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課 對“救贖”的準備(出1﹕-4﹕)
在這開頭的幾章中,神很簡潔的告訴我們兩件事﹕“祂的百姓如何淪落成為奴僕的身份”和“祂如何為他們預備了一位拯救者”。我們分別的來看﹕
(一)以色列人如何成為埃及人的奴僕﹕(1﹕)
第1-5節﹕“以色列的眾子各帶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有流便,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便雅憫,但,拿弗他利,迦得,亞設。凡從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約瑟已經在埃及。”正如上次所提,只要一打開出埃及記,我們就會發現“一定還有上文”。
因為,這五節聖經就是所有的關於雅各和他十二個兒子們的記載;換言之,如果我們想要知道有關他們的個人歷史的話,就必須要回頭去參考創世記中的記載。那麼,雅各的兒子們也就是以色列國的祖先們,是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始祖。當約瑟還活著之時,因為他曾經救埃及地脫離七年的大饑荒之災,所以當時的法老(埃及人對君王的尊稱)對待約瑟和他全家的人有特別的情分。
但世上的事往往都有一個同樣的結果,就是所謂的“好景不常”;所以,第6節﹕“約瑟和他的弟兄,並那一代的人都死了。”而以色列人呢?第7節﹕“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神的話只用了兩三句,就帶我們來到了一個新的朝代;第8節﹕“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一個新王的興起,也帶來了一個新的埃及歷史。從“不認識約瑟”這句話,可以推想到這位新的統治者可能是出自另一個家庭的人。
第9-10節﹕“對他的百姓說﹕「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來吧!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甚麼爭戰的事,就連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這位新王既然不領約瑟的情,所以他對約瑟的家屬自然就往“不為他們著想、只為自己著想”的方向來處理了。結果呢?第11-14節﹕“於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轄制他們,加重擔苦害他們。...只是越發苦害他們,他們越發多起來,...埃及人嚴嚴的使以色列人作工,使他們因作苦工覺得命苦。”
不但如此,埃及王還下了決心要來減少以色列人的人口;他吩咐希伯來人的收生婆說﹕“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第16節)。就這樣,以色列人被落在一個為人奴僕的苦難之爐中了;雖是如此,第17節﹕“但是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所以,以色列人的數目並沒有因此減少。
(二)神所預備的拯救者﹕(2﹕-4﹕)
在這三章聖經之中,我們主要的來看三件事﹕
(1)摩西的出生和被救﹕(2﹕1-10)
第1-2節﹕“有一個利未家的人,娶了一個利未女子為妻。那女人懷孕,生了一個兒子,見他俊美,就藏了他三個月。”聖經常常叫我們看見﹕在每一個時代、不管是多麼黑暗的時代中,總有一些敬畏神、信靠神之人的存在。教會歷史也告訴我們這同樣的事實。所以,信主的人在今天的時代中,是不必“同流合污”的。
本來,在任何的環境中,一個人若想要真正的“愛神”,從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這也決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有很多的時候,我們的“不可能”或“不得不”的那些理由,往往也不過是藉口而已。)那麼,摩西的父母,暗蘭和約基別(6﹕20),在當時的時代中,就是這樣的一對有信心、敬畏神的人。何以見得?來11﹕23給我們解釋了他們外表行為的內在動機。摩西的“被放在一個塗了石漆和石油的蒲草箱中、擱在尼羅河邊”這個故事,可能是很多人都知道的。
弗3﹕20所說“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這句話是聖經中一個寶貴的應許。這個應許,在摩西的故事中應驗了;然而摩西的故事,不過是聖經所記的多少故事中的一個而已!在摩西的故事中,不但顯出神能行奇妙的事,也顯出神有看顧和保守的能力。因為,按照法老的規定(1﹕22),尼羅河是摩西該受死的地方;但是,按著神的恩典和能力(2﹕10),尼羅河成為了摩西得生命和得拯救的地點!這件事也叫我們看到﹕“神隨時、隨處都能作工。”
有時候,我們以為﹕“現在環境太難,不可能好好愛主、跟隨主;等到環境改良,我就...”;這是我們低估了神的能力和祂豐富的恩典的想法。其實,就是現在、在難處中間,我們纔能經驗到“神的恩典和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的應許;因為在人最沒有辦法的時候,纔是神最能作工的時候!還有,我們在此也看到﹕摩西在要成為神所能用的一位拯救者之前,他自己先需要和須要被拯救;因為,“生命的經歷”是我們在服事神的工作上不可或缺的“工具”或“條件”!第3節﹕“後來不能再藏,就取了一個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將孩子放在裏頭,把箱子擱在河邊的蘆荻中。”
從摩西的母親約基別身上,我們也可以學到一件事﹕她的這個寶貝兒子,如果一直抓在手中,結果是存不住的;但當她憑著信心把他交出去讓神來保守的時候,神在祂奇妙的作為下,使她不但得回了兒子,而且還可得到工價來作她本來求之不得的工作(第7-9節)!在我們的心中,是否有甚麼寶貴的人或物,是常常攔阻我們去愛神或追求長進的呢?如果有,我們就要多注意一下;因為實際上,我們越保護、越捨不得放,到頭來一定是一場空的。保羅在提後1﹕12說,“(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神的道路往往不同於人的道路;神的方法是先“給祂”,然後“我們纔真正的得著了”。這是很難用頭腦解釋清楚的一件事;但我們如果在信心中如此追求,就會發現﹕“沒有一次,神是會失信的!”
