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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人的朋友

(約8﹕1-11)

從今天要唸的這一段經文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一個事實﹕就是"主耶穌基督",祂是罪 人的朋友;而且,我們還可以說,"祂是罪人之唯一的朋友"。我們還是分成幾點的來看﹕


 (一)第1節﹕"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第一件叫我們可以看到的事, 就是﹕各人都有家可以回去,惟獨主耶穌沒有。正如祂在太8﹕20所說的﹕"狐狸有洞,天 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今天,萬一你我也是一個"無家可歸"的人,或者 ,是一個"有家卻是歸不得"的人;那麼,我們可以有把握的知道,主耶穌能夠體會我們心 中的滋味。也是因為祂嚐過這種味道,因此祂也纔有資格來成為我們的朋友!


其次,這節經文叫我們能夠明白保羅在林後8﹕9所說的話﹕"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 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這就是說, 假如不是主耶穌當年肯捨了祂在天上的地位而來到世上跟我們交換地位的話,我們根本 就是個一無所有的人。因為主耶穌在十字架捨了祂的命,我們今天可以得到生命;因為主 耶穌在十字架上被神所棄絕,好叫我們今天永遠不會被神所棄。照樣,因為主耶穌為我們 捨了天家,好叫我們今天這些成了神的兒女的人在世上時有教會為屬靈的家、離世之後還 有天家可歸!

再有,這一節聖經叫我們看到有兩種的人生和事奉﹕(1)"各人"﹕他的宗教信仰不過是他 的人生生活中的一部分而已。因此,他有像前面一章中所說的"在聖殿中的生活",和他有 像這裏所說的"在家中的生活"。他的事奉也就只是一種"在聖殿中"、或是"在人的眼前"的 事奉。回家之後,他過的是怎樣的一種生活呢?他仍然採用像在聖殿中所說、所用的生活 原則嗎?(2)"主耶穌"﹕可6﹕46告訴我們"主耶穌上山去"的含意,就是"去禱告神、親近 神"。對主耶穌來說,"神"和"神的事"是祂整個人生生活的中心;不是單單"在聖殿中"或" 在屬靈的環境中"之時纔想到的事。因此,信主的人應當不是一個只有在教會聚會時纔有 讀經和禱告之生活的人。的確,一般的基督徒都在世上有自己的工作,再加上對神的事奉 ,有時不免會覺得疲累。但是,一個人不想與神親近的話,卻絕對不會是單單因為身體疲 乏之故。因為我們從四福音中的主耶穌身上看到,不管祂一天的工作有多忙、多累,仍然 可以常常看見有對祂之"上山去"的記載。

 (二)然後,第2節上﹕"清早又回到殿裏。

"這叫我們看到﹕親近神是對我們有益的(詩73 ﹕28);因為,主耶穌又重新得到了力量。事實上,當我們越累、越疲倦的時候,卻也正是 我們越需要親近神、依靠神的時候。(以往,當筆者有一份養生的工作時,每天下班時常常 覺得好像是精疲力盡了的。有時,尤其是到了周末,真覺得好像再也沒有力量可以再出去 參加聚會了似的。但是,每次在花一點時間向主跪下依靠祂之後憑著信心出門時,不知不 覺之間,就有了力量。這是屢試不爽的事實。)那麼,第2節下﹕"眾百姓都到祂那裏去,祂 就坐下教訓他們。"很明顯的,主耶穌是一個很有吸引力的人。


不管在那裏,只要祂一出現,就總有很多的人跟著祂。主要的一個原因,乃是因為祂的教 訓有一股力量在裏面。那麼,這一件事也就是祂的引起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妒嫉,以致於對 祂產生出攻擊的原因。像這樣的情形,也是我們今天在教會的團體中,要與弟兄姐妹們同 工時最最要注意的一件事。因為聖靈賜給各人的恩賜是不同的之故;所以,有時候,有些 事奉神的人是會比另一些人更容易吸引人、得人心的。在這種時候,弟兄姐妹們、甚至是 傳道人之間,是否會因此而產生出妒嫉的心來呢?絕對是可能的。所以,總要常常記得﹕ 神的兒女們在建造的是一個"屬靈的大工程";所有的恩賜都是為了整體的建造之益處。因 此,我們所求的,只是要"神的工作"成功;這是一個大目標!如果把我們的注意力放到我 們自己個人的得失上去,以致跟同工們過不去的話,那就是上了魔鬼的當了。總不要像當 年的這一批文士和法利賽人,不求神的榮耀、不求百姓的好處,單單為了嫉妒之故而做出 下面的這些舉動來對付主!

