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大和彼得
(約13﹕18下-38)在這一大段的記載中,約翰講到主耶穌所說的兩個預言﹕
(一)祂將被猶大所出賣;
(二)祂 將被彼得所否認。所以,我們就要從這兩個預言和這兩個門徒的身上,來看看有什麼可以 學習的地方。分別的來看﹕
(一)第一個預言﹕(13﹕18下-30)
第18下-20﹕"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喫飯的人,用腳踢我。」如今事情還沒有成 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 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首先,我們當知 道﹕主耶穌被出賣的這件事,雖然是猶大這一個人所作的,但我們卻不能將注意力單單放 在他一個人的身上;或是,把罪名只歸給他。因為事實上,主耶穌是被每一個"不信"或"不 接待"祂的人所出賣的。因為,所有的人類、每一個人,都是所謂的"靠天吃飯"的;即是,從 基本上來說,人是不可能"沒有神的恩典"而仍能生存的。換言之,人是理當敬畏神、感謝 神的。因之,當一個人在今天不接待主所差的人所傳的福音時,他就是"不接待主",也就 是在"用腳踢神"了;因為,主耶穌和主的門徒今天都是神的大使,所以這個人的罪,與當 年的猶大所犯的罪是一樣的。
第21節﹕"耶穌說了這話,心裏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 要賣我了。"在這以前,主也曾屢次提到祂自己將要死,以及祂將要如何死的事。但是,祂 從未顯出過如此的憂愁,像祂現在為猶大所產生的這樣的憂愁;因此,更加顯明祂所說過 的"神愛世人"的話是何等真誠的一個事實!因為,祂不但對世間屬祂的人有著"愛到底" 的愛;連這一個要出賣祂的人,祂也是真正的愛他、為他的失喪而心裏憂愁!第22節﹕"門 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從門徒們的反應,我們在猶大的身上可以看到﹕一個 人的虛假和騙人的手段可以達到如此高明的一個地步!因為這其餘的十一個門徒,在過 去的三年多的時間中,天天和他生活在一起;並且,主耶穌在前面也都有一再的暗示過(6 ﹕70;13﹕10)﹕在他們十二個人之中,有一個是假的。然而,這些人竟然仍舊對猶大一點 都沒有察覺的心!第23節﹕"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這是約 翰指著他自己說的。第24-26節﹕"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 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祂說,主阿,是誰呢?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 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
主耶穌雖然回答了約翰的問題,但是祂還是沒有說出名字來;並且,祂也沒有很大聲的講 話。所以,除了約翰之外,別人還是不知道是誰要賣主;這是我們從後面的記載可以看出 來的。那麼,蘸餅的動作是當時的一個習慣;那個被主人蘸餅遞給的,是同席中特別受尊 重的人。所以,主耶穌的向猶大遞餅的舉動,就是再次特別向他表示主對他的友情和愛。 第27節﹕"他喫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罷。"可惜的是 ,猶大接受了主的餅,卻是拒絕了主的愛!這裏所謂的"撒但就入了他的心",意思乃是為 表明"他的賣主的決心"是在那一剎那下的。因為,這可以說是他的最後的一個可以不作這 件"出賣主"的事之機會;然而,回頭來說,這豈不是猶大對主一逕有的態度和行為嗎?它 就是﹕單單要主的好處,而不要主的本身。
第28-30節﹕"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甚麼對他說這話。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以為 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甚麼賙濟窮人。猶大受了那點 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從此,猶大就從這個團體中出去了。他的"離開",乃 是因為他已經決定了"跟隨主"是件不值得的事;他的心跟主的心是不同的。他喜愛黑暗勝 過光明,因為像上一章所說的,"他是個賊";所以,他的行為不能被光照。最後一句,"那時 候是夜間了",表達出約翰心中的一個很大的感觸;因為,他眼看著猶大從光明的房子中出 去,進入外面的黑暗中。但是,這也正是猶大之人生的寫照!
