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的心
(約4﹕1-42)約翰福音第四章記載了兩件事。今天我們只來看前面的一件;是約翰所記的第二個主耶穌 與個人之間談話的故事。這一個主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之談話的故事,可能是常被人提到 的。因為,這實在不但是一個很美的故事,也是一個內容很豐富的故事。主要是由於從這 個故事,提醒凡是人類的人,我們就有一個比獸類更深一層的需要;而這一個需要,並非 是看得見的事物所能滿足的。所以,現在願意藉著這個故事,叫我們在心靈中好像照鏡子 一般的,來看一看自己裏面的情形如何。是滿足的嗎?還是,仍然是虛空的呢?我們從頭 開始來看﹕ 第一節﹕"主知道法利賽人聽見祂收門徒施洗比約翰還多,"第三節﹕"祂就離了猶太,又 往加利利去。"這幾句話告訴我們,主耶穌在耶路撒冷一帶所收的門徒很多;這是表示祂的 工作做得很成功。然而,就在那時,祂卻起意要離開猶太省,也即南邊的地方,而往上面北 方的加利利省去。那麼,為什麼在工作正在很興旺的時候,主耶穌會要離開呢?
這個原因,我們可以從這一章的後面第34節中找到﹕"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 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這就是主耶穌在世上為人之時,在心中緊緊抓住的生活中心。當 祂以"遵行神的旨意,作成神的工"為生活的中心時,在祂的生活中也就產生出了"榮神益 人"的結果。這樣,你說,祂怎麼能知道離開那裏是出於神的旨意呢?我們從約翰福音17 章所記載的主耶穌向天父的一篇禱告文中可以看得出來。在那裏,祂說﹕"我不但為這些 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 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 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約17﹕20-22)。這是在講什麼?這乃是表示 出主耶穌祂經常所過的就是一個與神合一、與神同心、與神交往的生活!
今天,我們時常聽到一些要我們在屬靈上追求的勸勉;例如,"要有愛心"、"要傳福音"等 等的。當然,這些是好的、不能沒有的東西。但是,實在來說,這些都不是根本,這些只是 枝子、只是果子。因為,一個信主的人只要心中一直面對著神、跟神有交往,並且活著只有 一個目標,就是"要與神同心的來過一個遵行神的旨意的生活";這樣,這些屬靈的生活之 果子是連帶著跟來的,就像這一章的記載所叫我們看到的。
當主耶穌在"遵行神的旨意"之心態下離開猶太地時,結果就產生出下面所記的兩件屬靈 的工作來﹕(一)向撒瑪利亞婦人的傳福音,和(二)醫治幫助大臣的兒子;帶領了很多人來 信祂。接下去,第四節﹕"必須經過撒瑪利亞。"這裏所提到的"必須",本可說是從地理上 來說的,因為撒瑪利亞是處於猶太和加利利之間的一個地帶。但是,第九節告訴我們﹕" 撒瑪利亞的婦人對祂說,你既是猶太人,怎麼向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呢?原來猶太 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主耶穌既是個猶太人,所以對一般的猶太人來說,他們在當 時是寧可繞道也不願從撒瑪利亞經過的。由此看來,第四節所說的"必須"更可說是指主耶 穌心中的定意而言的。祂"必須"經過那裏,因為下面說,"於是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座城,名 叫敘加,靠近雅各給他兒子約瑟的那塊地。在那裏有雅各井。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 旁。那時約有午正"(5-6節)。可見,祂的"必須"乃是因為在撒瑪利亞有這一個地點;這個 地點就是祂的目標。
