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的工作
"聖靈的工作"其實就是神的工作。神在這世界中的一切有能的作為,都是藉著三一神 中的這位聖靈來作的。所以,要來講述"聖靈的工作",這實在就會是一個很大的題目 的了。因此,我們只能選幾個主要的點來講﹕
1. 感動人寫出 神的話﹕(提後3﹕16;彼後1﹕21;撒下23﹕2) 這一點,我們已經屢次提過,所以不再 詳說了。
2. 使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約16﹕8-11)
這句話是主說的,記在第8節。很多人對這句話的含意不太清楚。實在,這一件事是聖 靈在人身上作的最最基本和最最重要的工作。有人以為,因為世界上明擺著有多少醜 惡的光景(每天新聞所報告的內容,多少是給我們證明了"罪的存在"。),因此,人不必 一定需要聖靈的工作,就也可以知道自己是有罪的。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一個人 可以承認世上有"罪的存在",但除非聖靈在這個人的心中作工,沒有一個人會覺得" 他(她)自己就是一個罪人"的。基督所傳講的信息是"祂來為要拯救罪人"。所以唯有 當人真正見到自己的罪的可惡時,才會感到"主的愛之大"並"不信祂"是"一個最大的 罪"(9節)。這就叫做"為罪、自己責備自己"。
關於"為義"這一點(10節),這個"義"不是"人的自義",而是指"基督的義"。因為基督 傳的道,已經藉著祂的死、復活、和升天給證明了是實在的、是真實的。聖靈就是要叫 人知道,除非藉著接受基督的義,人是完全無法達到 神的公義的標準而被 神稱為義的。那麼,"接受基督的義"是藉著"信靠基督"而得的,雖然這一位基督是我 們今天所見不到的。第11節叫我們看到﹕罪是必須受審判的。這件事在主被釘十字架 時就已經顯明了,因為祂的被釘死就是為罪受了審判。然而,當祂被釘死之時,這世界 的王也同時受了審判。如聖經所預言的﹕祂傷了魔鬼的頭,魔鬼的權力粉碎了。從此 以後,一個人只要信靠主、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是替他的罪而死,他就不必再受 神公義的審判,也同時脫離了魔鬼的權勢。這些是聖靈所作的三方面的重要的工作。 可惜多少信主的人對這一個真理很多時候只是腦子可能知道,心裏卻仍是不完全接受 。以致產生了多少人為的方法,想要"說服"一個人來信主。但事實上,除非一個人能真 正看到他是個"有罪的病人",他是不會去找那一位"靈性的大醫生"的。這一個屬靈的 "看見",是只有聖靈能作的工作。我們已經信主的人,真當為這一點特別感謝聖靈在 自己身上所作的工作!
3. 使罪人更新﹕
一個人假如單單領會到上面所說的那一點,他還不能成為一個得救的人。所以,這一 點是聖靈所作的進一步的工作。林後5﹕17說到"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 這一個"更新"的工作,就是聖靈所作的。那麼,在這一件工作中,包括了以下的幾點( 它們都是同時發生的,也都是聖靈的工作。)﹕
(1) 重生﹕ (約3﹕3,5-8;弗5﹕26;彼前1﹕23)
主所說的"水",聖經的解釋就是指"神的道"。聖靈作工必須要有一個根基。這根基就 是"神的話"。聖靈藉著人對聖經的正確的解釋,能在一個罪人的心中創造一個新的意 志,使他來接受和相信主。(不然,一個二千多年前死的人會可能跟我有什麼關係?) 並且,給人一個新的心來愛慕 神的真理。(不然,這些猶太人的宗教和哲學會跟我有什麼關係?)有人說,聖靈所作 的,正如一個護士在病房中的工作。一邊是一個失喪在罪中的病人,另一邊是主已作 成的救贖工作的良藥。聖靈將藥帶到病人的口中,使他得醫治(羅8﹕9)。
