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神蹟和第一個逾越節
很明顯的,本章可以分成兩大段﹕
(一)第一個神蹟﹕(2﹕1-11)
在約翰福音第二章中,主要的是講到主耶穌所行的變水為酒的故事。按照2﹕11所說的,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不管如何說,這總是約翰福音中所記的頭一件神蹟。那麼, 任何被放在"第一"的事物,往往都會含有重要性的意義在內的。所以,我們要按著章節的 來看看這個故事會帶給我們什麼教訓﹕
(1)第一節上﹕"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
在約翰福音中,約翰往往提到有關於"日子"的事;例如在1﹕29的"次日",1﹕35的"再次 日",和1﹕43的"又次日"。所以,這裏一開始的"第三日",很明顯的就是從上面連下來的 數算。這叫我們看見,當主耶穌在世上時,祂是個不浪費時間的人。祂的日子天天是那麼 的緊湊;在祂的日子中,天天對神有事奉。在此我們也可見,一個懶惰的人絕不是一個活 在神的旨意中的人,或者是一個"屬靈的人"。所以,如果一個平時什麼事也不肯做、又不 好好的盡他(她)生活中的本分的人,而有一天突然說覺得得了神的呼召、要託付他(她)什 麼大的工作去做;對這樣的宣告,不管他(她)說得是如何的頭頭是道、天花亂墜,這樣的 人的話是不可輕信的。那麼,再說回來,"時間"是我們在世界上生活的本錢;所以,如何來 支配和使用就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了。因為"光陰"就是"生命",今天過去了,就不會再來 。"日子"是不能借用,也是不能重新使用的。
當常常記得主耶穌的「交銀與十僕的比喻」(路19章)。因為,每一個信主的人,不但是"神 的兒女",也都帶有"神的僕人"之身份;所以在將來,我們的主也是要跟我們算賬,要問我 們是如何的使用了祂所託付給我們的生命和時間。當然,這也不是說,我們就要一天到晚 的去傳福音,忙著做神的工作;因為,這也不是聖經的教訓。只是,今天在這裏叫我們看到 ﹕就算我們不是一個有那麼多的時間和機會可以直接在神的工作上有份的人,在我們的 心中,也不要讓任何一天過去而一點都沒有想到主和祂的國度!至少,我們每個人每天都 可以用一點時間來作禱告的工作﹕為教會、國家、別人等等的禱告。你知道嗎?"禱告"是 一種事奉。所以,讓我們所過的每一個日子都是一個"有事奉的日子"!
(2)第一節下﹕"耶穌的母親在那裏。";第二節﹕"耶穌和祂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在這個娶親的筵席中,主耶穌也被請去作客。那麼,當這個主人請主耶穌去之時,不過只 是像所請的多少客人之中多請了一位就是了。但是,他再也不會想到請了主耶穌,在以後 會帶給他有這麼大的好處。這正如當初我們請主來到自己心中之時,我們對祂也不是已經 有非常清楚的瞭解一般。甚至有些人在信主時是糊裡糊塗的,對主也沒有存什麼其他的指 望;但慢慢的,在我們的生命中踫到了一些事,這些問題或難處就把我們逼到主前去依賴 祂。然後,我們纔對祂又多了一點認識,看到祂的豐富、祂的奇妙,真是一言難盡的事。相 信這位主人是永遠也不會後悔他向主耶穌所發出的這一張請帖的;我們也是如此,不是嗎 ?
