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傳道書、雅歌
(一)內容和作者﹕
所謂"箴言",是在一句話中包括了好些真理,用一種扣人心弦的說法表達出來, 使人容易記在心裏;正如我們所謂的"成語"一般。那麼,由1﹕1;10﹕1及25﹕1 可知本書主要的作者是所羅門。王上4﹕29-34告訴我們,神賜給他極大的智慧; 他寫了很多的箴言。從25﹕1也可見,至少有一部分的箴言是直到希西家時纔收 集成為目前的樣式的。第30章是亞古珥的作品,第31章是利慕伊勒的作品;不知 他們是誰。
(二)主題﹕
雖然與詩篇一般,是多方面的;但由1﹕2-4可見,"箴言"的目的是為要叫人有智 慧。那麼,聖經所說的"智慧",與世上的智慧不同。"世上的智慧"往往是以人的 學問為標準的;所以,越有學問的,就被認為是越有智慧的。但聖經所指的"智慧 ",卻是超過人類的標準的;它特指個人"在道德上和屬靈上所有的用來順服神的 旨意的知識"。所以,本書的9﹕10就可說是中心的教訓了。但是,除了這"使愚人 靈明"(1﹕4)的目的之外,還有好些箴言是教導人要順從父母、友誼的寶貴、同 伴的重要性、對誠實和勤勞的勸勉,以及對懶惰、搬弄是非、說謊、濫交、醉酒、 驕傲等等的警告。所以,唸"箴言"就不能如唸歷史一般的只看大意。有人說﹕" 詩篇"是人對神說話;"箴言"則正相反。所以,它是對日常生活的一些很實在的教 導;正好有卅一篇,因此是天天可以應用得到的。
(三)結構﹕可分成五段﹕
(1)智慧和愚妄的對比﹕(1﹕-9﹕)
這是唯一的一段能以內容為分段之題目的經文。中文看不出來,但在英文就可 以看到,在2﹕4和8﹕2的"他"應當是"她"(SHE);是指一位高貴和有智慧的女 士。然後,在5﹕3;6﹕24,26是講到另外的一個女人。所以,這一段是用兩個女 人來代表"智慧"和"愚妄"所作的教訓。在今天,我們可以由林前1﹕30知道,"智 慧"不單是以一位高貴的女士作為一種象徵性的說法,也乃是實實在在的一位人 物---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個人有了祂,纔有了真正的智慧!
(2)所羅門對各種不同的題目所說的箴言﹕(10﹕-24﹕)
按我們前次所提到的作詩的體裁來分的話,由第10章到15章,大部份用的是對 偶法(例如10﹕1)。由第16章到第24章,則大部份用的是同義法。
(3)希西家的人所謄錄的所羅門的箴言﹕(25﹕-29)
希西家是在所羅門之後200年時的一位敬虔的君王。25﹕1所提的這些人,可能 是先知以賽亞和彌迦;因為他們都是與希西家同時代的人。
(4)亞古珥的言語﹕(30﹕)
(5)利慕伊勒王的言語﹕(31﹕)
10-31節的對"才德的婦人"頌,是字母式的詩。一共有22節,每一節依次以希伯 來文的一個字母作為開始。
結論﹕一般來說,"箴言"是一卷不太需要註釋的書。每一個神的孩子都是可以自己去 唸而明白的傳道書
(一)名稱和作者﹕
中文所用的是意譯,即原文的名稱之意;不像英文所用的是由希臘文所譯過來 的一個字。但意思都是一樣的﹕傳道者(的話),也可說是一篇很長的講章。那麼 ,本書雖然沒有明言是所羅門所寫的;但由1﹕1的"大衛的兒子"、"在耶路撒冷 作王"、以及書中所描寫的背景和經驗來看,除了所羅門之外,再沒有第二個人 配的了。
