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一)目的和內容﹕
20﹕30-31是本書的鑰節,因為它們很清楚的記載到約翰寫書之目的。"這些事" (31節)是指"神蹟"(30節)。"神蹟"應當產生的作用,是"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 兒子";而"信"的作用,乃是為了"叫人可以得生命"。這樣,就可以見到整個"基 督教"信仰的重心,或整本聖經之信息的中心,就是"生命"。為什麼神要那麼強 調﹕人必須"信祂的兒子的名"?就是為了要"叫人得生命"。所以,約翰福音是一 本講"生命"的書。
從一開始,1﹕1-4,就看見"主耶穌就是神",和"神本身就是生命的源頭"。所以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5﹕12)。因此,3﹕36所說的"永生",就不是 指人的這個生命的延長。"永生"乃是指神的那種"不能死亡的生命",是"另一種 性質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10﹕10更進一步的叫我們看出,神要把這一種 生命賜給人的兩層目的(也可說就是本書的內容)﹕第一層是要向全世界的人指 出"如何能得到這生命";第二層是要叫已有這生命的人"如何使這生命得的更豐 盛"。所以,約翰福音可以說是聖經中最淺、最根基的一本書,因為它告訴人有關 "重生"的事。但同時,約翰福音也是聖經中最深奧的一本書;因為,追求這更豐 盛、更更豐盛、更更更豐盛的生命乃是我們已有這生命的人一輩子都學不完的功 課!假如我們可以將"神的話"作一個比較的話,筆者敢說,約翰福音是全本聖經 中最重要的一本書。因為,還有什麼是能比生命更重要的呢?
(二)作者﹕
約翰是西庇太的兩個兒子中之一(可1﹕19)。但在本書中他從不提自己的名字, 而用另一個名稱來稱呼自己(13﹕23;19﹕26;20﹕2;21﹕7,20,24)。"耶穌所 愛的門徒"這名稱,並不是顯出主耶穌有偏心,或者是約翰有自大;這名稱乃是顯 出他是個有"這生命"(永生)的經歷的人。因為,如果我們在心中只能經歷到"神 愛世人";那麼,這是一個"沒有永生"的經歷。一個有"神的生命"的人,他不但會 經歷到"神愛世人";並且,他必定會進一步的經歷到"神愛我"。屬靈的生命越進 深,越會經歷到這個愛;甚至會覺得﹕"奇妙!神竟然會愛上我這樣的人;而且, 祂是多麼的愛我,好像祂只愛我一個人、把祂所有的愛都給了我一般!"這種經 歷會使人驕傲嗎?不會,只能叫人更謙卑!
(三)特點﹕只提兩點﹕
(1)約翰一共記了主耶穌所行的七件神蹟﹕
使水變酒(2﹕);醫大臣之子(4﹕);醫卅八年的病人(5﹕);使五千人吃飽(6﹕); 在水面上走(6﹕);醫生來是瞎子的人(9﹕);使拉撒路復活(11﹕)。
(2)約翰記了主耶穌所說的七個"我是"﹕
生命的糧(6﹕35);世上的光(8﹕12);門(10﹕9);好牧人(10﹕11);復活、生命 (11﹕25);道路、真理、生命(14﹕6);真葡萄樹(15﹕1)。
總之,根據出3﹕14,"我是"是神的名字;所以,無論是"主耶穌所行的"或是"祂 所說的",都顯明"祂就是神"!
