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絕的約瑟
(創37﹕-40﹕)按照創世記的結構,我們已經在第二大段(12﹕-50﹕)"亞伯拉罕的家庭歷史"之中看過了三個人﹕ 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以,下面我們就來看本書所記載的最後一位重要人物﹕
(四)約瑟和被保守的以色列國﹕(37﹕-50﹕)
有關約瑟的故事,也是分成兩大段來看﹕
(1)被拒絕的約瑟﹕(37﹕-40﹕)
我們逐一的來看這四章聖經﹕
(A)被兄弟們所賣﹕(37﹕)
第2節上﹕"雅各的記略如下";"記略"在原來是"後代"的意思。在上一章,我們已經看到有關以掃的 後代之記載;所以,現在就要開始來講到雅各的後代之故事了。換句話說,我們就會來發現﹕倒底在 雅各的後代中,哪一個兒子是神所揀選的呢?按照常理來說,既然要記載雅各的後代,首先當提到 的就應該是他的長子流便的名字;但是並非如此,因為第2節接著首先被提到的是約瑟,並且他也將 是創世記以後這幾章故事中的主角!在本章所記的約瑟被出賣的故事中,我們找出幾點來看一下﹕
(甲)約瑟的得寵﹕
第2節下﹕"約瑟十七歲與他哥哥們一同牧羊。他是個童子,與他父親的妾辟拉,悉帕的兒子們常在 一處。約瑟將他哥哥們的惡行,報給他們的父親。"約瑟的故事是由他十七歲時開始的。我們應當還 記得﹕在他的上面有著十個哥哥。第3節﹕"以色列原來愛約瑟過於愛他的眾子,因為約瑟是他年老 生的,他給約瑟作了一件彩衣。"雖然約瑟的確是雅各在年老時所生的兒子,但這並不能構成約瑟應 當被他所偏愛的一個理由。有時在一個家庭中,一些父母會偏愛那比較聰明或乖巧的子女,這當然 是不應該;但也有些父母會偏愛那個低能或不乖的兒女,這也是同樣不該有的情形。總之,"偏愛"或 "溺愛"都是導致家庭中起糾紛的原因。再說,這是作基督徒父母的一定要多多在主面前學習的事。 那麼,很明顯的,雅各在這一點上還是沒有學到功課。因為,他自己就是個受了父母們的偏愛而吃盡 苦頭的人;但輪到他自己來作父親時,他照樣的犯了這同樣的錯誤!希奇嗎?
以前,當筆者人生經歷不深、對人性瞭解不多時,真覺好似"不可思議";但現在,就不再覺得奇怪了 ,因為這就是人的罪性所造成的"天性"。你們知道﹕根據統計,今天多少虐待子女的人,極大部分都 是自己曾經受過父母之虐待的人!雅各在自己家中這種不公平的表現,造成的結果是甚麼呢?第4 節﹕"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愛約瑟過於愛他們,就恨約瑟,不與他說和睦的話。"結果是使得約瑟被 他哥哥們所恨。至於約瑟自己呢?他也不爭氣;他的為人態度不但不能挽回自己與哥哥們有比較和 好的關係,反而造成與他們之間有更惡劣的關係(第2下,5-9節)。雖然在這些事上,約瑟都沒有說謊 ,他所說的都是實話,而且那些夢在以後也都實現了,所以這些都是"預言性的夢"來的;並且,可能 他在作這些事時也沒有存一個壞的動機。然而,即使是在所有的這些條件之下,我們仍然在此可以 學到﹕有時候,有些事、有些話,還是不作、不說是比較好的!尤其是對一個信主的人來說,我們的 為人就不止只是"沒有不對"和"動機沒有不正"就夠了的(這些都是消極的);我們還需要加上"有屬 靈的智慧"、看看"是否真正能造就人"(這是積極的),才可以算數的。正如雅1﹕5所講的"智慧",那 不是指"有一點過人的聰明",而是指"能夠在屬靈的範圍中有一個通盤的看見"、以致"可以幫助自己 和別人能在神的面前活得對"而說的!
