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課 對太空時代的信息(林前1﹕1-2﹕5)
保羅生存的時代、與我們目前的時代有極大的不同。他對於機械、或太空船等等的事一竅不通,他所旅行的、也只是在地球上很小一部分的範圍,甚麼“電子”或“電腦”這類名詞、都是在他的時代中不存在的字眼。因此,在面對這兩個完全不同的時代之下的人,很自然會產生的一個問題就是﹕“這些兩千年前、對當時代的人所講的信息,對我們今天的人還會有用嗎?”那麼,對一個已經瞭解了保羅所傳的信息的人來說,他的答覆絕對是肯定的;因為,雖然外在的環境在不斷的改變、改良、或改進,但是人類在基本上的需要還是一樣的。在今天的這一課中,保羅要跟我們講到“新約聖經之信息的性質”;這個信息,也正是我們這個知識發達的時代所需要的。然而,保羅這個人今天已經不在了;所以,同樣的這一個信息今天要由誰去傳呢?在主耶穌的規定之下,就是由我們這些與保羅有同樣信心的人去傳。但在我們能夠把這個信息很有果效的傳出去之先,我們自己必需先要對這些道理有充分的瞭解纔行。從今天要念的這一段經文,其中所包括的有兩個重點﹕由1﹕1-17的“前言”,保羅指出“很多哥林多教會中的問題、是由於他們對新約聖經信息的重心有錯誤的瞭解之故”;然後由1﹕18-2﹕5這一段,保羅指出“這個信息的根基是由於「神的啟示」、而不是出於「人的智慧」”。下面,我們就來開始看正文;一邊看、一邊就把本書的詳細大綱寫出來。(只是,很抱歉、我們不能對每一節都作詳細的解釋。)前言﹕(1﹕1-17)
這一段話,可以再分成三個小段﹕
(1)問安的話﹕(1﹕1-3)
以前的人寫信的方式跟今天是不同的。我們今天是要唸到最後、才會知道寫信的人是誰,但在保羅的時代、寫信的人在一開始就先說明寫信和收信之人的名字了。第1節﹕“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同兄弟所提尼。”所以我們知道﹕哥林多前書的作者就是保羅,但他在此還加上了所提尼這個名字;很可能,他就是上次提到的“被猶太人抓住打了一頓的那一位”(徒18﹕17)。第2節﹕“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這告訴我們“收信的人是誰”,主要的是“在哥林多的求告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並且,保羅稱呼他們為“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人。他特別提醒他們這件事、要他們時常記在心中的,就是“他們在基督裏的身份”;他們雖然生活在一個滿了污穢罪惡的環境中(還記得上次講到的背景嗎?),但那個從天上來的呼召、使他們成為了“聖徒”。他們是一小群“與眾不同”的人﹕“活在哥林多、卻不屬於哥林多。”這也同樣就是我們今天的處境;我們要時常記得自己的身份是“聖徒”。這是如何得來的呢?乃是因為“在基督裏”之故。(地位上﹕“我在基督裏”;“祂的就是我的。”)所以,基督徒不必“謙虛”、覺得自己不配被稱為是“聖徒”,因為“成聖”不是出於自己的功勞;但同時,我們也的確應當追求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聖徒纔是。事實上,如果一個人真有“屬基督的生命”,他或她就應當會有“像基督的生活”纔對。(經驗上﹕“基督在我裏面”;“我的是祂的。”)因此,我們活在世界中、卻不必屬乎這世界,是不必照著世人的樣子去生活的。假如是這樣,有時難免會被人看為“怪”,因為我們是“跟大多數的人不一樣”的人。(順便在此提一下“教會”與“教堂”之不同﹕前者是指“人”、後者是指“屋”而言的;神所關心、在意的,乃是“教會”。)
(1)問安的話﹕(1﹕1-3)