這麼多年來,筆者從來沒有聽到過有人後悔信主的;反倒只有聽到有人說,"後悔沒有早一 點信主、接受主"。那麼,在這一件赴婚筵的事上,我們看到﹕主耶穌也是參加正當的社交 活動的。所以,基督徒也當如此,不要與社會、人群完全的隔離了;因為,這不是聖經的教 訓。我們又在這件事上可以特別看到,主耶穌參加婚禮乃是因為神尊重婚姻、不是兒戲;" 婚姻"是神為人類首先所設立的制度,所以每一對婚姻都當向神負責。
在此再可見到一點﹕神跟喜樂的人同樂。所以,"使人快樂的事"並非一定就是"有罪的事" 。因為,往往有人以為,神總是要剝奪一切生活中叫我們快樂的事而來使我們"更屬靈"; 其實,神無意故意使人不快樂或受苦。只是,那些對我們的靈性長大有妨礙的、或那些會 攔阻我們對祂之愛的,祂纔要除去;因為,那些東西是我們以為好、而祂知道是對我們有 害的。除此之外,神愛我們,祂喜歡我們有滿了喜樂的心;因為,我們快樂,祂也快樂。世 上真正愛兒女的父母,都一定會明白這個道理的。所以,一個"長期"愁眉苦臉的基督徒, 決不是正常的。(請注意"長期"兩個字;因為,一個基督徒如果從來不知愁苦,也不見得是 正常的。)
(3)第三節﹕"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祂說,他們沒有酒了。"
"酒用盡了",這件事實叫我們看到,世上的快樂往往都有"盡了"的時候;有時,正在快樂 之時,來了難處。但是,詩119﹕71說,"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所 以,人生中的苦難是叫基督徒想起"有主耶穌在"的最好之工具;以致,使我們會像馬利亞 一般的來到主面前去把難處告訴祂說,"他們沒有酒了。"其實,這就叫"做禱告"。常聽見 有人說,"我不會禱告";因為,他以為禱告是要大做文章的。不是的,"禱告"只是把我們的 心思帶到神的面前去跟祂交通就是了。那麼,既然"變水為酒"是主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 ;這樣,馬利亞怎麼知道主耶穌就能解決這個"沒有酒"的問題呢?她的信心是從哪裏來的 呢?一方面,當然因為馬利亞本來就是一個向神有大的信心的人,這也是她所以纔會被神 選上來作主耶穌的母親之故;
另一方面,我們相信是因為主耶穌在家中的表現,使她對主耶穌有了信任的心。她相信﹕ 任何的難處,她的這個長子總有辦法可以解決的;因為,她的這個大兒子是個肯負責、有 信用的人!所以,今天我們這個人在外面所得的評價,不一定是可靠的;惟有我們的家人 所給的評價,纔是實在的。因為,我們可以騙得過全世界的人;但是,我們騙不了那個天天 跟我們一起生活的人!
(4)第四節﹕"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原文用的"婦人"這個稱呼,在當時、當地並沒有任何不尊敬的意思。然而,從主耶穌對馬 利亞的這個回答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到兩點﹕(A)馬利亞雖然是主耶穌的生母,但她仍只 是神所造的一位"婦人",所以她在神的面前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地位;(B)全本聖經只有這 一次記載到馬利亞向主有所求,而她所得的卻是這樣的一個帶有溫柔的責備之反應。可見 ,我們今天不必依靠馬利亞來替我們禱告,好叫我們的禱告蒙應允;因為這樣作,是沒有 聖經的根據的。
(5)第五節﹕"祂母親對用人說,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
馬利亞的反應,顯出她對主耶穌的回答,並沒有覺得不滿或被得罪的感覺。當然,這也是 因為她知道,這一位名為是她的兒子的,乃是道成肉身的神的兒子。同時,我們也再次見 到馬利亞之超越的信心;這種信心使她說出,"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這樣的話 來。這句話,今天也可以作為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座右銘。"順服主、聽從祂所說的話"來行 事為人,這是絕對不會錯的一件事!