(乙)流便的仁慈﹕
第17下-18,21-22節﹕"約瑟就去追趕他哥哥們,遇見他們在多坍。他們遠遠的看見他,趁他還沒有 走到跟前,大家就同謀要害死他。流便聽見了,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說﹕「我們不可害他的性命。」 又說﹕「不可流他的血,可以把他丟在這野地的坑裏,不可下手害他。」流便的意思是要救他脫離他 們的手,把他歸還他的父親。"聖經在此很明顯的記載了一件流便所作的仁慈的事。可能有人因此就 認為﹕因為"人之初、性本善"之故,所以"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那麼,這些理論的含意就是說﹕" 人類本身是有盼望的、世界是有前途的";也就是說﹕"人是可以自己救自己的"。可惜的是,聖經不 是這麼說的(耶17﹕9);當然,我們也知道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的宣告(羅3﹕23)。但是,當聖經 說"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時,它的意思並非是說"全世界的每一個個人都是無惡不作的罪人";不是 的。因為,聖經對"惡人"的定義是"一個驕傲的、不把神放在眼中的人"(詩10﹕4);所以,當聖經說" 全世界沒有一個義人"時,它的意思是說"世界上的每一個個人生來都是與神作仇敵的人";換言之," 人的心態在基本上是敗壞的"。因此,就算有時在人的行為有"好"的表現,但對神來說,這些"好"是 沒有意義的。正如你明知某人在心中並沒有把你當朋友,那麼就算他時常給你送東送西的;對你來說 ,這些"愛心的動作"會有價值嗎?同樣的,正因為人的心態在基本上向神是已經敗壞了的,所以人 就不可能作任何"善事"來使神覺得你我是"配得"成為祂的朋友的。這是為甚麼我們說﹕"福音"是神 的恩典,是神無條件的、要賜給這些本來只配下地獄之罪人的禮物!
(丙)猶大的建議---"賣了他"﹕
第26-27節﹕"猶大對眾弟兄說﹕「我們殺我們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甚麼益處呢?我們不如將他 賣給以實瑪利人,不可下手害他,因為他是我們的兄弟,我們的骨肉。」眾弟兄就聽從了他。"在前面 ,我們並沒有看到大家對流便大哥的說話有甚麼反應;但在此,我們卻看見他們對猶大的建議卻是立 刻同意了。可見,以"利"來誘惑人總是最行得通的一個方法。在接下去的故事中(第31-34節),我們 幾乎可見到的,就是"歷史的重演"!還記得這個人以前如何披了羊皮去欺騙自己的父親嗎?現在, 他自己的兒子們也同樣的來欺騙他、使他傷心!再次看到"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的道理。 第36節﹕"米甸人帶約瑟到埃及,把他賣給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所以,在這一章結束之時, 我們看到約瑟已經到了埃及,並且被賣為奴了。順便再提一件事﹕
(丁)約瑟預表基督﹕
約瑟在很多方面與基督相似。例如﹕他是父親的愛子,他被他的弟兄所恨、所陰謀,他下到坑中、又 上來,他去到外邦、被高舉、娶外邦女子為妻,最後跟他的弟兄們和好、並賜福給他們。所以,我們可 以很確定的說"約瑟是基督的預表";因為,在他的一生中所發生的事,如果都是"偶然"的話,那就未 免太"湊巧"了。
(B)猶大生平中的污點﹕(38﹕)
在上一章,我們已經看到猶大這個人的出現;並且,他在約瑟的故事中是個重要的配角。因為,如果 沒有他的建議把約瑟"賣了"而不是"殺了"的話,故事就寫不下去了。但是,當我們頭一次唸到這一 章時,心中免不了會產生這一個問題來﹕"為甚麼在約瑟的故事中,要突然的穿插進這一段不名譽的 事件呢?"(當然,在我們唸完本書時,我們就會明白這一章聖經之存在的意義了。)第27-30節﹕"他 瑪將要生產,不料她腹裏是一對雙生;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 手上,說﹕「這是頭生的。」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收生婆說﹕「你為甚麼搶著來 呢?」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