以前的人寫信的方式跟今天是不同的。我們今天是要唸到最後、才會知道寫信的人是誰,但在保羅的時代、寫信的人在一開始就先說明寫信和收信之人的名字了。第1節﹕“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同兄弟所提尼。”所以我們知道﹕哥林多前書的作者就是保羅,但他在此還加上了所提尼這個名字;很可能,他就是上次提到的“被猶太人抓住打了一頓的那一位”(徒18﹕17)。第2節﹕“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這告訴我們“收信的人是誰”,主要的是“在哥林多的求告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並且,保羅稱呼他們為“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人。他特別提醒他們這件事、要他們時常記在心中的,就是“他們在基督裏的身份”;他們雖然生活在一個滿了污穢罪惡的環境中(還記得上次講到的背景嗎?),但那個從天上來的呼召、使他們成為了“聖徒”。他們是一小群“與眾不同”的人﹕“活在哥林多、卻不屬於哥林多。”這也同樣就是我們今天的處境;我們要時常記得自己的身份是“聖徒”。這是如何得來的呢?乃是因為“在基督裏”之故。(地位上﹕“我在基督裏”;“祂的就是我的。”)所以,基督徒不必“謙虛”、覺得自己不配被稱為是“聖徒”,因為“成聖”不是出於自己的功勞;但同時,我們也的確應當追求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聖徒纔是。事實上,如果一個人真有“屬基督的生命”,他或她就應當會有“像基督的生活”纔對。(經驗上﹕“基督在我裏面”;“我的是祂的。”)因此,我們活在世界中、卻不必屬乎這世界,是不必照著世人的樣子去生活的。假如是這樣,有時難免會被人看為“怪”,因為我們是“跟大多數的人不一樣”的人。(順便在此提一下“教會”與“教堂”之不同﹕前者是指“人”、後者是指“屋”而言的;神所關心、在意的,乃是“教會”。)
(2)感恩的話﹕(1﹕4-9)
現在,保羅因為數算他們所得的恩典、而向神來獻上感謝。聖經叫我們要“凡事謝恩”(帖前5﹕18),這是絕對能行的一個命令;因為,如果我們的心眼是明亮的話,我們就能在任何的事物中看到“有神的恩典”了。那麼,保羅在此也叫我們學到一個“能感恩的方法”,因為他在哥林多教會身上所數算的、是“神所賜的屬靈的恩典”。這也就是說﹕作為一個神的兒女、就算在事物上看不到有神的恩典,在屬靈上我們總是有恩典的;所以我們總能向神獻上感謝。是不是?同時,我們也知道﹕一個會感恩的人,一定是個常常有喜樂的人、也一定是個常常能得勝的人。那麼,保羅是從三方面來數算和感謝神的恩典﹕
(A)過去﹕第4節﹕“我常為你們感謝我的神,因神在基督耶穌裏所賜給你們的恩惠。”這是“為他們接受了神的恩惠”而獻上的感謝。“恩惠”或“恩典”、就是接受了那與本來完全相反的待遇。(好像﹕本來應該付50元罰款的犯人,結果反而從警察得了50元的禮卷;本該下地獄的罪人,反成了神的兒女。)
(B)現在﹕第5和7節上﹕“又因你們在祂裏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以致你們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這是“為他們在知識和服事上的恩賜”而獻上的感謝。第5節講到“他們有很豐富的屬靈知識”;第7節講到“他們也有各樣屬靈的恩賜、叫他們能傳講這些知識。”可見﹕哥林多教會的問題並不在於“因為缺少了靈裏面的供應”。(我們往往以為﹕教會的問題“只是因為講台弱、少有講道恩賜的人”;可見,這不一定是唯一的問題。)倒不如說﹕“哥林多教會的問題是因為他們誤用了神的恩賜。”很可惜,一個多有恩賜的教會或個人、往往也是個多有問題的教會或個人;所以,“有恩賜”並不代表“更屬靈”。(我們也往往以為﹕“會講道的”就是比較“屬靈的”,也可見這是不一定的。)因此,“屬靈的恩賜”(“靈恩”)與“屬靈的實際”是兩回事來的;最清楚的例子就是哥林多教會﹕多有恩賜、卻少有果子。
(C)將來﹕第7節下﹕“等候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這是“為他們有等候主再來的心”而獻上的感謝。據說,“等候”這個字在原文上是個有很重份量的字,含有“熱切”和“非常渴慕”的意思。今天,如果有基督徒對“主再來”這件事存有這樣的一個態度的話,好像會使人覺得這是一件稀有、難得的事似的;但事實上,這本應當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纔是!
當我們把這三點總括起來、按今天的教會水準來說,幾乎可以說“哥林多教會已經是一個理想的教會”了,因為我們在很多地方都還不如她呢!所以,假如說他們尚且需要念哥林多前書的話,那我們就更加需要念這本書了!不是嗎?
