會中的首領(徒15章),還寫了雅各書。至於保羅自己,他說“他好像是個屬靈的早產的人”;就是說﹕“他的信主不是一件平常的經歷。”(徒9章)
因此,聖經在這裏叫我們看到﹕“福音”就是講到“基督的死、埋葬、和復活”;保羅既沒有給它加上甚麼其他的東西,所以我們也不必要給福音加添甚麼作料。
【III】“福音”的果效﹕(15﹕9-11)
現在,保羅引用他本身為一個例子,來叫我們看到福音的能力、和基督的復活在他生命中所產生的功效。他的信主,在他生命中帶來了兩個根本上的影響﹕
(甲)使他對自己的價值、有了新的估計﹕第9節﹕“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他承認自己在信主以前的生命是毫無價值的;換言之﹕他覺得自己這個人的價值、或他人生的意義,是從信主後才開始的。那麼,這也應當是福音在我們身上所產生的果效;我們有否很清楚的發現自己在信主前後、對自己和人生有完全不同的態度呢?這也就是林後5﹕17所謂的“在基督裏是個新造的人”之意。
(乙)使他對前面的努力、有了新的方針﹕第10-11節﹕“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祂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不拘是我,是眾使徒,我們如此傳,你們也如此信了。”
保羅以前如何努力來逼迫教會,現在他以同樣的努力來服侍神的教會;或說﹕“以前如何為自己勞力,現在也如何來為基督勞力。”這豈不是福音也當在我們身上產生出來的一種果效嗎?過去為屬地的事和人、我們肯付出多少代價,今天為主的緣故、我們肯付上多少呢?但在保羅的這一切成就之中,他一點都沒有覺得自己有甚麼功勞;他說﹕“所有的這一切他的作為,都是因為神的恩典。”筆者常以為﹕“在「量」的上面,世上不可能還有第二個人、會有像保羅在神的工作上之成就,但是在「質」的方面,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卻都應該與保羅有同樣的領會;因為他所信的、與我們所信的,是同樣的一個福音、同樣的一位主!”
(B)“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關係﹕(15﹕12-58)
【I】理解﹕(15﹕12-19)
在上面,保羅所回答的一個問題是﹕“基督的復活是否是歷史上的一件事實呢?”現在,他要來回答另一個問題﹕“基督的復活真是那麼重要的一件事嗎?”那麼,保羅的回答是﹕“是的;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信心、和我們的將來,都是切切相關的。”所以,他分別的來作答﹕
(甲)“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信心”之關係﹕第12節﹕“既傳基督是從死裏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這可以說是前面一段的總結;意思是﹕“基督的復活既是歷史上的事實,怎麼你們還說沒有死人復活的這種事呢?”接著,保羅就來解釋到﹕“如果基督沒有復活的話,我們的信心就完全被毀了。”
他講到有四個理由﹕
(壹)“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第14節)﹕就是說,“福音的內容是空洞的;”因此,我們的信心也是虛無的;(貳)“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第15節)﹕即是﹕“我們是說謊、作假見證的人;”
(參)“你們的信便是徒然”(第17節上)﹕就是,“你們所有的是空的信心,沒有內容、沒有根基的;”和(肆)“你們仍在罪裏”(第17節下)﹕因為“基督的死”是“為要勝過罪與死”,
所以,假如祂不能勝過死而復活的話,這就表示出是祂的失敗;如果祂失敗了,那麼我們也就失了被拯救的盼望。
(乙)“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將來”之關係﹕第18節﹕“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連那些信主、已經去世的親人也就失了得救的盼望;我們也不要想再能有與他們相聚的盼望了。第19節﹕“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同時,我們自己對將來也就失去了指望。往往有人說﹕“復活的事實不那麼重要,復活的信仰纔是重要的。”假如我們對第19節的話多一點思考的話,就會發現﹕“聖經的意思與這種理論是正好相反的。”因為,就算基督是個“萬應丸”、有求必應,我們就能滿足了嗎?不會的;如果沒有來生的指望,在今生無論有多大的成就,都仍是可憐的。