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就給他起名叫謝拉。"這幾節聖經,是本章所最主要要帶 出來的信息;因為,與太1﹕3對照之下可見,原來猶大、他瑪、和法勒斯都是神所預備的彌賽亞之祖 先。所以,這章聖經可說是神給唸的人心中先作的一些準備;叫人在唸到後面、發現神所繼續揀選之 "彌賽亞的譜系"是誰時,可以不至於太出乎意外。一路看來,神的揀選之路線是﹕從塞特到挪亞、閃 ,然後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現在,在雅各的眾子中,神所揀選的不是流便;這還不足為奇,因為 我們在前面已經知道了原因;但叫我們希奇的是﹕神所揀選的也不是約瑟(因為他是如此重要的一 位主角),而是猶大!正就如新約聖經的來7﹕14所言﹕"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所以,在 這章中我們還看到甚麼?我們再次清楚的看到"神奇異的恩典"!因為,"神的兒子"甘心樂意將自己 與"有罪的人"產生關係、使自己與像猶大這樣的人同列;雖然祂自己是絕對無罪的那一位!這也就 是"聖誕節"的意義。
(C)約瑟受試並被下入監中﹕(39﹕)
因為耶和華與他同在之故,使約瑟得以在他主人波提乏的眼前蒙恩(第2-4節)。第7,10節﹕"這事以 後,約瑟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吧!」後來她天天和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她 ,不與她同寢,也不和她在一處。"約瑟所遭遇的,是一個很厲害的試探;但是,他得勝了。為甚麼? 因為他"向神的信心"造成了他為人的正直性格;所以不管在甚麼處境之中,雖然他只不過是個"管家 "的地位,然而他是位"君子"。但終於到了一天,這婦人惱羞成怒的到她丈夫面前去誣告約瑟,以致 使他被冤枉的下在監中(第11-20節)。第21-22節﹕"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 眼前蒙恩。司獄就把監裏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他們在那裏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也 是因為約瑟"尊重神"之故,所以神眷顧他;使他即使在監中,他所有的也是一個突出的地位、受到人 的尊重。那麼,在約瑟的一生中,我們特別可以看到羅8﹕28"萬事互相效力"的實驗﹕本來,"下入 監中"不是一件幸運的事;但是,所有約瑟以後所得的尊榮,卻都是由於他被下在監中纔會發生的!
(D)酒政和膳長的夢﹕(40﹕)
在前面,約瑟的哥哥們曾諷刺的稱呼他是個"作夢的人";現在,他還真的被神所用而成了一個"解夢 的人"呢(第5-8節)!提出兩點來看一下﹕
(甲)神對人說話的方法﹕
第12節﹕"約瑟對他說﹕「你所作的夢是這樣解﹕...」"在舊約的時代,在聖經還沒有全部完成、和 當聖靈尚未降臨永遠住在信主的人心中之前,神有時是藉著夢來跟人說話、告訴人一些有關於神的 事情的。問題是﹕"今天,神還用不用這同樣的方法呢?"當然,我們不能說"神絕對不會用";因為, 我們不能限制了神的作為。但一般來說,今天在一個可以自由唸聖經、聚會聽道的環境中,一個信主 的人就不該再期待神還是用這種"作異夢"的方式來對人說話的了。因為,主耶穌已經第一次來到過 世上,所有神要叫人知道的心意都已經清清楚楚的寫在聖經之中,聖靈也已經住在信主的人心中來 教導人明白神的啟示了;所以,普遍的來說,今天神所用的對人說話的方式就是"藉著聖經的話"!
(乙)人的天性﹕
第12-15,20-22節﹕"約瑟對他說﹕「你所作的夢是這樣解﹕三根枝子就是三天;三天之內,法老必 提你出監,叫你官復原職;你仍要遞杯在法老的手中,和先前作他的酒政一樣。但你得好處的時候, 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在法老面前提說我,救我出這監牢。我實在是從希伯來人之地被拐來的,我 在這裏也沒有作過甚麼,叫他們把我下在監裏。」到了第三天,是法老的生日,他為眾臣僕設擺筵席 ,把酒政和膳長提出監來,使酒政官復原職,他仍舊遞杯在法老手中;但把膳長挂起來,正如約瑟向 他們所解的話。"約瑟可說是個對酒政有功勞的人,然而,酒政對他如何?第23節﹕"酒政卻不記念 約瑟,竟忘了他。"這就是所謂的"忘恩負義",是人的天性。一直到了兩年之後,仍是因為神的作為, 引起酒政在法老的面前提到約瑟。(這是後話。)那麼,"人的忘恩"是一件事;另一方面,這兩年的時 間會是沒有意義的嗎?一定不會!因為神在其間一定對約瑟更有所造就,好使他將來處在高位上時 ,甚至在面對自己的家人時,更知道如何行在信心之中、過一個合乎神的旨意之生活!今天,如果有 人也是還處在一個"等待的情況之中"的話,讓我們也學習在其間來發現神所要我們追求的"進深之 功課"吧!真的,在神面前等待的時間決不會是白費的。回想筆者自己當年在順服主的呼召走上工場 之前,等待了足足有一年多之久;但在其間所學得的"謙卑、單單依賴神"的功課,是一生中最寶貴的 學習!很可能,神要約瑟學習的,也是這同樣的功課吧?!