以下,從第6-10節,就記載到當那些用人聽從了主的吩咐,先把六口空的石缸倒滿了水; 然後,再把這些水舀出來時,這些水就變成了酒。主耶穌的作為,使本來蒙羞、愁煩的局面 ,整個的給扭轉了過來。在馬可福音,眾人為主作見證說,"祂所作的事都好"(可7﹕37)。 是的,無論是在那時、是現在,主耶穌仍然在作工,我們也仍然可以相信,"祂所作的事都 好"!因為祂是一位良善的主,祂的動機、祂的存心,尤其是向我們這些屬祂的人,更加一 定是好的。所以,不管我們今天處在什麼樣的情況或難處之下,讓我們繼續信靠祂;至終, 我們也必定會看到像11節所說的果效﹕"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 行的",為的是要"顯出祂的榮耀來。"這句話的意思,不止只是叫人知道祂是神;而且,更 是叫人因此能更認識神。
那麼,"榮耀"是一個很抽象的名詞,但我們可以用約翰在第一章中的一句話來解釋它。約 1﹕14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這就是說,主耶穌來 是要叫人從祂的身上,看到在神的生命中之兩方面﹕神是一位"有恩典"和"有真理"的神 !不是單單"有恩典"(只有糊糊塗塗的愛心),也不是單單"有真理"(只有冷冷冰冰的道理 )。"有恩典"、"有真理",這纔是真正的神性中的榮光;這也應當是我們在生命的成長中所 追求的方向!
(二)第一個逾越節﹕(2﹕12-25)
在約翰福音中,一共記載了有四個逾越節。本章所記的是第一個。在本書中,約翰多記主 耶穌在某一個節期於耶路撒冷所發生的事;在這裏所記的,是主潔淨聖殿的事。雖然,其 他三本福音書也有主耶穌潔淨聖殿的記載;但那三處所記的,與約翰在此所記的卻不是同 樣的一回事。因為,這一次的事發生在主耶穌工作的開始,而其他三次則是在主耶穌被釘 十字架之前。所以,主耶穌一共作了兩次潔淨聖殿的事。
第17節說,"祂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今天,信 主的人的身體就是神的殿(林前6﹕19-20)。所以,我們需要時常自潔;看看自己的裏面有 沒有"牛羊鴿子"(污穢)、"兌換銀錢"(貪心)、和"作買賣的地方"(主權不清楚)的現象。如 果我們不來自潔,那麼,只要是"聖殿"(屬神的人),主耶穌就會自己用鞭子來潔淨我們。 如果長期不潔而不見"鞭子"的話,那就只怕我們不是"兒子"了(來12﹕7-8)。第18和19節 記載了猶太人和主耶穌之間的問答。在其中,我們看到主耶穌對那些只是存心來問難、不 是來求知的人,往往不用直接、明顯的話來作答。當然,這也是因為祂是"知道人心裏所存 的"(25節下)之故。
第23節中的"信",與第11節的"信"不同,也與1﹕12的"信"不同。"信了祂的名"的"信"是 表面的;不過是因為親眼見到了神蹟,所以不得不對這超自然的事表示同意而已。他們"信 "的是神蹟,而不是那藉著神蹟而顯出自己是神的那一位耶穌基督。所以,在24節說,"耶 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祂知道萬人。"因此,真正的"信耶穌"就不但是單單接受一 切的事實,還要加上個人對主耶穌的交託,以及對祂本身完全敞開的接待!第25節的話應 當叫我們能"不在主的面前告狀"。實在,無論我們跟人多麼的有深交,也總只是在外面的 認識;因為,我們永不能真正的完全知道人心裏所存的。(我們不是神!)然而,反正主是 都知道的;所以,何必你我多說呢?
結論﹕
在主耶穌變水為酒的這件神蹟上,主要的功用當然是為了要叫人認識祂就是神的兒子、 是神。因為,除了神之外,誰能有這種改變自然律的能力呢?但是在另一方面,這個神蹟 的功用也是在這個故事的末了所說的,"祂的門徒就信祂了"(11節下)。就是說,主耶穌是 為要使已經信祂的人能夠更信靠祂、更渴慕祂、更把自己交託給祂!這也是主今天在你我 身上所有的作為之至終目的;那麼,我們有"徒受祂的恩典"嗎?
