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課 “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裏去”(林後12﹕14-13﹕14)
這最後一課的題目,是取自12﹕14的第一句話﹕“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裏去。
既然保羅在這裏提到了“第三次”,所以,也許我們應當稍微再來把當時的背景重新溫習一下﹕保羅跟哥林多人之間一共有著“三次探訪”和“四封書信”的關係。
第一次的探訪是記在徒18章;這一次探訪的結果是“他在那裏建立了哥林多教會”。
第二次的探訪是聖經所未曾記載的;只是,由林後2﹕1的話推測而知道﹕保羅在寫了哥林多前書(第二封信)之後、曾到哥林多有過一次短暫的訪問,但那一次的探訪是個痛苦的經歷,使大家都有憂愁。
因此,當保羅現在打算第三次去探訪他們之前,他必須先作好一些準備的工作、好叫他這一次的探訪能夠使彼此都有益處。為此可以說﹕保羅寫整本哥林多後書的主要動機,也就是在這個地方。
那麼,雖然保羅在本書的前面已經把自己的心都打了開來的對哥林多教會的人說話、也說了一些他以往從來沒有跟任何人說過的話,現在到了結束的時候,他仍要再盡他的力來說一些話,盼望這些話能激勵哥林多教會的人、產生出一個向主的順服之心來。下面,我們把今天的這一段經文分成三點來看﹕
(一)分訴的話﹕(12﹕14-21)
第14-16節﹕“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裏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
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
難道我越發愛你們,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嗎?罷了,我自己並沒有累著你們,【你們卻有人說】,我是詭詐,用心計牢籠你們!”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有一個危險,就是﹕“對自己所擁有的福氣引以為常。”主耶穌在可6﹕4說過﹕“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這是因為在當時祂來到自己的家鄉,卻遭受到被他們厭棄的結果。那麼,主耶穌的這話也可以含有相仿的意思,就是說﹕“當我們擁有一些有恩賜的同工在教會中間時,我們並不覺得稀罕、好像這是本來就該有的。”又好比﹕我們今天可以自由的念聖經、禱告、聚會,我們也並不覺得希奇,卻不知道這些都是神所賜的特殊的福氣;因為有多少地方的人沒有這一類的自由、沒有聖經,又有多少地方的人看不懂聖經、不明白真理,因為在那裏沒有有教導恩賜的人去教他們。
那麼,這也就是哥林多教會的情況﹕他們有像保羅那樣有恩賜、有愛心的人在那裏教導他們,帶領他們長進,而且還加上不要他們的報酬;他們有覺得感恩嗎?沒有。他們既不感謝神,也不感激人;不但以為這好像本來就是應得的,並且反而還說出像第16節下半節的閒話來。那麼,也許有人會說﹕“既然哥林多教會的這些人如此麻煩,保羅不就不要管他們就算了吧?!何必自討苦吃呢?”保羅能嗎?不能。為甚麼呢?就是因為像他在第14節下半節所提到的這個“為父的心”;這種為父的心,使他有這個“孩子再不乖、也總不能就丟下不顧”的負擔!因此第15節下的“難道我越發愛你們,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嗎?”這話,實在是一句非常痛心的話!有時候,對著一個一點不會體會父母之愛的孩子,還有甚麼別的話可以說呢?那麼,也就是由於第16節下半節的控告,所以引出第17-18節的話來﹕“我所差到你們那裏去的人,我藉著他們一個人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勸了提多【到你們那裏去】,又差那位兄弟與他同去;提多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們行事,不同是一個心靈嗎?不同是一個腳蹤嗎?”這些是保羅不得不說的幾句分訴的話;不但是他自己,連他所差去的提多或任何人、都沒有作過“佔哥林多教會的人之便宜”的事。我們在此看到﹕保羅的“向來特別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應”這件事,實在是有他屬靈裏面的智慧的;因為如果他曾經只要接受一次他們的供應,這些控告他的罪名就真的是不容易洗乾淨的了。
第19節上﹕“你們到如今,還想我們是向你們分訴。”這就是為甚麼我們要一再的強調說“保羅的這些分辯、不是為他自己的好處”的原因,因為在這裏就可以看出﹕當時在哥林多教會中、就有人有這樣錯誤的想法,以為保羅只是為了自己的被冤枉而在那裏有所分訴。雖然有時候,我們能夠、也應當為自己的被冤枉而向人有所解釋,因為這不是一件我們絕對不當作的事。只是這一次在保羅的身上、不是這樣的情況;他是在分訴、但他分訴的動機不是為他自己。何以見得?第19節中﹕“我們本是在基督裏當神面前說話。”因為,這本來是他在神面前的領受;就是說﹕“我是活在神的面前,所以只要「神明白」就好了。”但現在、他所以這樣分訴,乃是因為像在第19節下所說的﹕“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為造就你們。”這就是保羅分訴的動機﹕“是為要造就哥林多教會的人,是為了他們的好處。”那麼,有哪些好處呢?