現在,保羅因為數算他們所得的恩典、而向神來獻上感謝。聖經叫我們要“凡事謝恩”(帖前5﹕18),這是絕對能行的一個命令;因為,如果我們的心眼是明亮的話,我們就能在任何的事物中看到“有神的恩典”了。那麼,保羅在此也叫我們學到一個“能感恩的方法”,因為他在哥林多教會身上所數算的、是“神所賜的屬靈的恩典”。這也就是說﹕作為一個神的兒女、就算在事物上看不到有神的恩典,在屬靈上我們總是有恩典的;所以我們總能向神獻上感謝。是不是?同時,我們也知道﹕一個會感恩的人,一定是個常常有喜樂的人、也一定是個常常能得勝的人。那麼,保羅是從三方面來數算和感謝神的恩典﹕
(A)過去﹕第4節﹕“我常為你們感謝我的神,因神在基督耶穌裏所賜給你們的恩惠。”這是“為他們接受了神的恩惠”而獻上的感謝。“恩惠”或“恩典”、就是接受了那與本來完全相反的待遇。(好像﹕本來應該付50元罰款的犯人,結果反而從警察得了50元的禮卷;本該下地獄的罪人,反成了神的兒女。)
(B)現在﹕第5和7節上﹕“又因你們在祂裏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以致你們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這是“為他們在知識和服事上的恩賜”而獻上的感謝。第5節講到“他們有很豐富的屬靈知識”;第7節講到“他們也有各樣屬靈的恩賜、叫他們能傳講這些知識。”可見﹕哥林多教會的問題並不在於“因為缺少了靈裏面的供應”。(我們往往以為﹕教會的問題“只是因為講台弱、少有講道恩賜的人”;可見,這不一定是唯一的問題。)倒不如說﹕“哥林多教會的問題是因為他們誤用了神的恩賜。”很可惜,一個多有恩賜的教會或個人、往往也是個多有問題的教會或個人;所以,“有恩賜”並不代表“更屬靈”。(我們也往往以為﹕“會講道的”就是比較“屬靈的”,也可見這是不一定的。)因此,“屬靈的恩賜”(“靈恩”)與“屬靈的實際”是兩回事來的;最清楚的例子就是哥林多教會﹕多有恩賜、卻少有果子。
(C)將來﹕第7節下﹕“等候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這是“為他們有等候主再來的心”而獻上的感謝。據說,“等候”這個字在原文上是個有很重份量的字,含有“熱切”和“非常渴慕”的意思。今天,如果有基督徒對“主再來”這件事存有這樣的一個態度的話,好像會使人覺得這是一件稀有、難得的事似的;但事實上,這本應當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纔是!
當我們把這三點總括起來、按今天的教會水準來說,幾乎可以說“哥林多教會已經是一個理想的教會”了,因為我們在很多地方都還不如她呢!所以,假如說他們尚且需要念哥林多前書的話,那我們就更加需要念這本書了!不是嗎?
(3)討論的話﹕(1﹕10-17)
第10-12節﹕“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因為革來氏【家裏】的人,曾對我提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分爭。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保羅從革來氏家裏的人那裏、得知哥林多教會中有問題,他們的問題就是“他們的中間分黨派”;主要的原因是在於“他們高舉屬靈的領袖過於高舉主”,他們是向人忠心、而不是向主忠心。那麼,第12節的末了一句話、也許會叫我們覺得“不明白”?這是因為這句話本身雖然是不錯的,但在哥林多教會這批說這句話的人、心中的動機是不純正的;他們所知道的真理使他們自成了“一派”(就如我們上面說的﹕“真理沒錯,但他們應用錯了”)。所以,我們在這方面必須非常的注意和小心,就是“對某人、團體、方式、地方、或亮光這些事,是否會因為過份的高舉、而形成與人有分黨或不能相合的結果呢?”因為在事實上,只有“主耶穌基督自己和祂所託付我們的福音職事、纔是我們唯一應當高舉和向之忠心的對象”!接下去、從第13-17節,保羅叫他們看見﹕“如此分黨是不合理的,因為這些屬靈的領袖們之中、沒有一個人曾為他們釘十字架,他們也沒有一個人是奉這些人的名受了洗的。”新約聖經的中心信息、只是在“耶穌基督和祂的工作”;所以,只有這些纔應當是我們注意力的中心!
