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安息
(來4﹕)按照大綱,本書的開頭四章講到三個題目﹕(一)基督遠超過眾先知(1﹕1-3);(二)基督遠 超過所有的天使(1﹕4-2﹕18);和(三)基督遠超過摩西(3﹕-4﹕)。因此,今天要唸的經文 還是屬於第三個題目之下﹕
(三)基督遠超過摩西﹕(3﹕-4﹕)
聖經原來是不分章節的。後來,因為要使人念起來方便之故,在十四世紀時將之分成了現 在的樣式。這樣作,的確給我們帶來很多的便利和好處;但有時,也就難免會有"把在同樣題 目下的話語給分成了兩章"的錯誤。在這裏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因為這第四章的話實在是 接著上面來的。上次在第三章,我們已經看了前面的三點,所以今天繼續來看﹕
(4)勸勉"要進入神的安息"﹕(4﹕)
在上一章,我們已經看到﹕神的應許要能應驗在人的身上,有一個不能缺少的條件;是甚 麼?就是"信心"。所以在這一章中,我們就要來看﹕一個信主的人如何能"因信而進入神所 應許的安息"。分成五點來看﹕
(A)"不進入安息"的危險﹕(4﹕1-3上)
作者在沒有從正面來講"進入安息"這個題目之前,他先從反面來講到"不進入安息是件危 險的事"。在這裏,我們也先來思想一個問題﹕"在出埃及的六十萬男人中只有兩個人能因 信而進入安息(迦南),那麼,是否其餘倒斃在曠野的就都是不得救的人了呢?"(相信一般 人在唸了第三章時都可能會產生出這樣的問題來。)我們一向被教導的是﹕"出埃及、過紅 海的"是預表得救的人,而"進迦南的"是預表得勝的基督徒;難道這說法有錯誤嗎?沒有, 這是很正確的解經法,是絕對沒有錯的。然而,由上一章看來,作者既然引用了"在曠野倒 斃的以色列人"來作為"沒有信心"的例子,那麼,他的意思是否是說﹕"在那麼多出埃及的 人中,只有兩個是有信心的、得救的人"、或是"是否只有得勝的基督徒纔是得救的人呢?" 其實,這些都不是作者的意思。(如果有這樣的說法,就是從聖經中看出"聖經並沒有說的意 思來"的一種"亮光"。)
作者引用這個例子,不是為要批判出埃及的這批人誰得救、誰不得救,他主要的目的只是在 單純的指出其中的一個重點﹕"不信的心能攔阻我們獲得神的應許!"他決沒有意思說"其 餘的人都是不得救的"。假如是這樣的話,那得救的人實在是少而又少的了!因此,我們只 能正面的來說"得救的人應當是個得勝的人",卻不能反過來說"不得勝的人是個不得救的 人"。只是,我們應當被提醒的是﹕如果有人自以為是"屬主"、而從來沒有真正享受過"神所 賜的安息"的話,那麼連他自己就也會對"自己是否真正得救"這件事、沒有絕對之把握的了 。所以,"不進入安息的危險"就在這裏!第1節﹕"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 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我們」原文作「你們」】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這句話就把所有我 們這些人也都給拉了進去。所以,"進不進入安息"就不單單是當年這批以色列人所面臨的 問題,也成了每一個時代的人要面對的事實了;我們"應當畏懼",免得我們會有像當年的以 色列人一般的結果。
第2節﹕"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 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當年,神曾經給他們有"應許",這就是他們所聽見的"福音"(順 便提一下﹕"福音"的內容不止只是"信耶穌、上天堂"而已);我們今天也有這同樣的福音。 但這福音在當年並沒有給他們帶來福氣,因為他們沒有信從神的應許;而神的道(或神的話 )是一定要與信心連接起來、纔能產生功用的。第3節上﹕"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 那安息,正如神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這"他們", 就是當年的以色列人;而現在,我們這些信的人,卻得以進入到他們所未能進入的安息。可 見﹕"惟有「有信心」的人纔能進入神所應許的安息。"末了,簡括的說﹕作者所強調的是"得 勝的信心",而非"得救的信心"(羅1﹕17)。
