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關於本書,我們很簡單的分兩點來看﹕
(一)名稱和內容﹕
民數記這本書的名稱,也是當聖經被翻成希臘文時的七十二譯士們所給的 。這個名稱,也就說明了它的內容。(也許中文採用比較通俗化的"數民 記"就更為容易叫人瞭解了的。)那麼,神數點祂的百姓以色列民的事, 前後一共有兩次。一次是在四十年曠野飄流之前,地點是在西乃山。另一 次是在四十年之後,地點是在約但河東。本書在希伯來文的原名是"在曠 野",意思是特指由西乃山到最後抵達約但河東摩押地的這一段在曠野飄 流的日子(一般稱之為四十年,實際上大約為卅八年)。按本書的內容來 說,可稱之為"嘰咕(怨言)之書"。因為全書中滿了以色列民對神的一 種背叛(不信)的心態。來3﹕9-10所引用的,就是詩95﹕10。這些話,也 就是當年的以色列人在四十年中的寫照。那麼,來3﹕7-4﹕10是神引用這 件事作為對今天的信主的人的警告的話。我們信了主的人都是神的兒女、 神的百姓;我們是屬神的。但是要小心,不要成為一個"心裏迷糊"的百 姓!
(二)結構﹕
最簡單的方法,是按著地理來把本書分成三大段﹕
(1)由西乃山到加低斯巴尼亞﹕(1﹕-12﹕)
舊約聖經的歷史,就如同是一個實物教材(林前10﹕11)。特別是民數記 ,更具有這個功用﹕把當年的以色列人的歷史,成為教導我們今天在靈性 中跟神的關係的功課。由出19章起直到民10章,都是記載以色列人在西乃 山下居住時所發生的事。所以,本書一開始就提到神吩咐要數民的事(1﹕ 1-3)。但是,利未人卻不必數在內,因為神另有特殊的使用他們之處(1 ﹕47-54)。2﹕-3﹕是講到神分配各支派如何安營之事。可見,神做事不 但都是好的,而且是有次序的。(如林前14﹕33所說﹕"神不是叫人混亂 "。)由神的安排看到﹕各支派都有它當站的位置(在最外面的四圍); 中間一層的四圍是利未人的位置;最最中心的,就是會幕(這預表神的百 姓在世上活著時,"基督"和"教會"是一切事奉和生活的中心)。6﹕2 提到一種特殊的人物"拿細耳人"(由小字的註解可見,此即利27章所著 重的許願,這也是自願的一個舉動)。聖經歷史上記載著多少位向神有如 此心願的人,他們以後都成了屬靈裏的偉人﹕如參孫、撒母耳、施洗約翰 等等。亞倫的祝福的話(6﹕24-26),至今仍是美的。
第七章所記的十二支派輪流每天來奉獻的故事,我們唸來覺得煩瑣。因為 都是在講重複的事,只是獻供物者的人名不同而已。但,正是此意。今天 我們每人與神之間的屬靈經歷,實在來說,在原則上都是一樣的。然而, 這些過程在神(和我們個人)卻都覺得津津有味,不嫌重複,不怕繁瑣。 因為祂是愛個人的神。祂注意到每一個人。每一個微不足道的人為祂所獻 上的,祂都欣賞,祂都記得。有時,人不欣賞或不知道我們的愛心。但我 們為愛主所作的事,祂都知道,祂都記得。由11章開始,屢次見到因以色 列人的發怨言而引起的神的審判(例如11﹕1-2)。然而,這也就是民數記 要我們看到的一個事實﹕"人的失信"和"神的信實"(提後2﹕13)。( 真是不能測透的愛!)雖有嗎哪,但是人所渴慕的是在埃及的這些東西(1 1﹕5);卻忘了在埃及還有"法老的苦工、轄制、奴隸的生活"等等的痛 苦。奇怪嗎?今天多少信主的人的心仍會在世界之中,仍會貪愛世界;豈 不同樣也是因為覺得"基督不能使他得到滿足"嗎?明顯的,這是這個人 的問題,而不是基督的問題。因為,再沒有比基督更完全、更豐富的了。 在12﹕1-2,我們看到了更可怕的事。因為,"發怨言"的罪甚至產生在事 奉神的人的身上,而且演變成了"毀謗"。這使神更不得不嚴嚴的管教之 。(由伯1﹕22更進一步可見為何"發怨言"不是小事,它是了不得的事, 是大罪來的。)
(2)由加低斯巴尼亞經曠野回加低斯巴尼亞﹕(13﹕-19﹕)