(二)第二個預言﹕(13﹕36-38)
第36-38節﹕"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那裏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 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彼得說,主阿,我為甚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耶 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麼?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好多人說 ﹕"人性是可以藉著環境、教育、和宗教來改良的。"但是,在唸完這一章聖經之後,我們對 人類的天性真是不應當再存任何的盼望或幻想的了。因為在十二個使徒之中,不但有一位 是叛徒;而且在這剩下的十一位真正信主的人中,這一位時常作代表性的發言人之彼得, 現在也受到嚴重的警告,說他在天亮之前會要有三次不認他的主!那麼,雖然彼得在這段 過程中是那樣熱切的保證自己向主的忠心;但在不久之後,我們就會看到主的預言之應驗 ,以及彼得的表現是那樣的懦弱和忘恩!
現在,我們再來對猶大和彼得這兩個人本身作一些比較。因為從基本上來說,猶大的"出 賣主"和彼得的"不認主",可以說是同樣的、都是犯了嚴重的罪。但是,為什麼這兩個人到 最後的結果會是那麼的不同呢?我們至少可以看到有兩個原因﹕
(一)二者失敗的性質不同﹕
就是說,這兩個人的失敗之原因是不同的。猶大是存心不要主,他所揀選的是走他自己的 道路。彼得則是失足的跌倒,他的存心是愛主的。只是他對他自己的認識不清楚﹕他以為 在他自己的裏面還有可誇的好東西、可以憑自己的勇氣來作一個剛強的人;他不懂得一切 凡是從"肉體"或"自己"來的東西,都是與神作對的、都是不能討神的喜悅的。這也是我們 信主的人所當常常注意的一點。我們應當有像保羅在林後12章那裏的經歷﹕"因我甚麼時 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第10節下)。也即,在屬靈的事上,我們必須先要認清"在自 己裏面"的軟弱;然後,我們纔能作一個"在主裏面"的剛強之人。彼得這一次的跌倒,幫助 他學會了這一個功課。如何知道?徒4﹕13說,"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 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可見,"跟過耶穌"是他們的出奇和超 人的膽量之來源!惟有一個真正跟隨主的人,纔可能學得"靠主作剛強的人"之功課。
(二)二者懊悔的性質不同﹕
這是說,他們兩個人對自己的失敗之反應是不同的。彼得的反應是﹕"彼得就發咒起誓的 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他就出去痛哭"(太26﹕74-75)。當他發現了自己的失敗之後,彼得出去痛哭;但是,引出 他如此的原因,乃是因為彼得想到了主對他和對這件事所說的預言。他看到自己就是因為 輕看主的話、不以主的話為意、信自己勝過信主、不知道儆醒靠主,所以纔造成了當時的 失敗。因此,彼得所流的是"愛的眼淚";這淚是在主的面前流的,是向主所流的"認罪之淚 "。
猶大的反應記在太27﹕3-4,"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 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 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罷。"猶大在那時候應當也可以想起主的話、想到主對他之愛 的態度;但是,他沒有如此。他在見到自己的失敗之後,他只是後悔自己作了一件不對的 事、造成了一個不好的結果;所以,他只是去找人問罪、想法子。在他的心中,還是沒有主 的地位;他心中所想的,仍然只是他的"我"。因此,連下去,太27﹕5,"猶大就把那銀錢丟 在殿裏,出去弔死了。"他所走的,也仍是他自己的道路;雖然是付上了生命的代價,卻仍 然是一條滅亡的道路!真是多麼的可惜和可悲!然而,這也正如主耶穌所說的﹕"凡要救 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9﹕24)。這話是實在的!
結論﹕
夾在這兩個預言之間的,是主耶穌所賜的一條"新命令"﹕"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 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 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第34-35節)。祂要求這一批真正屬祂的門徒們要彼此相愛。明 顯的,這一種的"愛"不是從人來的,也不是靠自己的努力做出來的;因為,這是一種像主 所有的"愛",是"神的愛"。有這一種"愛"的人,就是"屬主的人"之一個記號。主耶穌稱這 個命令是"新"的,因為是勝過消極性的律法之命令;這個命令是"新"的,因為是以前在舊 約之下的人所沒有能實行過的。今天,我們是新約之下的人,我們的裏面也已經有了神所 賜的新生命;所以,這是一個我們能夠實行的命令了。試自問一下,"這個命令今天是否仍 是個沒有在實行的「新命令」呢?