(四)約瑟和被保守的以色列國﹕(37﹕-50﹕)
有關約瑟的故事,也是分成兩大段來看﹕
(1)被拒絕的約瑟﹕(37﹕-40﹕)
我們逐一的來看這四章聖經﹕
(A)被兄弟們所賣﹕(37﹕)
第2節上﹕"雅各的記略如下";"記略"在原來是"後代"的意思。在上一章,我們已經看到有關以掃的 後代之記載;所以,現在就要開始來講到雅各的後代之故事了。換句話說,我們就會來發現﹕倒底在 雅各的後代中,哪一個兒子是神所揀選的呢?按照常理來說,既然要記載雅各的後代,首先當提到 的就應該是他的長子流便的名字;但是並非如此,因為第2節接著首先被提到的是約瑟,並且他也將 是創世記以後這幾章故事中的主角!在本章所記的約瑟被出賣的故事中,我們找出幾點來看一下﹕
(甲)約瑟的得寵﹕
第2節下﹕"約瑟十七歲與他哥哥們一同牧羊。他是個童子,與他父親的妾辟拉,悉帕的兒子們常在 一處。約瑟將他哥哥們的惡行,報給他們的父親。"約瑟的故事是由他十七歲時開始的。我們應當還 記得﹕在他的上面有著十個哥哥。第3節﹕"以色列原來愛約瑟過於愛他的眾子,因為約瑟是他年老 生的,他給約瑟作了一件彩衣。"雖然約瑟的確是雅各在年老時所生的兒子,但這並不能構成約瑟應 當被他所偏愛的一個理由。有時在一個家庭中,一些父母會偏愛那比較聰明或乖巧的子女,這當然 是不應該;但也有些父母會偏愛那個低能或不乖的兒女,這也是同樣不該有的情形。總之,"偏愛"或 "溺愛"都是導致家庭中起糾紛的原因。再說,這是作基督徒父母的一定要多多在主面前學習的事。 那麼,很明顯的,雅各在這一點上還是沒有學到功課。因為,他自己就是個受了父母們的偏愛而吃盡 苦頭的人;但輪到他自己來作父親時,他照樣的犯了這同樣的錯誤!希奇嗎?
以前,當筆者人生經歷不深、對人性瞭解不多時,真覺好似"不可思議";但現在,就不再覺得奇怪了 ,因為這就是人的罪性所造成的"天性"。你們知道﹕根據統計,今天多少虐待子女的人,極大部分都 是自己曾經受過父母之虐待的人!雅各在自己家中這種不公平的表現,造成的結果是甚麼呢?第4 節﹕"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愛約瑟過於愛他們,就恨約瑟,不與他說和睦的話。"結果是使得約瑟被 他哥哥們所恨。至於約瑟自己呢?他也不爭氣;他的為人態度不但不能挽回自己與哥哥們有比較和 好的關係,反而造成與他們之間有更惡劣的關係(第2下,5-9節)。雖然在這些事上,約瑟都沒有說謊 ,他所說的都是實話,而且那些夢在以後也都實現了,所以這些都是"預言性的夢"來的;並且,可能 他在作這些事時也沒有存一個壞的動機。然而,即使是在所有的這些條件之下,我們仍然在此可以 學到﹕有時候,有些事、有些話,還是不作、不說是比較好的!尤其是對一個信主的人來說,我們的 為人就不止只是"沒有不對"和"動機沒有不正"就夠了的(這些都是消極的);我們還需要加上"有屬 靈的智慧"、看看"是否真正能造就人"(這是積極的),才可以算數的。正如雅1﹕5所講的"智慧",那 不是指"有一點過人的聰明",而是指"能夠在屬靈的範圍中有一個通盤的看見"、以致"可以幫助自己 和別人能在神的面前活得對"而說的!