在下面的兩節中叫我們看到有三點﹕
(1)第20節上﹕“我怕我再來的時候,見你們不合我所想望的;你們見我也不合你們所想望的。”就是說﹕保羅盼望藉著這些話,在與他們再見面之前、能夠使彼此心中都先有了好的準備;
(2)第20節下﹕“又怕有分爭,嫉妒,惱怒,結黨,毀謗,讒言,狂傲,混亂的事。”這是說﹕保羅盼望他們能因這些話而悔改了所有的罪;否則的話,恐怕保羅的來到、仍然會產生另一次的痛苦經歷;
(3)第21節﹕“且怕我來的時候,我的神叫我在你們面前慚愧;又因許多人從前犯罪,行污穢,姦淫,邪蕩的事,不肯悔改,我就憂愁。”這就是說﹕保羅盼望他們能因此而成為他的榮耀;並且不必因為他們的罪,而使他必須運用自己屬靈的權柄來處理這些事。
末了一句的“我就憂愁”,表明保羅他在作這些嚴厲的舉動時心中的感受;不是痛快,而是憂愁。為甚麼呢?乃因為“這些嚴厲的行動是在愛心中作的!”在可3﹕1-5那裏,記載到主在一個安息日醫治了一個有病的人、卻遭受到人的非議的故事;馬可在第5節說﹕“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這叫我們看到﹕“主耶穌在外表上是因著那些人的不信之罪而動怒,但主的心在裏面、卻是為他們的罪而憂愁。”由此可見,保羅所有的、真是“基督的心”了!在同時,這也是我們可以用來測量自己的怒氣、是否是“義怒”的一個方法,就是﹕“我們對那個使我們生怒的人、是否仍有愛心?有否為他的罪而憂愁呢?”
(二)警告的話﹕(13﹕1-8)
在這幾節中,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人有兩個警告﹕
(1)“當準備自己”﹕(13﹕1-4)
第1-2節﹕“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要定準。」我從前說過,如今不在你們那裏又說,正如我第二次見你們的時候所說的一樣,就是對那犯了罪的,和其餘的人說﹕我若再來,必不寬容。”由第2節的話可見﹕保羅這一次的去到哥林多,其中一件他要作的事,就是要對付哥林多教會中的罪、和那些犯罪的人。
那麼,第1節的話也叫我們看到﹕當我們在處理教會中的罪之問題的時候,我們必須要根據事實、而不能根據謠言。保羅在第1節下半節所引用的話,是出自主耶穌在太18﹕15-20、在講到“處理教會中犯罪的人之手續”時所提到的;第16節﹕“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主耶穌的話、當然是以舊約聖經中的律法之內容為根據的,因為在申19﹕15也有同樣的話(那裏並提到“不可憑一個人的口所說的為準”)。
因此,教會和個人都當把主所說的這一段話存在心中、免得隨便就定了一個人的罪,也免得讓一件本來很小的事、演變成為一件很複雜的事。回到第3節﹕“你們既然尋求基督在我裏面說話的憑據,【我必不寬容】。因為基督在你們身上,不是軟弱的;在你們裏面,是有大能的。”前兩次我們都有提到﹕那些假使徒們在哥林多教會中控告說“保羅是軟弱的人”(10﹕7-11);這是因為他們自己向哥林多教會的人之表現、是很侵略性和強權的,而保羅向哥林多教會的人之表現、卻是寬容的和謙卑溫和的;然而,哥林多教會的人卻接受假使徒們的這一種說法。
所以現在,保羅的意思就是﹕“要是你們真是那麼在乎我的這種「剛強」的話,那麼,你們就當好好的準備自己吧!免得這一次我來的時候,在你們中間還有人不肯聽從我的話。因為我所說的話、實在是「主的話」,所以事實上,你們聽從我、並不是真的在聽從我,而是在聽從主;反過來說﹕你們的不聽從我、也實在就是「不順服主」的表現了。”因此,對那些不順服主的人,保羅說﹕“我是有從主來的權柄;所以,這一次我就要在剛強中來行事、而不再寬容犯罪的人的了。