(2)摩西的決志﹕(2﹕11-3﹕1)
第11-15節﹕“後來摩西長大,他出去到他弟兄那裏,看他們的重擔,見一個埃及人打希伯來人的一個弟兄;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死了,藏在沙土裏。第二天他出去,見有兩個希伯來人爭鬥,就對那欺負人的說﹕「你為甚麼打你同族的人呢?」那人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嗎?」摩西便懼怕,說﹕「這事必是被人知道了。」法老聽見這事,就想殺摩西;但摩西躲避法老,逃往米甸地居住。”
唸聖經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以經比經”;也即是﹕“將講到同樣事情的經文,放在一起來看”。在新約聖經中,有好幾處講到關於摩西故事的地方;若我們把這些聖經一起參照著來看的話,就會對我們的唸出埃及記有很大的幫助。來11﹕24-26是其中很重要的一段,因為它叫我們看到這裏的故事後面“摩西裏面的動機是甚麼”。另外一段與這裏的故事有關的經文,是徒7﹕22-30;從司提反的口中,我們知道﹕摩西在開始作這拯救同胞的工作時年40歲(第23節)。神的確是要用摩西作拯救者,但祂不是要用摩西的方法,也不是要在摩西的時間;神所能用的,不是一個屬肉體的熱心人。
多少時候,在神的工場上最惹麻煩的,就是一些沒有經過屬靈的操練、而只是大發熱心的人!就像這時候的摩西,他是有決志要被神所用,但他因等不及神的時間而產生之肉體的動作,使他有了一個不得不逃走去米甸寄居的結果。司提反也告訴我們﹕摩西在那裏又有40年之久(第30節)。那麼,在這40年中,摩西的工作就是牧養他岳父米甸祭司葉忒羅的羊群(3﹕1)。你說,這些年日是曠廢了嗎?決不會!因為,神在一個人身上的培養工作往往是看來很慢、卻也是非常確實的;到了時候,在他身上就會有果子結出來的。(在“跟隨主”的事上,“走得慢一點”不要緊;因為總比“走在神的前頭”好得多。當然,要緊的是﹕我們“是”在跟著祂走!)
