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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福音"有關的幾件事

(羅1﹕1-17)在這十七節經文之中,有一個出現得最多的名詞,就是"福音"這兩個字。所以,我們就藉著這個名 稱,把這段聖經分成三點來看﹕

(一)"福音"是什麼?(1﹕1-7)

這一段,可以說是這封信在開始時說的一些"問安的話"。那麼,這是當時的人寫信時的習慣;然而 ,保羅卻藉著它,說出了這一個重要的真理。在聖靈的啟示之下,保羅叫我們對"福音"本身,有以 下的五點認識﹕

(1)第1節﹕"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保羅提到"神的福音"這個名 稱。上次我們已經提過,"神的福音"所包含的意思是﹕這個"福音"(即"好消息")是從神那裏來的 ,不是屬世界的;並且,這個"好消息"是有關於神的,不是有關於物資之事的。今天我們可以再看 到另一個意思,就是﹕"神的福音"也含有"神聖的福音"的意思。因為聖經所說的這位神,祂本身 是絕對聖潔的;所以凡是與祂有關的東西,也就必須是"聖潔的"或"神聖的"。因此,聖經所傳的" 福音"是只有對凡是在心中渴慕聖潔的人,纔是有好處的。

(2)第2節﹕"這福音是神從前藉著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這裏告訴我們,這福音不是從保 羅纔開始傳的;甚至,這福音都不是由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時纔開始存在的。不是的。保羅說﹕"這 福音是在舊約聖經中、在舊約時代就已經存在了的。"換言之,"福音"是什麼?"福音"是這位無所 不知的神,在創世以前就已經有了的"神的計劃"。只是,站在有限的人之立場上來說,我們對"福 音"的認識和瞭解是漸進的;直到主耶穌作成了救贖的工作、聖靈降臨住在信主的人之心中、和新 約聖經啟示的完成,我們纔對"神的計劃"能夠有充分、完全的瞭解!那麼,這一節聖經也是提醒 我們信主的人,不應當把舊約聖經放在一邊不去唸它,好像它是對新約時代的人是無用的。不是 的,全本新、舊約聖經都是神所啟示的;所以,都是要我們去唸的,也都是重要的。

(3)第3-4節﹕"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 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保羅在此告訴我們﹕"福音"的內容是什麼。"論到祂兒子我主 耶穌基督"(3節上)這句子,叫我們知道﹕"福音"的內容不只是一些神學的理論和學說。"神的福音 "的內容是集中在一位人物之身上的;這一位,當然,就是"神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換句話 說,"主耶穌本身"就是"福音"。所以,今天的一個所謂"信福音"或"接受福音"的人,就不能只是一 個"信一些道理、學說"的人了;因為,他(她)必須是一個"接受了主耶穌這一位人物"的人纔行。這 樣,這個人纔算是真正的"信了神的福音"。那麼,從第3節下到第4節,就是來說明﹕為什麼這位" 主耶穌基督"是那麼特殊的一位人物呢?原因是﹕祂所有的身份是獨一的,是世上任何人所沒有 的。因為,"祂是大衛的子孫"(3節下),這是講到祂屬地的身份,祂是個完完全全的人;然後,"祂 是神的兒子(更實際的意思是"祂是神")"(4節),這是講到祂屬天的身份。這一位人物"主耶穌基督 ",祂之所以能成為神給全人類所預備的"福音"、成為全人類的救主,就是根據於祂所有的獨一無 二之"完全是人"又"完全是神"的"神而人"的身份!這就是說,祂必須完全是個"人",因為人纔有 身體、纔能實行在十字架上替死的工作;同時,祂又必須完全是位"神",因為神纔能沒有罪性、纔 能勝過死亡,祂流血捨身的代價纔有足夠的功效可以洗淨所有的信祂之人的罪!主耶穌的由死中 復活的事實,證明了祂的神性;那麼,祂的"死"和其中所包含的意義,就是保羅所傳的福音之內容 。

(4)第5-6節﹕"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也有 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這是叫我們看到﹕"福音"的對象是誰;或說,神的愛之對象是誰。 豈單單是向猶太人嗎?不是的,乃是向"萬國中的人";神要在萬國之中,呼召人出來得祂的福氣! 同時,保羅在這兩節經文中告訴我們﹕"不但我們的能得到救恩這件事,是由於神的恩典;並且, 今天在世上時,我們信主的人能服事神的這件事,也是出於神的恩典呢!"因為他說﹕"我們從祂 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我們有否如此想過呢?事實上,當我們的靈性還幼稚的時候,多少 時候還會以為"服事神是我們給了神什麼"呢!是不是?這是多麼大的錯覺呢!

(5)第7節﹕"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 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這是說,"福音"的果效是什麼。在這裏,至少可以看到有兩點﹕

(A)叫一個人由"罪人"的地位變成"聖徒"的地位﹕
一個基督徒並不是個完全不會犯錯的人。就如這些在羅馬的信主之人一般,他們是"聖徒",但他 們仍是"不完全"的人;所以,他們仍然需要保羅寫這封信來給他們有更多的教導。

(B)叫一個人活在神所賜的"恩惠、平安"之中﹕
"恩惠"是神在祂本分之外所作的一件事;就是說,使那本來"不配得的"人,成為一個"配得的"人。 我們這些生來就是活在罪中的人,那裏配"得稱為義"呢?但是,神今天使我們在祂的兒子耶穌基 督的裏面,能夠配得稱為義。所以,"神的恩惠"是我們能得救的一個主要因素。那麼,"平安"呢?" 平安"是在敵意取消之後的一個自然的結果。本來,當我們活在罪中時,我們也是活在神的震怒之 下;也即,我們是與神為敵的人。但現在,藉著主耶穌基督,我們與神和好了;因此,我們心中就有 了一種說不出來的平安之感覺。今天世上的人用各種的方法想要得到的,就是一個平安喜樂的心; 卻不知唯一真正的平安,是只能從神那裏來的!

