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神蹟和主為自己的辯證
在本章中,很清楚的是記載兩件事﹕(一)主耶穌所行的第三個神蹟,和(二)主耶穌為自己的身份而作的辯證。第一節講到," 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所以,這是從上面連下來的一 個記載。這裏所提到的節期,很可能又是一個逾越節。現在,主耶穌又從加利利回到了耶 路撒冷。因此,這"第三個神蹟",是在耶路撒冷行的。以下,我們分別的來看﹕
(一)主耶穌所行的第三個神蹟﹕(5﹕1-18)
雖然這一次所記載的,又是一個醫病的神蹟;但在屬靈的意義上,這個神蹟卻比上一次的 有著更多的教訓。所以,我們要花多一點的時間在這件事上。現在,分幾點來思想﹕
(1)第2-3節﹕"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旁邊有五個廊 子。裏面躺著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假如我們閉上眼,在腦海中把這 兩節聖經的話用圖畫描述出來的話,我們就會發現,這是多麼醜、多麼不美麗的一幅圖畫 !然而,這是很不合適的一個景象。為什麼?因為,這是在"耶路撒冷",這是在"聖殿"所 在之處!"聖殿",它應當是世界上最榮美的地方。還有,這個池子的名字是叫作"畢士大" 。"畢士大"這個字的意思是"恩典之家"。"恩典",這本來是世界上最美麗的東西;但是,在 這個池子旁邊所表現的,只是貧乏、只是缺陷。所以,這幅圖畫叫我們看見,今天我們跟神 之間的關係如果只是在表面上的接近,即使是天天接近、常常接近,這都是沒有用的一件 事。因為,如果我的外表是靠近神的,而我的內心卻是向神關閉的話;那麼,就算我整天跑 教會,甚至能安排自己住在禮拜堂裏面,這都是對我沒什麼實際的幫助的事。
(2)第5節﹕"在那裏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這個人是個癱子,是個不能自己行動的人 ;而且,他的癱瘓的病不是只患了一、二年,或七、八年,而是患了卅八年。也就是說,這是 一個根深蒂固的病。我們說,"久病無孝子";所以想來他的病不但可能使他的家人受不了 ,甚至連他自己大約也已經是對這個病覺得灰心絕望的了。同時,這麼長久的一個病,也 一定是醫生所宣告是無法可以得到醫治的病。那麼,同樣的,這個病人的光景,也許也正 是我們在靈性中的一些光景﹕(A)雖然是已經信了主,是個有永生的生命之人,但是,卻 是好像是個癱子一樣,總是走不動,不能照著聖經的真理來生活。甚至可能,在生命中還 有一些罪行是好像怎麼努力都不能勝過的;(B)可能自己已經聽道好多年了,但是卻好像 在這池子旁的患血氣枯乾的病人一般,仍然沒有得到屬靈的生命;再不然,(C)我們是像 照顧這些病人的親友們,雖然多年來在他們身上作工,向他們傳福音、為他們禱告,好似 都沒有功效,他們仍是"病人",一點都沒有改變。總之,不論是那一種的光景,這個故事叫 我們知道,我們都不必覺得灰心、不必覺得絕望。因為,只要有主耶穌在;因為祂是活著的 主,我們就有盼望,無論我們的問題在人看來是多麼的大、多麼的難!