【II】例解﹕(15﹕20-34)
在這段中,保羅引用舊約中的兩件事為例、來表明“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復活之關係”﹕(甲)初熟節﹕第20節﹕“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初熟節是緊跟著逾越節來的(利23﹕10-11)。
初熟的那一捆莊稼是藉著祭司拿來奉獻給神的。這一捆莊稼之所以被稱為“初熟”,就因為它是將來其餘收成的一個預表;那隨後要來的,當然是同樣種類的收成。那麼,初熟的奉獻是在“安息日的次日”(“主日”)舉行的。我們在林前5﹕7已經看到,逾越節是預表基督的死;那麼,初熟節在此叫我們清楚看到、就是預表基督的復活。
祂就好像那一捆初熟的莊稼奉獻給神,而我們這些信祂的人就如同那些跟著來的收成;初熟的莊稼如何,跟著來的也是如何。所以,“基督的復活”就是“我們能以復活”的保證;和(乙)亞當﹕第21-22節﹕“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也許有人會問說﹕“基督的復活是兩千年前的事,怎麼會影響到今天的人呢?”這就是保羅為甚麼舉這第二個例子的原因。
他引用“亞當的犯罪如何影響了全人類”的事實,來顯明﹕“基督也以作全人類代表的身份,來使祂的復活也能夠影響到眾人。”(當然,保羅引用亞當的重點、只是在說明“他與基督都同樣的是站在「作全人類的代表」這件事上”;因為亞當犯罪的結果是使全人類都死在罪中,而基督所作成的“義人的復活”之果效、卻單單是屬於“在基督裏”的這批人的。)接下去的第23-28節,是用來解釋第22節所謂的“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這句話的;因為也許有人會想到﹕“為甚麼我們沒有在基督復活的時候、也都復活了呢?”所以,第23節的第一句話就是﹕“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就是說﹕“雖然每一個在基督裏的人都要復活,但是是有不同的時間或次序的。”第23節下﹕“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可見﹕所謂的“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並非是指“個別的不同時間”(好像“今天你、明天我”),而乃是指一個個集團的人、在不同的時間來一起復活。第24節﹕“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有一天末期會來到,世上的一切都要過去;“死”也要被毀去(第26節)。(雖然說,主藉著十字架已經勝過了死亡,但直到現在、“死”仍是在地上掌權;然而有一天,當主在永遠作王之前,祂要除去一切的仇敵。)然後,第28節﹕“萬物既服了祂,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祂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最最末了,主耶穌要把國交給父神,使神為萬物之主。
假如這些事不是真的的話,保羅在下面就發出兩個問題來﹕(甲)第29節﹕“因何為死人受洗呢?”;和(乙)第30-34節﹕“我們又因何時刻冒險呢?...。”關於第29節,有好些不同的講解(例如“就是為死人施洗”、“活人代替死了的人受洗”、或“是指屬靈的死人”等等的)。筆者認為比較合理的解釋是﹕“有人受了信主而已經死了的人之影響,而來接受洗禮。”(例如﹕不信的親人、在信主的親人死了之後,因為盼望在永世中再聚,所以也信了主而來受洗。)
所以,保羅的意思是﹕“如果那些人不信有復活與來生的話,那麼,如此行的意義在哪裏呢?”同樣的,在第30節以後,保羅就把自己目前生活上的見證拉了進來;意思是﹕“如果不是相信有復活,我又何必過這樣的一個冒險的生活呢?”第32節下﹕“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這是最實在的人生哲學;不是嗎?第33-34節上﹕“你們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你們要醒悟為善,不要犯罪,因為有人不認識神。”在這裏,我們真應當停下來思想一下﹕“我們是真的信「有復活」、「有來生」嗎?”如果是真的,那我們就應當不是活在第32節下、而是個活在第33-34節的話中之人了!是不是?