在創15章,神曾經應許亞伯拉罕要把迦南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那麼,加 低斯巴尼亞就在迦南地的南邊。按照神的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在 進入迦南地之前,"必須"先經過一段在曠野的生活(在我們屬靈的經歷 中,這往往是事實)。但是,這一段卅八年的額外的飄流,卻不是必須的 。這是以色列百姓的犯罪和不順服的結果。13﹕-14﹕記載了摩西所差遣去 的十二個探子帶回來的一個"多數人的報告",和一個"少數人的報告" 。結果是﹕以色列人採取了"多數人的報告"。(可見"少數服從多數" 不見得就是神的道路。)當時的這兩個少數的人是不容易作的。但在今天 ,有多少人還記得那另外的十個人的名字的?相反的,今天我們卻都記得 約書亞和迦勒這兩個人。所以,為神作的事是有存到永遠的價值的。那麼 ,為了審判以色列的不信的罪,神定規﹕除了約書亞和迦勒之外,沒有一 個被數的人能活著進入迦南地,他們都要在曠野倒斃。14﹕39-45的行動叫 我們知道﹕外表的"順服"有時候正是"內心的悖逆"的寫照。所以有人 說,"立刻的順服是真的順服;拖延的順服往往不是順服"。
我們跟神之間真正的態度和關係,真是只有各人自己知道的。奇妙的是緊 接著在15﹕1-2,神開始來為他們作進迦南以後的準備。真是看到人的不信 不能攔阻神來完成祂的應許,因為神的計劃是必定要完成的。這是我們可 以十分有把握的事。(曾有人問﹕神是否會失望?回答是﹕對個人,也許 會;對整體,不會。)神的國度如果要靠我們來建立的話,永不可能。但 ,感謝主,所有的工作,祂都作成了。第16章插入一段可拉、大坍、和亞 比蘭等的背叛神的故事。雖然由表面上來看,他們攻擊的對象只是摩西和 亞倫。但因為他們是神所選的領袖,所以摩西在11節的意思是說﹕"不服 神所定的權柄,其實就是不服神"。也因此,導致有31-33節的可怕和嚴重 的後果。這件事,在新約的猶大書中還提到引以為戒呢!在17章,神進一 步的以事實來證明﹕亞倫的為祭司的職份是出於祂的揀選。
(3)由加低斯巴尼亞到約但河東﹕(20﹕-36﹕)
關於上一段在曠野飄流卅八年的經過,我們所知有限,也不能確知實際的 路線,因為聖經根本沒什麼記載。(有如我們在靈命中這類光景的日子, 在神前是不被記念的,是不算的。所以,屬靈的年歲與屬世的年歲的算法 是不同的。換言之,不一定信主十年就有像十歲那樣程度的生命的。)所 以到20﹕1時,卅八年已經過去,他們又回到了原處。(這是屬靈中的原則 ﹕那裏跌倒,必須在那裏起來。)在20﹕2-13記載了摩西犯罪的事,結果 是使他也不能進迦南地。在12﹕3,曾記了摩西的一個"長處"。但現在, 他就是跌倒在他的長處上。(實在,在我們的生命中所當注重的,不是自 己的"長處"或"短處";而是,我們有否把它們交在主的手中,或誰是 我們的生命之主?)所以,總要記得林前10﹕12的話。詩106﹕33描寫摩西 在當時"用嘴說了急躁的話"(20﹕10),也即,他發了脾氣。但是,真 正的和基本的罪是在他的裏面的最深處﹕"不信我"(20﹕12)。可以由 兩方面來看到他對神的"不信"﹕(A)他依靠過去的經歷(杖),而不信 神現在所說的話(20﹕8,11;出17﹕6);(B)在20﹕10他說﹕"我"為 你們……。他奪了神的榮耀,把工作看成是屬自己的了。所以,這是使神 不能隨便放過的一件事。("不信神"實在是最大的罪,因為它是"藐視 神",不把神放在祂當站的地位上。)
以前被數過的人一個個的都死了,亞倫也死了(20﹕28)。過去的卅八年 只是活在一種等待的心情中。等待什麼?"等第一代的人死"和"等第二 代的人長大起來",才可以進入迦南地去。所以,一個不肯順服神的人, 也可以暫時好似活得"很自由的"(因為在曠野可以"任意飄流");他 的肉體也不必受神的約束之苦(好像神也不大管教他似的)。但在同時, 他過的是一個沒有指望的生活,一個沒有意義、也是沒有滿足的生活。在2 1﹕1-3,神再開始顯出祂能拯救以色列人勝過仇敵的能力。接著所記的銅 蛇的故事,主耶穌在新約的約3章作了解釋。21﹕21-35所記戰勝亞摩利王 西宏和巴珊王噩的故事,是以色列歷史中因信服神而大大得勝的兩件大事 。在聖經以後的記載中,常常被提起,用以鼓勵以色列人來投靠神。