”那麼,這一類的說話,當然不是今天在教會中作帶領的人所可以隨便拿來應用的;例如說﹕“你們不聽我的話,就是不聽主的話;不服從我,就是不順服主。”不能如此說;除非說話的人所說的實在就是聖經所說的真理,也除非說話的人自己是凡事都活在真理的裏面,不然的話,他就不能運用這樣的權柄。第4節﹕“祂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我們也是這樣同祂軟弱,但因神向你們所顯的大能,也必與祂同活。”可見﹕保羅所走的,是與基督同樣的道路。主被釘在十字架上這件事,好像是顯出祂的軟弱(無用);然而事實上,因為祂是在遵行神的旨意,所以神的大能藉著十字架彰顯出來;以致十字架成了“定魔鬼和罪性的死罪”的工具,十字架也成了“拯救罪人免死亡”的工具。照樣,保羅在外表上是軟弱的(謙卑、溫和的),但實際上,保羅所作的工作有存到永遠的功效!這也給我們今天在事奉神的事上有很大的提醒﹕我們所作的只是在外表上很熱鬧的工作呢、還是帶有神能力的真正能存到永遠的工作呢?所以,保羅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一個警告,就是﹕“在見我的面之前,當好好的準備自己作個順服主的人。”
(2)“要省察自己”﹕(13﹕5-8)
第5節﹕“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嗎?”在上面第3節那裏,保羅說到哥林多教會的人在他身上尋求憑據(換言之,就是在考查他),所以現在保羅說﹕“你們為甚麼不也考查一下自己呢?”很多時候,一個專門找別人錯的人,他自己也是不會高明到哪裏去的;因為往往,一個使人覺得“自己還不錯”的方法,就是“去定另一個人的罪”。
那麼,保羅在這裏首先要他們省察的一件事,就是﹕“你們重生了沒有呢?”或是“你們的這個信耶穌的信心、是不是真正的信心呢?”因為﹕“假若是「是的」的話,你們就有聖靈在心中為你們作見證了(羅8﹕9,16)。”(除了這一點之外,我們還可以由另外幾方面來“省察自己有沒有重生”;例如﹕約壹3﹕14的“愛弟兄之心”,約壹2﹕29和3﹕9的“愛公義之心”,以及約壹5﹕4的“與世界分別之心”。)接著第6-7節﹕“我卻盼望你們曉得,我們不是可棄絕的人。
我們求神,叫你們一件惡事都不作。這不是要顯明我們是蒙悅納的,是要你們行事端正,任憑人看我們是被棄絕的吧!”保羅是表明﹕他所以作這樣的要求、並沒有其他的存心,只是關懷他們與主之間的關係而已;因為有很多的人雖然長久在教會中,外表上是像個“基督徒”、而實際上卻是並沒有基督的生命在心中的。第8節﹕“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保羅也表明自己的態度是﹕“永遠是不敵擋真理,和永遠是扶助真理的。”換言之﹕“神的話在教會中永遠是應當被高舉的!”所以,保羅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二個警告,就是﹕“要好好的省察自己與主的關係如何。”
(三)勉勵的話﹕(13﹕9-14)
第9節﹕“即使我們軟弱,你們剛強,我們也歡喜;並且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
”在這裏,保羅為哥林多教會的人有一個禱告,就是﹕“求主使他們能夠作「完全人」。”我們往往以為﹕“完全”就是“無罪到絕對沒有一點錯的地步”。其實不是的,據說在希臘原文所用的“完全”這個字、與“被裝備”或醫學上的“醫治跌打損傷”是同類的;並且,同樣的這個字在太4﹕21被翻譯成“補網”。所以“完全人”就是一個“在靈性中成熟的人”之意;也就是在來13﹕20-21那裏所講的“主耶穌在今天所要作的工作”,就是﹕“使信主的人能夠成長、能夠成熟。
”第10節﹕“所以,我不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把這話寫給你們,好叫我見你們的時候,不用照主所給我的權柄,嚴厲的待你們;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因為“保羅所說的話”並非是“一般人的話”、而乃是“神的話”,所以這裏面是有權柄的;但保羅再說﹕“他使用這權柄的目的是為要造就人,而不是為要敗壞人的。
”第11節﹕“還有末了的話﹕願弟兄們都喜樂。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
如此,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在保羅的“末了的話”中,
他要求哥林多教會的人要實行四件事﹕
(1)他再次強調“要作完全人”;