接著,從第3節下開始到第13節,作者講到"有三種聖經所說的「安息」"﹕
(B)神在創造後的安息﹕(第一種)(4﹕3下-5)
第3下-4節﹕"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 ,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這是創2﹕2的記載,講到"神在創造後是「有了安息」"。但後來, 第5節﹕"又有一處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這是詩95﹕11的記載;但當神在提到 "祂的安息"時,祂的語氣卻是在指"未來的事"。因此,我們可以看到﹕我們一直在提的"神 所應許的安息",並非是指"神在創造後的那個安息";只是,那個安息是一個預表。因為,當 神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這話並非是"神做工作得累了、所以需要休息一下" 的意思;這意思乃是說﹕"神對祂的工作覺得滿意和完全、而因此有的一種享受"(創1﹕31- 2﹕1);然而神願意人與祂一同來享受這種"心靈中的滿足"之感覺,這就是為何祂要應許人 "來進入祂的安息"的原因。可是另一方面,神在創造後所享受的這種安息、已經被人的犯罪 所破壞了;這也就是主所謂的"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之意(約5﹕17),因為在人一 犯罪之後,三一神就沒有停止的在作這"拯救罪人的工作"!
(C)迦南的安息﹕(第二種)(4﹕6-8)
第6節﹕"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這還是在指上 一章例子中的這批人;他們因為"不信",所以不能享受"神所應許在迦南的安息"。第7節﹕" 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 就不可硬著心。」"這是詩95﹕7-8的話;就是說,過了許多年之後、在大衛的時代,神在那裏 重申祂的應許,並且在其中提到了"今日"兩個字。所以,第8節﹕"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 安息,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可見﹕雖然約書亞後來的確是帶了另一批以色列人進 入迦南、享受了"安息",然而由大衛所得的啟示,可知"迦南的安息也不是真正的那個「神所 應許的安息」"。
這樣,既然舊約中所講的兩種安息都不是神所真正應許的,那麼,甚麼纔是真正的"神的安 息"呢?第三種﹕
(D)蒙救贖的安息﹕(4﹕9-13)
第9節﹕"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可見,真正的"安息"是得 救的人今天所有的這一種安息,是現在每一個信主的人所有的,是心裏的安息(太11﹕28-2 9)。這種安息是從"放下自己的努力、想要做得好來使自己配進天堂"而來的;這種安息是從 "單單信靠主耶穌所作的工作"而來的;這種安息是我們今天就可以享受的,也將是我們在 永世中更要充分享受的。第10節﹕"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 的工一樣。"這句話可以用來形容我們在上面所說的,就是﹕我們的安息是由"歇了自己的 工"而來的;但另一方面,這句話也可能是指主耶穌而說的,因為主在十字架上曾喊叫說"成 了!"(約19﹕30)就是說﹕祂作成了"為救我們所必須作的工"而進入了祂的安息,正如神 在作成了創造之工後進入了祂的安息一般!