現在,就好像一臺戲一般,一切的佈景都擺好了,就等這個撒瑪利亞的婦人出場來。果然, 第七節﹕"有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來打水。耶穌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剛才已經提到她 在第九節所產生的反應,她對主耶穌的這個要求覺得很驚訝。所以,主耶穌就接著告訴她 一個真理﹕"耶穌回答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祂,祂 也必早給了你活水"(10節)。主耶穌的意思是﹕不但叫她知道祂看到她心中的空虛和不滿 足,祂也叫這個婦人知道祂是那一位能使她的心得到滿足的救主!那麼,因為這個撒瑪利 亞婦人並沒有立刻接受了祂的啟示;所以,主耶穌就趁機再講出那使人的心靈能永遠滿足 的應許來﹕"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 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13-14節)。主耶穌在此把兩種的水來作一個比 較。第一種是"井中的水"。這種水並非一定是不好的,只是它是不能使人永遠不再渴的。 正如在這世上的東西,也有很多是好的。但無論怎麼好的東西,它們所有的都只是像這井 中的水之性質;即是,喝了還要再渴的。相信一般超過卅五歲以上的人,都應當已經發現 了這一個事實;就是,世上的事物之追求是無窮盡的,因為它們的滿足感是有時間性的, 也是有限度的。以下,我們來思想一下"主耶穌所賜的活水"是怎樣的一種水﹕
(一)它是神的恩賜﹕
就像主耶穌在第10節中所說的。"水"在聖經中可以預表"聖靈",也可以預表"神的話"。但 在這裏,這"活水"所預表的,卻是像以賽亞所說的"所以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 賽12﹕3),也是像約翰所說的"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22﹕17下);所以,主 耶穌所賜的"活水"是預表"神的救恩",和它所帶來的"神的新生命"。那麼,關於"神的救 恩",多少聖經的話都叫我們看到,它是"神的恩賜";即是,它決不是我們付任何的代價可 以換得的。
(二)它是"只一次喝了、就永不再渴"的﹕
就像主耶穌在第14節中所說的。世上的水是由外面加進來的滿足;所以,喝了還要再渴。 但是,人若喝了主耶穌所賜的"生命之水",就不會再渴;因為,那水在我們的裏面成了泉 源。像箴言所說的,"但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4﹕18)。這就 是說,信主的人的生命是越來越光明、越來越豐富的。因此,它不但會給自己帶來滿足,並 且還能滿溢出去叫他四圍的人也得到滋潤呢!
(三)它是藉著"信"就可以獲得的﹕
當這個婦人聽了主耶穌的"給活水"的應許之後,她的反應是﹕"婦人說,先生,請把這水 賜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來這麼遠打水"(15節)。這句話雖然顯出她對"活水"的意義並 不真正的瞭解,但卻也叫我們看到一個事實;就是,她承認在自己的心中的確有一種渴望 是這個世界所不能給的。不管如何,主耶穌仍是湊著她的話來繼續的開導她﹕先是讓她看 到自己的"有罪"(16-19節);接著,告訴她"婦人,你當信我"(21節);最後,更清楚的叫她 知道祂就是那一位眾人所一直在等待著的彌賽亞(25-26節)。"耶穌基督",祂是唯一的救 世主。只有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替死,神纔能將那使人的心能滿足的"水"(永生)賜給一切 信祂的人!
(四)它是已經信主的人所當應用到的﹕
這樣說的原因,是由於今天在一些"基督徒"的身上所見到的事實。他們與世上的人相似, 在人生中所追求的,也仍是"井中的水"(世上之物)。這種情形,先知耶利米早已提到,"( 神說)我的百姓,作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 存水的池子"(耶2﹕13)。今天,如果我們已經信主,而心中仍然覺得沒有安全感、沒有滿 足的話,主耶穌的話仍是一樣可靠、一樣有功效的;只要我們一再的"真正信祂是神"、"真 正投靠祂"、"真正把自己交託給祂",我們就會享受到那"活水"的功用!
另外再提一件事,第31-33節﹕"這其間,門徒對耶穌說,拉比,請喫。耶穌說,我有食物喫 ,是你們不知道的。門徒就彼此對問說,莫非有人拿甚麼給祂喫麼?"這就引出了我們在 前面已經提到過的第34節﹕"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 "當主耶穌跟撒瑪利亞的婦人談話之時,門徒們不在旁邊;因為他們進城買食物去了。等他 們買了食物回來請主耶穌用飯時,祂卻告訴他們說"我已經吃過了"。其實,主耶穌是要教 導門徒們一個功課﹕在屬物質的生命中,無可否認的,"吃飯"是一件最重要的事;相對的 ,在屬靈的生命中,"遵行神的旨意、作成祂的工"是一件最重要的事!如果門徒們能瞭解 這一點,那麼,正如食物能叫我們的肚腹滿足一般,"遵行神的旨意"就能使我們的心靈得 到滿足了。這是我們從主耶穌的口中得到的教訓,也是我們從主耶穌的身上所見到的榜樣 !
