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課 作“基督的使者”(林後5﹕11-7﹕3)
從第一章開始以來,保羅所說的都是私人性、或與他個人的行動有關的話,就像我們平常寫私人信件一般的內容。所以,在開始今天的課程之前,我們先回頭來唸一下2﹕12-13的話﹕“我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主也給我開了門。那時,因為沒有遇見兄弟提多,我心裏不安,便辭別那裏的人往馬其頓去了。”然後,我們跳過去來唸7﹕4-5的話﹕“我大大的放膽,向你們說話;我因你們多多誇口,滿得安慰;我們在一切患難中分外的快樂。
我們從前就是到了馬其頓的時候,身體也不得安寧,周圍遭患難,外有爭戰,內有懼怕。”這裏、尤其是從第5節的話,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出保羅的語氣是接在2﹕13之後的。這就是說﹕由2﹕14一直到7﹕3的這一大段,是插入的話。那麼,從這段話的內容,我們也可以看得出來,這些是在講道理的話。這種情況,可以說是保羅書信的特性;然而,這可能也是傳道人的特性或“毛病”,因為不管是在談話或寫信、一下子就會轉到“講道”的形式上去了。
但實在說,這也應當是每一個信主的人的“特性”纔是。因為如果我們心中真的是充滿了主、充滿了愛主之心的話,我們是不能不向人“提到祂”的;而主耶穌祂就是“真理”,所以在提到祂的時候、也就不免“講起道來”了。那麼,在2﹕14-7﹕3這一大段中,保羅主要是在講到有關“福音的職事”這個題目。
在這個題目中,他講到三件事﹕
(一)在2﹕14-4﹕6這一段中,他講到“福音的榮耀性”(也即是第四課的內容);
(二)在4﹕7-5﹕10這一段中,他講到“傳福音的器皿之脆弱性”(也就是第五課);
(三)在5﹕11-7﹕3中(就是今天這一課的內容,是比較帶著他私人的感情向哥林多人說的),保羅他講到“我們是基督的使者(5﹕20)”和“你們是我們所愛的對象(6﹕11)”。
(6﹕11的話,有人翻譯為﹕“啊,我們所親愛的哥林多朋友!我們已經把自己所有的感覺都告訴你們了。
我們是多麼全心的愛你們啊!”)
那麼,今天的課題當然是根據5﹕20而來的;保羅在那裏說到“「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可見“不是只有保羅他一個人纔是基督的使者”。這句話今天也當應用在我們每一個人的身上;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今天活在這個世界中時、我們就都是“基督的使者”!“使者”這個名稱的意思就是“大使”;“大使”是一個被自己的國家差派到別的國家中去作代表的人。神今天把我們放在這個世界中,就是要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成為祂的代表。因為這世界的人不明白有關神國的事,所以我們要來向人傳講、介紹我們國家的君王(主耶穌基督);我們的責任就是要來“求人與神和好”。因此在下面,我們要從今天的經文中來看一下有關“作基督的使者”的一些事,可以來幫助我們成為一個好的使者。
(一)作使者的“動機”﹕(5﹕11-21)
由5﹕20的“作基督的使者”的這個“作”字,我們就可以知道﹕“這是一件神要我們去「作」的工作。”那麼,我們已經一再的看到和提到,就是﹕“在作神工作的事上,工作本身總是次要的。”現在在這裏也是同樣的,所以我們在工作之前、首先要問的是﹕“我們作工的動機是甚麼呢?”因為如果動機對,工作纔有價值;動機不對,工作就不用提了。因此,我們首先要思想的就是﹕“我們這些要來作基督的使者的人,應當具有哪一些正當的動機呢?”在第11-21節這一段中,我們可以看到有三個正常的原因﹕
(1)因為“主是可畏的”﹕(5﹕11-13)
第11節上﹕“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謂的“可畏”,當然不是指“可懼怕”或“可害怕”的意思,好像“神是會傷害我們的”似的;不是的。總要記得﹕因為我們是“在主的裏面”,所以我們是“蒙愛的兒女”。因此,這一種“可畏”的心情,乃是像兒女由於對父母的尊敬和愛戴、以致產生的一種“怕傷他們心”的這一類的“害怕”。那麼,這一種對主的敬畏的心態、是今天信主的人很缺少的態度。