再說一遍﹕聖經所謂的"安息"並非是"休息"之意,不是因為累了或乏了、所以必須停下來, 也不是出於懶惰或害了昏睡病一般;"安息"乃是從"對所作的工之完美、覺得滿意和滿足" 而得的結果。第11節﹕"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 了。"這又是連下來的一句勸告的話;不太容易懂,是嗎?怎麼又要"竭力"、又要"安息"的, 這兩件事怎麼可能連在一起呢?但如果我們已經瞭解了什麼是"那安息",這話就不太難懂 了。這裏的意思當然不是指我們"能夠作甚麼"(或"可以憑行為")來得救,而是說我們務必 竭力的去"要"進入"那安息"。換句話說,就是﹕我們對屬靈的事是必須"要注意"、"要下功 夫"的;不是可以隨隨便便的、一個禮拜到教堂來坐一兩個鐘頭,除此之外就心中根本沒有 一回事似的,這種態度就不是一個"竭力"的態度。然而,"渴望"是一回事、是必須有的,而 真正要"能進入那安息"卻又是另一回事,是惟有藉著"信主耶穌基督"纔能達到的。這種"信 心",能夠給每一個時代信主的人帶來"心中的安息"。下面兩節是對"不信"的一個嚴厲的警 告﹕
如果我們沒有一個真正的信心,我們不要想能躲得過神的眼睛!那麼,神用甚麼來察看我 們的心呢?乃是用"祂的道"或"祂的話"。第12節是指"書面的道"(聖經),第13節是指"活著 的道"(主耶穌基督)而言的。第12節﹕"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 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聖經的話 是活的,是有能力的,是對信的人和不信的人都有作用的;信的人可以經歷它,不信的人卻 要被它定罪。人往往以為自己只有體和魂,但神的話卻能把人的靈和魂分別得清清楚楚的。 "魂"是人的情緒、感情、和慾望的那部分,而"靈"卻是人的智力、良心、和理性的所在。一個 人是可能只在最深的情感中、卻不是用他的良心來接觸神的;換句話說,很可能一個人只是 在魂中、而不是在靈中來敬拜神的;這是別人不容易分辨得出來,但神的話卻能把其間的分 別搞得清清楚楚的。"骨節"是管理我們外表的活動的,"骨髓"是看不見的,但卻是骨頭的生 命;就是說﹕神的話不但要按我們外表的行為施行審判,也更是要按我們裏面的思想和動 機來審判我們。第13節﹕"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 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主耶穌是"活生生的神的話"(約1﹕1,14),萬物在 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而且,祂是"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這就是說﹕不管你我今天要不 要祂、或在不在乎祂,到最後的那天,祂是與我們都有關係的,你我都必須面對祂!因此, 你我的"得救"或"沉淪",都在乎我們今天是如何的對待祂?!
(E)尊榮的大祭司﹕(4﹕14-16)
由於提到了主,所以使作者再次從警告性的話、轉回到勉勵性的話來;因為這位主祂不但 是檢察者,祂也是能體恤我們的主。第14-15節﹕"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 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 ;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在這裏,作者對主的形容一共有五 點﹕
【I】祂是"已經升入高天的"﹕這是指祂的升天、得榮耀、和恆久不改變的使命;
【II】祂是"尊榮的大祭司"﹕在舊約中,從來沒有一位大祭司曾經被稱為是"尊榮的";
【III】祂是"神的兒子耶穌"﹕這名稱顯出"神、人兩性"在祂身上的完全﹕"祂的人性"使祂有 資格站在人的身份上來著想,"祂的神性"使祂有資格站在神的身份上來著想;
【IV】祂"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因為祂作過人,所以祂經歷過我們所經歷的;因此祂能體恤 我們的軟弱、瞭解我們的需要;和
【V】祂"曾凡事受過試探、只是沒有犯罪"﹕祂勝過了試探(我們雖然常常失敗,但卻往往在 自己能勝過的試探範圍中、來輕看那些勝不過的弟兄姐妹們,好像忘了自己本來也是個罪 人),祂沒有罪;雖然如此,祂卻只因"受過試探"、就能同情我們這些屬祂的人。
既然我們所有的是這麼的一位"尊榮的大祭司",我們的反應就應當是﹕
【I】像第14節所說的﹕"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和
【II】像第16節所說的﹕"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 ,作隨時的幫助。"舊約時代的人從來沒有這種機會;即使是作大祭司的人,也只能一年一次 的來到施恩座前。但今天,這個權利是時時為我們預備好了的;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的 功效,使神的審判座成了我們屬主之人的施恩座!我們有經常的享用到了嗎?還是我們仍 然常常東奔西跑的只求人的幫助呢?其實,這也就是信主的人之所以能"進入安息"或"繼 續享受安息"的方法!
寫到這裏,希伯來書的作者已經為他所以要寫本書的主要題目、打了一個很好的根基了。 所以,從5﹕1-10﹕18(可以說是希伯來書的中心思想),他就來講到"基督的祭司職分、職 事、和所獻的祭物,都是如何的遠超過舊約中的大祭司之一切工作";因為,那些都只是"影 子",而基督所作的、纔都是"實體"!