第10-12節﹕“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因為革來氏【家裏】的人,曾對我提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分爭。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保羅從革來氏家裏的人那裏、得知哥林多教會中有問題,他們的問題就是“他們的中間分黨派”;主要的原因是在於“他們高舉屬靈的領袖過於高舉主”,他們是向人忠心、而不是向主忠心。那麼,第12節的末了一句話、也許會叫我們覺得“不明白”?這是因為這句話本身雖然是不錯的,但在哥林多教會這批說這句話的人、心中的動機是不純正的;他們所知道的真理使他們自成了“一派”(就如我們上面說的﹕“真理沒錯,但他們應用錯了”)。所以,我們在這方面必須非常的注意和小心,就是“對某人、團體、方式、地方、或亮光這些事,是否會因為過份的高舉、而形成與人有分黨或不能相合的結果呢?”因為在事實上,只有“主耶穌基督自己和祂所託付我們的福音職事、纔是我們唯一應當高舉和向之忠心的對象”!接下去、從第13-17節,保羅叫他們看見﹕“如此分黨是不合理的,因為這些屬靈的領袖們之中、沒有一個人曾為他們釘十字架,他們也沒有一個人是奉這些人的名受了洗的。”新約聖經的中心信息、只是在“耶穌基督和祂的工作”;所以,只有這些纔應當是我們注意力的中心!
(二)教會內的分爭﹕(1﹕18-4﹕21)分兩點來看﹕
(1)神所賜的信息﹕(1﹕18-3﹕3)
再可分成兩大段,但我們在這課中只能唸了第一段﹕
(A)“人的智慧”被棄絕﹕(1﹕18-2﹕5)
前面提過﹕哥林多教會內起分爭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對神所賜的信息之瞭解不清楚之故。因此,我們先要來瞭解﹕“倒底神所賜的是怎樣的信息、或是,倒底什麼是所謂的「福音」呢?”那麼,首先我們看到的、就是﹕“「人的智慧」在福音的道理中是沒有分的。”保羅從兩方面來說明這件事﹕
【I】方式﹕(1﹕18-25)
第18節﹕“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在此,保羅形容一般人對新約聖經的信息(或福音)的態度。保羅稱呼這新約聖經的信息為“十字架的道理”、或直譯為“十字架的言語”;這個名稱,與第17節的“智慧的言語”是對稱的或對立的。就是說﹕人類對這十字架的信息、根本上來說,只有這兩種不同的態度﹕
(甲)對一個失喪、要滅亡的人來說,他會以為“十字架的道理是個愚拙的道理”。那麼,他所以會這麼想、可能是由於很多的原因;可是一個最根本的原因,保羅在林後4﹕3-4告訴我們﹕乃是“因為魔鬼使他心中的眼睛瞎了。”這就是為甚麼一個沒有重生的人、可以對任何其他的事領悟力很強,但是對屬靈中再簡單的事、他就是不能明白的緣故;和
(乙)對一個信主、得救的人來說,他卻會以為“十字架的道理是神的大能”;因為,他已經在生命中經歷了這個道理,所以他知道“這是真的。”有如我們聽或看廣告說“某某新發明如何、如何”,我們買來試用後發現“是靈的、是實在的”。(很希奇的一件事就是世上不信的人反對福音、但事實上他又沒有試用過,所以他的反對實在是毫無根據的。)
那麼,這種不信之人的智慧、保羅在第20節形容為“世上的智慧”;它是“虛空的”。第19節﹕“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這句話是取自賽29﹕14;在那裏,神是在責備以色列人的那一個“沒有把神放在心中”的態度。所以這叫我們看到﹕對“世上的智慧”之最好的定義,就是“在對人生的觀念中、完全沒有「神」的地位。”這也就是所謂的“人文主義”﹕“在生命中的每一個範圍,都是以「人」為中心的。”今天這個時代的教育方式,多少都是建築在“世上的智慧”這個根基之上的。那麼,我們在此並非是在定“世上的智慧”之罪;只是,聖經說﹕“這種智慧的性質是愚拙的。”接下去,保羅就來說出“神的智慧之功效”(第21-25節)。第21節﹕“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人的想法,往往總是與神相倒反的;人以為是愚拙的福音,卻不知正是神的智慧。第22節﹕“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這是說﹕十字架的道理是個新的道理。猶太人所盼望的是個大有能力的彌賽亞,但他們所見到的主耶穌卻只是一個軟弱而被釘十字架的木匠;希利尼人是知識階級,所以那些簡單的“罪和救贖”的信息、使他們覺得厭煩。第23節﹕“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今天人所反對的,不是一位當教師的基督、也不是一位做社會福利工作的基督,而乃是那一位被釘十字架、為人的罪而死的基督。但是,第24節說﹕“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猶太人所盼望的能力和希利尼人所求的智慧、其實都被包括在福音中了,因為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是神的能力,是神的智慧。“福音是神的能力”,因為只有福音具有“改變人”的能力;世上所有的哲學,都不能解決人類罪性的問題。“福音是神的智慧”,因為它能解答人類最深沉的問題;福音使神能對付了人類罪的問題、同時仍然能使祂自己為義,就如羅3﹕26所說的﹕“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II】證明﹕(1﹕26-2﹕5)