【III】問難﹕(15﹕35-53)
第35節﹕“或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帶著甚麼身體來呢?」”保羅猜想到會有這兩個問題的產生;正如今天同樣有人會問﹕“怎麼會復活、復活的身體是怎麼回事呢?”那麼,要具體的來回答這些問題、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我們是活在這個身體之內、我們的理解力是有限的;但雖然如此,我們仍然有一些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從第36-49節,保羅用三個例子、四件對比來回答這些問題﹕
(甲)三個例子(第36-41節)﹕
(壹)麥子﹕第36-38節﹕“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穀;但神隨自己的意思,給它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主耶穌曾在約12﹕24以麥子為比喻、來說到“祂的死與復活之間的關係”;同樣的,保羅也取用這個例子﹕“正如麥子就是子粒生命的繼續一般,雖然在外表上看來是完全不同的;還有,子粒必須先經過「死了」的過程。”所以,天然界都告訴我們﹕“「復活」是可能的事。”
(貳)肉體﹕第39節﹕“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雖然人、獸、鳥、和魚都有不同的形體,但大家都有肉體;所以,復活的身體是有肉體的,只是跟現在的身體之構造性質不同;和(參)天體﹕第40-41節﹕“有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它們都是有榮光的,所以,我們將來要有的“復活的身體”也是有榮光的。(乙)四件對比(第42-49節)﹕(壹)復活的身體是不朽壞的(第42節);(貳)復活的身體是榮耀的(第43節上);
(參)復活的身體是強壯的(第43節下);和(肆)復活的身體是靈性的(第44節)。那麼,為了要避免人對所謂的“靈性的身體”有所誤解,所以從第45-49節、保羅有進一步的說明。首先,我們回來看第44節下﹕“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可見﹕這個“靈性的身體”是個“有實體的身體”;因為,所謂的“屬靈性的”是與“屬血氣的”、而不是與“屬物質的”在作對比。第45-49節﹕“【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纔有屬靈的。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這“兩個亞當”就是“兩個人類的代表”;“末後的亞當”當然就是指“基督”而言的;我們如何與亞當一樣的有一個屬血氣(或屬土)的身體,照樣,我們也要從基督得到一個屬靈性(或屬天)的身體。
第50節是一個總結﹕“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所以,為甚麼必須要有一個復活的身體呢?乃是因為“這是兩個不同的世界”;我們現有的身體不能進入神的國,所以我們的這個身體必須要有改變纔行。那麼,這些事甚麼時候會發生呢?第51-53節告訴我們﹕“是在當主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參帖前4﹕13-18)
【IV】應用﹕(15﹕54-58)
第54-56節﹕“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裏?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裏?」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就是說﹕“基督的復活”這件事實,使祂得勝了“死”和“罪”。然後,第57節﹕“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因為我們是在主耶穌基督的裏面,所以我們也同樣的得了勝;這就是保羅所講的有關“復活的真理”之結論。所有的將來這一切事情的成就,都是由於“基督已經復活”的緣故。但是,難道基督復活的功效只是在將來嗎?不是的;基督復活的功效應該今天就能在我們身上產生出來纔對!因此,保羅在第58節說﹕“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這是一個非常實在的勸告,是我們在今天就可以在兩方面應用到的﹕(甲)堅固、不搖動﹕無論遭遇甚麼,都在信心中站立得住;和(乙)常常竭力作主工﹕總不停止對主的服事;我們的勞苦不會是徒然的,因為我們所事奉的是一位“活著的主”!
(6)“捐獻”的原則﹕(16﹕1-4)
這是哥林多教會所問的最後一個問題,是與錢財的捐獻有關的事。雖然在當時他們所談的、是關於“資助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這件事當如何辦理,但在其中我們仍可以看出有關“捐獻”的兩個原則來﹕