(三)基督遠超過摩西﹕(3﹕-4﹕)
聖經原來是不分章節的。後來,因為要使人念起來方便之故,在十四世紀時將之分成了現 在的樣式。這樣作,的確給我們帶來很多的便利和好處;但有時,也就難免會有"把在同樣題 目下的話語給分成了兩章"的錯誤。在這裏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因為這第四章的話實在是 接著上面來的。上次在第三章,我們已經看了前面的三點,所以今天繼續來看﹕
(4)勸勉"要進入神的安息"﹕(4﹕)
在上一章,我們已經看到﹕神的應許要能應驗在人的身上,有一個不能缺少的條件;是甚 麼?就是"信心"。所以在這一章中,我們就要來看﹕一個信主的人如何能"因信而進入神所 應許的安息"。分成五點來看﹕
(A)"不進入安息"的危險﹕(4﹕1-3上)
作者在沒有從正面來講"進入安息"這個題目之前,他先從反面來講到"不進入安息是件危 險的事"。在這裏,我們也先來思想一個問題﹕"在出埃及的六十萬男人中只有兩個人能因 信而進入安息(迦南),那麼,是否其餘倒斃在曠野的就都是不得救的人了呢?"(相信一般 人在唸了第三章時都可能會產生出這樣的問題來。)我們一向被教導的是﹕"出埃及、過紅 海的"是預表得救的人,而"進迦南的"是預表得勝的基督徒;難道這說法有錯誤嗎?沒有, 這是很正確的解經法,是絕對沒有錯的。然而,由上一章看來,作者既然引用了"在曠野倒 斃的以色列人"來作為"沒有信心"的例子,那麼,他的意思是否是說﹕"在那麼多出埃及的 人中,只有兩個是有信心的、得救的人"、或是"是否只有得勝的基督徒纔是得救的人呢?" 其實,這些都不是作者的意思。(如果有這樣的說法,就是從聖經中看出"聖經並沒有說的意 思來"的一種"亮光"。)
作者引用這個例子,不是為要批判出埃及的這批人誰得救、誰不得救,他主要的目的只是在 單純的指出其中的一個重點﹕"不信的心能攔阻我們獲得神的應許!"他決沒有意思說"其 餘的人都是不得救的"。假如是這樣的話,那得救的人實在是少而又少的了!因此,我們只 能正面的來說"得救的人應當是個得勝的人",卻不能反過來說"不得勝的人是個不得救的 人"。只是,我們應當被提醒的是﹕如果有人自以為是"屬主"、而從來沒有真正享受過"神所 賜的安息"的話,那麼連他自己就也會對"自己是否真正得救"這件事、沒有絕對之把握的了 。所以,"不進入安息的危險"就在這裏!第1節﹕"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 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我們」原文作「你們」】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這句話就把所有我 們這些人也都給拉了進去。所以,"進不進入安息"就不單單是當年這批以色列人所面臨的 問題,也成了每一個時代的人要面對的事實了;我們"應當畏懼",免得我們會有像當年的以 色列人一般的結果。
第2節﹕"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 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當年,神曾經給他們有"應許",這就是他們所聽見的"福音"(順 便提一下﹕"福音"的內容不止只是"信耶穌、上天堂"而已);我們今天也有這同樣的福音。 但這福音在當年並沒有給他們帶來福氣,因為他們沒有信從神的應許;而神的道(或神的話 )是一定要與信心連接起來、纔能產生功用的。第3節上﹕"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 那安息,正如神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這"他們", 就是當年的以色列人;而現在,我們這些信的人,卻得以進入到他們所未能進入的安息。可 見﹕"惟有「有信心」的人纔能進入神所應許的安息。"末了,簡括的說﹕作者所強調的是"得 勝的信心",而非"得救的信心"(羅1﹕17)。
接著,從第3節下開始到第13節,作者講到"有三種聖經所說的「安息」"﹕
(B)神在創造後的安息﹕(第一種)(4﹕3下-5)
第3下-4節﹕"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 ,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這是創2﹕2的記載,講到"神在創造後是「有了安息」"。但後來, 第5節﹕"又有一處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這是詩95﹕11的記載;但當神在提到 "祂的安息"時,祂的語氣卻是在指"未來的事"。因此,我們可以看到﹕我們一直在提的"神 所應許的安息",並非是指"神在創造後的那個安息";只是,那個安息是一個預表。因為,當 神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這話並非是"神做工作得累了、所以需要休息一下" 的意思;這意思乃是說﹕"神對祂的工作覺得滿意和完全、而因此有的一種享受"(創1﹕31- 2﹕1);然而神願意人與祂一同來享受這種"心靈中的滿足"之感覺,這就是為何祂要應許人 "來進入祂的安息"的原因。可是另一方面,神在創造後所享受的這種安息、已經被人的犯罪 所破壞了;這也就是主所謂的"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之意(約5﹕17),因為在人一 犯罪之後,三一神就沒有停止的在作這"拯救罪人的工作"!