結論﹕
我們信主的人今天雖然沒有賜人活水的能力,但我們卻應當有自己享用活水、並且有活 水可以流出去滋潤四圍的人之能力。這個秘訣,就在乎我們有否經常的在過一個"遵行神 的旨意"之生活。從主耶穌的身上可以看到,祂在當天所遵行的"神的旨意",不過是與一 個不為人知的婦人之談話而已。所以,讓我們從日常生活中最小的事上開始,來作一個忠 心的事奉神,和遵行神的旨意之僕人吧!
這個原因,我們可以從這一章的後面第34節中找到﹕"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 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這就是主耶穌在世上為人之時,在心中緊緊抓住的生活中心。當 祂以"遵行神的旨意,作成神的工"為生活的中心時,在祂的生活中也就產生出了"榮神益 人"的結果。這樣,你說,祂怎麼能知道離開那裏是出於神的旨意呢?我們從約翰福音17 章所記載的主耶穌向天父的一篇禱告文中可以看得出來。在那裏,祂說﹕"我不但為這些 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 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 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約17﹕20-22)。這是在講什麼?這乃是表示 出主耶穌祂經常所過的就是一個與神合一、與神同心、與神交往的生活!
今天,我們時常聽到一些要我們在屬靈上追求的勸勉;例如,"要有愛心"、"要傳福音"等 等的。當然,這些是好的、不能沒有的東西。但是,實在來說,這些都不是根本,這些只是 枝子、只是果子。因為,一個信主的人只要心中一直面對著神、跟神有交往,並且活著只有 一個目標,就是"要與神同心的來過一個遵行神的旨意的生活";這樣,這些屬靈的生活之 果子是連帶著跟來的,就像這一章的記載所叫我們看到的。
當主耶穌在"遵行神的旨意"之心態下離開猶太地時,結果就產生出下面所記的兩件屬靈 的工作來﹕(一)向撒瑪利亞婦人的傳福音,和(二)醫治幫助大臣的兒子;帶領了很多人來 信祂。接下去,第四節﹕"必須經過撒瑪利亞。"這裏所提到的"必須",本可說是從地理上 來說的,因為撒瑪利亞是處於猶太和加利利之間的一個地帶。但是,第九節告訴我們﹕" 撒瑪利亞的婦人對祂說,你既是猶太人,怎麼向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呢?原來猶太 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主耶穌既是個猶太人,所以對一般的猶太人來說,他們在當 時是寧可繞道也不願從撒瑪利亞經過的。由此看來,第四節所說的"必須"更可說是指主耶 穌心中的定意而言的。祂"必須"經過那裏,因為下面說,"於是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座城,名 叫敘加,靠近雅各給他兒子約瑟的那塊地。在那裏有雅各井。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 旁。那時約有午正"(5-6節)。可見,祂的"必須"乃是因為在撒瑪利亞有這一個地點;這個 地點就是祂的目標。
現在,就好像一臺戲一般,一切的佈景都擺好了,就等這個撒瑪利亞的婦人出場來。果然, 第七節﹕"有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來打水。耶穌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剛才已經提到她 在第九節所產生的反應,她對主耶穌的這個要求覺得很驚訝。所以,主耶穌就接著告訴她 一個真理﹕"耶穌回答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祂,祂 也必早給了你活水"(10節)。主耶穌的意思是﹕不但叫她知道祂看到她心中的空虛和不滿 足,祂也叫這個婦人知道祂是那一位能使她的心得到滿足的救主!那麼,因為這個撒瑪利 亞婦人並沒有立刻接受了祂的啟示;所以,主耶穌就趁機再講出那使人的心靈能永遠滿足 的應許來﹕"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 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13-14節)。主耶穌在此把兩種的水來作一個比 較。第一種是"井中的水"。這種水並非一定是不好的,只是它是不能使人永遠不再渴的。 正如在這世上的東西,也有很多是好的。但無論怎麼好的東西,它們所有的都只是像這井 中的水之性質;即是,喝了還要再渴的。相信一般超過卅五歲以上的人,都應當已經發現 了這一個事實;就是,世上的事物之追求是無窮盡的,因為它們的滿足感是有時間性的, 也是有限度的。以下,我們來思想一下"主耶穌所賜的活水"是怎樣的一種水﹕
(一)它是神的恩賜﹕
就像主耶穌在第10節中所說的。"水"在聖經中可以預表"聖靈",也可以預表"神的話"。但 在這裏,這"活水"所預表的,卻是像以賽亞所說的"所以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 賽12﹕3),也是像約翰所說的"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22﹕17下);所以,主 耶穌所賜的"活水"是預表"神的救恩",和它所帶來的"神的新生命"。那麼,關於"神的救 恩",多少聖經的話都叫我們看到,它是"神的恩賜";即是,它決不是我們付任何的代價可 以換得的。
(二)它是"只一次喝了、就永不再渴"的﹕
就像主耶穌在第14節中所說的。世上的水是由外面加進來的滿足;所以,喝了還要再渴。 但是,人若喝了主耶穌所賜的"生命之水",就不會再渴;因為,那水在我們的裏面成了泉 源。像箴言所說的,"但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4﹕18)。這就 是說,信主的人的生命是越來越光明、越來越豐富的。因此,它不但會給自己帶來滿足,並 且還能滿溢出去叫他四圍的人也得到滋潤呢!