(2)“要受安慰”;
(3)“要同心合意”;
(4)“要彼此和睦”。
因為,他們如果如此作的話,保羅說﹕“你們就必有神的同在,然後,你們也就會有真正的喜樂。”保羅在這裏對神所用的描寫是“仁愛和平的神”;由於“仁愛和平”的性情、是信主的人在世人面前能為神作的一個最大的見證!第12節﹕“你們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親嘴”是在當時所用的一種與人相交的禮節,猶如今天的“握手”一般。所以,這裏的重點不在叫基督徒實行“親嘴”、而乃是要提醒我們注意“有聖潔的心”,因為即使在“握手”之中、也都可能有“不聖潔”之含意的。第13節﹕“眾聖徒都問你們安。”這告訴我們﹕信主的人要彼此在主內常有交往,不是單單在教堂中纔有來往。第14節﹕“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這是一節直到今天仍是常常被使用的“祝福的話”。在這句話裏面,不但強調神性中的三一,並且叫我們知道﹕“一切的福氣之來源,是由於我們與神所有的關係、是因為我們是屬於神的緣故。”
結論﹕
讓我們再從這最後一節的“祝福的話”中來看到﹕因為教會本身是一個神蹟、是神的工作之一個成果,所以教會必須讓神自己來維持她的生存。教會決不是能單單靠人的努力、才幹或活動就能使之成長的;只有神的能力纔能使教會達到神所要求於她之目的。如果每一個信主之人都能學會“倚靠主的恩典”、“行在神的愛中”、和“常常活在聖靈的光照中”的話,這樣,他或她就會成為教會的幫助、而不致成為教會的問題了!這樣,這個人就不但是活在這一節祝福的話之中,同時,他或她也能成為一個把神的福氣帶給別人的人了。求主幫助我們這些屬祂的人,使我們都能成為這樣的一個基督徒!
既然保羅在這裏提到了“第三次”,所以,也許我們應當稍微再來把當時的背景重新溫習一下﹕保羅跟哥林多人之間一共有著“三次探訪”和“四封書信”的關係。
第一次的探訪是記在徒18章;這一次探訪的結果是“他在那裏建立了哥林多教會”。
第二次的探訪是聖經所未曾記載的;只是,由林後2﹕1的話推測而知道﹕保羅在寫了哥林多前書(第二封信)之後、曾到哥林多有過一次短暫的訪問,但那一次的探訪是個痛苦的經歷,使大家都有憂愁。
因此,當保羅現在打算第三次去探訪他們之前,他必須先作好一些準備的工作、好叫他這一次的探訪能夠使彼此都有益處。為此可以說﹕保羅寫整本哥林多後書的主要動機,也就是在這個地方。
那麼,雖然保羅在本書的前面已經把自己的心都打了開來的對哥林多教會的人說話、也說了一些他以往從來沒有跟任何人說過的話,現在到了結束的時候,他仍要再盡他的力來說一些話,盼望這些話能激勵哥林多教會的人、產生出一個向主的順服之心來。下面,我們把今天的這一段經文分成三點來看﹕
(一)分訴的話﹕(12﹕14-21)
第14-16節﹕“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裏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
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
難道我越發愛你們,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嗎?罷了,我自己並沒有累著你們,【你們卻有人說】,我是詭詐,用心計牢籠你們!”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有一個危險,就是﹕“對自己所擁有的福氣引以為常。”主耶穌在可6﹕4說過﹕“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這是因為在當時祂來到自己的家鄉,卻遭受到被他們厭棄的結果。那麼,主耶穌的這話也可以含有相仿的意思,就是說﹕“當我們擁有一些有恩賜的同工在教會中間時,我們並不覺得稀罕、好像這是本來就該有的。”又好比﹕我們今天可以自由的念聖經、禱告、聚會,我們也並不覺得希奇,卻不知道這些都是神所賜的特殊的福氣;因為有多少地方的人沒有這一類的自由、沒有聖經,又有多少地方的人看不懂聖經、不明白真理,因為在那裏沒有有教導恩賜的人去教他們。