(C)迦南的安息﹕(第二種)(4﹕6-8)
第6節﹕"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這還是在指上 一章例子中的這批人;他們因為"不信",所以不能享受"神所應許在迦南的安息"。第7節﹕" 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 就不可硬著心。」"這是詩95﹕7-8的話;就是說,過了許多年之後、在大衛的時代,神在那裏 重申祂的應許,並且在其中提到了"今日"兩個字。所以,第8節﹕"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 安息,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可見﹕雖然約書亞後來的確是帶了另一批以色列人進 入迦南、享受了"安息",然而由大衛所得的啟示,可知"迦南的安息也不是真正的那個「神所 應許的安息」"。
這樣,既然舊約中所講的兩種安息都不是神所真正應許的,那麼,甚麼纔是真正的"神的安 息"呢?第三種﹕
(D)蒙救贖的安息﹕(4﹕9-13)
第9節﹕"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可見,真正的"安息"是得 救的人今天所有的這一種安息,是現在每一個信主的人所有的,是心裏的安息(太11﹕28-2 9)。這種安息是從"放下自己的努力、想要做得好來使自己配進天堂"而來的;這種安息是從 "單單信靠主耶穌所作的工作"而來的;這種安息是我們今天就可以享受的,也將是我們在 永世中更要充分享受的。第10節﹕"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 的工一樣。"這句話可以用來形容我們在上面所說的,就是﹕我們的安息是由"歇了自己的 工"而來的;但另一方面,這句話也可能是指主耶穌而說的,因為主在十字架上曾喊叫說"成 了!"(約19﹕30)就是說﹕祂作成了"為救我們所必須作的工"而進入了祂的安息,正如神 在作成了創造之工後進入了祂的安息一般!