(3)第6節﹕"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愈麼?"再一次,好像 在撒瑪利亞婦人的故事中一般,我們看到,又是主耶穌主動的去找這個人談話。這就像在 我們靈性中的經歷,有那幾次是我們主動的去找主的?實在,更多的時候是主耶穌先來找 我們、先來感動我們、先來預備我們的心。不是嗎?正如聖經所說的,是祂先來尋找、拯救 我們這些失喪的人。感謝讚美主!那麼,也許你會說,主耶穌在這裏問這個病人說"你要 痊愈麼"的這個問題,豈不是多餘的嗎?乍聽之下,好似是多餘的;其實不然。因為有時候 ,有些病了很久的人,如上提,是已經早就對"能得痊愈"這件事失去了盼望的了。正如世 上的一些人,因為經過了一些人世間的創傷,對世上的人和事都已經"看透"了,以致心中 對一切都失掉了興趣、對一切都失掉了盼望。(這也就是為什麼在世界上每天都有人自殺 的原因。)
另外,世上也有一種人,他們是以自己"身體的軟弱"或"生活中的難題"來作為獲得別人的 "同情心"或"注意力"的工具;所以,他們見到人就喜歡提到自己的痛苦。這樣的人,其實 在他心的深處是並沒有真正的要"求解脫"的意願的。因此,主耶穌的這個問題是很有意義 的;祂要藉著這樣的問題來提醒這個人的自省、使他看到自己的心思、認識他的需要、以 及引起他的盼望。第7節﹕"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裏。我正 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果然,因著主耶穌的問題,引出了這個病人心中的意願 。我們從他的話中,看出他實在有願得醫治的盼望。
第8節﹕"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罷。"主耶穌的話是"命令",也是"應許"。但這 個應許是需要人的順服纔能完成的。這裏再次叫我們看到什麼是"真的信心"﹕真的信心 裏面是一定包含著對神的話之順服在內的。當我們聽到聖經的話之真理、明白神的旨意時 ,我們可以"接受",我們也可以"拒絕"之。如果我們"接受、實行"它,那就是我們"向神的 順服";那一個幫助我們產生出"順服神"之動作的力量,就是所謂的"真的信心"。第9節﹕" 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來走了。"那人聽見主耶穌的命令叫他"起來",雖然他明知這 在以往是不可能的事;但現在,他相信只要他肯順服主的話,他就能起來。果然,他就起來 了。再說,"信心"不是一個實體;"信心"乃是對"聖經的話和對神本身"的一個反應。對之 全部接受的,就是所謂的"信心大"的人;只接受一部分的,就是所謂的"信心小"的人;不接 受的,就是"沒有信心"的人。
(4)第10節﹕"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猶太人對那醫好的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 不可的。"那麼,這是律法之下的說法。接著,第11節﹕"他卻回答說,那使我痊愈的(主耶 穌),對我說,拿你的褥子走罷。"所以在這裏,叫我們看到"律法"和"恩典"之不同。律法是 無情的,對人只有要求、只有定罪;但是,主耶穌所帶來的恩典是能使人自由、使人在生命 的光中行走的。"褥子"在以前是使這個人受捆綁的東西;但現在,他可以把褥子拿在手中 隨意置放,使之成為聽他的話之工具了。這也是這一個"病得醫治"的神蹟,與上一個的不 同之處。上一章的大臣之子,單單提到他得了生命﹕"他活了"。這一章的這個人,不止是 個有生命的;而且,他表現出這生命是有能行動的能力的。那麼,這也纔是"有生命"的真 正功用。不是嗎?因為,如果我們說自己是個"有生命"的人,而卻只是"長年躺著"、"能說 不能行"的話,怎能在我們的身上顯出"神的恩典"和"神的榮耀"來呢?
(5)第12-15節﹕"他們問他說,對你說拿褥子走的,是甚麼人?那醫好的人不知道是誰。 因為那裏的人多,耶穌已經躲開了。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愈了。不要 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穌。"為什麼這個 人能從"不知道是主耶穌"改進到"知道是主耶穌"醫治了他?原因乃是在他聽到了主耶穌 告訴他的這些有關於"罪"的說話。可見,"真正的認識主"是與我們的性情(生命)有關的一 件事。就是說,單單使病得到醫治的信心,還"不一定"是真正的信心。一個真正認識主的 人,卻一定是個在性情上有不同的人;因為,那個因認識主而得的生命,是個有"不喜歡再 活在罪中"的性情之生命。
末了,第16-18節﹕"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祂在安息日作了這事。耶穌就對他們說,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 神為祂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這就是主耶穌所行的第三個神蹟給自己帶來的結果 ﹕被人恨惡到一個想把祂除去的地步。原因有二﹕(1)因為祂作的好事照出了猶太人的不 行;(2)因為祂說的真理顯出猶太人的不信。今天也很可能因為我們的順服神而行善,或因 為我們的見證聖經的真理,以致於給我們帶來生活中的難處。如果是這樣的話,讓我們不 要灰心喪膽,反而要心中得到鼓勵;因為,這正證明了我們是行走在主的腳蹤之中的一個 人!