(3)神的呼召﹕(3﹕2-4﹕31)
在“神對摩西的呼召”這件事上,我們提出三點來思想﹕
(A)在荊棘前的經歷﹕
3﹕2,7,10﹕“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裏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主耶穌也曾引證“摩西在荊棘前的經歷”是件歷史性的事實(路20﹕37);所以,這個經歷不是摩西的幻覺;神實實在在的在那裏向他顯現,為了要給他在“作為以色列人的拯救者”這件事上,有一個清楚蒙召的經歷。在這裏,我們也可見到“神清楚的呼召只會臨到一個已經有行動表現的人身上”的事實。
所以,我們今天決不能說“因為沒有神的呼召,所以甚麼都不作”這一類的話;絕對不會是這樣的!因為,一個不先在小事上忠心的人,神是不會把大事託付給他的。摩西以往自己動手太快雖不是“對”,但卻也顯出他向神的“有心”。“四十年在曠野”預表他的“老我”或“肉體”失了作用。所以當他忠忠心心的在做他本分之內的牧羊工作時,神的呼召就清楚的來到了;因為,這樣的一個人,纔是神所能用的人了。
(B)摩西的反應﹕
我們絕不否認摩西是一位偉大的人;但同時,我們可以在這兩章聖經中看到﹕他原來是與我們有一樣性情的人。所以,沒有一個偉人是生成的;因此,我們也不能推托說﹕“神沒有生我成個偉大的人。”當然,在這裏所說的“偉大”或“成功”是指屬靈上的,所以和世上的大人物之標準是不同的。那麼,甚麼樣的人纔是一個偉大的人、或甚麼樣的人生纔是一個有成就的人生呢?按照聖經的看法﹕一個人只要能完全走在神在他身上的旨意之道路中,他就是一個屬靈的大人物了。所以,屬靈的偉人是造成的,不是生成的。下面,舉出摩西對神的呼召之五點反應﹕
【I】“我是甚麼人”﹕(3﹕11)
這就是“人的毛病”﹕沒有要他作時,偏要出頭;等到請他作時,又推三推四了。“看自己很行”(驕傲),這明顯是不對的;但“過份的看自己不行”(自卑),這是變相的驕傲。因為在基本上來說,這兩種態度的目光都同樣的是放在自己的身上。“看自己不行”,這是完全對的事實;但不是要停在這裏。信主的人之正確心態應當是﹕“我是不行,但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主,只要是合乎神旨意的事,我都能作。”(腓4﹕13)
【II】“他們必不信我”﹕(4﹕1)
摩西的老毛病又來了,就是“走得太快”;因為,還沒有開始,他就已經知道結果了。但他之所以會有如此的反應,乃是因為他沒有好好在聽神在前面給他說的話。事實上,由3﹕15-22,神已經把所有要發生或要成就的事都先告訴了他;我們就唸第18-20節﹕“(神說)他們(以色列人)必聽你的話。你和以色列的長老要去見埃及王,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遇見了我們,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
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攻擊那地,然後他才容你們去。”那麼,有可能摩西的心還在3﹕11的問題“我是甚麼人?”的上面;意思是﹕“我說的話他們怎麼會聽?上次我說了一句,他們就說了一百句,還要去告我的狀...”。所以,神在說甚麼,他根本沒有聽見,或是“有聽沒有見”、聽而不聞。(正如多少時候我們的聽道或讀經的情形一般。)因此,他在這裏又冒出4﹕1的話來;同時,他的話也顯出他向神之缺少信心的態度。這也就是為何很多神的兒女仍是“小信的人”的原因﹕不注意或不好好聽“神的話”,不把“神的話”當真!如果我們真把“神的話”當話、接受聖經中全部的真理信息的話,我們就必定是個“大有信心”的人了;因為,“神的話”是我們信心的來源和根基。
【III】“我素日...我本是”﹕(4﹕10)
這又是人的一個毛病﹕認為“自己是不可能改變的”或“不信神會有「改變我」的能力”。的確,我們是無法能改變自己的;因此,我們往往對人就採取這樣的態度﹕“這就是我,我就是這樣;你要就接納我、要就離開我。”其實,假如一個人帶著一個誠實和謙卑的心來如此向神禱告,倒還不失為是一件不合適的事。但我們常常剛好相反。
因為,我們常常在來到神的面前之時,先儘量的改良、修飾自己,以為能得神的喜歡;豈不知,我們在神的面前纔當承認“我就是這樣的人,沒法改良,求你改造和改變我”。對一個基督徒來說,神是一定能的;因為,祂已經把有神的性情之生命給了我們;我們只要讓這生命在心中掌權、讓這生命活出來,我們就會在不知不覺之中有了“改變”!摩西在這裏與彼得在徒10﹕14犯了同樣的錯誤﹕口中稱呼神為“主”,心中卻不接受神的權柄!神差他去傳話,他說“我不能”;他以為“自己不能作的事,神也不能作”。
【IV】“主啊!你願意打發誰,...”﹕(4﹕13)
摩西在此真是明知故問的推托了;因為,神已經多次的表明祂所要差的就是他。然而,這也就是我們的寫照﹕躊躇、猶豫、推托、反抗;對“神的命令”,我們不常常就是如此的嗎?但感謝神,祂不是那麼容易就被我們“說服了”的;“神的計劃”也並不是那麼輕易就給放下了的。神從不勉強人,但神總有辦法促使祂所選的人走在祂的旨意之中!這就是“奇妙的恩典”;全能的神願意花多少的心思和工夫來得到一個渺小而倔強的人之心!我不懂這是怎麼一回事,但這就是我們的神、我們的天父!祂是多麼的願意與屬祂的人交往;甚至,像祂在賽1﹕18那裏所說的﹕“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好像是“即使是去與祂吵架,祂都歡迎”似的。所以,心中有話要說嗎?不要去跟人辯,去跟神說;保你一定會有解答的。
【V】“於是摩西回到...”﹕(4﹕18)
這是摩西最後的一個反應,這也就是摩西之所以成為摩西的原因;因為,他雖然在前面有那麼多不正常的反應,但最後他所作的,是一個有行動的、顯出他還是順服了神的反應。在這一切的過程中,最最重要的一點是﹕他沒有從神的面前走開;肉體雖然不完全樂意,但他還是“跟隨神”,因為這是一位他心的深處所要敬拜的神!就好像彼得對主說的﹕“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6﹕68)摩西和彼得都知道﹕“跟隨主的這條路雖然不好走,但這是唯一的一條使人生有意義的道路。”我們也有這樣的認識嗎?