(2) 受洗﹕
這一個"洗",不是我們今天在水池裏面所受的浸禮。那不過是外表的一個儀式,用來 表明 神在我們裏面已經作成的工作。這一個"洗",乃是"聖靈的洗"(林前12﹕13)。就在一 個罪人接受主的那一剎那,他就被聖靈和神的話所重生了。同時,他也就受了聖靈的 洗而成為基督的身體(屬靈的教會)的一份子了。因此,一個已經信主重生的人是不需 要再追求"受聖靈的洗"的。因為,他已經受過了。如果他還沒有受過,那就是他根本還 沒有重生。
(3) 內住﹕ (約14﹕16-17)
當一個人真正信主的一剎那,他不但接受了一個新的生命而重生了,他也受了聖靈的 洗而進入了基督的裏面,並且有聖靈來進入他的心與他同住。這一件事就叫做"聖靈 的內住"。在這裏,主告訴我們,聖靈是"永遠"與信的人同在的。所以,真正信主的人是 不會再失喪的。因為,來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是永遠都不會離開的。
(4) 印記﹕ (弗1﹕13-14)
這就是我們剛才所說的進一步的證明。為什麼說"信的人是不會再失喪"呢?因為聖 經告訴我們,聖靈是我們屬 神的一個印記。信主的人會有一種"有所屬"的安全感,使一個以前膽小的人變成膽大 。聖靈的印記就是我們的安全感的來源。第14節說到"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這 就顯出我們現在因信主而得的福份,雖然已經很豐富了,但仍然只是一部份而已。在 主的裏面、在天上,還有更多的福份。如果我們有聖靈,我們就有權可以去取得。
總結﹕所有的這一切聖靈在人身上所做的工作﹕重生、受洗、內住、和印記,都是一 次完成,而且是有永遠性的功效的。
4. 使信的人有生活和工作的能力﹕
這一點,也就是聖經所稱的"被聖靈充滿"的經歷(弗5﹕18)。本來,在 神的計劃 中,"被聖靈充滿"是一個信主的人所應當時常經歷的一件事。但在今天的教會中,如 上次所提,因為魔鬼的詭計,使得一般信主的人覺得"這是最屬靈的人才能有的"(我 只是個"平信徒",我不配。因此,我也不必去注意它)。或者,就是弄錯了 神所謂的"被聖靈充滿"的本意,而有所偏差,以致使一些真正有追求長進的心的人覺 得害怕,而不敢過問它。一般來說,使我們對"聖靈充滿"攪不清的,不外乎有兩方面的 原因﹕
(1)把聖靈使罪人更新的工作(得救)與使信主的人有生活和作工的能力的工作(得勝 )混為一談﹕
"聖靈的更新"包括了重生、受洗、內住、和印記是跟人的得救有關係的事。對一個基 督徒來說,那都是已經成就了的事。所以,信主的人是不必再追求有"更多的聖靈"來 住在心中的。(記住﹕聖靈是有位格的。所以如果祂來了,就是已經"全部"來了的。祂 不會先只來一部分,然後等我們求祂時才再來一部分。這是不合聖經真理的說法。)上 提,我們也不必再追求"受聖靈的洗"。至於"聖靈充滿",這是聖靈在已經信主的人身 上的工作。一個跟聖靈無關的人是不能得到"被聖靈充滿"這件事的。所以,"聖靈充滿 "只能是信主的人的經歷。總之,這些是我們必須知道和記住的真理,然後才不致受到 迷惑。
(2) 把"聖靈的恩賜"與"聖靈的充滿"混為一談﹕ (林前12﹕1-11)
最普遍的例子就是"說方言"的運動。事實上,方言只是恩賜之一。而"恩賜"呢,乃是 聖靈賜給信主的人的用來服事 神的才幹。所以我們可以見到﹕"聖靈充滿"乃是一個大題目,其中包括了很多的小題 目。"恩賜"這個題目應當只是小題目之一,而"說方言"又應當包括在"恩賜"的這個小 題目之下。因此,我們最多只能說"被聖靈充滿可能說方言",而絕對不能說"說方言就 是被聖靈充滿"的。不是嗎?