(二)性質和鑰節﹕
是一本很使人困惑的書。因為由表面看來,書中有好些理論好似與聖經中其他 經文的教導是相左的。然而我們知道,它是"神的話"的一部分。因為舊約聖經是 在主耶穌降生以前就已經收集好了的;而主在路24﹕44-45也已經公認了全部舊 約聖經的權威性,是從神那裏來的啟示。所以,要瞭解本書,就必須先知道本書 的鑰匙。那麼,神為我們所預備的,不止是一個。這一個鑰匙,就在一句短短四個 字的句子,在全書中一共出現了有二十九次的"日光之下"。第一次是在1﹕3。所 以,1﹕2-3就是本書的題目。全書所表達的一個信息就是﹕"日光之下的生活"或 "一個單單為今生而活的生活",是一個完全虛空的生活;這世界上的東西,沒有 一樣是能夠完全滿足人的心的。
(三)內容﹕
這是一卷沒法分段的書。神在本書中,讓所羅門成為一個哲學家而使他來說明 一件事﹕哲學不能解決人生的問題。所以,本書所作的關於"人生是虛空的"的這 一個結論是實在的;因為這一個結論是下在"主耶穌基督之外",是以一個單單" 屬人的"、在"日光之下"的立場上而說的。按人的哲學來說,我們要得到知識,就 只有兩個主要的方法﹕"經驗主義"和"唯理主義"。經驗主義是說,真正有用的知 識是只有藉著感覺過的經驗而得的。唯理主義則正相反;它是說,真正的知識是 由理解而得的。那麼,所羅門在本書中,就充分的使用了這兩種的方式。"我見"( 1﹕14),同樣或相似的動詞用了許多次;這是經驗主義,即藉著感官來得知識。 然後,"我心裏議論,說"(1﹕16),同樣或相仿的句子也用了好多次;這是唯理主 義。所以,所羅門真是一位大哲學家;但所有的哲學都不能達到那個能得到"至終 的真理"之目的!同樣的,在林前2﹕9,神給了我們另一個啟示﹕無論是"經驗 主義"或"唯理主義"都不是使人能得到"真正的真理"之方法。這一個結論,也就 是這位傳道者在經過了多少年沮喪的經歷之後所發現的。他曾經追求過天然界、 學問、享樂、物資、富貴、功名、行善、道德、甚至宗教;但從每一樣,他所得到的 結論,總括在12﹕8的"凡事都是虛空"這句話中。然而,在本書結束之時,12﹕1 3-14的話卻給人指出了一件事﹕"日光之下"的一切誠然都是"虛空的虛空";但 是,另有一個"日光之上"的境界之存在。這一個事實,就打破了"凡事都是虛空" 的結論。因為有"神的存在",使一切都有了目的、都有了意義,所以人生就不再 是虛空的了。
結論﹕
傳道書的目的,是要人"看破紅塵"。但"看破紅塵"不過只是對人心中作的準備。 所以,假如單單有"傳道書",對人的需要是不夠的;因為它沒有能真正的指出一 條"躲避神的審判"的道路。但感謝神,哲學所不能摸到的那個解答人生之問題的 知識,神已經藉著聖靈和聖經向我們顯明了(林前2﹕10)。主耶穌在約14﹕6說,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所以,有了神的兒子就什麼問題都得了解答。一個" 看破紅塵"的人,並不一定是個基督徒;但若是一個"基督徒",而仍不能在心中看 破紅塵的話,這就是一個大矛盾了!?