(A)有規定的“給”﹕第2節下﹕“各人要..抽出來留著,免得..現湊。”所以,不是“在想到時才給”,而是把一部分的錢“放在一邊留著”、預備作神工作的用處;也不是“在有餘時才給”,乃是要“先抽出一部分來”為神的用處。沒有人愛吃剩飯剩菜的,所以我們更不該把剩下的拿來給神。
(B)盡力量的“給”﹕第2節下也說﹕“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新約聖經從來沒提到過“十分之一”的名稱,因為“活在恩典中的人、若想回報神愛的話,是沒有限度的”。然而,如果真要使用百分比的話,筆者認為﹕“十分之一”也是最起碼的“向神的愛心”之表示了。但是,聖經更進一步的說是“按進項的給”、而不是“按百分比的給”。(例如﹕如月入百萬,難道就只給十萬、自己用九十萬?如月入一千、而能給到三百的話,豈不更能顯出“愛主之心”了呢?總之,這不是在律法下的要求;這是個人在主面前的心意。如果我月入一千而只給十元,這只表示我對主恩典的領受只有這樣的價值、或“主在我心中的價值只有百分之一而已”。)
(五)結論﹕(16﹕5-24)
在第5-9節之中,保羅提到了他個人的一些計劃;可見﹕我們辦事情是可以有計劃的,只是在其中必須總是存著一個“主若許可”(第7節)的心態在內。從第10-12節,保羅表達他對哥林多教會的關懷,他常把他們的需要放在心上;他提到提摩太和亞波羅,因為他覺得這兩個人是能對哥林多教會有幫助的。然後第13-18節是保羅給他們的一些最後的勸勉﹕像第13節的“要作大丈夫”,和第14節的“要憑愛心行事”;並且,他承認司提反等人是可以作屬靈領袖的人。從第19-24節就是“最後的問安”和“祝福的話”。第23-24節﹕“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我在基督耶穌裏的愛,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在保羅說這些祝福的話之前,他最後的一句話是﹕“主必要來!”(第22節下)這是提醒他們﹕“當在「等待主再來」的心情中、來唸這封信裏面所說的話。”的確,如果我們心中常想到“主快要再來”的話,神的話就會對我們有更加深重的意義了。對於第22節上﹕“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咒可詛。”為甚麼保羅要如此說呢?一方面,主恩主愛這麼大,一個不知感恩、忘恩負義的人,我們都會對之說“這個人不是人”的;另一方面,我們今天不愛主,到主再來時、受虧損的會是誰呢?還不是我們本身嗎?所以,求主的愛激勵我們、得到我們的心,叫我們能真正愛主、愛主更深;讓我們也能常常從心中說﹕“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他是與亞伯拉罕同時代的人,所以這是個古老的問題,也是個直到今天仍然在每一個有思想的人心中會產生的問題。當我們面對死亡、面對一個新的墳墓的時候,誰都會問說﹕“難道這就是「人生」?這麼短暫的幾十年,過去了、就沒有了嗎?”不可能的!今天的題目說﹕“我信有永生。”這意思就是說﹕“「人生」不止只是有「今生」,而且是有「來生」;生命是存到永永遠遠的。”
但是,我們若單單知道這一點的話,並不能就解決了我們心中的問題;因為,我們必須進一步的知道“甚麼是「來生」”、和“我們要如何來過「永生」”這些問題;除非這些問題得到了解答,我們的人生就不會有意義、有目標。那麼,誰能給我們解答這個“生命之謎”呢?除了新約聖經所啟示的這位“生命之主”以外,沒有人能有資格來回答這個問題!
保羅所寫的林前15章,更是特別對這個問題而講的一篇真理,所以它也是聖經中非常重要的一章經文。
按照大綱,我們還是在(四)對教會的指示(7﹕1-16﹕4)之內;現在繼續看其中的﹕
(5)“復活”的意義﹕(15﹕)
保羅在本章中講到兩點重要的真理﹕(A)“基督的復活”與“福音”有分不開的關係;和(B)“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復活”有分不開的關係。分別來看﹕
(A)“基督的復活”與“福音”的關係﹕(15﹕1-11)
直到第14章,哥林多教會中的問題大都是倫理和道德方面的事。但在這裏,卻引出了一個道理上的錯誤;第12節﹕“既傳基督是從死裏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由此可見,有人以為“沒有「復活」這一回事。”因此,保羅就必須先要來解釋到“復活是福音中所不能缺少的一部分內容”這件事;就是說﹕如果“沒有了「基督的復活」這回事”,也可說“就是沒有了「福音」。”所以在本段中,保羅要從三方面來講到有關“福音”的事﹕
【I】“福音”的重要﹕(15﹕1-2)
“福音”就是“好消息”的意思。那麼,“福音”對於哥林多教會有甚麼重要呢?第2節﹕“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所以,“福音”的重要是在“能使他們得救”。