(三)它是藉著"信"就可以獲得的﹕
當這個婦人聽了主耶穌的"給活水"的應許之後,她的反應是﹕"婦人說,先生,請把這水 賜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來這麼遠打水"(15節)。這句話雖然顯出她對"活水"的意義並 不真正的瞭解,但卻也叫我們看到一個事實;就是,她承認在自己的心中的確有一種渴望 是這個世界所不能給的。不管如何,主耶穌仍是湊著她的話來繼續的開導她﹕先是讓她看 到自己的"有罪"(16-19節);接著,告訴她"婦人,你當信我"(21節);最後,更清楚的叫她 知道祂就是那一位眾人所一直在等待著的彌賽亞(25-26節)。"耶穌基督",祂是唯一的救 世主。只有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替死,神纔能將那使人的心能滿足的"水"(永生)賜給一切 信祂的人!
(四)它是已經信主的人所當應用到的﹕
這樣說的原因,是由於今天在一些"基督徒"的身上所見到的事實。他們與世上的人相似, 在人生中所追求的,也仍是"井中的水"(世上之物)。這種情形,先知耶利米早已提到,"( 神說)我的百姓,作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 存水的池子"(耶2﹕13)。今天,如果我們已經信主,而心中仍然覺得沒有安全感、沒有滿 足的話,主耶穌的話仍是一樣可靠、一樣有功效的;只要我們一再的"真正信祂是神"、"真 正投靠祂"、"真正把自己交託給祂",我們就會享受到那"活水"的功用!
另外再提一件事,第31-33節﹕"這其間,門徒對耶穌說,拉比,請喫。耶穌說,我有食物喫 ,是你們不知道的。門徒就彼此對問說,莫非有人拿甚麼給祂喫麼?"這就引出了我們在 前面已經提到過的第34節﹕"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 "當主耶穌跟撒瑪利亞的婦人談話之時,門徒們不在旁邊;因為他們進城買食物去了。等他 們買了食物回來請主耶穌用飯時,祂卻告訴他們說"我已經吃過了"。其實,主耶穌是要教 導門徒們一個功課﹕在屬物質的生命中,無可否認的,"吃飯"是一件最重要的事;相對的 ,在屬靈的生命中,"遵行神的旨意、作成祂的工"是一件最重要的事!如果門徒們能瞭解 這一點,那麼,正如食物能叫我們的肚腹滿足一般,"遵行神的旨意"就能使我們的心靈得 到滿足了。這是我們從主耶穌的口中得到的教訓,也是我們從主耶穌的身上所見到的榜樣 !
結論﹕
我們信主的人今天雖然沒有賜人活水的能力,但我們卻應當有自己享用活水、並且有活 水可以流出去滋潤四圍的人之能力。這個秘訣,就在乎我們有否經常的在過一個"遵行神 的旨意"之生活。從主耶穌的身上可以看到,祂在當天所遵行的"神的旨意",不過是與一 個不為人知的婦人之談話而已。所以,讓我們從日常生活中最小的事上開始,來作一個忠 心的事奉神,和遵行神的旨意之僕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