保羅在上面已經說明了﹕“福音不是一個只是為一批知識份子所預備的信息。”所以接著,他就用兩件事實來作為證明﹕
(甲)“神的揀選”的方式﹕(1﹕26-31)
第26節﹕“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在哥林多教會中,很少有有智慧的份子。保羅不是說“沒有有智慧的”、他乃是說“不多”,因為世上有“有智慧、有能力、和有尊貴的信主之人”;只是“不多”而已。所以,這也是“福音”所包括的一部分信息;就是說﹕我們不需要是屬於這一類的人,然後纔能有能得救的資格。第27-28節﹕“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感謝主!這兩節經文對筆者有特別的意義,因為,它們是就在筆者第一天走上“全職事奉”的早上靈修時唸到的;直到如今,這些話仍然在本人心中產生著鼓勵的力量。第30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這裏提到的四個名詞,據說照原文的構造、後面的三個乃是在解釋那第一個。換言之,它們是在對“神的智慧”下一個定義;就是﹕“在神的智慧中,包含了有公義、聖潔、和救贖。”那麼,這就跟前面第18-25節所講的“福音是神的智慧”、是同樣的意思了。
(乙)保羅所傳的信息﹕(2﹕1-5)
第1節﹕“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裏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神的奧祕。”保羅見證他自己沒有在傳福音之中使用過高言大智。第3-5節﹕“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他也沒有依靠人的智慧來作神的工作。為甚麼呢?第2節﹕“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可是,這並不是保羅在這裏鼓勵人的“無知”,他只是在說明了他所依靠的是神的大能、而不是靠自己的頭腦用嘴巴來說服人。
在本段中看到﹕“新約聖經的信息”或“福音”,通常是不被世上的人所接受的。然而,教會或個人都知道“我們不能不傳福音”的道理。那麼,面對這個困難的時候,可能使我們會產生出這兩方面的危險﹕“改變信息的內容”或是“改變工作的方式”,好叫我們的事奉比較容易“有果效”或是“被人接受”。會不會如此?但我們在保羅身上看到的不是這樣。他忠心的傳神所賜的信息(釘十字架的基督),他倚靠一個被聖靈充滿的生活來成為自己工作的能力。結果是﹕神看重他,神使他的事奉有真正的果效、和長存的果效!甚至,直到今天,我們還在這裏領受他的好處呢!
(1)神所賜的信息﹕(1﹕18-3﹕3)
再可分成兩大段,但我們在這課中只能唸了第一段﹕
(A)“人的智慧”被棄絕﹕(1﹕18-2﹕5)
前面提過﹕哥林多教會內起分爭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對神所賜的信息之瞭解不清楚之故。因此,我們先要來瞭解﹕“倒底神所賜的是怎樣的信息、或是,倒底什麼是所謂的「福音」呢?”那麼,首先我們看到的、就是﹕“「人的智慧」在福音的道理中是沒有分的。”保羅從兩方面來說明這件事﹕
【I】方式﹕(1﹕18-25)
第18節﹕“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在此,保羅形容一般人對新約聖經的信息(或福音)的態度。保羅稱呼這新約聖經的信息為“十字架的道理”、或直譯為“十字架的言語”;這個名稱,與第17節的“智慧的言語”是對稱的或對立的。就是說﹕人類對這十字架的信息、根本上來說,只有這兩種不同的態度﹕
(甲)對一個失喪、要滅亡的人來說,他會以為“十字架的道理是個愚拙的道理”。那麼,他所以會這麼想、可能是由於很多的原因;可是一個最根本的原因,保羅在林後4﹕3-4告訴我們﹕乃是“因為魔鬼使他心中的眼睛瞎了。”這就是為甚麼一個沒有重生的人、可以對任何其他的事領悟力很強,但是對屬靈中再簡單的事、他就是不能明白的緣故;和
(乙)對一個信主、得救的人來說,他卻會以為“十字架的道理是神的大能”;因為,他已經在生命中經歷了這個道理,所以他知道“這是真的。”有如我們聽或看廣告說“某某新發明如何、如何”,我們買來試用後發現“是靈的、是實在的”。(很希奇的一件事就是世上不信的人反對福音、但事實上他又沒有試用過,所以他的反對實在是毫無根據的。)