(四)分段﹕可分成五段﹕
(1)序言﹕(1﹕1-18)
全書的含意都包括在這一段中了。特別重要的,是顯出兩件事﹕(A)主耶穌有完 全的神性(1﹕1);和(B)主耶穌有完全的人性(1﹕14)。這兩點,是有關"救恩"的 一個基要真理。
(2)基督在世人中的工作﹕(1﹕19-12﹕50)
在1﹕29,當施洗約翰指著主耶穌如此宣告時,他是根據舊約的獻祭制度而言的 。他的意思是﹕這就是舊約中一直所預表的那一位真正的祭牲。所以,他是往前 指向著十字架而說的。他的見證吸引了一些人作了主的門徒。第一章中所記的這 些開始跟隨主的人,雖然每人都有不同的方式來到主的面前;但大部份是藉著親 友的見證或邀請而來的。直到今天,這仍然是最自然和最普遍之傳福音的方式。 那麼,約翰所記的七個神蹟,都包括在這一大段之中。
我們只舉第一個來看一下主耶穌行神蹟之目的何在。2﹕11告訴我們,其目的是 為了要"顯出祂的榮耀來";顯出"祂是創造的神",然後造成一個"祂的門徒就信 祂了"的結果。由此可見,神蹟的真正目的是為造就人的信心;叫人更認識神、更 信靠神、更愛神!今天,如果所謂的"神蹟"不能產生出這樣的果效來的話,那它 們就可能不是真正的神蹟了。第三章所記的"與尼哥底母的談話"是個重要的記 載;因為這些記載使我們對"重生"或"得生命"的事有所瞭解。這種與個人談話的 記錄,也是約翰福音的一個特點;顯出神的愛關懷到一個、一個的人(詩87﹕6)。
有人說,"神只有兒子,沒有孫子";很可能,神也沒有"雙胞胎"吧?!約翰對施 洗約翰的工作,記載到兩點有關"生命"的重要經歷﹕(A)如何得生命(1﹕29); 和(B)如何得更豐盛的生命(3﹕30)。此外,我們在這一段中也可以見到,每一 次當主耶穌將自己顯明出來之後,總是產生出兩種不同的結果﹕信和不信;接受 和反對(例如在7﹕40-43)。所以,在"傳福音"之後,不是只有當"有人信"時纔算 "有果效"的。其實,"有人反對"也是一種果效;"沒有反應"纔是真的"沒有果效" !那麼,對主耶穌之"不信"的結果是什麼呢?乃是﹕"要打祂"(8﹕59)和"要殺 祂"(11﹕53)。所以,"不信主"的心是會越來越硬的。若我們還有親人"長久不信 ",真是要特別為之多多禱告;求主格外的憐憫!這一段以主耶穌最後向世人的" 大聲"呼叫作為結束(12﹕44-50)。以前曾聽某牧者提到﹕基督徒說話要有"技巧 ",當學習"輕聲說重話"。根據主耶穌在此的表現,這樣的教導好像不大正確。實 在,"技巧"不是重要,但"智慧"卻是必要;然而,更緊要的是"出於從神來的真實 之愛心"。當時,主耶穌必須"大聲",一方面是因為聽道的人多;但另一方面,祂 的"大聲"也顯出祂心中的迫切,盼望人至終能回頭信服祂而得以免了將來的審 判!
(3)基督在屬祂的人中的工作﹕(13﹕-17﹕)
有兩點﹕
(A)教導﹕(13﹕-16﹕)
這一段,一般稱之為"樓房談話"。在其中,主耶穌不但預言到祂將要被賣,也賜 給門徒們一條"新命令",更應許祂要賜下聖靈來與門徒們永遠同在。在這一段中 所包含的真理,是後來的書信中所發揮的真理之骨幹。
(B)禱告﹕(17﹕)
這篇禱辭,纔是真正的"主禱文"。這實在是一章非凡的聖經!有人將約翰福音 比喻為舊約中的會幕﹕將基督在世人中的工作比喻為"外院"(是一般性、最根基 的);將基督在屬祂的人中的工作比喻為"聖所"(是稍為進深的);但到了這一章 基督與父神之間的談話,則將之比喻為如同進入了"至聖所"。因為,你想﹕三一 神中的二位彼此之間的密談,居然會讓我們有份來聽到;這實在是一件了不得的 事!來7﹕25說,"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 著,替他們祈求。"祂在求些什麼事?這一章所記的,就是祂的祈求之內容﹕保 守、成聖、合一、和得榮耀。這些都是最要緊的事!因為主耶穌的禱告,所以它們 就都已經成為我們可以有把握的事了。來9﹕12告訴我們,"(基督)用自己的血, 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這是主耶穌所以能如此禱告的根基;因為 ,祂已經預先見到了"十字架救贖的功效"!