雅歌
(一)作者和性質﹕
按王上4﹕32所說,所羅門曾作詩歌1005首。那麼,1﹕1既稱本書為"歌中的雅 歌",可見這是所羅門的最佳作。但是,"雅歌"也是一本使人覺得困惑的書。因為 ,除了在8﹕6間接的提到了神的名字之外,在全書中好似看不到神的影子。有些 人甚至因為覺得它一些地方寫得不夠高雅而要把它丟出去。當然,這一定是不正 確的一種想法。因為,"雅歌"實在是聖經的一部分。事實上,古代的希伯來人還 特別覺得它是"尤其神聖"的一卷書呢!它也是每年當逾越節時在猶太人的會堂 中被唸誦的一卷書。
(二)內容﹕
全書是以對話式寫成的。其中主要說話的,有三個來源﹕新郎、新婦、和耶路撒 冷的眾女子(或是,一群朋友們)。一般來說,對本書有三種的講解法﹕
(1)直解法﹕
認為是所羅門與書拉密女(6﹕13)之間的美滿婚姻之記載。
(2)意解法﹕
認為全非事實,只是靈意;用以表示"神與以色列",或"基督與教會"之間的愛情 。完全否認這首歌有任何歷史性的事實背景。
(3)預表法﹕
是比較穩妥的,是我們所願意採取的一種解法;也可說是以上二說的合成。一方 面承認歷史事實的背景,並且強調這一種地上的夫婦之間的愛情是理想的家庭 生活;同時,更認為這一種"夫婦之愛"的關係是為了預表"基督與教會的愛"。
(三)目的﹕
本書叫人確知,男女之間的婚姻關係是美麗的,是聖潔的,是神在人類墮落之前 就已經規定了的。所以,"禁慾主義"並非是神的心意。另一方面,"縱慾主義"(或 ,"婚外情"等等的)卻更是神所恨惡的。但是,神設立"婚姻關係"的更重要的一 個目的,乃是在叫人能夠明白基督與教會之間的愛情關係。因為,"信主"不是單 單在明白一些道理,更是要過一個"與主之間有愛情生活"的經驗。所以,聖經把 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比喻為新郎和新婦的關係;就是說,這是一種"特殊的愛" 之關係。像8﹕6-7所描寫的,這一種的關係是惟有以夫婦之間的愛纔能體會的; 因為這是一種完全佔有的、決不能容許有第三者的愛!這一種的愛,也是神向我 們所要求的;這也是為何神不容許我們心中有偶像之故。(偶像﹕以任何東西或 人代替了神在我們心中的地位。)"祂全然可愛"(5﹕16),這是一個基督徒在靈 性追求的經歷上至終的目標。因此,筆者可以大膽的如此說﹕神設立婚姻的目的 ,就是為了叫人能瞭解這一種"與神之間的愛"!所以,如果一個人已經懂得並享 受了這種關係的話,"結婚"或"不結婚"就不必成為這個人的人生中之大前題了。 (這必定也是保羅所以寫林前七章中的一些話的原因。)
結論﹕
取用戴德生所說的一句話﹕"這是一首惟有恩典能教、經歷能學的歌。"換言之, 這本書不是單單用知識可以教得明白的。
所謂"箴言",是在一句話中包括了好些真理,用一種扣人心弦的說法表達出來, 使人容易記在心裏;正如我們所謂的"成語"一般。那麼,由1﹕1;10﹕1及25﹕1 可知本書主要的作者是所羅門。王上4﹕29-34告訴我們,神賜給他極大的智慧; 他寫了很多的箴言。從25﹕1也可見,至少有一部分的箴言是直到希西家時纔收 集成為目前的樣式的。第30章是亞古珥的作品,第31章是利慕伊勒的作品;不知 他們是誰。
(二)主題﹕
雖然與詩篇一般,是多方面的;但由1﹕2-4可見,"箴言"的目的是為要叫人有智 慧。那麼,聖經所說的"智慧",與世上的智慧不同。"世上的智慧"往往是以人的 學問為標準的;所以,越有學問的,就被認為是越有智慧的。但聖經所指的"智慧 ",卻是超過人類的標準的;它特指個人"在道德上和屬靈上所有的用來順服神的 旨意的知識"。所以,本書的9﹕10就可說是中心的教訓了。但是,除了這"使愚人 靈明"(1﹕4)的目的之外,還有好些箴言是教導人要順從父母、友誼的寶貴、同 伴的重要性、對誠實和勤勞的勸勉,以及對懶惰、搬弄是非、說謊、濫交、醉酒、 驕傲等等的警告。所以,唸"箴言"就不能如唸歷史一般的只看大意。有人說﹕" 詩篇"是人對神說話;"箴言"則正相反。所以,它是對日常生活的一些很實在的教 導;正好有卅一篇,因此是天天可以應用得到的。
(三)結構﹕可分成五段﹕
(1)智慧和愚妄的對比﹕(1﹕-9﹕)
這是唯一的一段能以內容為分段之題目的經文。中文看不出來,但在英文就可 以看到,在2﹕4和8﹕2的"他"應當是"她"(SHE);是指一位高貴和有智慧的女 士。然後,在5﹕3;6﹕24,26是講到另外的一個女人。所以,這一段是用兩個女 人來代表"智慧"和"愚妄"所作的教訓。在今天,我們可以由林前1﹕30知道,"智 慧"不單是以一位高貴的女士作為一種象徵性的說法,也乃是實實在在的一位人 物---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個人有了祂,纔有了真正的智慧!
