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加拉太書
保羅書信簡介﹕ 使徒保羅一共寫了十三封書信。從使徒行傳的記載,我們已經看到了有關於他 的工作。那麼,那些歷史的事實,也就是他所以寫這些書信的背景。按照它們寫 書的日期和性質,我們可以把保羅書信分成四類﹕
(一)第二次旅行佈道時期的作品(約在主後52年)﹕帖前後(有關"主再來"的真 理);
(二)第三次旅行佈道時期的作品(約在主後57-58年)﹕林前後、羅、加(有關"福 音和基督徒的每天實際生活"的真理);
(三)第一次在羅馬坐監時的作品(約在主後62-63年)﹕弗、腓、西、門(一般稱 之為"監獄書信",是有關"基督的身體---教會"的真理);
(四)第二次在羅馬坐監時的作品(約在主後66-68年)﹕提前後、多(一般稱之為 "教牧書信",是有關"在教會內服事"的真理)。
羅馬書﹕
(一)重要性﹕
從上面可見,羅馬書並非是保羅所寫的第一封書信。但它被放在書信中的第一, 乃是因為它有它顯著的重要性。新約聖經前面的"四福音",是有關主耶穌在世上 的工作之歷史性的記載。它們記載到祂的生、死、和復活,卻並不作任何有關真 理上的解釋。"使徒行傳"則是四福音之歷史記載的繼續。所不同的,就是那位曾 經在四福音中活動的主,現在換了祂工作的方式。當然,使徒行傳也顯出福音是 如何被推廣出去的;但是,對福音的真理還是很少作有系統的解釋。那麼,羅馬 書就是把基督的工作裏面所包含的意義,將之有系統的表明出來。因此,它是保 羅所寫的其他書信之"根基"或"橋樑";就是說,如果不先懂得它所說的,就不能 懂得其他書信中的道理。這也就是為何把它放在第一之故。
(二)主題﹕
由1﹕1-3,16-17可見,羅馬書的主題就是"神的福音";這幾節聖經也是對這個 主題有所解釋。第一節講到,"福音"(好消息)是從神那裏來的;因此,它是有能 力的。第二、三節講到,"福音"的中心人物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所以,"福音"並 不就只是一些道理;因此,人所接受的也不只是一些教條。第十七節告訴我們," 福音"的內容是講到﹕神為人類預備了一個禮物---"神的義"。"神的義"是羅馬書 中所用的一個專門名詞,提到有六十多次。這三個字不是在形容神的公義之性情 ,而是在形容這一種"義"的性質乃是"像神一般的義"。所以說,除了接受神的兒 子和祂所作成的救贖之工以外,這種"義"不是人用任何方法所可能獲得的。這也 就是"禮物"的意義﹕不能花代價,也不必花代價。這也是為何我們不能以世上的 "便宜無好貨"之估價標準,來看待"福音"之故;因為,"神的義"不是人可能賺得 的,它乃是神要給人的一個禮物。因此,這是一個人人都當知道的從神那裏來的 "好消息"!
(三)分段﹕比較詳細的,可以分成七大段﹕
(1)引言﹕(1﹕1-17)
第1-7節是問安的話。由8-15節,保羅表示出他個人一直想要去羅馬的心願;但 是,卻一直受到神的攔阻。(現在看來,其間真有神的美意;不然的話,今天就沒 有這本書了。如果沒有羅馬書,對我們這些後來信主的人來說,是何等大的損失 呢!)第16和17節是本書的主題和鑰節。再說,神發明了"福音",祂的兒子付上 了代價而為人預備了一個禮物---"神的義"。這個禮物如何能由神那裏到達人這 裏,其中的關鍵就只是在於一個"信"字。那麼,"信"是一個只能經驗而不易解釋 的一個字;因為,它實在不是頭腦中之"死的知識",而是心裡面的一個"活的行動 "。所以,傳福音的人必須憑著"信心"去傳;同時,傳的人所以會有信心,乃因知 道"福音是神的大能"。
(2)全世界的人都有罪﹕(1﹕18-3﹕20)
神的禮物既然是"神的義",可見這東西就是人所缺少的。那麼,"義"的反面就是 "罪"。所以,一個人在要接受這個禮物之前,必須先看到自己的需要。羅馬書是 很有系統的把"福音"介紹出來的一本書。所以,傳福音之時就不能不提到"罪"; 因為,不知自己有罪的人根本就不會需要"福音"。這一段的結論是在第3章的9-1 0和19-20節﹕所有的人在神面前的光景都是一樣的(最多是"極壞的罪人"和"較 好的罪人"之別)。有人說得好﹕基督徒只不過是個"蒙恩的罪人"而已。所以,有 什麼可驕傲的呢?