(二)主為自己的辯證﹕(5﹕19-47)
這是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中,第一次如此公開的表明祂的"道就是神"(1﹕1)之身份。由第1 9-30節的說話中,主耶穌顯出"父與子的不能分開之關係"。總結的說,祂告訴猶太人﹕" 你們若真的信神、愛神,你們就必定信我、愛我。"接著,第31節﹕"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 的見證就不真。"那麼,這句話的意思並非是說主耶穌在否認祂為自己所作的見證之真實 性。參照第8章13節,可見這話是引用猶太人的口氣說的。一般來說,見證的可靠性只要憑 兩個人的口就夠了的。但是,為了要堵住仇敵的口,主耶穌在下面舉出了四個見證人來﹕
(1)施洗約翰的見證(32-35節)﹕他是百姓都承認為先知的人(太21﹕26),他為主耶穌所 作的見證夠多、夠清楚;
(2)主耶穌所作的工作見證祂是神(36節)﹕在耶路撒冷的人也都有這樣的想法(約3﹕2);
(3)父神也為祂作過見證(37-38節)﹕參照太3﹕17和約12﹕28等等。但因這些人與神為 敵,所以無從聽見或看見;
(4)神的話(聖經)的見證(39-47節)﹕這裏所指的聖經,當然是指舊約聖經;但即使是舊約 的聖經,也都已有足夠的亮光來告訴人有關於祂的事(46節)。這些宗教領袖們經常查經, 以為聖經本身可以帶給他們永生(39節);然而,主告訴他們,"錯了,因為我纔是賜生命的 主!"(40節)這些人不接受主耶穌的主要原因,乃是因為他們沒有真正愛神的心(42節)。 主的話叫我們看見,"知道聖經裏面的事實"和"相信聖經的話"是兩回事;前者可能產生猶 太人的結果,後者卻往往會帶領人接受耶穌基督為他(她)個人的救主!
結論﹕
在我們的靈性中,不管我們是像瞎眼的、瘸腿的、或是血氣枯乾的病人,主耶穌都"肯"、 也都"能"醫治我們。只要我們到祂那裏去,祂都也要來問我們﹕"你要痊愈嗎?"你、我的 回答是甚麼?如果我們藉著聖經所啟示的真理,真正的認識祂不但是一位能叫我們"起來 "之主,也是一位能叫我們"拿起褥子來行走"之主的話,我們的回答豈不應當是正面的嗎 ?
(一)主耶穌所行的第三個神蹟﹕(5﹕1-18)
雖然這一次所記載的,又是一個醫病的神蹟;但在屬靈的意義上,這個神蹟卻比上一次的 有著更多的教訓。所以,我們要花多一點的時間在這件事上。現在,分幾點來思想﹕
(1)第2-3節﹕"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旁邊有五個廊 子。裏面躺著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假如我們閉上眼,在腦海中把這 兩節聖經的話用圖畫描述出來的話,我們就會發現,這是多麼醜、多麼不美麗的一幅圖畫 !然而,這是很不合適的一個景象。為什麼?因為,這是在"耶路撒冷",這是在"聖殿"所 在之處!"聖殿",它應當是世界上最榮美的地方。還有,這個池子的名字是叫作"畢士大" 。"畢士大"這個字的意思是"恩典之家"。"恩典",這本來是世界上最美麗的東西;但是,在 這個池子旁邊所表現的,只是貧乏、只是缺陷。所以,這幅圖畫叫我們看見,今天我們跟神 之間的關係如果只是在表面上的接近,即使是天天接近、常常接近,這都是沒有用的一件 事。因為,如果我的外表是靠近神的,而我的內心卻是向神關閉的話;那麼,就算我整天跑 教會,甚至能安排自己住在禮拜堂裏面,這都是對我沒什麼實際的幫助的事。
(2)第5節﹕"在那裏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這個人是個癱子,是個不能自己行動的人 ;而且,他的癱瘓的病不是只患了一、二年,或七、八年,而是患了卅八年。也就是說,這是 一個根深蒂固的病。我們說,"久病無孝子";所以想來他的病不但可能使他的家人受不了 ,甚至連他自己大約也已經是對這個病覺得灰心絕望的了。同時,這麼長久的一個病,也 一定是醫生所宣告是無法可以得到醫治的病。那麼,同樣的,這個病人的光景,也許也正 是我們在靈性中的一些光景﹕(A)雖然是已經信了主,是個有永生的生命之人,但是,卻 是好像是個癱子一樣,總是走不動,不能照著聖經的真理來生活。甚至可能,在生命中還 有一些罪行是好像怎麼努力都不能勝過的;(B)可能自己已經聽道好多年了,但是卻好像 在這池子旁的患血氣枯乾的病人一般,仍然沒有得到屬靈的生命;再不然,(C)我們是像 照顧這些病人的親友們,雖然多年來在他們身上作工,向他們傳福音、為他們禱告,好似 都沒有功效,他們仍是"病人",一點都沒有改變。總之,不論是那一種的光景,這個故事叫 我們知道,我們都不必覺得灰心、不必覺得絕望。因為,只要有主耶穌在;因為祂是活著的 主,我們就有盼望,無論我們的問題在人看來是多麼的大、多麼的難!