同時,這裏也告訴我們知道“使人能得救的方法是甚麼”;第1節﹕“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
這方法就是﹕保羅“傳講”了福音,哥林多人“知道”了、又“領受”了這福音;就這麼簡單。難怪保羅在羅馬書中要說“福音是神的大能”此語了,因為它本身就是帶著能力的;所以我們只要好好的去傳,不必加鹽加醋的去湊合人的胃口的。那麼,第2節這裏也叫我們看到“甚麼纔是「真正的信福音」”﹕“持守所接受的道理。”所謂的“日久見人心”、是真是假,“時間”總是最好的考驗。福音使我們能以得救,所以福音是重要的。
【II】“福音”的內容﹕(15﹕3-8)
既然福音是如此的重要,那麼,甚麼是“福音”呢?首先,第3節上﹕“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可見﹕“福音”不是保羅自己想出來的一套理論,“福音”是“保羅從神那裏所領受來的啟示”;他怎麼領受,他就怎麼傳。那麼“福音的內容是甚麼呢?”保羅引用了四件歷史上的事實來說明﹕
(甲)基督的死是歷史上的一件事實﹕第3節下﹕“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這句話叫我們知道﹕(壹)基督的死不是一個殉道者的死,也不是一個時代的犧牲者之死;祂的死是一個代罪的死,祂是為我們的罪而死的;和(貳)基督的死不是一個意外,不是神在事後才想到的一個計劃;祂的死是照著聖經以往所說的;換言之,祂的死是聖經一貫的預言,是神早就計劃好了的事。
(乙)基督的埋葬也是歷史上的一件事實﹕第4節上﹕“而且埋葬了。”“埋葬”是死和復活之間必須要有的一個過程;因為一個被埋葬了三天的人、必定是個真正的死人,而不會只是個暫時窒息的人的。
(丙)基督的復活更是歷史上的一件事實﹕第4節下﹕“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據說﹕從原文的文法更能表達出保羅心中的思想,因為他在這句話中所用的是“現在完成式”的字;意思是說﹕“祂不但在第三天復活了,而且一直到今天、祂都是活著的。”
(丁)復活的基督曾經被這麼多的人所看見過﹕第5-8節﹕“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
這是第四件歷史上的事實,所以這第四點可以說是用來證明﹕“第三點是件的的確確的事實。”
第5節所提到的這些人,從他們在主被釘十字架時的洩氣、到後來的生命中大有膽量的改變(尤其是在彼得的身上),顯明他們“的確是見到了復活的基督”。
第6節講到“這是一件五百多人同時見到的事”;五百多人可以作證的,必然是一件可靠的事了;而且,當保羅說這話時、還有很多人是活著的,所以他是不能胡言亂語的。
在第7和8節,保羅特別提到雅各和他自己,因為這兩個人都不是容易相信基督的人。雅各是主肉身的兄弟,當主活著時,祂的兄弟們都不信祂(約7﹕5);但在主復活之後,雅各不但信了祂、且成了教會中的首領(徒15章),還寫了雅各書。至於保羅自己,他說“他好像是個屬靈的早產的人”;就是說﹕“他的信主不是一件平常的經歷。”(徒9章)
因此,聖經在這裏叫我們看到﹕“福音”就是講到“基督的死、埋葬、和復活”;保羅既沒有給它加上甚麼其他的東西,所以我們也不必要給福音加添甚麼作料。
【III】“福音”的果效﹕(15﹕9-11)
現在,保羅引用他本身為一個例子,來叫我們看到福音的能力、和基督的復活在他生命中所產生的功效。他的信主,在他生命中帶來了兩個根本上的影響﹕
(甲)使他對自己的價值、有了新的估計﹕第9節﹕“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他承認自己在信主以前的生命是毫無價值的;換言之﹕他覺得自己這個人的價值、或他人生的意義,是從信主後才開始的。那麼,這也應當是福音在我們身上所產生的果效;我們有否很清楚的發現自己在信主前後、對自己和人生有完全不同的態度呢?這也就是林後5﹕17所謂的“在基督裏是個新造的人”之意。
(乙)使他對前面的努力、有了新的方針﹕第10-11節﹕“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祂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不拘是我,是眾使徒,我們如此傳,你們也如此信了。”
保羅以前如何努力來逼迫教會,現在他以同樣的努力來服侍神的教會;或說﹕“以前如何為自己勞力,現在也如何來為基督勞力。”這豈不是福音也當在我們身上產生出來的一種果效嗎?過去為屬地的事和人、我們肯付出多少代價,今天為主的緣故、我們肯付上多少呢?但在保羅的這一切成就之中,他一點都沒有覺得自己有甚麼功勞;他說﹕“所有的這一切他的作為,都是因為神的恩典。”筆者常以為﹕“在「量」的上面,世上不可能還有第二個人、會有像保羅在神的工作上之成就,但是在「質」的方面,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卻都應該與保羅有同樣的領會;因為他所信的、與我們所信的,是同樣的一個福音、同樣的一位主!”