(3)因信得以稱義﹕(3﹕21-5﹕21)
3﹕23-24告訴我們,既然人無法達到"夠神的標準的義"(這也就是"罪"的定義) ,神就藉著祂的兒子為人預備了這個"義";人只要"相信接受",就可以獲得。第4 章講到,這種"義"是單單因信而得的;與人的工作(行為)無關、與典章無關、與 律法(十誡)無關。第5章講到"因信稱義"的結果;和亞當與基督的對比﹕"罪""死 "和"定罪"是由亞當來的;"義""生命"和"稱義"是由耶穌基督而來。
(4)成聖﹕(6﹕-8﹕)
"福音"的果效並不單單停在"稱義"的這一點上。當神把"神的義"賜給"信主的 人"時,這裡面也就包括了"祂自己"(聖靈)在內;因為,"神的生命"和"神本身"以 及"神的性情"都是分不開的。第6章講到,信主的人已經與主同死同活的真理。 但因為現在,當信主的人還活在肉身時,那"舊生命"尚未真正的消滅。所以,第7 章就講到,在信主的人裏面會產生的這種新、舊二生命之間爭戰的情形。然而, 這種情形並非是"必須"長久存在的。信主的人往往需要有"第二層的拯救"(也即 "更豐盛的生命"之經歷)。那麼,這一種的拯救也是單單從"繼續的信"而來的;或 是說,也是"主的作為",而非出於"人的功勞"。因此,第8章就講到"藉著聖靈(主 的靈)",信主的人是"能"過一個神所盼望我們過的生活的。
(5)神跟以色列的關係﹕(9﹕-11﹕)
第9章講到"她的過去"﹕被選。第10章講到"她的現在"﹕因為失敗,而被神放在 一邊。第11章講到"她的將來"﹕仍有"全家得救"的機會。
(6)理所當然的事奉﹕(12﹕1-15﹕13)
這是講到"神的義"在信主的人身上所應當產生的結果;或是,"神的義"如何藉 著"人的信"而帶來的影響。從12﹕1到13﹕7是講到信主的人對神、對其他的信 徒、對所有的人、和對政府所當有的態度。13﹕8-15﹕3是講到信主的人每一天 所當表現的活在"愛的律"之下的生活。15﹕4-13是講到猶太人和外邦人在主耶 穌的裏面成了一個。
(7)結語﹕(15﹕14-16﹕27)
在15﹕32,保羅再次述說自己的心願;雖然他後來是以作囚犯的身份去的,但他 的心情也仍是"歡歡喜喜"的(徒28﹕15;腓4﹕4)。第16章是保羅對個人的問安, 以及代人問安的話。
加拉太書﹕
(一)主題﹕
我們之所以把這兩卷書放在一起來看,就是因為它們在"主題"和"內容"上有很 多相同之處。它們是差不多時期時的作品,它們的主題都是"福音",和它們的內 容也都是講到"因信稱義"的道理。但是,有一點不同的是﹕在羅馬書中,保羅是 解釋和形容"福音";而在加拉太書中,保羅是為了不容許"福音"被誤解而作的辯 護。或者也可以說﹕在"因信稱義"的這個真理上,羅馬書所著重的是"義",而加 拉太書所著重的是"信"。本書主要是講到"基督徒的自由"。因為我們的"得救"是 本乎"恩"、藉著"信",與人的"工作"和"律法"(包括了誡命、典章、和禮儀)無關。
(二)分段﹕可分成三段﹕
(1)保羅的自訴﹕(1﹕-2﹕)
在這兩章聖經中,保羅為他作使徒的權柄有所辯護。所以在1﹕1的開始,就說 明自己的身份是"使徒"。但他的這樣作,不是為了他自己的好處﹕要別人尊敬他 、順服他等等的。他的所以如此,乃是因為那些猶太教的人說他不是使徒,而要 叫人因此對他所傳的信息也起了懷疑;所以,他一定要首先對自己的身份有所表 明。在1﹕11-12,保羅特別強調自己的信息是由耶穌基督直接來的啟示。
(2)保羅對福音的解釋﹕(3﹕-4﹕)