(4)基督的死和復活﹕(18﹕-20﹕)
約翰特別注重主耶穌的死是舊約聖經預言的應驗。所以,對於當主被釘在十字 架上時所發生的事,他四次引經來作證明(19﹕24,28,36,37)。在10﹕18那裏 ,主說過﹕"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 。"所以,主耶穌的復活不但證明了祂所說的這一句話的可靠,也同時證明了祂 所說的一切的話都是可靠的。約翰對主耶穌復活後的事不作重複的記載;但藉著 多馬的懷疑,引出了20﹕29-31的結論。"生命","永遠的生命"是惟有藉著"信耶 穌是基督"而得的。
(5)尾言﹕(21﹕)
這一章可分成兩段,也是對門徒們的兩件重要的提醒﹕
(A)"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1-14節)
這句話是主耶穌在用葡萄樹的比喻時所講的一個真理(15﹕5)。但在這一段中 的5-6節,主耶穌用一件祂行的事來同樣的說出這一個真理。"主的話"和"主的作 為"都告訴我們﹕"離了祂"或"不在祂裏面"的話,我們的努力是"無用的";也即, 我們的工作是不會有真正、實在的果效的!這是我們要服事主的人永遠當清楚 存記在心的事。
(B)神有絕對的主權﹕(15-25節)
這是一個有神的生命的人,與救他的主之間所應當有的關係(22節上)。就是說 ,"神的主權"應當在"服事主的崗位"上面顯明,也應當在"個人的生活"中顯明。 換言之,我們的工作、我們的生活都不再應當是"我作主"。不是"我想做什麼"或 "我想如何活",而是在乎"主的意思是甚麼"。此外,由15-17節叫我們看見,一個 信主的人所以能"如此獻上自己"的動力,乃是出於對"主本身"的愛。同時,在這 幾節經文中見到,因為彼得曾經三次公開的否認主;所以,滿有恩典的主在此就 給彼得三次的機會來公開的承認他對主的愛。這一位道成肉身的主、行一切神蹟 的主、自稱"我是"的主、被釘十字架的主、復活的主、也是掌管我們生活的主,但 同時,祂又是一位多麼懂得來體貼我們的主!
結論﹕
在約翰福音中,最常見的兩個字是"信"和"生命"。羅1﹕17說,"這義是本於信, 以致於信。"我們是因"信"而得"生命";同樣的,生命的成長仍是因著"繼續的信" 而來。怎麼來"繼續的信"呢?"繼續的信"是在"繼續不斷的拒絕自己的道路"和" 繼續不斷的接受主耶穌的權柄"上顯明!在22節,主對彼得說"我若要"(這是表 明"祂是主"、"祂作主"),"你跟從我吧"(這是主盼望彼得有的反應)。今天,主也 要問每一個屬祂的人﹕"你愛我嗎?"你我怎麼回答祂呢?這是我們天天、時時 的揀選,這也就是施洗約翰所指出的那條"得豐盛的生命"之道路(3﹕30)!
20﹕30-31是本書的鑰節,因為它們很清楚的記載到約翰寫書之目的。"這些事" (31節)是指"神蹟"(30節)。"神蹟"應當產生的作用,是"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 兒子";而"信"的作用,乃是為了"叫人可以得生命"。這樣,就可以見到整個"基 督教"信仰的重心,或整本聖經之信息的中心,就是"生命"。為什麼神要那麼強 調﹕人必須"信祂的兒子的名"?就是為了要"叫人得生命"。所以,約翰福音是一 本講"生命"的書。
從一開始,1﹕1-4,就看見"主耶穌就是神",和"神本身就是生命的源頭"。所以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5﹕12)。因此,3﹕36所說的"永生",就不是 指人的這個生命的延長。"永生"乃是指神的那種"不能死亡的生命",是"另一種 性質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10﹕10更進一步的叫我們看出,神要把這一種 生命賜給人的兩層目的(也可說就是本書的內容)﹕第一層是要向全世界的人指 出"如何能得到這生命";第二層是要叫已有這生命的人"如何使這生命得的更豐 盛"。所以,約翰福音可以說是聖經中最淺、最根基的一本書,因為它告訴人有關 "重生"的事。但同時,約翰福音也是聖經中最深奧的一本書;因為,追求這更豐 盛、更更豐盛、更更更豐盛的生命乃是我們已有這生命的人一輩子都學不完的功 課!假如我們可以將"神的話"作一個比較的話,筆者敢說,約翰福音是全本聖經 中最重要的一本書。因為,還有什麼是能比生命更重要的呢?
(二)作者﹕
約翰是西庇太的兩個兒子中之一(可1﹕19)。但在本書中他從不提自己的名字, 而用另一個名稱來稱呼自己(13﹕23;19﹕26;20﹕2;21﹕7,20,24)。"耶穌所 愛的門徒"這名稱,並不是顯出主耶穌有偏心,或者是約翰有自大;這名稱乃是顯 出他是個有"這生命"(永生)的經歷的人。因為,如果我們在心中只能經歷到"神 愛世人";那麼,這是一個"沒有永生"的經歷。一個有"神的生命"的人,他不但會 經歷到"神愛世人";並且,他必定會進一步的經歷到"神愛我"。屬靈的生命越進 深,越會經歷到這個愛;甚至會覺得﹕"奇妙!神竟然會愛上我這樣的人;而且, 祂是多麼的愛我,好像祂只愛我一個人、把祂所有的愛都給了我一般!"這種經 歷會使人驕傲嗎?不會,只能叫人更謙卑!