由22 ﹕-25﹕,記載了聖經中最古怪和難測的人物之一的巴蘭(彼後2﹕15和猶1 1是聖經對他的描寫)。他是一個想利用神給的恩賜為自己得利的人。但結 果,相反的,神卻是用了他來成為給以色列祝福的出口。24﹕17是對主的 預言。啟2﹕14所提的"巴蘭的教訓"就是指25﹕1的事。由31﹕16可見, 原來這是巴蘭給巴勒出的主意,目的為要使自己得利。所以,"與世俗為 友"(雅4﹕4)是魔鬼自古以來在屬神的人身上所做的最成功的一個戰略 。因此,我們一定要靠主的恩典來作一個與世界有分別的人!26﹕1-2,這 是第二次的被數。數算的結果與第一章的相較,可見流便、西緬、迦得、 以法蓮、和拿弗他利這五個支派的人數減少了。以致使總人數不但沒有增 加,反而減少了。(對神的態度如何和蒙福與否往往是有關係的。)26﹕6 4-65叫我們看到﹕神的話都應驗了。
在最後的幾章中,曾兩次提到有關西羅非哈的女兒們的事(27﹕1-11;36 ﹕1-12)。顯出神對個人的關心(詩87﹕5-6)。人的價值在今天的社會中 漸漸只成為是一個數目字,我們只是多少個數目字中的一個而已。但是在 神的心中卻並非如此。這些事也叫我們看出,神從來沒有對女人有什麼不 公平之處。所以,信主的姐妹們絕不需要參與任何"女權運動"的。27﹕1 2-23,因為摩西準備要死,所以立約書亞來繼承他的工作。這也應當是我 們的心願﹕在我過去之後,確知有人能接替我的位置來事奉神。因此在活 著時,當訓練、帶領一些年青的人。(對為人父母者最明顯的責任﹕帶領 自己的兒女們。)第32章記載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來要求得 約但河東已得之地為業,而不要迦南地("一鳥在握勝於二鳥在枝"?) 。雖然他們答應在進迦南的爭戰上仍然同工,也雖然得了摩西的同意;但 這想法原不是出於神的道路,因為這不是出於信心的道路。在以後即可見 到他們的虧損,他們是最早被滅的。(走屬靈的信心道路是自願的;神從 來不勉強我們順服祂。但有遠見的,也即有信心的,就知道順服神的道路 是對我們最有益的道路。)第33章是重述曠野的旅程﹕由埃及到摩押地。 在第35章記載了設立"逃城"的事﹕三座在約但河東,三座在迦南地。來6 ﹕18解釋了這是"罪人在基督裏躲避神的審判"的預表。36﹕13是民數記 的結束。在全書中,證明了人是完全失敗的。因為這是一批明明見到神的 作為、明明經歷神的莫大的恩典的人;然而,他們的表現與世人有什麼不 同?所以,"人性"是已經完全敗壞了的。然而,仍是因著神的恩典和憐 憫,以色列人他們現在來到了所應許的美地的邊界。
結論﹕
唸9﹕23,這纔是屬神的人向神應有的態度。祂救了我們,祂是我們的救 主;但這只是我們對祂的第一步的認識。當我們繼續與祂來往,漸漸更發 現祂在拯救我們的後面的那個莫測深厚的大愛時,我們就不得不進一步的 稱呼祂、也承認祂是我們的"主"了。願主幫助我們,不要像當年的以色 列人﹕順服主、愛主之心只是短暫的。他們每一次所以失敗的原因,都是 因為想要靠自己。所以,讓我們常常學習完全靠主的功課;然後才能在一 生中都走在這一條順服主、也即順服"神的話"的道路之中。
(一)名稱和內容﹕
民數記這本書的名稱,也是當聖經被翻成希臘文時的七十二譯士們所給的 。這個名稱,也就說明了它的內容。(也許中文採用比較通俗化的"數民 記"就更為容易叫人瞭解了的。)那麼,神數點祂的百姓以色列民的事, 前後一共有兩次。一次是在四十年曠野飄流之前,地點是在西乃山。另一 次是在四十年之後,地點是在約但河東。本書在希伯來文的原名是"在曠 野",意思是特指由西乃山到最後抵達約但河東摩押地的這一段在曠野飄 流的日子(一般稱之為四十年,實際上大約為卅八年)。按本書的內容來 說,可稱之為"嘰咕(怨言)之書"。因為全書中滿了以色列民對神的一 種背叛(不信)的心態。來3﹕9-10所引用的,就是詩95﹕10。這些話,也 就是當年的以色列人在四十年中的寫照。那麼,來3﹕7-4﹕10是神引用這 件事作為對今天的信主的人的警告的話。我們信了主的人都是神的兒女、 神的百姓;我們是屬神的。但是要小心,不要成為一個"心裏迷糊"的百 姓!