(一)第一個神蹟﹕(2﹕1-11)
在約翰福音第二章中,主要的是講到主耶穌所行的變水為酒的故事。按照2﹕11所說的,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不管如何說,這總是約翰福音中所記的頭一件神蹟。那麼, 任何被放在"第一"的事物,往往都會含有重要性的意義在內的。所以,我們要按著章節的 來看看這個故事會帶給我們什麼教訓﹕
(1)第一節上﹕"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
在約翰福音中,約翰往往提到有關於"日子"的事;例如在1﹕29的"次日",1﹕35的"再次 日",和1﹕43的"又次日"。所以,這裏一開始的"第三日",很明顯的就是從上面連下來的 數算。這叫我們看見,當主耶穌在世上時,祂是個不浪費時間的人。祂的日子天天是那麼 的緊湊;在祂的日子中,天天對神有事奉。在此我們也可見,一個懶惰的人絕不是一個活 在神的旨意中的人,或者是一個"屬靈的人"。所以,如果一個平時什麼事也不肯做、又不 好好的盡他(她)生活中的本分的人,而有一天突然說覺得得了神的呼召、要託付他(她)什 麼大的工作去做;對這樣的宣告,不管他(她)說得是如何的頭頭是道、天花亂墜,這樣的 人的話是不可輕信的。那麼,再說回來,"時間"是我們在世界上生活的本錢;所以,如何來 支配和使用就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了。因為"光陰"就是"生命",今天過去了,就不會再來 。"日子"是不能借用,也是不能重新使用的。
當常常記得主耶穌的「交銀與十僕的比喻」(路19章)。因為,每一個信主的人,不但是"神 的兒女",也都帶有"神的僕人"之身份;所以在將來,我們的主也是要跟我們算賬,要問我 們是如何的使用了祂所託付給我們的生命和時間。當然,這也不是說,我們就要一天到晚 的去傳福音,忙著做神的工作;因為,這也不是聖經的教訓。只是,今天在這裏叫我們看到 ﹕就算我們不是一個有那麼多的時間和機會可以直接在神的工作上有份的人,在我們的 心中,也不要讓任何一天過去而一點都沒有想到主和祂的國度!至少,我們每個人每天都 可以用一點時間來作禱告的工作﹕為教會、國家、別人等等的禱告。你知道嗎?"禱告"是 一種事奉。所以,讓我們所過的每一個日子都是一個"有事奉的日子"!
(2)第一節下﹕"耶穌的母親在那裏。";第二節﹕"耶穌和祂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在這個娶親的筵席中,主耶穌也被請去作客。那麼,當這個主人請主耶穌去之時,不過只 是像所請的多少客人之中多請了一位就是了。但是,他再也不會想到請了主耶穌,在以後 會帶給他有這麼大的好處。這正如當初我們請主來到自己心中之時,我們對祂也不是已經 有非常清楚的瞭解一般。甚至有些人在信主時是糊裡糊塗的,對主也沒有存什麼其他的指 望;但慢慢的,在我們的生命中踫到了一些事,這些問題或難處就把我們逼到主前去依賴 祂。然後,我們纔對祂又多了一點認識,看到祂的豐富、祂的奇妙,真是一言難盡的事。相 信這位主人是永遠也不會後悔他向主耶穌所發出的這一張請帖的;我們也是如此,不是嗎 ?