那麼,這也就是哥林多教會的情況﹕他們有像保羅那樣有恩賜、有愛心的人在那裏教導他們,帶領他們長進,而且還加上不要他們的報酬;他們有覺得感恩嗎?沒有。他們既不感謝神,也不感激人;不但以為這好像本來就是應得的,並且反而還說出像第16節下半節的閒話來。那麼,也許有人會說﹕“既然哥林多教會的這些人如此麻煩,保羅不就不要管他們就算了吧?!何必自討苦吃呢?”保羅能嗎?不能。為甚麼呢?就是因為像他在第14節下半節所提到的這個“為父的心”;這種為父的心,使他有這個“孩子再不乖、也總不能就丟下不顧”的負擔!因此第15節下的“難道我越發愛你們,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嗎?”這話,實在是一句非常痛心的話!有時候,對著一個一點不會體會父母之愛的孩子,還有甚麼別的話可以說呢?那麼,也就是由於第16節下半節的控告,所以引出第17-18節的話來﹕“我所差到你們那裏去的人,我藉著他們一個人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勸了提多【到你們那裏去】,又差那位兄弟與他同去;提多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們行事,不同是一個心靈嗎?不同是一個腳蹤嗎?”這些是保羅不得不說的幾句分訴的話;不但是他自己,連他所差去的提多或任何人、都沒有作過“佔哥林多教會的人之便宜”的事。我們在此看到﹕保羅的“向來特別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應”這件事,實在是有他屬靈裏面的智慧的;因為如果他曾經只要接受一次他們的供應,這些控告他的罪名就真的是不容易洗乾淨的了。
第19節上﹕“你們到如今,還想我們是向你們分訴。”這就是為甚麼我們要一再的強調說“保羅的這些分辯、不是為他自己的好處”的原因,因為在這裏就可以看出﹕當時在哥林多教會中、就有人有這樣錯誤的想法,以為保羅只是為了自己的被冤枉而在那裏有所分訴。雖然有時候,我們能夠、也應當為自己的被冤枉而向人有所解釋,因為這不是一件我們絕對不當作的事。只是這一次在保羅的身上、不是這樣的情況;他是在分訴、但他分訴的動機不是為他自己。何以見得?第19節中﹕“我們本是在基督裏當神面前說話。”因為,這本來是他在神面前的領受;就是說﹕“我是活在神的面前,所以只要「神明白」就好了。”但現在、他所以這樣分訴,乃是因為像在第19節下所說的﹕“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為造就你們。”這就是保羅分訴的動機﹕“是為要造就哥林多教會的人,是為了他們的好處。”那麼,有哪些好處呢?
在下面的兩節中叫我們看到有三點﹕
(1)第20節上﹕“我怕我再來的時候,見你們不合我所想望的;你們見我也不合你們所想望的。”就是說﹕保羅盼望藉著這些話,在與他們再見面之前、能夠使彼此心中都先有了好的準備;
(2)第20節下﹕“又怕有分爭,嫉妒,惱怒,結黨,毀謗,讒言,狂傲,混亂的事。”這是說﹕保羅盼望他們能因這些話而悔改了所有的罪;否則的話,恐怕保羅的來到、仍然會產生另一次的痛苦經歷;
(3)第21節﹕“且怕我來的時候,我的神叫我在你們面前慚愧;又因許多人從前犯罪,行污穢,姦淫,邪蕩的事,不肯悔改,我就憂愁。”這就是說﹕保羅盼望他們能因此而成為他的榮耀;並且不必因為他們的罪,而使他必須運用自己屬靈的權柄來處理這些事。
末了一句的“我就憂愁”,表明保羅他在作這些嚴厲的舉動時心中的感受;不是痛快,而是憂愁。為甚麼呢?乃因為“這些嚴厲的行動是在愛心中作的!”在可3﹕1-5那裏,記載到主在一個安息日醫治了一個有病的人、卻遭受到人的非議的故事;馬可在第5節說﹕“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這叫我們看到﹕“主耶穌在外表上是因著那些人的不信之罪而動怒,但主的心在裏面、卻是為他們的罪而憂愁。”由此可見,保羅所有的、真是“基督的心”了!在同時,這也是我們可以用來測量自己的怒氣、是否是“義怒”的一個方法,就是﹕“我們對那個使我們生怒的人、是否仍有愛心?有否為他的罪而憂愁呢?”