無論是在我們的聚會、我們的與主交往、或我們的談及屬靈的事上,很多時候、由於我們過份的強調“與主的親密”或“主內的自由”,而使我們缺少了有“敬虔生活的態度”。(例如﹕聖經隨地丟、讓孩子隨便破壞、放在家中的洗手間來唸、聚會永遠遲到、穿著太隨便等等的。)筆者不是要注重教導這些外表的東西、而叫人倚靠這些事來親近神,但是我們需要對神和神的事有恭敬、尊重的態度。如果我們對神和神的事太隨便,難怪我們的第二代對神和神的事也就不那麼認真了。那麼,我們怎麼會知道“主是可畏的”呢?或是,“主的可畏”是在哪裏顯明呢?因為第11節這裏是說“我們「既」知道”,可見﹕“這理由是在前面。”
所以我們往上面的第10節再來看一下﹕“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原來,“主的可畏”是在“基督臺前的審判”這件事上顯明出來的,因為那雖然“不是一個定罪的審判”,但那仍然“是一個審判”來的。正如林前3﹕10-15所描述的,我們要使自己在那個審判的日子中能過得去、有光彩,不要使那位愛我們、又同時審判我們的主失望而傷心;這是使我們“作基督的使者”的第一個動機。在接下去的話中,我們能見到“由於主的可畏、而在保羅身上所產生的幾個果效”﹕
(A)“勸人”﹕第11節中﹕“所以勸人。”特別是指尚未信主的人,因為如果信主的人尚且還要受審判的話,那麼,不信的人還有怎樣的結果呢?太可怕了!彼得在他的書信中也說了同樣意思的話(彼前4﹕18)﹕“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所以,這是我們必須要去告訴人的信息﹕“我們都要受到神的審判!”
(B)“在神的面前和在人的良心裏都是顯明的”﹕第11節下﹕“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裏,也是顯明的。”這是指在我們自己的身上所當作的準備。保羅在徒24﹕16說﹕“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這是保羅做人的態度;這樣的生活態度,也使我們敢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
(C)不倚靠人的稱讚來作為生活中的目標﹕第12節﹕“我們不是向你們再舉薦自己,乃是叫你們因我們有可誇之處,好對那憑外貌不憑內心誇口的人,有言可答。”實在,如果我們的生活是以“得人的稱讚”為目標的話,那麼,恐怕我們在基督的臺前就得不到祂的稱讚了。
(D)不在乎人的批評﹕第13節﹕“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保羅曾經被認為是個“顛狂的人”(徒26﹕24)。當主耶穌基督在世上時,也曾被祂的親屬認為是個“顛狂的人”(可3﹕21)。只要我們真正的是全心“以神的事為念”來做人,世人一定是會引以為怪的,因為這是一種完全與世人不同的人生觀!
所以,第一個要“作基督的使者”的正當動機,乃是因為要“在基督的臺前能夠使主快樂”。
(2)因為“基督的愛”﹕(5﹕14-17)
第14節上﹕“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這裏所謂的“基督的愛”,是特別指“祂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的這件事實而言的。因為聖經在羅5﹕8說到﹕“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然後,聖經在約壹4﹕19又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所以很清楚的事實是﹕因為“基督替我們死”,所以“我們也纔會愛祂”。那麼,上面說到“主是可畏的”,現在又說到“主是可愛的”;我們的一個心中,怎麼可能同時又有怕、又有愛呢?如上面提到過的,對一個生在比較完美的家庭中的孩子來說,這是可以瞭解的一種感覺;因為他會由於父母對他的愛而也愛他們,同時,他也會由於對父母的尊敬而怕他們。
“又敬又愛”,就像詩2﹕11所說的“戰兢而快樂”;如果我們在神面前能夠嘗到這一種滋味的話,那麼,這纔算我們對神是真的有一些認識了!接著,第14節下﹕“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當我們接受主的代死、也即是與祂聯合之時,我們的老我就已經與主一起是死了。但是,第15節﹕“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這告訴我們﹕“我們不止是個與主同死的人,我們也是個已經與主一同復活的人。”“祂替我死、我為祂活,”這就是我們的事奉、我們的工作。下面,第16-17節﹕“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因為“在基督裏我們是新造的人、一切都變成新的了”,因此我們對主、對人、和對自己都應當與以前有一個不同的看法。以前在舊造之中時,看基督只是一個歷史上的一位偉大、博愛的人物;看人,是按著他的長相、學問、或地位;看自己,則不是驕傲、就是自卑。現在不同了;在新造之中,我們看基督是榮耀的神子、將來的君王;看人,是失喪的、或主內的弟兄姐妹;看自己,則是蒙恩的罪人、和蒙愛的兒女!因此第二個“作基督的使者”的動機,應當是“由於基督的愛”;因為祂替我死,所以我為祂活。