保羅指出,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而非"因行律法稱義"的。因此,所有"以信為 本"的人纔是真正的"亞伯拉罕的子孫"。3﹕10-12告訴我們,所有願意在律法之 下的人,都是在咒詛之下。但是,基督的死已經救我們脫離了這咒詛(3﹕13)。3 ﹕24叫我們知道,"律法"的真正功用乃是"為要叫人知罪"。"福音"的果效是使 所有信主的人都成為神的兒子(3﹕26;4﹕5)。
(3)保羅指出福音在生活上的應用﹕(5﹕-6﹕)
保羅指出,與"因信稱義"一般,信主的人也是"因信成聖"(5﹕25)。所以,6﹕14 告訴我們,信主的人在自己是一無所誇;因為,所有的恩典都是由耶穌基督的十 字架而來的。今天,我們對"十字架"的意義懂得了多少?十字架的工作不是單單 在過去,十字架也不單單是主耶穌的。如果我們真正的作一個"跟隨主"的人,我 們就必須與祂同走今天的"十字架的道路"。2﹕20是保羅的見證,但願這也是我 們每一個人今天願意作的見證!求主幫助我們。
(一)第二次旅行佈道時期的作品(約在主後52年)﹕帖前後(有關"主再來"的真 理);
(二)第三次旅行佈道時期的作品(約在主後57-58年)﹕林前後、羅、加(有關"福 音和基督徒的每天實際生活"的真理);
(三)第一次在羅馬坐監時的作品(約在主後62-63年)﹕弗、腓、西、門(一般稱 之為"監獄書信",是有關"基督的身體---教會"的真理);
(四)第二次在羅馬坐監時的作品(約在主後66-68年)﹕提前後、多(一般稱之為 "教牧書信",是有關"在教會內服事"的真理)。
羅馬書﹕
(一)重要性﹕
從上面可見,羅馬書並非是保羅所寫的第一封書信。但它被放在書信中的第一, 乃是因為它有它顯著的重要性。新約聖經前面的"四福音",是有關主耶穌在世上 的工作之歷史性的記載。它們記載到祂的生、死、和復活,卻並不作任何有關真 理上的解釋。"使徒行傳"則是四福音之歷史記載的繼續。所不同的,就是那位曾 經在四福音中活動的主,現在換了祂工作的方式。當然,使徒行傳也顯出福音是 如何被推廣出去的;但是,對福音的真理還是很少作有系統的解釋。那麼,羅馬 書就是把基督的工作裏面所包含的意義,將之有系統的表明出來。因此,它是保 羅所寫的其他書信之"根基"或"橋樑";就是說,如果不先懂得它所說的,就不能 懂得其他書信中的道理。這也就是為何把它放在第一之故。
(二)主題﹕
由1﹕1-3,16-17可見,羅馬書的主題就是"神的福音";這幾節聖經也是對這個 主題有所解釋。第一節講到,"福音"(好消息)是從神那裏來的;因此,它是有能 力的。第二、三節講到,"福音"的中心人物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所以,"福音"並 不就只是一些道理;因此,人所接受的也不只是一些教條。第十七節告訴我們," 福音"的內容是講到﹕神為人類預備了一個禮物---"神的義"。"神的義"是羅馬書 中所用的一個專門名詞,提到有六十多次。這三個字不是在形容神的公義之性情 ,而是在形容這一種"義"的性質乃是"像神一般的義"。所以說,除了接受神的兒 子和祂所作成的救贖之工以外,這種"義"不是人用任何方法所可能獲得的。這也 就是"禮物"的意義﹕不能花代價,也不必花代價。這也是為何我們不能以世上的 "便宜無好貨"之估價標準,來看待"福音"之故;因為,"神的義"不是人可能賺得 的,它乃是神要給人的一個禮物。因此,這是一個人人都當知道的從神那裏來的 "好消息"!