(3)第6節﹕"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愈麼?"再一次,好像 在撒瑪利亞婦人的故事中一般,我們看到,又是主耶穌主動的去找這個人談話。這就像在 我們靈性中的經歷,有那幾次是我們主動的去找主的?實在,更多的時候是主耶穌先來找 我們、先來感動我們、先來預備我們的心。不是嗎?正如聖經所說的,是祂先來尋找、拯救 我們這些失喪的人。感謝讚美主!那麼,也許你會說,主耶穌在這裏問這個病人說"你要 痊愈麼"的這個問題,豈不是多餘的嗎?乍聽之下,好似是多餘的;其實不然。因為有時候 ,有些病了很久的人,如上提,是已經早就對"能得痊愈"這件事失去了盼望的了。正如世 上的一些人,因為經過了一些人世間的創傷,對世上的人和事都已經"看透"了,以致心中 對一切都失掉了興趣、對一切都失掉了盼望。(這也就是為什麼在世界上每天都有人自殺 的原因。)
另外,世上也有一種人,他們是以自己"身體的軟弱"或"生活中的難題"來作為獲得別人的 "同情心"或"注意力"的工具;所以,他們見到人就喜歡提到自己的痛苦。這樣的人,其實 在他心的深處是並沒有真正的要"求解脫"的意願的。因此,主耶穌的這個問題是很有意義 的;祂要藉著這樣的問題來提醒這個人的自省、使他看到自己的心思、認識他的需要、以 及引起他的盼望。第7節﹕"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裏。我正 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果然,因著主耶穌的問題,引出了這個病人心中的意願 。我們從他的話中,看出他實在有願得醫治的盼望。
第8節﹕"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罷。"主耶穌的話是"命令",也是"應許"。但這 個應許是需要人的順服纔能完成的。這裏再次叫我們看到什麼是"真的信心"﹕真的信心 裏面是一定包含著對神的話之順服在內的。當我們聽到聖經的話之真理、明白神的旨意時 ,我們可以"接受",我們也可以"拒絕"之。如果我們"接受、實行"它,那就是我們"向神的 順服";那一個幫助我們產生出"順服神"之動作的力量,就是所謂的"真的信心"。第9節﹕" 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來走了。"那人聽見主耶穌的命令叫他"起來",雖然他明知這 在以往是不可能的事;但現在,他相信只要他肯順服主的話,他就能起來。果然,他就起來 了。再說,"信心"不是一個實體;"信心"乃是對"聖經的話和對神本身"的一個反應。對之 全部接受的,就是所謂的"信心大"的人;只接受一部分的,就是所謂的"信心小"的人;不接 受的,就是"沒有信心"的人。
(4)第10節﹕"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猶太人對那醫好的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 不可的。"那麼,這是律法之下的說法。接著,第11節﹕"他卻回答說,那使我痊愈的(主耶 穌),對我說,拿你的褥子走罷。"所以在這裏,叫我們看到"律法"和"恩典"之不同。律法是 無情的,對人只有要求、只有定罪;但是,主耶穌所帶來的恩典是能使人自由、使人在生命 的光中行走的。"褥子"在以前是使這個人受捆綁的東西;但現在,他可以把褥子拿在手中 隨意置放,使之成為聽他的話之工具了。這也是這一個"病得醫治"的神蹟,與上一個的不 同之處。上一章的大臣之子,單單提到他得了生命﹕"他活了"。這一章的這個人,不止是 個有生命的;而且,他表現出這生命是有能行動的能力的。那麼,這也纔是"有生命"的真 正功用。不是嗎?因為,如果我們說自己是個"有生命"的人,而卻只是"長年躺著"、"能說 不能行"的話,怎能在我們的身上顯出"神的恩典"和"神的榮耀"來呢?