(3)因為“神的託付”﹕(5﹕18-21)
第18-19節﹕“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人與神為敵;如果人不與神和好,對神來說祂並沒有甚麼虧損,但是對人來說這卻是件絕望的事。所以,假如人能夠有一個“可能與神和好的機會”,這就是“恩典”,這也是“福音”!今天,世界是與神為敵的。但今天,神差我們信主的人去向世人傳說“神願意人與祂和好”的信息,因為這是人類唯一的盼望。
第20-21節﹕“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神的救恩是已經作成了的;我們所有的罪、都已經在基督替死的時候受過審判了。有時候,我們會覺得好像不好意思向人去傳福音;實在是不應當如此想的,因為神託付我們的是一件榮耀的工作。因為“福音”是所有的人之唯一希望,所以如果拒絕它的人,就不是在拒絕我們;他們是在拒絕基督、拒絕神的恩典;他們的不信是他們的虧損,不是我們的虧損。所以,第三個要“作基督的使者”的動機,就是因為這傳福音的工作是“出於神的託付”。
(二)作使者的“印記”﹕(6﹕1-10)
在這一段中可以看到有兩方面﹕
(1)在工作上﹕(6﹕1-2)
第1-2節﹕“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祂的恩典;因為祂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他知道自己是一個與神同工的人,也是因為自己先受了神的恩典,所以殷勤的去服侍神;同時,既知道自己是與神同工,他就一定不會忘了去禱告神、倚靠神。
(2)在生活上﹕(6﹕3-10)
第3-10節﹕“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這裏的這張表、是我們應當時常拿來作對照的,因為它提醒我們﹕“一個標準的基督使者、所當有的在生活上的印記是甚麼。”事實上,生活的見證是使我們的言語有份量的最大動力!
(三)作使者的“相交”﹕(6﹕11-7﹕3)
當我們活在世上時,我們相交的對象有三方面﹕
(1)與信主的人﹕(6﹕11-13;7﹕2-3)
6﹕11的話,我們在前面已經講過﹕“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所以第12節﹕“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這話的意思就是﹕“我們對你們的愛並沒有保留,只是,你們對我們有所保留。”因此,第13節﹕“你們也要照樣用寬宏的心報答我;我這話正像對自己的孩子說的。”這是保羅切心的盼望。總之,在與主內的弟兄姐妹們相交的時候,應當敞開、在愛心中沒有保留纔是。然後,像7﹕2-3所說的﹕“你們要心地寬大,收納我們。我們未曾虧負誰,未曾敗壞誰,未曾佔誰的便宜。我說這話,不是要定你們的罪;我已經說過,你們常在我們心裏,情願與你們同生同死。”如果我們自己實行了向弟兄姐妹們的敞開,我們纔能盼望別人也能敞開的接納我們。
(2)與世界﹕(6﹕14-18)
第14節﹕“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第17節﹕“(神)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們要與世界和不信的人有所分別,不能與之相交。當然,“相交”的意思不是在說“絕對沒有來往”;它的重點是在第14節中的“同負一軛”這句子上。(這是指“與世人產生一種分不開的、牽扯的、同方向的、密切的關係”之意。)
(3)與神﹕(7﹕1)
第1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常常的潔淨自己,纔能常常的與神相交;這樣,我們的生活就自然是一個成聖的生活了。
結論﹕
基督徒都是應當作“基督的使者”的人。但是,讓我們在今天所念的神話語中來對照一下﹕“我們事奉神的工作動機是甚麼”,“在我們身上有沒有作基督的使者之印記”,以及“我們與弟兄姐妹、世界、和主耶穌的相交生活之情況如何”。求主使我們能夠夠得上保羅他們所留下來的榜樣!