(B)“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關係﹕(15﹕12-58)
【I】理解﹕(15﹕12-19)
在上面,保羅所回答的一個問題是﹕“基督的復活是否是歷史上的一件事實呢?”現在,他要來回答另一個問題﹕“基督的復活真是那麼重要的一件事嗎?”那麼,保羅的回答是﹕“是的;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信心、和我們的將來,都是切切相關的。”所以,他分別的來作答﹕
(甲)“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信心”之關係﹕第12節﹕“既傳基督是從死裏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這可以說是前面一段的總結;意思是﹕“基督的復活既是歷史上的事實,怎麼你們還說沒有死人復活的這種事呢?”接著,保羅就來解釋到﹕“如果基督沒有復活的話,我們的信心就完全被毀了。”
他講到有四個理由﹕
(壹)“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第14節)﹕就是說,“福音的內容是空洞的;”因此,我們的信心也是虛無的;(貳)“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第15節)﹕即是﹕“我們是說謊、作假見證的人;”
(參)“你們的信便是徒然”(第17節上)﹕就是,“你們所有的是空的信心,沒有內容、沒有根基的;”和(肆)“你們仍在罪裏”(第17節下)﹕因為“基督的死”是“為要勝過罪與死”,
所以,假如祂不能勝過死而復活的話,這就表示出是祂的失敗;如果祂失敗了,那麼我們也就失了被拯救的盼望。
(乙)“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將來”之關係﹕第18節﹕“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連那些信主、已經去世的親人也就失了得救的盼望;我們也不要想再能有與他們相聚的盼望了。第19節﹕“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同時,我們自己對將來也就失去了指望。往往有人說﹕“復活的事實不那麼重要,復活的信仰纔是重要的。”假如我們對第19節的話多一點思考的話,就會發現﹕“聖經的意思與這種理論是正好相反的。”因為,就算基督是個“萬應丸”、有求必應,我們就能滿足了嗎?不會的;如果沒有來生的指望,在今生無論有多大的成就,都仍是可憐的。
【II】例解﹕(15﹕20-34)
在這段中,保羅引用舊約中的兩件事為例、來表明“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復活之關係”﹕(甲)初熟節﹕第20節﹕“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初熟節是緊跟著逾越節來的(利23﹕10-11)。
初熟的那一捆莊稼是藉著祭司拿來奉獻給神的。這一捆莊稼之所以被稱為“初熟”,就因為它是將來其餘收成的一個預表;那隨後要來的,當然是同樣種類的收成。那麼,初熟的奉獻是在“安息日的次日”(“主日”)舉行的。我們在林前5﹕7已經看到,逾越節是預表基督的死;那麼,初熟節在此叫我們清楚看到、就是預表基督的復活。
祂就好像那一捆初熟的莊稼奉獻給神,而我們這些信祂的人就如同那些跟著來的收成;初熟的莊稼如何,跟著來的也是如何。所以,“基督的復活”就是“我們能以復活”的保證;和(乙)亞當﹕第21-22節﹕“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也許有人會問說﹕“基督的復活是兩千年前的事,怎麼會影響到今天的人呢?”這就是保羅為甚麼舉這第二個例子的原因。
他引用“亞當的犯罪如何影響了全人類”的事實,來顯明﹕“基督也以作全人類代表的身份,來使祂的復活也能夠影響到眾人。”(當然,保羅引用亞當的重點、只是在說明“他與基督都同樣的是站在「作全人類的代表」這件事上”;因為亞當犯罪的結果是使全人類都死在罪中,而基督所作成的“義人的復活”之果效、卻單單是屬於“在基督裏”的這批人的。)接下去的第23-28節,是用來解釋第22節所謂的“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這句話的;因為也許有人會想到﹕“為甚麼我們沒有在基督復活的時候、也都復活了呢?”所以,第23節的第一句話就是﹕“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就是說﹕“雖然每一個在基督裏的人都要復活,但是是有不同的時間或次序的。”第23節下﹕“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可見﹕所謂的“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並非是指“個別的不同時間”(好像“今天你、明天我”),而乃是指一個個集團的人、在不同的時間來一起復活。第24節﹕“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有一天末期會來到,世上的一切都要過去;“死”也要被毀去(第26節)。(雖然說,主藉著十字架已經勝過了死亡,但直到現在、“死”仍是在地上掌權;然而有一天,當主在永遠作王之前,祂要除去一切的仇敵。)然後,第28節﹕“萬物既服了祂,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祂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最最末了,主耶穌要把國交給父神,使神為萬物之主。