(一)祂將被猶大所出賣;
(二)祂 將被彼得所否認。所以,我們就要從這兩個預言和這兩個門徒的身上,來看看有什麼可以 學習的地方。分別的來看﹕
(一)第一個預言﹕(13﹕18下-30)
第18下-20﹕"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喫飯的人,用腳踢我。」如今事情還沒有成 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 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首先,我們當知 道﹕主耶穌被出賣的這件事,雖然是猶大這一個人所作的,但我們卻不能將注意力單單放 在他一個人的身上;或是,把罪名只歸給他。因為事實上,主耶穌是被每一個"不信"或"不 接待"祂的人所出賣的。因為,所有的人類、每一個人,都是所謂的"靠天吃飯"的;即是,從 基本上來說,人是不可能"沒有神的恩典"而仍能生存的。換言之,人是理當敬畏神、感謝 神的。因之,當一個人在今天不接待主所差的人所傳的福音時,他就是"不接待主",也就 是在"用腳踢神"了;因為,主耶穌和主的門徒今天都是神的大使,所以這個人的罪,與當 年的猶大所犯的罪是一樣的。
第21節﹕"耶穌說了這話,心裏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 要賣我了。"在這以前,主也曾屢次提到祂自己將要死,以及祂將要如何死的事。但是,祂 從未顯出過如此的憂愁,像祂現在為猶大所產生的這樣的憂愁;因此,更加顯明祂所說過 的"神愛世人"的話是何等真誠的一個事實!因為,祂不但對世間屬祂的人有著"愛到底" 的愛;連這一個要出賣祂的人,祂也是真正的愛他、為他的失喪而心裏憂愁!第22節﹕"門 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從門徒們的反應,我們在猶大的身上可以看到﹕一個 人的虛假和騙人的手段可以達到如此高明的一個地步!因為這其餘的十一個門徒,在過 去的三年多的時間中,天天和他生活在一起;並且,主耶穌在前面也都有一再的暗示過(6 ﹕70;13﹕10)﹕在他們十二個人之中,有一個是假的。然而,這些人竟然仍舊對猶大一點 都沒有察覺的心!第23節﹕"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這是約 翰指著他自己說的。第24-26節﹕"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 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祂說,主阿,是誰呢?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 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
主耶穌雖然回答了約翰的問題,但是祂還是沒有說出名字來;並且,祂也沒有很大聲的講 話。所以,除了約翰之外,別人還是不知道是誰要賣主;這是我們從後面的記載可以看出 來的。那麼,蘸餅的動作是當時的一個習慣;那個被主人蘸餅遞給的,是同席中特別受尊 重的人。所以,主耶穌的向猶大遞餅的舉動,就是再次特別向他表示主對他的友情和愛。 第27節﹕"他喫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罷。"可惜的是 ,猶大接受了主的餅,卻是拒絕了主的愛!這裏所謂的"撒但就入了他的心",意思乃是為 表明"他的賣主的決心"是在那一剎那下的。因為,這可以說是他的最後的一個可以不作這 件"出賣主"的事之機會;然而,回頭來說,這豈不是猶大對主一逕有的態度和行為嗎?它 就是﹕單單要主的好處,而不要主的本身。
第28-30節﹕"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甚麼對他說這話。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以為 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甚麼賙濟窮人。猶大受了那點 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從此,猶大就從這個團體中出去了。他的"離開",乃 是因為他已經決定了"跟隨主"是件不值得的事;他的心跟主的心是不同的。他喜愛黑暗勝 過光明,因為像上一章所說的,"他是個賊";所以,他的行為不能被光照。最後一句,"那時 候是夜間了",表達出約翰心中的一個很大的感觸;因為,他眼看著猶大從光明的房子中出 去,進入外面的黑暗中。但是,這也正是猶大之人生的寫照!