我們從前就是到了馬其頓的時候,身體也不得安寧,周圍遭患難,外有爭戰,內有懼怕。”這裏、尤其是從第5節的話,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出保羅的語氣是接在2﹕13之後的。這就是說﹕由2﹕14一直到7﹕3的這一大段,是插入的話。那麼,從這段話的內容,我們也可以看得出來,這些是在講道理的話。這種情況,可以說是保羅書信的特性;然而,這可能也是傳道人的特性或“毛病”,因為不管是在談話或寫信、一下子就會轉到“講道”的形式上去了。
但實在說,這也應當是每一個信主的人的“特性”纔是。因為如果我們心中真的是充滿了主、充滿了愛主之心的話,我們是不能不向人“提到祂”的;而主耶穌祂就是“真理”,所以在提到祂的時候、也就不免“講起道來”了。那麼,在2﹕14-7﹕3這一大段中,保羅主要是在講到有關“福音的職事”這個題目。
在這個題目中,他講到三件事﹕
(一)在2﹕14-4﹕6這一段中,他講到“福音的榮耀性”(也即是第四課的內容);
(二)在4﹕7-5﹕10這一段中,他講到“傳福音的器皿之脆弱性”(也就是第五課);
(三)在5﹕11-7﹕3中(就是今天這一課的內容,是比較帶著他私人的感情向哥林多人說的),保羅他講到“我們是基督的使者(5﹕20)”和“你們是我們所愛的對象(6﹕11)”。
(6﹕11的話,有人翻譯為﹕“啊,我們所親愛的哥林多朋友!我們已經把自己所有的感覺都告訴你們了。
我們是多麼全心的愛你們啊!”)
那麼,今天的課題當然是根據5﹕20而來的;保羅在那裏說到“「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可見“不是只有保羅他一個人纔是基督的使者”。這句話今天也當應用在我們每一個人的身上;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今天活在這個世界中時、我們就都是“基督的使者”!“使者”這個名稱的意思就是“大使”;“大使”是一個被自己的國家差派到別的國家中去作代表的人。神今天把我們放在這個世界中,就是要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成為祂的代表。因為這世界的人不明白有關神國的事,所以我們要來向人傳講、介紹我們國家的君王(主耶穌基督);我們的責任就是要來“求人與神和好”。因此在下面,我們要從今天的經文中來看一下有關“作基督的使者”的一些事,可以來幫助我們成為一個好的使者。
(一)作使者的“動機”﹕(5﹕11-21)
由5﹕20的“作基督的使者”的這個“作”字,我們就可以知道﹕“這是一件神要我們去「作」的工作。”那麼,我們已經一再的看到和提到,就是﹕“在作神工作的事上,工作本身總是次要的。”現在在這裏也是同樣的,所以我們在工作之前、首先要問的是﹕“我們作工的動機是甚麼呢?”因為如果動機對,工作纔有價值;動機不對,工作就不用提了。因此,我們首先要思想的就是﹕“我們這些要來作基督的使者的人,應當具有哪一些正當的動機呢?”在第11-21節這一段中,我們可以看到有三個正常的原因﹕
(1)因為“主是可畏的”﹕(5﹕11-13)
第11節上﹕“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謂的“可畏”,當然不是指“可懼怕”或“可害怕”的意思,好像“神是會傷害我們的”似的;不是的。總要記得﹕因為我們是“在主的裏面”,所以我們是“蒙愛的兒女”。因此,這一種“可畏”的心情,乃是像兒女由於對父母的尊敬和愛戴、以致產生的一種“怕傷他們心”的這一類的“害怕”。那麼,這一種對主的敬畏的心態、是今天信主的人很缺少的態度。
無論是在我們的聚會、我們的與主交往、或我們的談及屬靈的事上,很多時候、由於我們過份的強調“與主的親密”或“主內的自由”,而使我們缺少了有“敬虔生活的態度”。(例如﹕聖經隨地丟、讓孩子隨便破壞、放在家中的洗手間來唸、聚會永遠遲到、穿著太隨便等等的。)筆者不是要注重教導這些外表的東西、而叫人倚靠這些事來親近神,但是我們需要對神和神的事有恭敬、尊重的態度。如果我們對神和神的事太隨便,難怪我們的第二代對神和神的事也就不那麼認真了。那麼,我們怎麼會知道“主是可畏的”呢?或是,“主的可畏”是在哪裏顯明呢?因為第11節這裏是說“我們「既」知道”,可見﹕“這理由是在前面。”