(三)特點﹕只提兩點﹕
(1)約翰一共記了主耶穌所行的七件神蹟﹕
使水變酒(2﹕);醫大臣之子(4﹕);醫卅八年的病人(5﹕);使五千人吃飽(6﹕); 在水面上走(6﹕);醫生來是瞎子的人(9﹕);使拉撒路復活(11﹕)。
(2)約翰記了主耶穌所說的七個"我是"﹕
生命的糧(6﹕35);世上的光(8﹕12);門(10﹕9);好牧人(10﹕11);復活、生命 (11﹕25);道路、真理、生命(14﹕6);真葡萄樹(15﹕1)。
總之,根據出3﹕14,"我是"是神的名字;所以,無論是"主耶穌所行的"或是"祂 所說的",都顯明"祂就是神"!
(四)分段﹕可分成五段﹕
(1)序言﹕(1﹕1-18)
全書的含意都包括在這一段中了。特別重要的,是顯出兩件事﹕(A)主耶穌有完 全的神性(1﹕1);和(B)主耶穌有完全的人性(1﹕14)。這兩點,是有關"救恩"的 一個基要真理。
(2)基督在世人中的工作﹕(1﹕19-12﹕50)
在1﹕29,當施洗約翰指著主耶穌如此宣告時,他是根據舊約的獻祭制度而言的 。他的意思是﹕這就是舊約中一直所預表的那一位真正的祭牲。所以,他是往前 指向著十字架而說的。他的見證吸引了一些人作了主的門徒。第一章中所記的這 些開始跟隨主的人,雖然每人都有不同的方式來到主的面前;但大部份是藉著親 友的見證或邀請而來的。直到今天,這仍然是最自然和最普遍之傳福音的方式。 那麼,約翰所記的七個神蹟,都包括在這一大段之中。
我們只舉第一個來看一下主耶穌行神蹟之目的何在。2﹕11告訴我們,其目的是 為了要"顯出祂的榮耀來";顯出"祂是創造的神",然後造成一個"祂的門徒就信 祂了"的結果。由此可見,神蹟的真正目的是為造就人的信心;叫人更認識神、更 信靠神、更愛神!今天,如果所謂的"神蹟"不能產生出這樣的果效來的話,那它 們就可能不是真正的神蹟了。第三章所記的"與尼哥底母的談話"是個重要的記 載;因為這些記載使我們對"重生"或"得生命"的事有所瞭解。這種與個人談話的 記錄,也是約翰福音的一個特點;顯出神的愛關懷到一個、一個的人(詩87﹕6)。
有人說,"神只有兒子,沒有孫子";很可能,神也沒有"雙胞胎"吧?!約翰對施 洗約翰的工作,記載到兩點有關"生命"的重要經歷﹕(A)如何得生命(1﹕29); 和(B)如何得更豐盛的生命(3﹕30)。此外,我們在這一段中也可以見到,每一 次當主耶穌將自己顯明出來之後,總是產生出兩種不同的結果﹕信和不信;接受 和反對(例如在7﹕40-43)。所以,在"傳福音"之後,不是只有當"有人信"時纔算 "有果效"的。其實,"有人反對"也是一種果效;"沒有反應"纔是真的"沒有果效" !那麼,對主耶穌之"不信"的結果是什麼呢?乃是﹕"要打祂"(8﹕59)和"要殺 祂"(11﹕53)。所以,"不信主"的心是會越來越硬的。若我們還有親人"長久不信 ",真是要特別為之多多禱告;求主格外的憐憫!這一段以主耶穌最後向世人的" 大聲"呼叫作為結束(12﹕44-50)。以前曾聽某牧者提到﹕基督徒說話要有"技巧 ",當學習"輕聲說重話"。根據主耶穌在此的表現,這樣的教導好像不大正確。實 在,"技巧"不是重要,但"智慧"卻是必要;然而,更緊要的是"出於從神來的真實 之愛心"。當時,主耶穌必須"大聲",一方面是因為聽道的人多;但另一方面,祂 的"大聲"也顯出祂心中的迫切,盼望人至終能回頭信服祂而得以免了將來的審 判!