(C)神的預備﹕(4﹕)
林前9﹕7說﹕“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這就是說﹕如果是神呼召我們去作甚麼,就不必怕會沒有神的供應。只要呼召是出於神,神就作我們的後盾!在第1-17節,我們看到神既然差遣摩西,神就給摩西有裝備﹕神給摩西“一根杖”作工具、“能力”可行神蹟、“口才”可以替祂說話、“亞倫”作他的同工。神甚麼都有預備;祂的信實和豐富是必須去經歷纔能知道、纔能顯明的!第29-31節告訴我們﹕摩西去了;果然,事情都照著神所說的應驗了;百姓們信他是神所差來的拯救者。
就這樣,戲景都佈置好了。但如果摩西以為餘下的工作也是那麼簡單容易的話,那他就大錯了。事實上,作神的工作從來不是輕易的,但只要會依靠祂,卻也總是能完成的。(戴德生說﹕“做神工作的三部曲---不可能、不容易、作成了。”)“跟隨主”就是“服侍主”,這二者是分不開的;所以,這是一條自始至終都需要運用信心的道路,是只有向神有信心的人纔能繼續走下去的。今天在摩西身上,即使只有學到一點點,是能幫助我們對神有多一點認識的,那也就夠了!
(一)以色列人如何成為埃及人的奴僕﹕(1﹕)
第1-5節﹕“以色列的眾子各帶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有流便,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便雅憫,但,拿弗他利,迦得,亞設。凡從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約瑟已經在埃及。”正如上次所提,只要一打開出埃及記,我們就會發現“一定還有上文”。
因為,這五節聖經就是所有的關於雅各和他十二個兒子們的記載;換言之,如果我們想要知道有關他們的個人歷史的話,就必須要回頭去參考創世記中的記載。那麼,雅各的兒子們也就是以色列國的祖先們,是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始祖。當約瑟還活著之時,因為他曾經救埃及地脫離七年的大饑荒之災,所以當時的法老(埃及人對君王的尊稱)對待約瑟和他全家的人有特別的情分。
但世上的事往往都有一個同樣的結果,就是所謂的“好景不常”;所以,第6節﹕“約瑟和他的弟兄,並那一代的人都死了。”而以色列人呢?第7節﹕“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神的話只用了兩三句,就帶我們來到了一個新的朝代;第8節﹕“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一個新王的興起,也帶來了一個新的埃及歷史。從“不認識約瑟”這句話,可以推想到這位新的統治者可能是出自另一個家庭的人。
第9-10節﹕“對他的百姓說﹕「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來吧!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甚麼爭戰的事,就連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這位新王既然不領約瑟的情,所以他對約瑟的家屬自然就往“不為他們著想、只為自己著想”的方向來處理了。結果呢?第11-14節﹕“於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轄制他們,加重擔苦害他們。...只是越發苦害他們,他們越發多起來,...埃及人嚴嚴的使以色列人作工,使他們因作苦工覺得命苦。”
不但如此,埃及王還下了決心要來減少以色列人的人口;他吩咐希伯來人的收生婆說﹕“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第16節)。就這樣,以色列人被落在一個為人奴僕的苦難之爐中了;雖是如此,第17節﹕“但是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所以,以色列人的數目並沒有因此減少。
(二)神所預備的拯救者﹕(2﹕-4﹕)
在這三章聖經之中,我們主要的來看三件事﹕
(1)摩西的出生和被救﹕(2﹕1-10)
第1-2節﹕“有一個利未家的人,娶了一個利未女子為妻。那女人懷孕,生了一個兒子,見他俊美,就藏了他三個月。”聖經常常叫我們看見﹕在每一個時代、不管是多麼黑暗的時代中,總有一些敬畏神、信靠神之人的存在。教會歷史也告訴我們這同樣的事實。所以,信主的人在今天的時代中,是不必“同流合污”的。