所以我們往上面的第10節再來看一下﹕“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原來,“主的可畏”是在“基督臺前的審判”這件事上顯明出來的,因為那雖然“不是一個定罪的審判”,但那仍然“是一個審判”來的。正如林前3﹕10-15所描述的,我們要使自己在那個審判的日子中能過得去、有光彩,不要使那位愛我們、又同時審判我們的主失望而傷心;這是使我們“作基督的使者”的第一個動機。在接下去的話中,我們能見到“由於主的可畏、而在保羅身上所產生的幾個果效”﹕
(A)“勸人”﹕第11節中﹕“所以勸人。”特別是指尚未信主的人,因為如果信主的人尚且還要受審判的話,那麼,不信的人還有怎樣的結果呢?太可怕了!彼得在他的書信中也說了同樣意思的話(彼前4﹕18)﹕“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所以,這是我們必須要去告訴人的信息﹕“我們都要受到神的審判!”
(B)“在神的面前和在人的良心裏都是顯明的”﹕第11節下﹕“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裏,也是顯明的。”這是指在我們自己的身上所當作的準備。保羅在徒24﹕16說﹕“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這是保羅做人的態度;這樣的生活態度,也使我們敢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
(C)不倚靠人的稱讚來作為生活中的目標﹕第12節﹕“我們不是向你們再舉薦自己,乃是叫你們因我們有可誇之處,好對那憑外貌不憑內心誇口的人,有言可答。”實在,如果我們的生活是以“得人的稱讚”為目標的話,那麼,恐怕我們在基督的臺前就得不到祂的稱讚了。
(D)不在乎人的批評﹕第13節﹕“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保羅曾經被認為是個“顛狂的人”(徒26﹕24)。當主耶穌基督在世上時,也曾被祂的親屬認為是個“顛狂的人”(可3﹕21)。只要我們真正的是全心“以神的事為念”來做人,世人一定是會引以為怪的,因為這是一種完全與世人不同的人生觀!
所以,第一個要“作基督的使者”的正當動機,乃是因為要“在基督的臺前能夠使主快樂”。
(2)因為“基督的愛”﹕(5﹕14-17)
第14節上﹕“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這裏所謂的“基督的愛”,是特別指“祂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的這件事實而言的。因為聖經在羅5﹕8說到﹕“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然後,聖經在約壹4﹕19又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所以很清楚的事實是﹕因為“基督替我們死”,所以“我們也纔會愛祂”。那麼,上面說到“主是可畏的”,現在又說到“主是可愛的”;我們的一個心中,怎麼可能同時又有怕、又有愛呢?如上面提到過的,對一個生在比較完美的家庭中的孩子來說,這是可以瞭解的一種感覺;因為他會由於父母對他的愛而也愛他們,同時,他也會由於對父母的尊敬而怕他們。
“又敬又愛”,就像詩2﹕11所說的“戰兢而快樂”;如果我們在神面前能夠嘗到這一種滋味的話,那麼,這纔算我們對神是真的有一些認識了!接著,第14節下﹕“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當我們接受主的代死、也即是與祂聯合之時,我們的老我就已經與主一起是死了。但是,第15節﹕“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這告訴我們﹕“我們不止是個與主同死的人,我們也是個已經與主一同復活的人。”“祂替我死、我為祂活,”這就是我們的事奉、我們的工作。下面,第16-17節﹕“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因為“在基督裏我們是新造的人、一切都變成新的了”,因此我們對主、對人、和對自己都應當與以前有一個不同的看法。以前在舊造之中時,看基督只是一個歷史上的一位偉大、博愛的人物;看人,是按著他的長相、學問、或地位;看自己,則不是驕傲、就是自卑。現在不同了;在新造之中,我們看基督是榮耀的神子、將來的君王;看人,是失喪的、或主內的弟兄姐妹;看自己,則是蒙恩的罪人、和蒙愛的兒女!因此第二個“作基督的使者”的動機,應當是“由於基督的愛”;因為祂替我死,所以我為祂活。