(三)分段﹕比較詳細的,可以分成七大段﹕
(1)引言﹕(1﹕1-17)
第1-7節是問安的話。由8-15節,保羅表示出他個人一直想要去羅馬的心願;但 是,卻一直受到神的攔阻。(現在看來,其間真有神的美意;不然的話,今天就沒 有這本書了。如果沒有羅馬書,對我們這些後來信主的人來說,是何等大的損失 呢!)第16和17節是本書的主題和鑰節。再說,神發明了"福音",祂的兒子付上 了代價而為人預備了一個禮物---"神的義"。這個禮物如何能由神那裏到達人這 裏,其中的關鍵就只是在於一個"信"字。那麼,"信"是一個只能經驗而不易解釋 的一個字;因為,它實在不是頭腦中之"死的知識",而是心裡面的一個"活的行動 "。所以,傳福音的人必須憑著"信心"去傳;同時,傳的人所以會有信心,乃因知 道"福音是神的大能"。
(2)全世界的人都有罪﹕(1﹕18-3﹕20)
神的禮物既然是"神的義",可見這東西就是人所缺少的。那麼,"義"的反面就是 "罪"。所以,一個人在要接受這個禮物之前,必須先看到自己的需要。羅馬書是 很有系統的把"福音"介紹出來的一本書。所以,傳福音之時就不能不提到"罪"; 因為,不知自己有罪的人根本就不會需要"福音"。這一段的結論是在第3章的9-1 0和19-20節﹕所有的人在神面前的光景都是一樣的(最多是"極壞的罪人"和"較 好的罪人"之別)。有人說得好﹕基督徒只不過是個"蒙恩的罪人"而已。所以,有 什麼可驕傲的呢?
(3)因信得以稱義﹕(3﹕21-5﹕21)
3﹕23-24告訴我們,既然人無法達到"夠神的標準的義"(這也就是"罪"的定義) ,神就藉著祂的兒子為人預備了這個"義";人只要"相信接受",就可以獲得。第4 章講到,這種"義"是單單因信而得的;與人的工作(行為)無關、與典章無關、與 律法(十誡)無關。第5章講到"因信稱義"的結果;和亞當與基督的對比﹕"罪""死 "和"定罪"是由亞當來的;"義""生命"和"稱義"是由耶穌基督而來。
(4)成聖﹕(6﹕-8﹕)
"福音"的果效並不單單停在"稱義"的這一點上。當神把"神的義"賜給"信主的 人"時,這裡面也就包括了"祂自己"(聖靈)在內;因為,"神的生命"和"神本身"以 及"神的性情"都是分不開的。第6章講到,信主的人已經與主同死同活的真理。 但因為現在,當信主的人還活在肉身時,那"舊生命"尚未真正的消滅。所以,第7 章就講到,在信主的人裏面會產生的這種新、舊二生命之間爭戰的情形。然而, 這種情形並非是"必須"長久存在的。信主的人往往需要有"第二層的拯救"(也即 "更豐盛的生命"之經歷)。那麼,這一種的拯救也是單單從"繼續的信"而來的;或 是說,也是"主的作為",而非出於"人的功勞"。因此,第8章就講到"藉著聖靈(主 的靈)",信主的人是"能"過一個神所盼望我們過的生活的。
(5)神跟以色列的關係﹕(9﹕-11﹕)
第9章講到"她的過去"﹕被選。第10章講到"她的現在"﹕因為失敗,而被神放在 一邊。第11章講到"她的將來"﹕仍有"全家得救"的機會。
(6)理所當然的事奉﹕(12﹕1-15﹕13)