本來,在任何的環境中,一個人若想要真正的“愛神”,從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這也決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有很多的時候,我們的“不可能”或“不得不”的那些理由,往往也不過是藉口而已。)那麼,摩西的父母,暗蘭和約基別(6﹕20),在當時的時代中,就是這樣的一對有信心、敬畏神的人。何以見得?來11﹕23給我們解釋了他們外表行為的內在動機。摩西的“被放在一個塗了石漆和石油的蒲草箱中、擱在尼羅河邊”這個故事,可能是很多人都知道的。
弗3﹕20所說“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這句話是聖經中一個寶貴的應許。這個應許,在摩西的故事中應驗了;然而摩西的故事,不過是聖經所記的多少故事中的一個而已!在摩西的故事中,不但顯出神能行奇妙的事,也顯出神有看顧和保守的能力。因為,按照法老的規定(1﹕22),尼羅河是摩西該受死的地方;但是,按著神的恩典和能力(2﹕10),尼羅河成為了摩西得生命和得拯救的地點!這件事也叫我們看到﹕“神隨時、隨處都能作工。”
有時候,我們以為﹕“現在環境太難,不可能好好愛主、跟隨主;等到環境改良,我就...”;這是我們低估了神的能力和祂豐富的恩典的想法。其實,就是現在、在難處中間,我們纔能經驗到“神的恩典和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的應許;因為在人最沒有辦法的時候,纔是神最能作工的時候!還有,我們在此也看到﹕摩西在要成為神所能用的一位拯救者之前,他自己先需要和須要被拯救;因為,“生命的經歷”是我們在服事神的工作上不可或缺的“工具”或“條件”!第3節﹕“後來不能再藏,就取了一個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將孩子放在裏頭,把箱子擱在河邊的蘆荻中。”
從摩西的母親約基別身上,我們也可以學到一件事﹕她的這個寶貝兒子,如果一直抓在手中,結果是存不住的;但當她憑著信心把他交出去讓神來保守的時候,神在祂奇妙的作為下,使她不但得回了兒子,而且還可得到工價來作她本來求之不得的工作(第7-9節)!在我們的心中,是否有甚麼寶貴的人或物,是常常攔阻我們去愛神或追求長進的呢?如果有,我們就要多注意一下;因為實際上,我們越保護、越捨不得放,到頭來一定是一場空的。保羅在提後1﹕12說,“(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神的道路往往不同於人的道路;神的方法是先“給祂”,然後“我們纔真正的得著了”。這是很難用頭腦解釋清楚的一件事;但我們如果在信心中如此追求,就會發現﹕“沒有一次,神是會失信的!”
(2)摩西的決志﹕(2﹕11-3﹕1)
第11-15節﹕“後來摩西長大,他出去到他弟兄那裏,看他們的重擔,見一個埃及人打希伯來人的一個弟兄;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死了,藏在沙土裏。第二天他出去,見有兩個希伯來人爭鬥,就對那欺負人的說﹕「你為甚麼打你同族的人呢?」那人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嗎?」摩西便懼怕,說﹕「這事必是被人知道了。」法老聽見這事,就想殺摩西;但摩西躲避法老,逃往米甸地居住。”
唸聖經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以經比經”;也即是﹕“將講到同樣事情的經文,放在一起來看”。在新約聖經中,有好幾處講到關於摩西故事的地方;若我們把這些聖經一起參照著來看的話,就會對我們的唸出埃及記有很大的幫助。來11﹕24-26是其中很重要的一段,因為它叫我們看到這裏的故事後面“摩西裏面的動機是甚麼”。另外一段與這裏的故事有關的經文,是徒7﹕22-30;從司提反的口中,我們知道﹕摩西在開始作這拯救同胞的工作時年40歲(第23節)。神的確是要用摩西作拯救者,但祂不是要用摩西的方法,也不是要在摩西的時間;神所能用的,不是一個屬肉體的熱心人。
多少時候,在神的工場上最惹麻煩的,就是一些沒有經過屬靈的操練、而只是大發熱心的人!就像這時候的摩西,他是有決志要被神所用,但他因等不及神的時間而產生之肉體的動作,使他有了一個不得不逃走去米甸寄居的結果。司提反也告訴我們﹕摩西在那裏又有40年之久(第30節)。那麼,在這40年中,摩西的工作就是牧養他岳父米甸祭司葉忒羅的羊群(3﹕1)。你說,這些年日是曠廢了嗎?決不會!因為,神在一個人身上的培養工作往往是看來很慢、卻也是非常確實的;到了時候,在他身上就會有果子結出來的。(在“跟隨主”的事上,“走得慢一點”不要緊;因為總比“走在神的前頭”好得多。當然,要緊的是﹕我們“是”在跟著祂走!)