(2)所羅門對各種不同的題目所說的箴言﹕(10﹕-24﹕)
按我們前次所提到的作詩的體裁來分的話,由第10章到15章,大部份用的是對 偶法(例如10﹕1)。由第16章到第24章,則大部份用的是同義法。
(3)希西家的人所謄錄的所羅門的箴言﹕(25﹕-29)
希西家是在所羅門之後200年時的一位敬虔的君王。25﹕1所提的這些人,可能 是先知以賽亞和彌迦;因為他們都是與希西家同時代的人。
(4)亞古珥的言語﹕(30﹕)
(5)利慕伊勒王的言語﹕(31﹕)
10-31節的對"才德的婦人"頌,是字母式的詩。一共有22節,每一節依次以希伯 來文的一個字母作為開始。
結論﹕一般來說,"箴言"是一卷不太需要註釋的書。每一個神的孩子都是可以自己去 唸而明白的傳道書
(一)名稱和作者﹕
中文所用的是意譯,即原文的名稱之意;不像英文所用的是由希臘文所譯過來 的一個字。但意思都是一樣的﹕傳道者(的話),也可說是一篇很長的講章。那麼 ,本書雖然沒有明言是所羅門所寫的;但由1﹕1的"大衛的兒子"、"在耶路撒冷 作王"、以及書中所描寫的背景和經驗來看,除了所羅門之外,再沒有第二個人 配的了。
(二)性質和鑰節﹕
是一本很使人困惑的書。因為由表面看來,書中有好些理論好似與聖經中其他 經文的教導是相左的。然而我們知道,它是"神的話"的一部分。因為舊約聖經是 在主耶穌降生以前就已經收集好了的;而主在路24﹕44-45也已經公認了全部舊 約聖經的權威性,是從神那裏來的啟示。所以,要瞭解本書,就必須先知道本書 的鑰匙。那麼,神為我們所預備的,不止是一個。這一個鑰匙,就在一句短短四個 字的句子,在全書中一共出現了有二十九次的"日光之下"。第一次是在1﹕3。所 以,1﹕2-3就是本書的題目。全書所表達的一個信息就是﹕"日光之下的生活"或 "一個單單為今生而活的生活",是一個完全虛空的生活;這世界上的東西,沒有 一樣是能夠完全滿足人的心的。
(三)內容﹕
這是一卷沒法分段的書。神在本書中,讓所羅門成為一個哲學家而使他來說明 一件事﹕哲學不能解決人生的問題。所以,本書所作的關於"人生是虛空的"的這 一個結論是實在的;因為這一個結論是下在"主耶穌基督之外",是以一個單單" 屬人的"、在"日光之下"的立場上而說的。按人的哲學來說,我們要得到知識,就 只有兩個主要的方法﹕"經驗主義"和"唯理主義"。經驗主義是說,真正有用的知 識是只有藉著感覺過的經驗而得的。唯理主義則正相反;它是說,真正的知識是 由理解而得的。那麼,所羅門在本書中,就充分的使用了這兩種的方式。"我見"( 1﹕14),同樣或相似的動詞用了許多次;這是經驗主義,即藉著感官來得知識。 然後,"我心裏議論,說"(1﹕16),同樣或相仿的句子也用了好多次;這是唯理主 義。所以,所羅門真是一位大哲學家;但所有的哲學都不能達到那個能得到"至終 的真理"之目的!同樣的,在林前2﹕9,神給了我們另一個啟示﹕無論是"經驗 主義"或"唯理主義"都不是使人能得到"真正的真理"之方法。這一個結論,也就 是這位傳道者在經過了多少年沮喪的經歷之後所發現的。他曾經追求過天然界、 學問、享樂、物資、富貴、功名、行善、道德、甚至宗教;但從每一樣,他所得到的 結論,總括在12﹕8的"凡事都是虛空"這句話中。然而,在本書結束之時,12﹕1 3-14的話卻給人指出了一件事﹕"日光之下"的一切誠然都是"虛空的虛空";但 是,另有一個"日光之上"的境界之存在。這一個事實,就打破了"凡事都是虛空" 的結論。因為有"神的存在",使一切都有了目的、都有了意義,所以人生就不再 是虛空的了。
結論﹕
傳道書的目的,是要人"看破紅塵"。但"看破紅塵"不過只是對人心中作的準備。 所以,假如單單有"傳道書",對人的需要是不夠的;因為它沒有能真正的指出一 條"躲避神的審判"的道路。但感謝神,哲學所不能摸到的那個解答人生之問題的 知識,神已經藉著聖靈和聖經向我們顯明了(林前2﹕10)。主耶穌在約14﹕6說,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所以,有了神的兒子就什麼問題都得了解答。一個" 看破紅塵"的人,並不一定是個基督徒;但若是一個"基督徒",而仍不能在心中看 破紅塵的話,這就是一個大矛盾了!?