那麼,什麼是"被聖靈充滿"呢?簡單的說,就是"被聖靈管理"。所以,不是我們追求 多得一點聖靈;而是,讓聖靈更多的得到我們的心。"聖靈充滿"是聖靈使信主的人能 活得像主(才能過一個得勝的生活);或,在某一個時期,給某一個信主的人有一種特 殊的能力來做成 神的工作(如徒1﹕8的應許)。但,"聖靈充滿"的情況是能被這個人的生活中有了罪而 破壞的。因此,聖靈的充滿是須要繼續不斷的,是多次的,不是一次就算了的。現在, 來講一些比較實際的事,就是"如何才能被聖靈充滿呢?"
(1) 藉著順服 神﹕
這是說,對聖經中明顯的教訓有一個順服的心。"順服 神"是藉著"順服神的話"來表明的。
(2) 藉著除去罪﹕
一個真正信主的人是再也不會因他犯了什麼罪而再滅亡的。但是,罪能使他和 神的關係受到損傷,正如當初亞當所遭遇的罪的結果一般。約壹1﹕9說"我們若認自 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句話是對信主 的人說的。
(3) 藉著經常的信靠聖靈的帶領﹕
換言之,即是 "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或,"不要叫 神的聖靈擔憂"(弗4﹕30)。如果我們經常和心中的聖靈保持良好的關係,我們就是一 個被聖靈管理的人,也就是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這樣的一個人才能是"活在世上,使 神的心意滿足"。但是,這樣的一個人也可能仍然只是一個普通的"平信徒"而已。所以 ,"聖靈充滿"是 神為每一個信主的人所預備的一生的經歷。
結論﹕
聖靈的工作還有很多。例如﹕祂會幫助我們禱告,安慰我們,鼓勵我們,使我們知道、 明白、和進入真理等等;賜我們作工的才幹、能力等等。總之,聖靈是 神賜給我們的"寶貝",如果我們不知去享用祂,真是太冤枉了。
1. 感動人寫出 神的話﹕(提後3﹕16;彼後1﹕21;撒下23﹕2) 這一點,我們已經屢次提過,所以不再 詳說了。
2. 使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約16﹕8-11)
這句話是主說的,記在第8節。很多人對這句話的含意不太清楚。實在,這一件事是聖 靈在人身上作的最最基本和最最重要的工作。有人以為,因為世界上明擺著有多少醜 惡的光景(每天新聞所報告的內容,多少是給我們證明了"罪的存在"。),因此,人不必 一定需要聖靈的工作,就也可以知道自己是有罪的。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一個人 可以承認世上有"罪的存在",但除非聖靈在這個人的心中作工,沒有一個人會覺得" 他(她)自己就是一個罪人"的。基督所傳講的信息是"祂來為要拯救罪人"。所以唯有 當人真正見到自己的罪的可惡時,才會感到"主的愛之大"並"不信祂"是"一個最大的 罪"(9節)。這就叫做"為罪、自己責備自己"。
關於"為義"這一點(10節),這個"義"不是"人的自義",而是指"基督的義"。因為基督 傳的道,已經藉著祂的死、復活、和升天給證明了是實在的、是真實的。聖靈就是要叫 人知道,除非藉著接受基督的義,人是完全無法達到 神的公義的標準而被 神稱為義的。那麼,"接受基督的義"是藉著"信靠基督"而得的,雖然這一位基督是我 們今天所見不到的。第11節叫我們看到﹕罪是必須受審判的。這件事在主被釘十字架 時就已經顯明了,因為祂的被釘死就是為罪受了審判。然而,當祂被釘死之時,這世界 的王也同時受了審判。如聖經所預言的﹕祂傷了魔鬼的頭,魔鬼的權力粉碎了。從此 以後,一個人只要信靠主、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是替他的罪而死,他就不必再受 神公義的審判,也同時脫離了魔鬼的權勢。這些是聖靈所作的三方面的重要的工作。 可惜多少信主的人對這一個真理很多時候只是腦子可能知道,心裏卻仍是不完全接受 。以致產生了多少人為的方法,想要"說服"一個人來信主。但事實上,除非一個人能真 正看到他是個"有罪的病人",他是不會去找那一位"靈性的大醫生"的。這一個屬靈的 "看見",是只有聖靈能作的工作。我們已經信主的人,真當為這一點特別感謝聖靈在 自己身上所作的工作!