(二)保羅見證"福音"跟自己的關係﹕(1﹕8-16)

在這一段中我們看到﹕"福音"在一個人的身上所產生的果效之例子。當然,這一個人就是保羅他 自己。主要的來說,保羅所見證的有兩點﹕

(1)"福音"使他能"用心靈"來事奉神﹕(1﹕8-13)
第8-9節﹕"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我在祂兒 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的提到你們。"首先,保羅說,他要"感謝神"; 因為藉著神所賜的"耶穌基督的福音",使他能夠"開始以心靈來事奉神"。也就是說,"福音"使他 能夠"真正的"事奉神!這話怎麼講?我們記得,保羅的"踫到神的兒子"或"接受到福音",是記載 在使徒行傳第九章。在這以前,他有沒有在"事奉神"呢?按人的眼光來看,他不但有事奉,而且是 非常熱心的在事奉神。這些歷史是在使徒行傳的第七、八章中所清楚記載的。但在後來,保羅對他 在那時候所作的"事奉神"之工作怎麼說呢?他說﹕"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 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提前1﹕13)。這就是他對自己在使徒行傳 第七、八、九章之歷史的描寫。回到羅馬書,接下去第10-12節﹕"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 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裏去。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 們,使你們可以堅固;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這些話是保羅 用來解釋所謂的"事奉神的工作",它的內容是什麼?(這也是我們所當瞭解和學習的。)有兩點﹕( A)禱告(10節)﹕原來,"禱告"是一種"事奉"來的。我們往往以為,"事奉"一定是指作一些看得見 的"聖工"(例如﹕傳福音、發單張、做招待等等的)纔算。其實不然,因為"心靈的事奉"是不一定讓 人看得到的,很可能是隱藏的;我們在私下為神、為人的禱告,都是向神的事奉來的;(B)分享神的 話(11-12節)﹕在當年,因為新約聖經尚未寫成,所以保羅所分享的是神給他的啟示,當時的教會 也需要他的教導。(在今天,我們所作的就當只是分享聖經的話之教導;可以是站在教堂的講台上 ,也可以是在私底下的任何地方。)然而,第13節﹕"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 你們那裏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因為 目前的環境不許可他用口來傳講神的話,所以他只能以文字的方式來向他們傳說從神來的信息。 順便,我們來對保羅的"到羅馬去"的這件事,有一點思想﹕保羅後來有沒有去成羅馬呢?在使徒 行傳結束之時,讓我們看到,他是終於去成了羅馬。但是,他是否是像他的禱告所說的,在"平坦的 道路"中去成的呢?不見得,因為他是在經過了多少的被關在監牢、被審判、和帶著鐵鏈,以一個 囚犯的身份而去的。然而,我們能說"神不聽他的禱告"嗎?不能。因為神的兒女們之每一個禱告, 只要是"合乎神的旨意的",神都是垂聽的。只是,神成就我們的禱告之時間和方法,並不一定是照 著我們的意思就是了。這是我們在禱告的時候決不能忘記的一個主要的因素,就是﹕祂是主!"禱 告"不是使神來照我們的意思在地上行事,不是的;因為,"禱告"乃是為了可以讓神的旨意成就在 地上,如同成就在天上一般的不受限制。這豈不是主耶穌所教導我們的嗎?

(2)"福音"使他成為一個"欠所有的人之債"的人﹕(1﹕14-16)
第14-16節﹕"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 ,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 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當然,保羅所欠的,不是錢財的債,而是屬靈的債。因為,像第16節所說 的﹕他知道福音的大能、能夠救一切相信的人,而世上所有的人都是需要被拯救的人;那麼,他怎 麼能袖手旁觀,而不把這個能使他們得救的福音傳給他們呢?保羅使用"欠債"這兩個字,來表明 他心中對這件事之迫切和有負擔的態度。

(三)"福音"之目的是什麼?(1﹕17)

第17節﹕"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 因信得生。」"這一節,是羅馬書的主題;也是說明了保羅的所以傳福音之目的是什麼。它就是﹕叫 一個罪人因為"信"神所賜的福音而能夠得到"神的義",以致使他(她)能被稱義、算為無罪,而得 生命、得救。同時,這裏告訴我們,這個計劃是神一貫的心意;所以,它是在舊約聖經中都已經有講 過的。筆者實在盼望﹕每一位唸這本書的人,都是一個接受了這個從神來的好消息的人!

結論﹕

保羅見證說"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就是說,他所傳的福音,不是一般的"好消息";這好消息是從 神那裏來的,不是人所想出來的一套思想。因此,在他所傳的信息中,含有"神的大能"在裏面;這" 大能"足夠有能力,可以解決任何人之所有的問題。保羅不需要擔心"神的福音"會失效,所以他說 "我不以福音為恥"。今天,神交給我們的,是這同樣的福音信息;所以,我們也當有這同樣的信心, 來傳揚這從神而來的福音給所有的有需要的人。不是嗎?求主幫助我們來完成祂所託付給我們的 "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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