假如這些事不是真的的話,保羅在下面就發出兩個問題來﹕(甲)第29節﹕“因何為死人受洗呢?”;和(乙)第30-34節﹕“我們又因何時刻冒險呢?...。”關於第29節,有好些不同的講解(例如“就是為死人施洗”、“活人代替死了的人受洗”、或“是指屬靈的死人”等等的)。筆者認為比較合理的解釋是﹕“有人受了信主而已經死了的人之影響,而來接受洗禮。”(例如﹕不信的親人、在信主的親人死了之後,因為盼望在永世中再聚,所以也信了主而來受洗。)
所以,保羅的意思是﹕“如果那些人不信有復活與來生的話,那麼,如此行的意義在哪裏呢?”同樣的,在第30節以後,保羅就把自己目前生活上的見證拉了進來;意思是﹕“如果不是相信有復活,我又何必過這樣的一個冒險的生活呢?”第32節下﹕“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這是最實在的人生哲學;不是嗎?第33-34節上﹕“你們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你們要醒悟為善,不要犯罪,因為有人不認識神。”在這裏,我們真應當停下來思想一下﹕“我們是真的信「有復活」、「有來生」嗎?”如果是真的,那我們就應當不是活在第32節下、而是個活在第33-34節的話中之人了!是不是?
【III】問難﹕(15﹕35-53)
第35節﹕“或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帶著甚麼身體來呢?」”保羅猜想到會有這兩個問題的產生;正如今天同樣有人會問﹕“怎麼會復活、復活的身體是怎麼回事呢?”那麼,要具體的來回答這些問題、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我們是活在這個身體之內、我們的理解力是有限的;但雖然如此,我們仍然有一些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從第36-49節,保羅用三個例子、四件對比來回答這些問題﹕
(甲)三個例子(第36-41節)﹕
(壹)麥子﹕第36-38節﹕“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穀;但神隨自己的意思,給它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主耶穌曾在約12﹕24以麥子為比喻、來說到“祂的死與復活之間的關係”;同樣的,保羅也取用這個例子﹕“正如麥子就是子粒生命的繼續一般,雖然在外表上看來是完全不同的;還有,子粒必須先經過「死了」的過程。”所以,天然界都告訴我們﹕“「復活」是可能的事。”
(貳)肉體﹕第39節﹕“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雖然人、獸、鳥、和魚都有不同的形體,但大家都有肉體;所以,復活的身體是有肉體的,只是跟現在的身體之構造性質不同;和(參)天體﹕第40-41節﹕“有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它們都是有榮光的,所以,我們將來要有的“復活的身體”也是有榮光的。(乙)四件對比(第42-49節)﹕(壹)復活的身體是不朽壞的(第42節);(貳)復活的身體是榮耀的(第43節上);
(參)復活的身體是強壯的(第43節下);和(肆)復活的身體是靈性的(第44節)。那麼,為了要避免人對所謂的“靈性的身體”有所誤解,所以從第45-49節、保羅有進一步的說明。首先,我們回來看第44節下﹕“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可見﹕這個“靈性的身體”是個“有實體的身體”;因為,所謂的“屬靈性的”是與“屬血氣的”、而不是與“屬物質的”在作對比。第45-49節﹕“【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纔有屬靈的。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這“兩個亞當”就是“兩個人類的代表”;“末後的亞當”當然就是指“基督”而言的;我們如何與亞當一樣的有一個屬血氣(或屬土)的身體,照樣,我們也要從基督得到一個屬靈性(或屬天)的身體。
第50節是一個總結﹕“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所以,為甚麼必須要有一個復活的身體呢?乃是因為“這是兩個不同的世界”;我們現有的身體不能進入神的國,所以我們的這個身體必須要有改變纔行。那麼,這些事甚麼時候會發生呢?第51-53節告訴我們﹕“是在當主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參帖前4﹕13-18)
【IV】應用﹕(15﹕54-58)
第54-56節﹕“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裏?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裏?」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就是說﹕“基督的復活”這件事實,使祂得勝了“死”和“罪”。然後,第57節﹕“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因為我們是在主耶穌基督的裏面,所以我們也同樣的得了勝;這就是保羅所講的有關“復活的真理”之結論。所有的將來這一切事情的成就,都是由於“基督已經復活”的緣故。但是,難道基督復活的功效只是在將來嗎?不是的;基督復活的功效應該今天就能在我們身上產生出來纔對!因此,保羅在第58節說﹕“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這是一個非常實在的勸告,是我們在今天就可以在兩方面應用到的﹕(甲)堅固、不搖動﹕無論遭遇甚麼,都在信心中站立得住;和(乙)常常竭力作主工﹕總不停止對主的服事;我們的勞苦不會是徒然的,因為我們所事奉的是一位“活著的主”!