這麼多年來,筆者從來沒有聽到過有人後悔信主的;反倒只有聽到有人說,"後悔沒有早一 點信主、接受主"。那麼,在這一件赴婚筵的事上,我們看到﹕主耶穌也是參加正當的社交 活動的。所以,基督徒也當如此,不要與社會、人群完全的隔離了;因為,這不是聖經的教 訓。我們又在這件事上可以特別看到,主耶穌參加婚禮乃是因為神尊重婚姻、不是兒戲;" 婚姻"是神為人類首先所設立的制度,所以每一對婚姻都當向神負責。
在此再可見到一點﹕神跟喜樂的人同樂。所以,"使人快樂的事"並非一定就是"有罪的事" 。因為,往往有人以為,神總是要剝奪一切生活中叫我們快樂的事而來使我們"更屬靈"; 其實,神無意故意使人不快樂或受苦。只是,那些對我們的靈性長大有妨礙的、或那些會 攔阻我們對祂之愛的,祂纔要除去;因為,那些東西是我們以為好、而祂知道是對我們有 害的。除此之外,神愛我們,祂喜歡我們有滿了喜樂的心;因為,我們快樂,祂也快樂。世 上真正愛兒女的父母,都一定會明白這個道理的。所以,一個"長期"愁眉苦臉的基督徒, 決不是正常的。(請注意"長期"兩個字;因為,一個基督徒如果從來不知愁苦,也不見得是 正常的。)
(3)第三節﹕"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祂說,他們沒有酒了。"
"酒用盡了",這件事實叫我們看到,世上的快樂往往都有"盡了"的時候;有時,正在快樂 之時,來了難處。但是,詩119﹕71說,"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所 以,人生中的苦難是叫基督徒想起"有主耶穌在"的最好之工具;以致,使我們會像馬利亞 一般的來到主面前去把難處告訴祂說,"他們沒有酒了。"其實,這就叫"做禱告"。常聽見 有人說,"我不會禱告";因為,他以為禱告是要大做文章的。不是的,"禱告"只是把我們的 心思帶到神的面前去跟祂交通就是了。那麼,既然"變水為酒"是主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 ;這樣,馬利亞怎麼知道主耶穌就能解決這個"沒有酒"的問題呢?她的信心是從哪裏來的 呢?一方面,當然因為馬利亞本來就是一個向神有大的信心的人,這也是她所以纔會被神 選上來作主耶穌的母親之故;
另一方面,我們相信是因為主耶穌在家中的表現,使她對主耶穌有了信任的心。她相信﹕ 任何的難處,她的這個長子總有辦法可以解決的;因為,她的這個大兒子是個肯負責、有 信用的人!所以,今天我們這個人在外面所得的評價,不一定是可靠的;惟有我們的家人 所給的評價,纔是實在的。因為,我們可以騙得過全世界的人;但是,我們騙不了那個天天 跟我們一起生活的人!
(4)第四節﹕"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原文用的"婦人"這個稱呼,在當時、當地並沒有任何不尊敬的意思。然而,從主耶穌對馬 利亞的這個回答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到兩點﹕(A)馬利亞雖然是主耶穌的生母,但她仍只 是神所造的一位"婦人",所以她在神的面前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地位;(B)全本聖經只有這 一次記載到馬利亞向主有所求,而她所得的卻是這樣的一個帶有溫柔的責備之反應。可見 ,我們今天不必依靠馬利亞來替我們禱告,好叫我們的禱告蒙應允;因為這樣作,是沒有 聖經的根據的。
(5)第五節﹕"祂母親對用人說,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
馬利亞的反應,顯出她對主耶穌的回答,並沒有覺得不滿或被得罪的感覺。當然,這也是 因為她知道,這一位名為是她的兒子的,乃是道成肉身的神的兒子。同時,我們也再次見 到馬利亞之超越的信心;這種信心使她說出,"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這樣的話 來。這句話,今天也可以作為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座右銘。"順服主、聽從祂所說的話"來行 事為人,這是絕對不會錯的一件事!