(乙)流便的仁慈﹕
第17下-18,21-22節﹕"約瑟就去追趕他哥哥們,遇見他們在多坍。他們遠遠的看見他,趁他還沒有 走到跟前,大家就同謀要害死他。流便聽見了,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說﹕「我們不可害他的性命。」 又說﹕「不可流他的血,可以把他丟在這野地的坑裏,不可下手害他。」流便的意思是要救他脫離他 們的手,把他歸還他的父親。"聖經在此很明顯的記載了一件流便所作的仁慈的事。可能有人因此就 認為﹕因為"人之初、性本善"之故,所以"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那麼,這些理論的含意就是說﹕" 人類本身是有盼望的、世界是有前途的";也就是說﹕"人是可以自己救自己的"。可惜的是,聖經不 是這麼說的(耶17﹕9);當然,我們也知道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的宣告(羅3﹕23)。但是,當聖經 說"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時,它的意思並非是說"全世界的每一個個人都是無惡不作的罪人";不是 的。因為,聖經對"惡人"的定義是"一個驕傲的、不把神放在眼中的人"(詩10﹕4);所以,當聖經說" 全世界沒有一個義人"時,它的意思是說"世界上的每一個個人生來都是與神作仇敵的人";換言之," 人的心態在基本上是敗壞的"。因此,就算有時在人的行為有"好"的表現,但對神來說,這些"好"是 沒有意義的。正如你明知某人在心中並沒有把你當朋友,那麼就算他時常給你送東送西的;對你來說 ,這些"愛心的動作"會有價值嗎?同樣的,正因為人的心態在基本上向神是已經敗壞了的,所以人 就不可能作任何"善事"來使神覺得你我是"配得"成為祂的朋友的。這是為甚麼我們說﹕"福音"是神 的恩典,是神無條件的、要賜給這些本來只配下地獄之罪人的禮物!
(丙)猶大的建議---"賣了他"﹕
第26-27節﹕"猶大對眾弟兄說﹕「我們殺我們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甚麼益處呢?我們不如將他 賣給以實瑪利人,不可下手害他,因為他是我們的兄弟,我們的骨肉。」眾弟兄就聽從了他。"在前面 ,我們並沒有看到大家對流便大哥的說話有甚麼反應;但在此,我們卻看見他們對猶大的建議卻是立 刻同意了。可見,以"利"來誘惑人總是最行得通的一個方法。在接下去的故事中(第31-34節),我們 幾乎可見到的,就是"歷史的重演"!還記得這個人以前如何披了羊皮去欺騙自己的父親嗎?現在, 他自己的兒子們也同樣的來欺騙他、使他傷心!再次看到"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的道理。 第36節﹕"米甸人帶約瑟到埃及,把他賣給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所以,在這一章結束之時, 我們看到約瑟已經到了埃及,並且被賣為奴了。順便再提一件事﹕
(丁)約瑟預表基督﹕
約瑟在很多方面與基督相似。例如﹕他是父親的愛子,他被他的弟兄所恨、所陰謀,他下到坑中、又 上來,他去到外邦、被高舉、娶外邦女子為妻,最後跟他的弟兄們和好、並賜福給他們。所以,我們可 以很確定的說"約瑟是基督的預表";因為,在他的一生中所發生的事,如果都是"偶然"的話,那就未 免太"湊巧"了。
(B)猶大生平中的污點﹕(38﹕)
在上一章,我們已經看到猶大這個人的出現;並且,他在約瑟的故事中是個重要的配角。因為,如果 沒有他的建議把約瑟"賣了"而不是"殺了"的話,故事就寫不下去了。但是,當我們頭一次唸到這一 章時,心中免不了會產生這一個問題來﹕"為甚麼在約瑟的故事中,要突然的穿插進這一段不名譽的 事件呢?"(當然,在我們唸完本書時,我們就會明白這一章聖經之存在的意義了。)第27-30節﹕"他 瑪將要生產,不料她腹裏是一對雙生;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 手上,說﹕「這是頭生的。」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收生婆說﹕「你為甚麼搶著來 呢?」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