再說一遍﹕聖經所謂的"安息"並非是"休息"之意,不是因為累了或乏了、所以必須停下來, 也不是出於懶惰或害了昏睡病一般;"安息"乃是從"對所作的工之完美、覺得滿意和滿足" 而得的結果。第11節﹕"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 了。"這又是連下來的一句勸告的話;不太容易懂,是嗎?怎麼又要"竭力"、又要"安息"的, 這兩件事怎麼可能連在一起呢?但如果我們已經瞭解了什麼是"那安息",這話就不太難懂 了。這裏的意思當然不是指我們"能夠作甚麼"(或"可以憑行為")來得救,而是說我們務必 竭力的去"要"進入"那安息"。換句話說,就是﹕我們對屬靈的事是必須"要注意"、"要下功 夫"的;不是可以隨隨便便的、一個禮拜到教堂來坐一兩個鐘頭,除此之外就心中根本沒有 一回事似的,這種態度就不是一個"竭力"的態度。然而,"渴望"是一回事、是必須有的,而 真正要"能進入那安息"卻又是另一回事,是惟有藉著"信主耶穌基督"纔能達到的。這種"信 心",能夠給每一個時代信主的人帶來"心中的安息"。下面兩節是對"不信"的一個嚴厲的警 告﹕
如果我們沒有一個真正的信心,我們不要想能躲得過神的眼睛!那麼,神用甚麼來察看我 們的心呢?乃是用"祂的道"或"祂的話"。第12節是指"書面的道"(聖經),第13節是指"活著 的道"(主耶穌基督)而言的。第12節﹕"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 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聖經的話 是活的,是有能力的,是對信的人和不信的人都有作用的;信的人可以經歷它,不信的人卻 要被它定罪。人往往以為自己只有體和魂,但神的話卻能把人的靈和魂分別得清清楚楚的。 "魂"是人的情緒、感情、和慾望的那部分,而"靈"卻是人的智力、良心、和理性的所在。一個 人是可能只在最深的情感中、卻不是用他的良心來接觸神的;換句話說,很可能一個人只是 在魂中、而不是在靈中來敬拜神的;這是別人不容易分辨得出來,但神的話卻能把其間的分 別搞得清清楚楚的。"骨節"是管理我們外表的活動的,"骨髓"是看不見的,但卻是骨頭的生 命;就是說﹕神的話不但要按我們外表的行為施行審判,也更是要按我們裏面的思想和動 機來審判我們。第13節﹕"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 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主耶穌是"活生生的神的話"(約1﹕1,14),萬物在 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而且,祂是"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這就是說﹕不管你我今天要不 要祂、或在不在乎祂,到最後的那天,祂是與我們都有關係的,你我都必須面對祂!因此, 你我的"得救"或"沉淪",都在乎我們今天是如何的對待祂?!
(E)尊榮的大祭司﹕(4﹕14-16)
由於提到了主,所以使作者再次從警告性的話、轉回到勉勵性的話來;因為這位主祂不但 是檢察者,祂也是能體恤我們的主。第14-15節﹕"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 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 ;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在這裏,作者對主的形容一共有五 點﹕
【I】祂是"已經升入高天的"﹕這是指祂的升天、得榮耀、和恆久不改變的使命;
【II】祂是"尊榮的大祭司"﹕在舊約中,從來沒有一位大祭司曾經被稱為是"尊榮的";
【III】祂是"神的兒子耶穌"﹕這名稱顯出"神、人兩性"在祂身上的完全﹕"祂的人性"使祂有 資格站在人的身份上來著想,"祂的神性"使祂有資格站在神的身份上來著想;
【IV】祂"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因為祂作過人,所以祂經歷過我們所經歷的;因此祂能體恤 我們的軟弱、瞭解我們的需要;和
【V】祂"曾凡事受過試探、只是沒有犯罪"﹕祂勝過了試探(我們雖然常常失敗,但卻往往在 自己能勝過的試探範圍中、來輕看那些勝不過的弟兄姐妹們,好像忘了自己本來也是個罪 人),祂沒有罪;雖然如此,祂卻只因"受過試探"、就能同情我們這些屬祂的人。
既然我們所有的是這麼的一位"尊榮的大祭司",我們的反應就應當是﹕
【I】像第14節所說的﹕"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和
【II】像第16節所說的﹕"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 ,作隨時的幫助。"舊約時代的人從來沒有這種機會;即使是作大祭司的人,也只能一年一次 的來到施恩座前。但今天,這個權利是時時為我們預備好了的;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的 功效,使神的審判座成了我們屬主之人的施恩座!我們有經常的享用到了嗎?還是我們仍 然常常東奔西跑的只求人的幫助呢?其實,這也就是信主的人之所以能"進入安息"或"繼 續享受安息"的方法!
寫到這裏,希伯來書的作者已經為他所以要寫本書的主要題目、打了一個很好的根基了。 所以,從5﹕1-10﹕18(可以說是希伯來書的中心思想),他就來講到"基督的祭司職分、職 事、和所獻的祭物,都是如何的遠超過舊約中的大祭司之一切工作";因為,那些都只是"影 子",而基督所作的、纔都是"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