 (三)第3-4節﹕"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就對耶 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這是一件不但是想要叫主耶穌為難,而且是對 這個婦人來說,是做得非常殘酷和無禮的事。當我們唸完這個故事之後,拿他們對這個女 人的態度和主耶穌對她的態度來相較的話,就更加可以看出他們的存心是什麼了。第5節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他們所根 據的,是舊約聖經中的申命記和利未記中的話。我們先看申22﹕23-24的記載﹕"若有處 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裏遇見她,與她行淫,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 頭打死,...。"


再看利20﹕10的話﹕"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所以,當我們唸了神 的話時,雖然看到這女人是該被定罪的;同時,卻也看到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所說的話, 在事實上,也是定了他們自己的"不公正"之罪。因為聖經清楚的說到﹕"行淫是兩個人都 有罪的事";那麼,那一個與這個女人一同犯罪的男人在哪裏?(有人說﹕"當我們指責別 人時,一個指頭伸出去,卻至少有三根指頭是指向著自己的"。所以,總不要隨便指責人, 更不能隨便定人的罪!)那麼,第6節上﹕"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祂的把柄。 "這就給我們解釋了他們行這件事的真正原因﹕是為了要使主耶穌作難。因為,如果主說" 打死",會引起羅馬政府的反對,因為猶太人沒有處人死罪的權柄;但如果主說"不打死", 就會犯了叫人不守摩西律法的罪,會引起猶太百姓的反對。第6節下﹕"耶穌卻彎著腰用指 頭在地上畫字。"這顯出主耶穌很不喜悅他們所行的。在此,我們不必多花時間來猜測主 耶穌是在畫什麼字等等的。因為,這是解釋聖經的一個原則﹕就是,聖經沒有講的,我們 也不必多研究,因為一定是不重要的。

 (四)第7節﹕"他們還是不住的問祂,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 ,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說了這話以後,第8節,"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這 顯明祂真是不願意理他們。第9節上﹕"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 "這些人的出去和離開,是因為聽見了主耶穌所說的那句話。所以,我們再回頭來思想一 下,主的話是怎麼說的。祂是問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而不是問說"你們中間「誰 是沒有犯過罪的」"。因為如果是像後者的問句,那麼,人就可能拿自己與別人在犯罪的事 上來作比較。這樣,就可能會產生出"我是比別人好,因為我沒有犯過像這個女人所犯的 罪;所以,我就以為自己是有資格可以用石頭打她"的結果來。但是,主的話是問說﹕"誰 是沒有罪的?"這是叫人拿自己來跟"神"或"神的標準"來作比較。那麼,這就沒得比的了; 這也就是聖經所說的"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的意思。因此,在主的問話的對照之下,從老 到少一個一個的都離開了;因為每一個人都知道自己是個有罪的人。


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說是「從老到少」呢?"想來,這不見得是"長幼有序"的表現,而可 能是因為年長的人應該會比年幼的人更有"自知之明"的緣故吧?!這是聖經的很幽默之 描述;然而,這些也是"題外之言"了。第9節下﹕"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 當中。"結果是﹕在那裏只剩下了一個很明顯的罪人,和一位唯一的可以有資格用石頭打 死她的義人;然而,這一位義者耶穌卻也是唯一的一位願意跟罪人作朋友的人!

 (五)第10節﹕"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 這證明了主耶穌的確是"罪人的朋友";因為,又是祂主動的先去跟這個女人說話。

事實上 ,如果主耶穌不開口的話,這女人哪裏會敢去接近祂呢?主耶穌稱呼她為"婦人",這是一 個尊敬的稱呼;也許也就是這一點,開導、吸引了這個女人的心!因為直到那時,她是站 在一個被人蔽視的地位上的人。她心中也許會因為自己所犯的罪而感到羞愧和自責;但是 ,她心中更多的感覺可能會是氣憤和惱恨,因為那些人對她的那種不公正的態度。(尤其 是,如果她認識其中的一些人,並且知道他們的行為也不過如此的話,那就心中更不服氣 了。)但現在,這一位完全聖潔的主耶穌,不但一點沒有輕視她,反而帶著那樣的慈愛來接 近她、當她是一個"人"的來關心她之時,她的心就被主的愛所熔化了。


所以,第11節上,"她說,主阿,沒有。"她的回答顯出了她的信心。在"主阿"這兩個字中, 包含了無窮的意味在內!她承認主耶穌是神的兒子;她願意接受祂為救主、為主。那麼, 第11節下,"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這裏的意思並非是在 說,主耶穌是只有"慈愛"而沒有"公義"的神;決不是的。這只是證明了約翰在前面第三章 十七節所說的意思﹕"神的心願在盼望罪人悔改信主的上面,勝過在定罪人之罪的上面。" 而且,主耶穌的話也顯出,祂並沒有忽略"這個女人的犯了罪之事實";以及,讓她知道"犯 罪是嚴重的事"!然而,回頭來說,再大的罪都也是能夠因為信靠主耶穌基督而得到赦免 的;因為祂不輕看罪人,祂實在是罪人的朋友!

 結論﹕

 從今天的這個故事裏面,我們看到一個寶貴的事實﹕就是一個人若想要能夠蒙受神的恩 典,他(她)就必須在聽到了主的道之後,繼續的留在主耶穌的面前。像這個有罪的女人, 她就是因為不像別人一般的,在看到自己的罪之後,從主耶穌的面前走開;然後,她纔能 有機會來對主的話產生出一個正面的反應來。以致於她至終不但成為一個不被神定罪的 人,並且還成為一個被神所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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