(二)警告的話﹕(13﹕1-8)
在這幾節中,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人有兩個警告﹕
(1)“當準備自己”﹕(13﹕1-4)
第1-2節﹕“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要定準。」我從前說過,如今不在你們那裏又說,正如我第二次見你們的時候所說的一樣,就是對那犯了罪的,和其餘的人說﹕我若再來,必不寬容。”由第2節的話可見﹕保羅這一次的去到哥林多,其中一件他要作的事,就是要對付哥林多教會中的罪、和那些犯罪的人。
那麼,第1節的話也叫我們看到﹕當我們在處理教會中的罪之問題的時候,我們必須要根據事實、而不能根據謠言。保羅在第1節下半節所引用的話,是出自主耶穌在太18﹕15-20、在講到“處理教會中犯罪的人之手續”時所提到的;第16節﹕“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主耶穌的話、當然是以舊約聖經中的律法之內容為根據的,因為在申19﹕15也有同樣的話(那裏並提到“不可憑一個人的口所說的為準”)。
因此,教會和個人都當把主所說的這一段話存在心中、免得隨便就定了一個人的罪,也免得讓一件本來很小的事、演變成為一件很複雜的事。回到第3節﹕“你們既然尋求基督在我裏面說話的憑據,【我必不寬容】。因為基督在你們身上,不是軟弱的;在你們裏面,是有大能的。”前兩次我們都有提到﹕那些假使徒們在哥林多教會中控告說“保羅是軟弱的人”(10﹕7-11);這是因為他們自己向哥林多教會的人之表現、是很侵略性和強權的,而保羅向哥林多教會的人之表現、卻是寬容的和謙卑溫和的;然而,哥林多教會的人卻接受假使徒們的這一種說法。
所以現在,保羅的意思就是﹕“要是你們真是那麼在乎我的這種「剛強」的話,那麼,你們就當好好的準備自己吧!免得這一次我來的時候,在你們中間還有人不肯聽從我的話。因為我所說的話、實在是「主的話」,所以事實上,你們聽從我、並不是真的在聽從我,而是在聽從主;反過來說﹕你們的不聽從我、也實在就是「不順服主」的表現了。”因此,對那些不順服主的人,保羅說﹕“我是有從主來的權柄;所以,這一次我就要在剛強中來行事、而不再寬容犯罪的人的了。
”那麼,這一類的說話,當然不是今天在教會中作帶領的人所可以隨便拿來應用的;例如說﹕“你們不聽我的話,就是不聽主的話;不服從我,就是不順服主。”不能如此說;除非說話的人所說的實在就是聖經所說的真理,也除非說話的人自己是凡事都活在真理的裏面,不然的話,他就不能運用這樣的權柄。第4節﹕“祂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我們也是這樣同祂軟弱,但因神向你們所顯的大能,也必與祂同活。”可見﹕保羅所走的,是與基督同樣的道路。主被釘在十字架上這件事,好像是顯出祂的軟弱(無用);然而事實上,因為祂是在遵行神的旨意,所以神的大能藉著十字架彰顯出來;以致十字架成了“定魔鬼和罪性的死罪”的工具,十字架也成了“拯救罪人免死亡”的工具。照樣,保羅在外表上是軟弱的(謙卑、溫和的),但實際上,保羅所作的工作有存到永遠的功效!這也給我們今天在事奉神的事上有很大的提醒﹕我們所作的只是在外表上很熱鬧的工作呢、還是帶有神能力的真正能存到永遠的工作呢?所以,保羅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一個警告,就是﹕“在見我的面之前,當好好的準備自己作個順服主的人。”
(2)“要省察自己”﹕(13﹕5-8)
第5節﹕“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嗎?”在上面第3節那裏,保羅說到哥林多教會的人在他身上尋求憑據(換言之,就是在考查他),所以現在保羅說﹕“你們為甚麼不也考查一下自己呢?”很多時候,一個專門找別人錯的人,他自己也是不會高明到哪裏去的;因為往往,一個使人覺得“自己還不錯”的方法,就是“去定另一個人的罪”。
那麼,保羅在這裏首先要他們省察的一件事,就是﹕“你們重生了沒有呢?”或是“你們的這個信耶穌的信心、是不是真正的信心呢?”因為﹕“假若是「是的」的話,你們就有聖靈在心中為你們作見證了(羅8﹕9,16)。”(除了這一點之外,我們還可以由另外幾方面來“省察自己有沒有重生”;例如﹕約壹3﹕14的“愛弟兄之心”,約壹2﹕29和3﹕9的“愛公義之心”,以及約壹5﹕4的“與世界分別之心”。)接著第6-7節﹕“我卻盼望你們曉得,我們不是可棄絕的人。