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就給他起名叫謝拉。"這幾節聖經,是本章所最主要要帶 出來的信息;因為,與太1﹕3對照之下可見,原來猶大、他瑪、和法勒斯都是神所預備的彌賽亞之祖 先。所以,這章聖經可說是神給唸的人心中先作的一些準備;叫人在唸到後面、發現神所繼續揀選之 "彌賽亞的譜系"是誰時,可以不至於太出乎意外。一路看來,神的揀選之路線是﹕從塞特到挪亞、閃 ,然後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現在,在雅各的眾子中,神所揀選的不是流便;這還不足為奇,因為 我們在前面已經知道了原因;但叫我們希奇的是﹕神所揀選的也不是約瑟(因為他是如此重要的一 位主角),而是猶大!正就如新約聖經的來7﹕14所言﹕"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所以,在 這章中我們還看到甚麼?我們再次清楚的看到"神奇異的恩典"!因為,"神的兒子"甘心樂意將自己 與"有罪的人"產生關係、使自己與像猶大這樣的人同列;雖然祂自己是絕對無罪的那一位!這也就 是"聖誕節"的意義。
(C)約瑟受試並被下入監中﹕(39﹕)
因為耶和華與他同在之故,使約瑟得以在他主人波提乏的眼前蒙恩(第2-4節)。第7,10節﹕"這事以 後,約瑟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吧!」後來她天天和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她 ,不與她同寢,也不和她在一處。"約瑟所遭遇的,是一個很厲害的試探;但是,他得勝了。為甚麼? 因為他"向神的信心"造成了他為人的正直性格;所以不管在甚麼處境之中,雖然他只不過是個"管家 "的地位,然而他是位"君子"。但終於到了一天,這婦人惱羞成怒的到她丈夫面前去誣告約瑟,以致 使他被冤枉的下在監中(第11-20節)。第21-22節﹕"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 眼前蒙恩。司獄就把監裏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他們在那裏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也 是因為約瑟"尊重神"之故,所以神眷顧他;使他即使在監中,他所有的也是一個突出的地位、受到人 的尊重。那麼,在約瑟的一生中,我們特別可以看到羅8﹕28"萬事互相效力"的實驗﹕本來,"下入 監中"不是一件幸運的事;但是,所有約瑟以後所得的尊榮,卻都是由於他被下在監中纔會發生的!
(D)酒政和膳長的夢﹕(40﹕)
在前面,約瑟的哥哥們曾諷刺的稱呼他是個"作夢的人";現在,他還真的被神所用而成了一個"解夢 的人"呢(第5-8節)!提出兩點來看一下﹕
(甲)神對人說話的方法﹕
第12節﹕"約瑟對他說﹕「你所作的夢是這樣解﹕...」"在舊約的時代,在聖經還沒有全部完成、和 當聖靈尚未降臨永遠住在信主的人心中之前,神有時是藉著夢來跟人說話、告訴人一些有關於神的 事情的。問題是﹕"今天,神還用不用這同樣的方法呢?"當然,我們不能說"神絕對不會用";因為, 我們不能限制了神的作為。但一般來說,今天在一個可以自由唸聖經、聚會聽道的環境中,一個信主 的人就不該再期待神還是用這種"作異夢"的方式來對人說話的了。因為,主耶穌已經第一次來到過 世上,所有神要叫人知道的心意都已經清清楚楚的寫在聖經之中,聖靈也已經住在信主的人心中來 教導人明白神的啟示了;所以,普遍的來說,今天神所用的對人說話的方式就是"藉著聖經的話"!
(乙)人的天性﹕
第12-15,20-22節﹕"約瑟對他說﹕「你所作的夢是這樣解﹕三根枝子就是三天;三天之內,法老必 提你出監,叫你官復原職;你仍要遞杯在法老的手中,和先前作他的酒政一樣。但你得好處的時候, 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在法老面前提說我,救我出這監牢。我實在是從希伯來人之地被拐來的,我 在這裏也沒有作過甚麼,叫他們把我下在監裏。」到了第三天,是法老的生日,他為眾臣僕設擺筵席 ,把酒政和膳長提出監來,使酒政官復原職,他仍舊遞杯在法老手中;但把膳長挂起來,正如約瑟向 他們所解的話。"約瑟可說是個對酒政有功勞的人,然而,酒政對他如何?第23節﹕"酒政卻不記念 約瑟,竟忘了他。"這就是所謂的"忘恩負義",是人的天性。一直到了兩年之後,仍是因為神的作為, 引起酒政在法老的面前提到約瑟。(這是後話。)那麼,"人的忘恩"是一件事;另一方面,這兩年的時 間會是沒有意義的嗎?一定不會!因為神在其間一定對約瑟更有所造就,好使他將來處在高位上時 ,甚至在面對自己的家人時,更知道如何行在信心之中、過一個合乎神的旨意之生活!今天,如果有 人也是還處在一個"等待的情況之中"的話,讓我們也學習在其間來發現神所要我們追求的"進深之 功課"吧!真的,在神面前等待的時間決不會是白費的。回想筆者自己當年在順服主的呼召走上工場 之前,等待了足足有一年多之久;但在其間所學得的"謙卑、單單依賴神"的功課,是一生中最寶貴的 學習!很可能,神要約瑟學習的,也是這同樣的功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