雅歌
(一)作者和性質﹕
按王上4﹕32所說,所羅門曾作詩歌1005首。那麼,1﹕1既稱本書為"歌中的雅 歌",可見這是所羅門的最佳作。但是,"雅歌"也是一本使人覺得困惑的書。因為 ,除了在8﹕6間接的提到了神的名字之外,在全書中好似看不到神的影子。有些 人甚至因為覺得它一些地方寫得不夠高雅而要把它丟出去。當然,這一定是不正 確的一種想法。因為,"雅歌"實在是聖經的一部分。事實上,古代的希伯來人還 特別覺得它是"尤其神聖"的一卷書呢!它也是每年當逾越節時在猶太人的會堂 中被唸誦的一卷書。
(二)內容﹕
全書是以對話式寫成的。其中主要說話的,有三個來源﹕新郎、新婦、和耶路撒 冷的眾女子(或是,一群朋友們)。一般來說,對本書有三種的講解法﹕
(1)直解法﹕
認為是所羅門與書拉密女(6﹕13)之間的美滿婚姻之記載。
(2)意解法﹕
認為全非事實,只是靈意;用以表示"神與以色列",或"基督與教會"之間的愛情 。完全否認這首歌有任何歷史性的事實背景。
(3)預表法﹕
是比較穩妥的,是我們所願意採取的一種解法;也可說是以上二說的合成。一方 面承認歷史事實的背景,並且強調這一種地上的夫婦之間的愛情是理想的家庭 生活;同時,更認為這一種"夫婦之愛"的關係是為了預表"基督與教會的愛"。
(三)目的﹕
本書叫人確知,男女之間的婚姻關係是美麗的,是聖潔的,是神在人類墮落之前 就已經規定了的。所以,"禁慾主義"並非是神的心意。另一方面,"縱慾主義"(或 ,"婚外情"等等的)卻更是神所恨惡的。但是,神設立"婚姻關係"的更重要的一 個目的,乃是在叫人能夠明白基督與教會之間的愛情關係。因為,"信主"不是單 單在明白一些道理,更是要過一個"與主之間有愛情生活"的經驗。所以,聖經把 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比喻為新郎和新婦的關係;就是說,這是一種"特殊的愛" 之關係。像8﹕6-7所描寫的,這一種的關係是惟有以夫婦之間的愛纔能體會的; 因為這是一種完全佔有的、決不能容許有第三者的愛!這一種的愛,也是神向我 們所要求的;這也是為何神不容許我們心中有偶像之故。(偶像﹕以任何東西或 人代替了神在我們心中的地位。)"祂全然可愛"(5﹕16),這是一個基督徒在靈 性追求的經歷上至終的目標。因此,筆者可以大膽的如此說﹕神設立婚姻的目的 ,就是為了叫人能瞭解這一種"與神之間的愛"!所以,如果一個人已經懂得並享 受了這種關係的話,"結婚"或"不結婚"就不必成為這個人的人生中之大前題了。 (這必定也是保羅所以寫林前七章中的一些話的原因。)
結論﹕
取用戴德生所說的一句話﹕"這是一首惟有恩典能教、經歷能學的歌。"換言之, 這本書不是單單用知識可以教得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