(3)因為“神的託付”﹕(5﹕18-21)
第18-19節﹕“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人與神為敵;如果人不與神和好,對神來說祂並沒有甚麼虧損,但是對人來說這卻是件絕望的事。所以,假如人能夠有一個“可能與神和好的機會”,這就是“恩典”,這也是“福音”!今天,世界是與神為敵的。但今天,神差我們信主的人去向世人傳說“神願意人與祂和好”的信息,因為這是人類唯一的盼望。
第20-21節﹕“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神的救恩是已經作成了的;我們所有的罪、都已經在基督替死的時候受過審判了。有時候,我們會覺得好像不好意思向人去傳福音;實在是不應當如此想的,因為神託付我們的是一件榮耀的工作。因為“福音”是所有的人之唯一希望,所以如果拒絕它的人,就不是在拒絕我們;他們是在拒絕基督、拒絕神的恩典;他們的不信是他們的虧損,不是我們的虧損。所以,第三個要“作基督的使者”的動機,就是因為這傳福音的工作是“出於神的託付”。
(二)作使者的“印記”﹕(6﹕1-10)
在這一段中可以看到有兩方面﹕
(1)在工作上﹕(6﹕1-2)
第1-2節﹕“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祂的恩典;因為祂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他知道自己是一個與神同工的人,也是因為自己先受了神的恩典,所以殷勤的去服侍神;同時,既知道自己是與神同工,他就一定不會忘了去禱告神、倚靠神。
(2)在生活上﹕(6﹕3-10)
第3-10節﹕“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這裏的這張表、是我們應當時常拿來作對照的,因為它提醒我們﹕“一個標準的基督使者、所當有的在生活上的印記是甚麼。”事實上,生活的見證是使我們的言語有份量的最大動力!
(三)作使者的“相交”﹕(6﹕11-7﹕3)
當我們活在世上時,我們相交的對象有三方面﹕
(1)與信主的人﹕(6﹕11-13;7﹕2-3)
6﹕11的話,我們在前面已經講過﹕“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所以第12節﹕“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這話的意思就是﹕“我們對你們的愛並沒有保留,只是,你們對我們有所保留。”因此,第13節﹕“你們也要照樣用寬宏的心報答我;我這話正像對自己的孩子說的。”這是保羅切心的盼望。總之,在與主內的弟兄姐妹們相交的時候,應當敞開、在愛心中沒有保留纔是。然後,像7﹕2-3所說的﹕“你們要心地寬大,收納我們。我們未曾虧負誰,未曾敗壞誰,未曾佔誰的便宜。我說這話,不是要定你們的罪;我已經說過,你們常在我們心裏,情願與你們同生同死。”如果我們自己實行了向弟兄姐妹們的敞開,我們纔能盼望別人也能敞開的接納我們。
(2)與世界﹕(6﹕14-18)
第14節﹕“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第17節﹕“(神)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們要與世界和不信的人有所分別,不能與之相交。當然,“相交”的意思不是在說“絕對沒有來往”;它的重點是在第14節中的“同負一軛”這句子上。(這是指“與世人產生一種分不開的、牽扯的、同方向的、密切的關係”之意。)
(3)與神﹕(7﹕1)
第1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常常的潔淨自己,纔能常常的與神相交;這樣,我們的生活就自然是一個成聖的生活了。
結論﹕
基督徒都是應當作“基督的使者”的人。但是,讓我們在今天所念的神話語中來對照一下﹕“我們事奉神的工作動機是甚麼”,“在我們身上有沒有作基督的使者之印記”,以及“我們與弟兄姐妹、世界、和主耶穌的相交生活之情況如何”。求主使我們能夠夠得上保羅他們所留下來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