(3)神的呼召﹕(3﹕2-4﹕31)
在“神對摩西的呼召”這件事上,我們提出三點來思想﹕
(A)在荊棘前的經歷﹕
3﹕2,7,10﹕“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裏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主耶穌也曾引證“摩西在荊棘前的經歷”是件歷史性的事實(路20﹕37);所以,這個經歷不是摩西的幻覺;神實實在在的在那裏向他顯現,為了要給他在“作為以色列人的拯救者”這件事上,有一個清楚蒙召的經歷。在這裏,我們也可見到“神清楚的呼召只會臨到一個已經有行動表現的人身上”的事實。
所以,我們今天決不能說“因為沒有神的呼召,所以甚麼都不作”這一類的話;絕對不會是這樣的!因為,一個不先在小事上忠心的人,神是不會把大事託付給他的。摩西以往自己動手太快雖不是“對”,但卻也顯出他向神的“有心”。“四十年在曠野”預表他的“老我”或“肉體”失了作用。所以當他忠忠心心的在做他本分之內的牧羊工作時,神的呼召就清楚的來到了;因為,這樣的一個人,纔是神所能用的人了。
(B)摩西的反應﹕
我們絕不否認摩西是一位偉大的人;但同時,我們可以在這兩章聖經中看到﹕他原來是與我們有一樣性情的人。所以,沒有一個偉人是生成的;因此,我們也不能推托說﹕“神沒有生我成個偉大的人。”當然,在這裏所說的“偉大”或“成功”是指屬靈上的,所以和世上的大人物之標準是不同的。那麼,甚麼樣的人纔是一個偉大的人、或甚麼樣的人生纔是一個有成就的人生呢?按照聖經的看法﹕一個人只要能完全走在神在他身上的旨意之道路中,他就是一個屬靈的大人物了。所以,屬靈的偉人是造成的,不是生成的。下面,舉出摩西對神的呼召之五點反應﹕
【I】“我是甚麼人”﹕(3﹕11)
這就是“人的毛病”﹕沒有要他作時,偏要出頭;等到請他作時,又推三推四了。“看自己很行”(驕傲),這明顯是不對的;但“過份的看自己不行”(自卑),這是變相的驕傲。因為在基本上來說,這兩種態度的目光都同樣的是放在自己的身上。“看自己不行”,這是完全對的事實;但不是要停在這裏。信主的人之正確心態應當是﹕“我是不行,但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主,只要是合乎神旨意的事,我都能作。”(腓4﹕13)
【II】“他們必不信我”﹕(4﹕1)
摩西的老毛病又來了,就是“走得太快”;因為,還沒有開始,他就已經知道結果了。但他之所以會有如此的反應,乃是因為他沒有好好在聽神在前面給他說的話。事實上,由3﹕15-22,神已經把所有要發生或要成就的事都先告訴了他;我們就唸第18-20節﹕“(神說)他們(以色列人)必聽你的話。你和以色列的長老要去見埃及王,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遇見了我們,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
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攻擊那地,然後他才容你們去。”那麼,有可能摩西的心還在3﹕11的問題“我是甚麼人?”的上面;意思是﹕“我說的話他們怎麼會聽?上次我說了一句,他們就說了一百句,還要去告我的狀...”。所以,神在說甚麼,他根本沒有聽見,或是“有聽沒有見”、聽而不聞。(正如多少時候我們的聽道或讀經的情形一般。)因此,他在這裏又冒出4﹕1的話來;同時,他的話也顯出他向神之缺少信心的態度。這也就是為何很多神的兒女仍是“小信的人”的原因﹕不注意或不好好聽“神的話”,不把“神的話”當真!如果我們真把“神的話”當話、接受聖經中全部的真理信息的話,我們就必定是個“大有信心”的人了;因為,“神的話”是我們信心的來源和根基。