(3)基督在屬祂的人中的工作﹕(13﹕-17﹕)
有兩點﹕
(A)教導﹕(13﹕-16﹕)
這一段,一般稱之為"樓房談話"。在其中,主耶穌不但預言到祂將要被賣,也賜 給門徒們一條"新命令",更應許祂要賜下聖靈來與門徒們永遠同在。在這一段中 所包含的真理,是後來的書信中所發揮的真理之骨幹。
(B)禱告﹕(17﹕)
這篇禱辭,纔是真正的"主禱文"。這實在是一章非凡的聖經!有人將約翰福音 比喻為舊約中的會幕﹕將基督在世人中的工作比喻為"外院"(是一般性、最根基 的);將基督在屬祂的人中的工作比喻為"聖所"(是稍為進深的);但到了這一章 基督與父神之間的談話,則將之比喻為如同進入了"至聖所"。因為,你想﹕三一 神中的二位彼此之間的密談,居然會讓我們有份來聽到;這實在是一件了不得的 事!來7﹕25說,"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 著,替他們祈求。"祂在求些什麼事?這一章所記的,就是祂的祈求之內容﹕保 守、成聖、合一、和得榮耀。這些都是最要緊的事!因為主耶穌的禱告,所以它們 就都已經成為我們可以有把握的事了。來9﹕12告訴我們,"(基督)用自己的血, 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這是主耶穌所以能如此禱告的根基;因為 ,祂已經預先見到了"十字架救贖的功效"!
(4)基督的死和復活﹕(18﹕-20﹕)
約翰特別注重主耶穌的死是舊約聖經預言的應驗。所以,對於當主被釘在十字 架上時所發生的事,他四次引經來作證明(19﹕24,28,36,37)。在10﹕18那裏 ,主說過﹕"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 。"所以,主耶穌的復活不但證明了祂所說的這一句話的可靠,也同時證明了祂 所說的一切的話都是可靠的。約翰對主耶穌復活後的事不作重複的記載;但藉著 多馬的懷疑,引出了20﹕29-31的結論。"生命","永遠的生命"是惟有藉著"信耶 穌是基督"而得的。
(5)尾言﹕(21﹕)
這一章可分成兩段,也是對門徒們的兩件重要的提醒﹕
(A)"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1-14節)
這句話是主耶穌在用葡萄樹的比喻時所講的一個真理(15﹕5)。但在這一段中 的5-6節,主耶穌用一件祂行的事來同樣的說出這一個真理。"主的話"和"主的作 為"都告訴我們﹕"離了祂"或"不在祂裏面"的話,我們的努力是"無用的";也即, 我們的工作是不會有真正、實在的果效的!這是我們要服事主的人永遠當清楚 存記在心的事。
(B)神有絕對的主權﹕(15-25節)
這是一個有神的生命的人,與救他的主之間所應當有的關係(22節上)。就是說 ,"神的主權"應當在"服事主的崗位"上面顯明,也應當在"個人的生活"中顯明。 換言之,我們的工作、我們的生活都不再應當是"我作主"。不是"我想做什麼"或 "我想如何活",而是在乎"主的意思是甚麼"。此外,由15-17節叫我們看見,一個 信主的人所以能"如此獻上自己"的動力,乃是出於對"主本身"的愛。同時,在這 幾節經文中見到,因為彼得曾經三次公開的否認主;所以,滿有恩典的主在此就 給彼得三次的機會來公開的承認他對主的愛。這一位道成肉身的主、行一切神蹟 的主、自稱"我是"的主、被釘十字架的主、復活的主、也是掌管我們生活的主,但 同時,祂又是一位多麼懂得來體貼我們的主!
結論﹕
在約翰福音中,最常見的兩個字是"信"和"生命"。羅1﹕17說,"這義是本於信, 以致於信。"我們是因"信"而得"生命";同樣的,生命的成長仍是因著"繼續的信" 而來。怎麼來"繼續的信"呢?"繼續的信"是在"繼續不斷的拒絕自己的道路"和" 繼續不斷的接受主耶穌的權柄"上顯明!在22節,主對彼得說"我若要"(這是表 明"祂是主"、"祂作主"),"你跟從我吧"(這是主盼望彼得有的反應)。今天,主也 要問每一個屬祂的人﹕"你愛我嗎?"你我怎麼回答祂呢?這是我們天天、時時 的揀選,這也就是施洗約翰所指出的那條"得豐盛的生命"之道路(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