(二)結構﹕
最簡單的方法,是按著地理來把本書分成三大段﹕
(1)由西乃山到加低斯巴尼亞﹕(1﹕-12﹕)
舊約聖經的歷史,就如同是一個實物教材(林前10﹕11)。特別是民數記 ,更具有這個功用﹕把當年的以色列人的歷史,成為教導我們今天在靈性 中跟神的關係的功課。由出19章起直到民10章,都是記載以色列人在西乃 山下居住時所發生的事。所以,本書一開始就提到神吩咐要數民的事(1﹕ 1-3)。但是,利未人卻不必數在內,因為神另有特殊的使用他們之處(1 ﹕47-54)。2﹕-3﹕是講到神分配各支派如何安營之事。可見,神做事不 但都是好的,而且是有次序的。(如林前14﹕33所說﹕"神不是叫人混亂 "。)由神的安排看到﹕各支派都有它當站的位置(在最外面的四圍); 中間一層的四圍是利未人的位置;最最中心的,就是會幕(這預表神的百 姓在世上活著時,"基督"和"教會"是一切事奉和生活的中心)。6﹕2 提到一種特殊的人物"拿細耳人"(由小字的註解可見,此即利27章所著 重的許願,這也是自願的一個舉動)。聖經歷史上記載著多少位向神有如 此心願的人,他們以後都成了屬靈裏的偉人﹕如參孫、撒母耳、施洗約翰 等等。亞倫的祝福的話(6﹕24-26),至今仍是美的。
第七章所記的十二支派輪流每天來奉獻的故事,我們唸來覺得煩瑣。因為 都是在講重複的事,只是獻供物者的人名不同而已。但,正是此意。今天 我們每人與神之間的屬靈經歷,實在來說,在原則上都是一樣的。然而, 這些過程在神(和我們個人)卻都覺得津津有味,不嫌重複,不怕繁瑣。 因為祂是愛個人的神。祂注意到每一個人。每一個微不足道的人為祂所獻 上的,祂都欣賞,祂都記得。有時,人不欣賞或不知道我們的愛心。但我 們為愛主所作的事,祂都知道,祂都記得。由11章開始,屢次見到因以色 列人的發怨言而引起的神的審判(例如11﹕1-2)。然而,這也就是民數記 要我們看到的一個事實﹕"人的失信"和"神的信實"(提後2﹕13)。( 真是不能測透的愛!)雖有嗎哪,但是人所渴慕的是在埃及的這些東西(1 1﹕5);卻忘了在埃及還有"法老的苦工、轄制、奴隸的生活"等等的痛 苦。奇怪嗎?今天多少信主的人的心仍會在世界之中,仍會貪愛世界;豈 不同樣也是因為覺得"基督不能使他得到滿足"嗎?明顯的,這是這個人 的問題,而不是基督的問題。因為,再沒有比基督更完全、更豐富的了。 在12﹕1-2,我們看到了更可怕的事。因為,"發怨言"的罪甚至產生在事 奉神的人的身上,而且演變成了"毀謗"。這使神更不得不嚴嚴的管教之 。(由伯1﹕22更進一步可見為何"發怨言"不是小事,它是了不得的事, 是大罪來的。)
(2)由加低斯巴尼亞經曠野回加低斯巴尼亞﹕(13﹕-19﹕)
在創15章,神曾經應許亞伯拉罕要把迦南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那麼,加 低斯巴尼亞就在迦南地的南邊。按照神的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在 進入迦南地之前,"必須"先經過一段在曠野的生活(在我們屬靈的經歷 中,這往往是事實)。但是,這一段卅八年的額外的飄流,卻不是必須的 。這是以色列百姓的犯罪和不順服的結果。13﹕-14﹕記載了摩西所差遣去 的十二個探子帶回來的一個"多數人的報告",和一個"少數人的報告" 。結果是﹕以色列人採取了"多數人的報告"。(可見"少數服從多數" 不見得就是神的道路。)