3. 使罪人更新﹕
一個人假如單單領會到上面所說的那一點,他還不能成為一個得救的人。所以,這一 點是聖靈所作的進一步的工作。林後5﹕17說到"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 這一個"更新"的工作,就是聖靈所作的。那麼,在這一件工作中,包括了以下的幾點( 它們都是同時發生的,也都是聖靈的工作。)﹕
(1) 重生﹕ (約3﹕3,5-8;弗5﹕26;彼前1﹕23)
主所說的"水",聖經的解釋就是指"神的道"。聖靈作工必須要有一個根基。這根基就 是"神的話"。聖靈藉著人對聖經的正確的解釋,能在一個罪人的心中創造一個新的意 志,使他來接受和相信主。(不然,一個二千多年前死的人會可能跟我有什麼關係?) 並且,給人一個新的心來愛慕 神的真理。(不然,這些猶太人的宗教和哲學會跟我有什麼關係?)有人說,聖靈所作 的,正如一個護士在病房中的工作。一邊是一個失喪在罪中的病人,另一邊是主已作 成的救贖工作的良藥。聖靈將藥帶到病人的口中,使他得醫治(羅8﹕9)。
(2) 受洗﹕
這一個"洗",不是我們今天在水池裏面所受的浸禮。那不過是外表的一個儀式,用來 表明 神在我們裏面已經作成的工作。這一個"洗",乃是"聖靈的洗"(林前12﹕13)。就在一 個罪人接受主的那一剎那,他就被聖靈和神的話所重生了。同時,他也就受了聖靈的 洗而成為基督的身體(屬靈的教會)的一份子了。因此,一個已經信主重生的人是不需 要再追求"受聖靈的洗"的。因為,他已經受過了。如果他還沒有受過,那就是他根本還 沒有重生。
(3) 內住﹕ (約14﹕16-17)
當一個人真正信主的一剎那,他不但接受了一個新的生命而重生了,他也受了聖靈的 洗而進入了基督的裏面,並且有聖靈來進入他的心與他同住。這一件事就叫做"聖靈 的內住"。在這裏,主告訴我們,聖靈是"永遠"與信的人同在的。所以,真正信主的人是 不會再失喪的。因為,來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是永遠都不會離開的。
(4) 印記﹕ (弗1﹕13-14)
這就是我們剛才所說的進一步的證明。為什麼說"信的人是不會再失喪"呢?因為聖 經告訴我們,聖靈是我們屬 神的一個印記。信主的人會有一種"有所屬"的安全感,使一個以前膽小的人變成膽大 。聖靈的印記就是我們的安全感的來源。第14節說到"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這 就顯出我們現在因信主而得的福份,雖然已經很豐富了,但仍然只是一部份而已。在 主的裏面、在天上,還有更多的福份。如果我們有聖靈,我們就有權可以去取得。
總結﹕所有的這一切聖靈在人身上所做的工作﹕重生、受洗、內住、和印記,都是一 次完成,而且是有永遠性的功效的。
4. 使信的人有生活和工作的能力﹕
這一點,也就是聖經所稱的"被聖靈充滿"的經歷(弗5﹕18)。本來,在 神的計劃 中,"被聖靈充滿"是一個信主的人所應當時常經歷的一件事。但在今天的教會中,如 上次所提,因為魔鬼的詭計,使得一般信主的人覺得"這是最屬靈的人才能有的"(我 只是個"平信徒",我不配。因此,我也不必去注意它)。或者,就是弄錯了 神所謂的"被聖靈充滿"的本意,而有所偏差,以致使一些真正有追求長進的心的人覺 得害怕,而不敢過問它。一般來說,使我們對"聖靈充滿"攪不清的,不外乎有兩方面的 原因﹕