(二)第二個預言﹕(13﹕36-38)
第36-38節﹕"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那裏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 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彼得說,主阿,我為甚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耶 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麼?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好多人說 ﹕"人性是可以藉著環境、教育、和宗教來改良的。"但是,在唸完這一章聖經之後,我們對 人類的天性真是不應當再存任何的盼望或幻想的了。因為在十二個使徒之中,不但有一位 是叛徒;而且在這剩下的十一位真正信主的人中,這一位時常作代表性的發言人之彼得, 現在也受到嚴重的警告,說他在天亮之前會要有三次不認他的主!那麼,雖然彼得在這段 過程中是那樣熱切的保證自己向主的忠心;但在不久之後,我們就會看到主的預言之應驗 ,以及彼得的表現是那樣的懦弱和忘恩!
現在,我們再來對猶大和彼得這兩個人本身作一些比較。因為從基本上來說,猶大的"出 賣主"和彼得的"不認主",可以說是同樣的、都是犯了嚴重的罪。但是,為什麼這兩個人到 最後的結果會是那麼的不同呢?我們至少可以看到有兩個原因﹕
(一)二者失敗的性質不同﹕
就是說,這兩個人的失敗之原因是不同的。猶大是存心不要主,他所揀選的是走他自己的 道路。彼得則是失足的跌倒,他的存心是愛主的。只是他對他自己的認識不清楚﹕他以為 在他自己的裏面還有可誇的好東西、可以憑自己的勇氣來作一個剛強的人;他不懂得一切 凡是從"肉體"或"自己"來的東西,都是與神作對的、都是不能討神的喜悅的。這也是我們 信主的人所當常常注意的一點。我們應當有像保羅在林後12章那裏的經歷﹕"因我甚麼時 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第10節下)。也即,在屬靈的事上,我們必須先要認清"在自 己裏面"的軟弱;然後,我們纔能作一個"在主裏面"的剛強之人。彼得這一次的跌倒,幫助 他學會了這一個功課。如何知道?徒4﹕13說,"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 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可見,"跟過耶穌"是他們的出奇和超 人的膽量之來源!惟有一個真正跟隨主的人,纔可能學得"靠主作剛強的人"之功課。
(二)二者懊悔的性質不同﹕
這是說,他們兩個人對自己的失敗之反應是不同的。彼得的反應是﹕"彼得就發咒起誓的 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他就出去痛哭"(太26﹕74-75)。當他發現了自己的失敗之後,彼得出去痛哭;但是,引出 他如此的原因,乃是因為彼得想到了主對他和對這件事所說的預言。他看到自己就是因為 輕看主的話、不以主的話為意、信自己勝過信主、不知道儆醒靠主,所以纔造成了當時的 失敗。因此,彼得所流的是"愛的眼淚";這淚是在主的面前流的,是向主所流的"認罪之淚 "。
猶大的反應記在太27﹕3-4,"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 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 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罷。"猶大在那時候應當也可以想起主的話、想到主對他之愛 的態度;但是,他沒有如此。他在見到自己的失敗之後,他只是後悔自己作了一件不對的 事、造成了一個不好的結果;所以,他只是去找人問罪、想法子。在他的心中,還是沒有主 的地位;他心中所想的,仍然只是他的"我"。因此,連下去,太27﹕5,"猶大就把那銀錢丟 在殿裏,出去弔死了。"他所走的,也仍是他自己的道路;雖然是付上了生命的代價,卻仍 然是一條滅亡的道路!真是多麼的可惜和可悲!然而,這也正如主耶穌所說的﹕"凡要救 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9﹕24)。這話是實在的!
結論﹕
夾在這兩個預言之間的,是主耶穌所賜的一條"新命令"﹕"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 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 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第34-35節)。祂要求這一批真正屬祂的門徒們要彼此相愛。明 顯的,這一種的"愛"不是從人來的,也不是靠自己的努力做出來的;因為,這是一種像主 所有的"愛",是"神的愛"。有這一種"愛"的人,就是"屬主的人"之一個記號。主耶穌稱這 個命令是"新"的,因為是勝過消極性的律法之命令;這個命令是"新"的,因為是以前在舊 約之下的人所沒有能實行過的。今天,我們是新約之下的人,我們的裏面也已經有了神所 賜的新生命;所以,這是一個我們能夠實行的命令了。試自問一下,"這個命令今天是否仍 是個沒有在實行的「新命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