這是講到"神的義"在信主的人身上所應當產生的結果;或是,"神的義"如何藉 著"人的信"而帶來的影響。從12﹕1到13﹕7是講到信主的人對神、對其他的信 徒、對所有的人、和對政府所當有的態度。13﹕8-15﹕3是講到信主的人每一天 所當表現的活在"愛的律"之下的生活。15﹕4-13是講到猶太人和外邦人在主耶 穌的裏面成了一個。
(7)結語﹕(15﹕14-16﹕27)
在15﹕32,保羅再次述說自己的心願;雖然他後來是以作囚犯的身份去的,但他 的心情也仍是"歡歡喜喜"的(徒28﹕15;腓4﹕4)。第16章是保羅對個人的問安, 以及代人問安的話。
加拉太書﹕
(一)主題﹕
我們之所以把這兩卷書放在一起來看,就是因為它們在"主題"和"內容"上有很 多相同之處。它們是差不多時期時的作品,它們的主題都是"福音",和它們的內 容也都是講到"因信稱義"的道理。但是,有一點不同的是﹕在羅馬書中,保羅是 解釋和形容"福音";而在加拉太書中,保羅是為了不容許"福音"被誤解而作的辯 護。或者也可以說﹕在"因信稱義"的這個真理上,羅馬書所著重的是"義",而加 拉太書所著重的是"信"。本書主要是講到"基督徒的自由"。因為我們的"得救"是 本乎"恩"、藉著"信",與人的"工作"和"律法"(包括了誡命、典章、和禮儀)無關。
(二)分段﹕可分成三段﹕
(1)保羅的自訴﹕(1﹕-2﹕)
在這兩章聖經中,保羅為他作使徒的權柄有所辯護。所以在1﹕1的開始,就說 明自己的身份是"使徒"。但他的這樣作,不是為了他自己的好處﹕要別人尊敬他 、順服他等等的。他的所以如此,乃是因為那些猶太教的人說他不是使徒,而要 叫人因此對他所傳的信息也起了懷疑;所以,他一定要首先對自己的身份有所表 明。在1﹕11-12,保羅特別強調自己的信息是由耶穌基督直接來的啟示。
(2)保羅對福音的解釋﹕(3﹕-4﹕)
保羅指出,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而非"因行律法稱義"的。因此,所有"以信為 本"的人纔是真正的"亞伯拉罕的子孫"。3﹕10-12告訴我們,所有願意在律法之 下的人,都是在咒詛之下。但是,基督的死已經救我們脫離了這咒詛(3﹕13)。3 ﹕24叫我們知道,"律法"的真正功用乃是"為要叫人知罪"。"福音"的果效是使 所有信主的人都成為神的兒子(3﹕26;4﹕5)。
(3)保羅指出福音在生活上的應用﹕(5﹕-6﹕)
保羅指出,與"因信稱義"一般,信主的人也是"因信成聖"(5﹕25)。所以,6﹕14 告訴我們,信主的人在自己是一無所誇;因為,所有的恩典都是由耶穌基督的十 字架而來的。今天,我們對"十字架"的意義懂得了多少?十字架的工作不是單單 在過去,十字架也不單單是主耶穌的。如果我們真正的作一個"跟隨主"的人,我 們就必須與祂同走今天的"十字架的道路"。2﹕20是保羅的見證,但願這也是我 們每一個人今天願意作的見證!求主幫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