【III】“我素日...我本是”﹕(4﹕10)
這又是人的一個毛病﹕認為“自己是不可能改變的”或“不信神會有「改變我」的能力”。的確,我們是無法能改變自己的;因此,我們往往對人就採取這樣的態度﹕“這就是我,我就是這樣;你要就接納我、要就離開我。”其實,假如一個人帶著一個誠實和謙卑的心來如此向神禱告,倒還不失為是一件不合適的事。但我們常常剛好相反。
因為,我們常常在來到神的面前之時,先儘量的改良、修飾自己,以為能得神的喜歡;豈不知,我們在神的面前纔當承認“我就是這樣的人,沒法改良,求你改造和改變我”。對一個基督徒來說,神是一定能的;因為,祂已經把有神的性情之生命給了我們;我們只要讓這生命在心中掌權、讓這生命活出來,我們就會在不知不覺之中有了“改變”!摩西在這裏與彼得在徒10﹕14犯了同樣的錯誤﹕口中稱呼神為“主”,心中卻不接受神的權柄!神差他去傳話,他說“我不能”;他以為“自己不能作的事,神也不能作”。
【IV】“主啊!你願意打發誰,...”﹕(4﹕13)
摩西在此真是明知故問的推托了;因為,神已經多次的表明祂所要差的就是他。然而,這也就是我們的寫照﹕躊躇、猶豫、推托、反抗;對“神的命令”,我們不常常就是如此的嗎?但感謝神,祂不是那麼容易就被我們“說服了”的;“神的計劃”也並不是那麼輕易就給放下了的。神從不勉強人,但神總有辦法促使祂所選的人走在祂的旨意之中!這就是“奇妙的恩典”;全能的神願意花多少的心思和工夫來得到一個渺小而倔強的人之心!我不懂這是怎麼一回事,但這就是我們的神、我們的天父!祂是多麼的願意與屬祂的人交往;甚至,像祂在賽1﹕18那裏所說的﹕“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好像是“即使是去與祂吵架,祂都歡迎”似的。所以,心中有話要說嗎?不要去跟人辯,去跟神說;保你一定會有解答的。
【V】“於是摩西回到...”﹕(4﹕18)
這是摩西最後的一個反應,這也就是摩西之所以成為摩西的原因;因為,他雖然在前面有那麼多不正常的反應,但最後他所作的,是一個有行動的、顯出他還是順服了神的反應。在這一切的過程中,最最重要的一點是﹕他沒有從神的面前走開;肉體雖然不完全樂意,但他還是“跟隨神”,因為這是一位他心的深處所要敬拜的神!就好像彼得對主說的﹕“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6﹕68)摩西和彼得都知道﹕“跟隨主的這條路雖然不好走,但這是唯一的一條使人生有意義的道路。”我們也有這樣的認識嗎?
(C)神的預備﹕(4﹕)
林前9﹕7說﹕“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這就是說﹕如果是神呼召我們去作甚麼,就不必怕會沒有神的供應。只要呼召是出於神,神就作我們的後盾!在第1-17節,我們看到神既然差遣摩西,神就給摩西有裝備﹕神給摩西“一根杖”作工具、“能力”可行神蹟、“口才”可以替祂說話、“亞倫”作他的同工。神甚麼都有預備;祂的信實和豐富是必須去經歷纔能知道、纔能顯明的!第29-31節告訴我們﹕摩西去了;果然,事情都照著神所說的應驗了;百姓們信他是神所差來的拯救者。
就這樣,戲景都佈置好了。但如果摩西以為餘下的工作也是那麼簡單容易的話,那他就大錯了。事實上,作神的工作從來不是輕易的,但只要會依靠祂,卻也總是能完成的。(戴德生說﹕“做神工作的三部曲---不可能、不容易、作成了。”)“跟隨主”就是“服侍主”,這二者是分不開的;所以,這是一條自始至終都需要運用信心的道路,是只有向神有信心的人纔能繼續走下去的。今天在摩西身上,即使只有學到一點點,是能幫助我們對神有多一點認識的,那也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