以下,從第6-10節,就記載到當那些用人聽從了主的吩咐,先把六口空的石缸倒滿了水; 然後,再把這些水舀出來時,這些水就變成了酒。主耶穌的作為,使本來蒙羞、愁煩的局面 ,整個的給扭轉了過來。在馬可福音,眾人為主作見證說,"祂所作的事都好"(可7﹕37)。 是的,無論是在那時、是現在,主耶穌仍然在作工,我們也仍然可以相信,"祂所作的事都 好"!因為祂是一位良善的主,祂的動機、祂的存心,尤其是向我們這些屬祂的人,更加一 定是好的。所以,不管我們今天處在什麼樣的情況或難處之下,讓我們繼續信靠祂;至終, 我們也必定會看到像11節所說的果效﹕"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 行的",為的是要"顯出祂的榮耀來。"這句話的意思,不止只是叫人知道祂是神;而且,更 是叫人因此能更認識神。
那麼,"榮耀"是一個很抽象的名詞,但我們可以用約翰在第一章中的一句話來解釋它。約 1﹕14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這就是說,主耶穌來 是要叫人從祂的身上,看到在神的生命中之兩方面﹕神是一位"有恩典"和"有真理"的神 !不是單單"有恩典"(只有糊糊塗塗的愛心),也不是單單"有真理"(只有冷冷冰冰的道理 )。"有恩典"、"有真理",這纔是真正的神性中的榮光;這也應當是我們在生命的成長中所 追求的方向!
(二)第一個逾越節﹕(2﹕12-25)
在約翰福音中,一共記載了有四個逾越節。本章所記的是第一個。在本書中,約翰多記主 耶穌在某一個節期於耶路撒冷所發生的事;在這裏所記的,是主潔淨聖殿的事。雖然,其 他三本福音書也有主耶穌潔淨聖殿的記載;但那三處所記的,與約翰在此所記的卻不是同 樣的一回事。因為,這一次的事發生在主耶穌工作的開始,而其他三次則是在主耶穌被釘 十字架之前。所以,主耶穌一共作了兩次潔淨聖殿的事。
第17節說,"祂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今天,信 主的人的身體就是神的殿(林前6﹕19-20)。所以,我們需要時常自潔;看看自己的裏面有 沒有"牛羊鴿子"(污穢)、"兌換銀錢"(貪心)、和"作買賣的地方"(主權不清楚)的現象。如 果我們不來自潔,那麼,只要是"聖殿"(屬神的人),主耶穌就會自己用鞭子來潔淨我們。 如果長期不潔而不見"鞭子"的話,那就只怕我們不是"兒子"了(來12﹕7-8)。第18和19節 記載了猶太人和主耶穌之間的問答。在其中,我們看到主耶穌對那些只是存心來問難、不 是來求知的人,往往不用直接、明顯的話來作答。當然,這也是因為祂是"知道人心裏所存 的"(25節下)之故。
第23節中的"信",與第11節的"信"不同,也與1﹕12的"信"不同。"信了祂的名"的"信"是 表面的;不過是因為親眼見到了神蹟,所以不得不對這超自然的事表示同意而已。他們"信 "的是神蹟,而不是那藉著神蹟而顯出自己是神的那一位耶穌基督。所以,在24節說,"耶 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祂知道萬人。"因此,真正的"信耶穌"就不但是單單接受一 切的事實,還要加上個人對主耶穌的交託,以及對祂本身完全敞開的接待!第25節的話應 當叫我們能"不在主的面前告狀"。實在,無論我們跟人多麼的有深交,也總只是在外面的 認識;因為,我們永不能真正的完全知道人心裏所存的。(我們不是神!)然而,反正主是 都知道的;所以,何必你我多說呢?
結論﹕
在主耶穌變水為酒的這件神蹟上,主要的功用當然是為了要叫人認識祂就是神的兒子、 是神。因為,除了神之外,誰能有這種改變自然律的能力呢?但是在另一方面,這個神蹟 的功用也是在這個故事的末了所說的,"祂的門徒就信祂了"(11節下)。就是說,主耶穌是 為要使已經信祂的人能夠更信靠祂、更渴慕祂、更把自己交託給祂!這也是主今天在你我 身上所有的作為之至終目的;那麼,我們有"徒受祂的恩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