我們求神,叫你們一件惡事都不作。這不是要顯明我們是蒙悅納的,是要你們行事端正,任憑人看我們是被棄絕的吧!”保羅是表明﹕他所以作這樣的要求、並沒有其他的存心,只是關懷他們與主之間的關係而已;因為有很多的人雖然長久在教會中,外表上是像個“基督徒”、而實際上卻是並沒有基督的生命在心中的。第8節﹕“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保羅也表明自己的態度是﹕“永遠是不敵擋真理,和永遠是扶助真理的。”換言之﹕“神的話在教會中永遠是應當被高舉的!”所以,保羅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二個警告,就是﹕“要好好的省察自己與主的關係如何。”
(三)勉勵的話﹕(13﹕9-14)
第9節﹕“即使我們軟弱,你們剛強,我們也歡喜;並且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
”在這裏,保羅為哥林多教會的人有一個禱告,就是﹕“求主使他們能夠作「完全人」。”我們往往以為﹕“完全”就是“無罪到絕對沒有一點錯的地步”。其實不是的,據說在希臘原文所用的“完全”這個字、與“被裝備”或醫學上的“醫治跌打損傷”是同類的;並且,同樣的這個字在太4﹕21被翻譯成“補網”。所以“完全人”就是一個“在靈性中成熟的人”之意;也就是在來13﹕20-21那裏所講的“主耶穌在今天所要作的工作”,就是﹕“使信主的人能夠成長、能夠成熟。
”第10節﹕“所以,我不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把這話寫給你們,好叫我見你們的時候,不用照主所給我的權柄,嚴厲的待你們;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因為“保羅所說的話”並非是“一般人的話”、而乃是“神的話”,所以這裏面是有權柄的;但保羅再說﹕“他使用這權柄的目的是為要造就人,而不是為要敗壞人的。
”第11節﹕“還有末了的話﹕願弟兄們都喜樂。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
如此,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在保羅的“末了的話”中,
他要求哥林多教會的人要實行四件事﹕
(1)他再次強調“要作完全人”;
(2)“要受安慰”;
(3)“要同心合意”;
(4)“要彼此和睦”。
因為,他們如果如此作的話,保羅說﹕“你們就必有神的同在,然後,你們也就會有真正的喜樂。”保羅在這裏對神所用的描寫是“仁愛和平的神”;由於“仁愛和平”的性情、是信主的人在世人面前能為神作的一個最大的見證!第12節﹕“你們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親嘴”是在當時所用的一種與人相交的禮節,猶如今天的“握手”一般。所以,這裏的重點不在叫基督徒實行“親嘴”、而乃是要提醒我們注意“有聖潔的心”,因為即使在“握手”之中、也都可能有“不聖潔”之含意的。第13節﹕“眾聖徒都問你們安。”這告訴我們﹕信主的人要彼此在主內常有交往,不是單單在教堂中纔有來往。第14節﹕“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這是一節直到今天仍是常常被使用的“祝福的話”。在這句話裏面,不但強調神性中的三一,並且叫我們知道﹕“一切的福氣之來源,是由於我們與神所有的關係、是因為我們是屬於神的緣故。”
結論﹕
讓我們再從這最後一節的“祝福的話”中來看到﹕因為教會本身是一個神蹟、是神的工作之一個成果,所以教會必須讓神自己來維持她的生存。教會決不是能單單靠人的努力、才幹或活動就能使之成長的;只有神的能力纔能使教會達到神所要求於她之目的。如果每一個信主之人都能學會“倚靠主的恩典”、“行在神的愛中”、和“常常活在聖靈的光照中”的話,這樣,他或她就會成為教會的幫助、而不致成為教會的問題了!這樣,這個人就不但是活在這一節祝福的話之中,同時,他或她也能成為一個把神的福氣帶給別人的人了。求主幫助我們這些屬祂的人,使我們都能成為這樣的一個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