(1)把聖靈使罪人更新的工作(得救)與使信主的人有生活和作工的能力的工作(得勝 )混為一談﹕
"聖靈的更新"包括了重生、受洗、內住、和印記是跟人的得救有關係的事。對一個基 督徒來說,那都是已經成就了的事。所以,信主的人是不必再追求有"更多的聖靈"來 住在心中的。(記住﹕聖靈是有位格的。所以如果祂來了,就是已經"全部"來了的。祂 不會先只來一部分,然後等我們求祂時才再來一部分。這是不合聖經真理的說法。)上 提,我們也不必再追求"受聖靈的洗"。至於"聖靈充滿",這是聖靈在已經信主的人身 上的工作。一個跟聖靈無關的人是不能得到"被聖靈充滿"這件事的。所以,"聖靈充滿 "只能是信主的人的經歷。總之,這些是我們必須知道和記住的真理,然後才不致受到 迷惑。
(2) 把"聖靈的恩賜"與"聖靈的充滿"混為一談﹕ (林前12﹕1-11)
最普遍的例子就是"說方言"的運動。事實上,方言只是恩賜之一。而"恩賜"呢,乃是 聖靈賜給信主的人的用來服事 神的才幹。所以我們可以見到﹕"聖靈充滿"乃是一個大題目,其中包括了很多的小題 目。"恩賜"這個題目應當只是小題目之一,而"說方言"又應當包括在"恩賜"的這個小 題目之下。因此,我們最多只能說"被聖靈充滿可能說方言",而絕對不能說"說方言就 是被聖靈充滿"的。不是嗎?
那麼,什麼是"被聖靈充滿"呢?簡單的說,就是"被聖靈管理"。所以,不是我們追求 多得一點聖靈;而是,讓聖靈更多的得到我們的心。"聖靈充滿"是聖靈使信主的人能 活得像主(才能過一個得勝的生活);或,在某一個時期,給某一個信主的人有一種特 殊的能力來做成 神的工作(如徒1﹕8的應許)。但,"聖靈充滿"的情況是能被這個人的生活中有了罪而 破壞的。因此,聖靈的充滿是須要繼續不斷的,是多次的,不是一次就算了的。現在, 來講一些比較實際的事,就是"如何才能被聖靈充滿呢?"
(1) 藉著順服 神﹕
這是說,對聖經中明顯的教訓有一個順服的心。"順服 神"是藉著"順服神的話"來表明的。
(2) 藉著除去罪﹕
一個真正信主的人是再也不會因他犯了什麼罪而再滅亡的。但是,罪能使他和 神的關係受到損傷,正如當初亞當所遭遇的罪的結果一般。約壹1﹕9說"我們若認自 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句話是對信主 的人說的。
(3) 藉著經常的信靠聖靈的帶領﹕
換言之,即是 "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或,"不要叫 神的聖靈擔憂"(弗4﹕30)。如果我們經常和心中的聖靈保持良好的關係,我們就是一 個被聖靈管理的人,也就是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這樣的一個人才能是"活在世上,使 神的心意滿足"。但是,這樣的一個人也可能仍然只是一個普通的"平信徒"而已。所以 ,"聖靈充滿"是 神為每一個信主的人所預備的一生的經歷。
結論﹕
聖靈的工作還有很多。例如﹕祂會幫助我們禱告,安慰我們,鼓勵我們,使我們知道、 明白、和進入真理等等;賜我們作工的才幹、能力等等。總之,聖靈是 神賜給我們的"寶貝",如果我們不知去享用祂,真是太冤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