當時的這兩個少數的人是不容易作的。但在今天 ,有多少人還記得那另外的十個人的名字的?相反的,今天我們卻都記得 約書亞和迦勒這兩個人。所以,為神作的事是有存到永遠的價值的。那麼 ,為了審判以色列的不信的罪,神定規﹕除了約書亞和迦勒之外,沒有一 個被數的人能活著進入迦南地,他們都要在曠野倒斃。14﹕39-45的行動叫 我們知道﹕外表的"順服"有時候正是"內心的悖逆"的寫照。所以有人 說,"立刻的順服是真的順服;拖延的順服往往不是順服"。
我們跟神之間真正的態度和關係,真是只有各人自己知道的。奇妙的是緊 接著在15﹕1-2,神開始來為他們作進迦南以後的準備。真是看到人的不信 不能攔阻神來完成祂的應許,因為神的計劃是必定要完成的。這是我們可 以十分有把握的事。(曾有人問﹕神是否會失望?回答是﹕對個人,也許 會;對整體,不會。)神的國度如果要靠我們來建立的話,永不可能。但 ,感謝主,所有的工作,祂都作成了。第16章插入一段可拉、大坍、和亞 比蘭等的背叛神的故事。雖然由表面上來看,他們攻擊的對象只是摩西和 亞倫。但因為他們是神所選的領袖,所以摩西在11節的意思是說﹕"不服 神所定的權柄,其實就是不服神"。也因此,導致有31-33節的可怕和嚴重 的後果。這件事,在新約的猶大書中還提到引以為戒呢!在17章,神進一 步的以事實來證明﹕亞倫的為祭司的職份是出於祂的揀選。
(3)由加低斯巴尼亞到約但河東﹕(20﹕-36﹕)
關於上一段在曠野飄流卅八年的經過,我們所知有限,也不能確知實際的 路線,因為聖經根本沒什麼記載。(有如我們在靈命中這類光景的日子, 在神前是不被記念的,是不算的。所以,屬靈的年歲與屬世的年歲的算法 是不同的。換言之,不一定信主十年就有像十歲那樣程度的生命的。)所 以到20﹕1時,卅八年已經過去,他們又回到了原處。(這是屬靈中的原則 ﹕那裏跌倒,必須在那裏起來。)在20﹕2-13記載了摩西犯罪的事,結果 是使他也不能進迦南地。在12﹕3,曾記了摩西的一個"長處"。但現在, 他就是跌倒在他的長處上。(實在,在我們的生命中所當注重的,不是自 己的"長處"或"短處";而是,我們有否把它們交在主的手中,或誰是 我們的生命之主?)所以,總要記得林前10﹕12的話。詩106﹕33描寫摩西 在當時"用嘴說了急躁的話"(20﹕10),也即,他發了脾氣。但是,真 正的和基本的罪是在他的裏面的最深處﹕"不信我"(20﹕12)。可以由 兩方面來看到他對神的"不信"﹕(A)他依靠過去的經歷(杖),而不信 神現在所說的話(20﹕8,11;出17﹕6);(B)在20﹕10他說﹕"我"為 你們……。他奪了神的榮耀,把工作看成是屬自己的了。所以,這是使神 不能隨便放過的一件事。("不信神"實在是最大的罪,因為它是"藐視 神",不把神放在祂當站的地位上。)
以前被數過的人一個個的都死了,亞倫也死了(20﹕28)。過去的卅八年 只是活在一種等待的心情中。等待什麼?"等第一代的人死"和"等第二 代的人長大起來",才可以進入迦南地去。所以,一個不肯順服神的人, 也可以暫時好似活得"很自由的"(因為在曠野可以"任意飄流");他 的肉體也不必受神的約束之苦(好像神也不大管教他似的)。但在同時, 他過的是一個沒有指望的生活,一個沒有意義、也是沒有滿足的生活。在2 1﹕1-3,神再開始顯出祂能拯救以色列人勝過仇敵的能力。接著所記的銅 蛇的故事,主耶穌在新約的約3章作了解釋。