那麼,這種不信之人的智慧、保羅在第20節形容為“世上的智慧”;它是“虛空的”。第19節﹕“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這句話是取自賽29﹕14;在那裏,神是在責備以色列人的那一個“沒有把神放在心中”的態度。所以這叫我們看到﹕對“世上的智慧”之最好的定義,就是“在對人生的觀念中、完全沒有「神」的地位。”這也就是所謂的“人文主義”﹕“在生命中的每一個範圍,都是以「人」為中心的。”今天這個時代的教育方式,多少都是建築在“世上的智慧”這個根基之上的。那麼,我們在此並非是在定“世上的智慧”之罪;只是,聖經說﹕“這種智慧的性質是愚拙的。”接下去,保羅就來說出“神的智慧之功效”(第21-25節)。第21節﹕“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人的想法,往往總是與神相倒反的;人以為是愚拙的福音,卻不知正是神的智慧。第22節﹕“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這是說﹕十字架的道理是個新的道理。猶太人所盼望的是個大有能力的彌賽亞,但他們所見到的主耶穌卻只是一個軟弱而被釘十字架的木匠;希利尼人是知識階級,所以那些簡單的“罪和救贖”的信息、使他們覺得厭煩。第23節﹕“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今天人所反對的,不是一位當教師的基督、也不是一位做社會福利工作的基督,而乃是那一位被釘十字架、為人的罪而死的基督。但是,第24節說﹕“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猶太人所盼望的能力和希利尼人所求的智慧、其實都被包括在福音中了,因為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是神的能力,是神的智慧。“福音是神的能力”,因為只有福音具有“改變人”的能力;世上所有的哲學,都不能解決人類罪性的問題。“福音是神的智慧”,因為它能解答人類最深沉的問題;福音使神能對付了人類罪的問題、同時仍然能使祂自己為義,就如羅3﹕26所說的﹕“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II】證明﹕(1﹕26-2﹕5)
保羅在上面已經說明了﹕“福音不是一個只是為一批知識份子所預備的信息。”所以接著,他就用兩件事實來作為證明﹕
(甲)“神的揀選”的方式﹕(1﹕26-31)
第26節﹕“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在哥林多教會中,很少有有智慧的份子。保羅不是說“沒有有智慧的”、他乃是說“不多”,因為世上有“有智慧、有能力、和有尊貴的信主之人”;只是“不多”而已。所以,這也是“福音”所包括的一部分信息;就是說﹕我們不需要是屬於這一類的人,然後纔能有能得救的資格。第27-28節﹕“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感謝主!這兩節經文對筆者有特別的意義,因為,它們是就在筆者第一天走上“全職事奉”的早上靈修時唸到的;直到如今,這些話仍然在本人心中產生著鼓勵的力量。第30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這裏提到的四個名詞,據說照原文的構造、後面的三個乃是在解釋那第一個。換言之,它們是在對“神的智慧”下一個定義;就是﹕“在神的智慧中,包含了有公義、聖潔、和救贖。”那麼,這就跟前面第18-25節所講的“福音是神的智慧”、是同樣的意思了。
(乙)保羅所傳的信息﹕(2﹕1-5)
第1節﹕“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裏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神的奧祕。”保羅見證他自己沒有在傳福音之中使用過高言大智。第3-5節﹕“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他也沒有依靠人的智慧來作神的工作。為甚麼呢?第2節﹕“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可是,這並不是保羅在這裏鼓勵人的“無知”,他只是在說明了他所依靠的是神的大能、而不是靠自己的頭腦用嘴巴來說服人。
在本段中看到﹕“新約聖經的信息”或“福音”,通常是不被世上的人所接受的。然而,教會或個人都知道“我們不能不傳福音”的道理。那麼,面對這個困難的時候,可能使我們會產生出這兩方面的危險﹕“改變信息的內容”或是“改變工作的方式”,好叫我們的事奉比較容易“有果效”或是“被人接受”。會不會如此?但我們在保羅身上看到的不是這樣。他忠心的傳神所賜的信息(釘十字架的基督),他倚靠一個被聖靈充滿的生活來成為自己工作的能力。結果是﹕神看重他,神使他的事奉有真正的果效、和長存的果效!甚至,直到今天,我們還在這裏領受他的好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