(5)第12-15節﹕"他們問他說,對你說拿褥子走的,是甚麼人?那醫好的人不知道是誰。 因為那裏的人多,耶穌已經躲開了。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愈了。不要 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穌。"為什麼這個 人能從"不知道是主耶穌"改進到"知道是主耶穌"醫治了他?原因乃是在他聽到了主耶穌 告訴他的這些有關於"罪"的說話。可見,"真正的認識主"是與我們的性情(生命)有關的一 件事。就是說,單單使病得到醫治的信心,還"不一定"是真正的信心。一個真正認識主的 人,卻一定是個在性情上有不同的人;因為,那個因認識主而得的生命,是個有"不喜歡再 活在罪中"的性情之生命。
末了,第16-18節﹕"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祂在安息日作了這事。耶穌就對他們說,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 神為祂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這就是主耶穌所行的第三個神蹟給自己帶來的結果 ﹕被人恨惡到一個想把祂除去的地步。原因有二﹕(1)因為祂作的好事照出了猶太人的不 行;(2)因為祂說的真理顯出猶太人的不信。今天也很可能因為我們的順服神而行善,或因 為我們的見證聖經的真理,以致於給我們帶來生活中的難處。如果是這樣的話,讓我們不 要灰心喪膽,反而要心中得到鼓勵;因為,這正證明了我們是行走在主的腳蹤之中的一個 人!
(二)主為自己的辯證﹕(5﹕19-47)
這是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中,第一次如此公開的表明祂的"道就是神"(1﹕1)之身份。由第1 9-30節的說話中,主耶穌顯出"父與子的不能分開之關係"。總結的說,祂告訴猶太人﹕" 你們若真的信神、愛神,你們就必定信我、愛我。"接著,第31節﹕"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 的見證就不真。"那麼,這句話的意思並非是說主耶穌在否認祂為自己所作的見證之真實 性。參照第8章13節,可見這話是引用猶太人的口氣說的。一般來說,見證的可靠性只要憑 兩個人的口就夠了的。但是,為了要堵住仇敵的口,主耶穌在下面舉出了四個見證人來﹕
(1)施洗約翰的見證(32-35節)﹕他是百姓都承認為先知的人(太21﹕26),他為主耶穌所 作的見證夠多、夠清楚;
(2)主耶穌所作的工作見證祂是神(36節)﹕在耶路撒冷的人也都有這樣的想法(約3﹕2);
(3)父神也為祂作過見證(37-38節)﹕參照太3﹕17和約12﹕28等等。但因這些人與神為 敵,所以無從聽見或看見;
(4)神的話(聖經)的見證(39-47節)﹕這裏所指的聖經,當然是指舊約聖經;但即使是舊約 的聖經,也都已有足夠的亮光來告訴人有關於祂的事(46節)。這些宗教領袖們經常查經, 以為聖經本身可以帶給他們永生(39節);然而,主告訴他們,"錯了,因為我纔是賜生命的 主!"(40節)這些人不接受主耶穌的主要原因,乃是因為他們沒有真正愛神的心(42節)。 主的話叫我們看見,"知道聖經裏面的事實"和"相信聖經的話"是兩回事;前者可能產生猶 太人的結果,後者卻往往會帶領人接受耶穌基督為他(她)個人的救主!
結論﹕
在我們的靈性中,不管我們是像瞎眼的、瘸腿的、或是血氣枯乾的病人,主耶穌都"肯"、 也都"能"醫治我們。只要我們到祂那裏去,祂都也要來問我們﹕"你要痊愈嗎?"你、我的 回答是甚麼?如果我們藉著聖經所啟示的真理,真正的認識祂不但是一位能叫我們"起來 "之主,也是一位能叫我們"拿起褥子來行走"之主的話,我們的回答豈不應當是正面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