21﹕21-35所記戰勝亞摩利王 西宏和巴珊王噩的故事,是以色列歷史中因信服神而大大得勝的兩件大事 。在聖經以後的記載中,常常被提起,用以鼓勵以色列人來投靠神。由22 ﹕-25﹕,記載了聖經中最古怪和難測的人物之一的巴蘭(彼後2﹕15和猶1 1是聖經對他的描寫)。他是一個想利用神給的恩賜為自己得利的人。但結 果,相反的,神卻是用了他來成為給以色列祝福的出口。24﹕17是對主的 預言。啟2﹕14所提的"巴蘭的教訓"就是指25﹕1的事。由31﹕16可見, 原來這是巴蘭給巴勒出的主意,目的為要使自己得利。所以,"與世俗為 友"(雅4﹕4)是魔鬼自古以來在屬神的人身上所做的最成功的一個戰略 。因此,我們一定要靠主的恩典來作一個與世界有分別的人!26﹕1-2,這 是第二次的被數。數算的結果與第一章的相較,可見流便、西緬、迦得、 以法蓮、和拿弗他利這五個支派的人數減少了。以致使總人數不但沒有增 加,反而減少了。(對神的態度如何和蒙福與否往往是有關係的。)26﹕6 4-65叫我們看到﹕神的話都應驗了。
在最後的幾章中,曾兩次提到有關西羅非哈的女兒們的事(27﹕1-11;36 ﹕1-12)。顯出神對個人的關心(詩87﹕5-6)。人的價值在今天的社會中 漸漸只成為是一個數目字,我們只是多少個數目字中的一個而已。但是在 神的心中卻並非如此。這些事也叫我們看出,神從來沒有對女人有什麼不 公平之處。所以,信主的姐妹們絕不需要參與任何"女權運動"的。27﹕1 2-23,因為摩西準備要死,所以立約書亞來繼承他的工作。這也應當是我 們的心願﹕在我過去之後,確知有人能接替我的位置來事奉神。因此在活 著時,當訓練、帶領一些年青的人。(對為人父母者最明顯的責任﹕帶領 自己的兒女們。)第32章記載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來要求得 約但河東已得之地為業,而不要迦南地("一鳥在握勝於二鳥在枝"?) 。雖然他們答應在進迦南的爭戰上仍然同工,也雖然得了摩西的同意;但 這想法原不是出於神的道路,因為這不是出於信心的道路。在以後即可見 到他們的虧損,他們是最早被滅的。(走屬靈的信心道路是自願的;神從 來不勉強我們順服祂。但有遠見的,也即有信心的,就知道順服神的道路 是對我們最有益的道路。)第33章是重述曠野的旅程﹕由埃及到摩押地。 在第35章記載了設立"逃城"的事﹕三座在約但河東,三座在迦南地。來6 ﹕18解釋了這是"罪人在基督裏躲避神的審判"的預表。36﹕13是民數記 的結束。在全書中,證明了人是完全失敗的。因為這是一批明明見到神的 作為、明明經歷神的莫大的恩典的人;然而,他們的表現與世人有什麼不 同?所以,"人性"是已經完全敗壞了的。然而,仍是因著神的恩典和憐 憫,以色列人他們現在來到了所應許的美地的邊界。
結論﹕
唸9﹕23,這纔是屬神的人向神應有的態度。祂救了我們,祂是我們的救 主;但這只是我們對祂的第一步的認識。當我們繼續與祂來往,漸漸更發 現祂在拯救我們的後面的那個莫測深厚的大愛時,我們就不得不進一步的 稱呼祂、也承認祂是我們的"主"了。願主幫助我們,不要像當年的以色 列人﹕順服主、愛主之心只是短暫的。他們每一次所以失敗的原因,都是 因為想要靠自己。所以,讓我們常常學習完全靠主的功課;然後才能在一 生中都走在這一條順服主、也即順服"神的話"的道路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