(6)“捐獻”的原則﹕(16﹕1-4)
這是哥林多教會所問的最後一個問題,是與錢財的捐獻有關的事。雖然在當時他們所談的、是關於“資助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這件事當如何辦理,但在其中我們仍可以看出有關“捐獻”的兩個原則來﹕
(A)有規定的“給”﹕第2節下﹕“各人要..抽出來留著,免得..現湊。”所以,不是“在想到時才給”,而是把一部分的錢“放在一邊留著”、預備作神工作的用處;也不是“在有餘時才給”,乃是要“先抽出一部分來”為神的用處。沒有人愛吃剩飯剩菜的,所以我們更不該把剩下的拿來給神。
(B)盡力量的“給”﹕第2節下也說﹕“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新約聖經從來沒提到過“十分之一”的名稱,因為“活在恩典中的人、若想回報神愛的話,是沒有限度的”。然而,如果真要使用百分比的話,筆者認為﹕“十分之一”也是最起碼的“向神的愛心”之表示了。但是,聖經更進一步的說是“按進項的給”、而不是“按百分比的給”。(例如﹕如月入百萬,難道就只給十萬、自己用九十萬?如月入一千、而能給到三百的話,豈不更能顯出“愛主之心”了呢?總之,這不是在律法下的要求;這是個人在主面前的心意。如果我月入一千而只給十元,這只表示我對主恩典的領受只有這樣的價值、或“主在我心中的價值只有百分之一而已”。)
(五)結論﹕(16﹕5-24)
在第5-9節之中,保羅提到了他個人的一些計劃;可見﹕我們辦事情是可以有計劃的,只是在其中必須總是存著一個“主若許可”(第7節)的心態在內。從第10-12節,保羅表達他對哥林多教會的關懷,他常把他們的需要放在心上;他提到提摩太和亞波羅,因為他覺得這兩個人是能對哥林多教會有幫助的。然後第13-18節是保羅給他們的一些最後的勸勉﹕像第13節的“要作大丈夫”,和第14節的“要憑愛心行事”;並且,他承認司提反等人是可以作屬靈領袖的人。從第19-24節就是“最後的問安”和“祝福的話”。第23-24節﹕“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我在基督耶穌裏的愛,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在保羅說這些祝福的話之前,他最後的一句話是﹕“主必要來!”(第22節下)這是提醒他們﹕“當在「等待主再來」的心情中、來唸這封信裏面所說的話。”的確,如果我們心中常想到“主快要再來”的話,神的話就會對我們有更加深重的意義了。對於第22節上﹕“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咒可詛。”為甚麼保羅要如此說呢?一方面,主恩主愛這麼大,一個不知感恩、忘恩負義的人,我們都會對之說“這個人不是人”的;另一方面,我們今天不愛主,到主再來時、受虧損的會是誰呢?還不是我們本身嗎?所以,求主的愛激勵我們、得到我們的心,叫我們能真正愛主、愛主更深;讓我們也能常常從心中說﹕“主耶穌啊,我願你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