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裏的團契
羅15﹕)
關於"基督徒的生活"這題目,我們已經看到的是﹕(一)它是一個事奉的生活(羅12-13章),和(二 )如何來保守基督徒之間的合一(羅14章)。現在來到第15章,保羅再來告訴我們﹕在一個人信主 之後和他離開世界之前,換言之,在一個基督徒還活在世上之時,他所不能缺少的一種生活,就是 "教會中的生活";也就是說,一個基督徒不應該過一個獨來獨往之孤立的生活,他必須過一個有" 在基督裏的團契"之生活。聖經告訴我們,當這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地方的一個人信主之時,他就 受了聖靈的洗而進入了一個屬靈的大團體"基督的身體",也就是"教會";但聖經也叫我們看見,在 世上很多不同的地方,都有一些信主的人在一起聚集的組織,就是所謂的"地方上的教會"或"地方 教會"。那麼,只要一個人真正的進入了那個屬靈的、看不見的"教會",他(她)就保證是一個已經 得救的人了。然而,按照神的計劃和安排,當這個人還活在地上時,他就必須得屬於他所居住之地 的某個看得見的"教會";或說,假如那裏還沒有成形的地方教會的話,他也必須尋找過一個與其他 的基督徒相交來往的方法。因為,教會生活或跟其他基督徒相交來往的生活,就是"在基督裏的團 契"生活,它是幫助我們的靈性能夠成長、能夠叫我們成為"主的見證人"之唯一的一種生活,是絕 對不能缺少的。在這一章中,首先﹕
(一)教會(團契)生活至終之目的是什麼?(15﹕1-13)
對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引用第7節的最後一句作為中心點的回答﹕"使榮耀歸於神"(或說"使神得 榮耀")。保羅在林前10﹕31也說﹕"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那麼, 保羅在那裏所說的一個簡單的生活原則,現在他在這裏要把這個原則比較詳細的來作說明;就是 說,如何纔能過一個使神得榮耀的生活呢?他所著重的是在兩件事情上﹕
(1)效法主﹕(15﹕1-3)
這是說,作一個跟隨主之腳蹤去行的人。第1-3節﹕"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 求自己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 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神的話也很清楚的告訴我們﹕神在我們信主的 人身上至終的盼望,就是我們能夠像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那麼,這裏告訴我們﹕主耶穌 一生在世為人所有的就是一個"不求自己的喜悅"的態度(3節上)。但是,第3節下半接著叫我們知 道,這一種的"不求自己的喜悅"並不就是"不為自己活、為人群而活"的意思;因為,基督的"不為 自己的喜悅"而活,乃是根基於祂的"為父"或"為父的旨意"而活的心態。所以,我們必須在懂得第 3節的意思之後,纔能再去實行前面的第1和2節。否則的話,聖經的教導和一般道德經的說法、或 博愛犧牲的論調有什麼不同呢?主耶穌所活的,是一個經常使神得榮耀的生活;所以,如果我們真 正跟隨主的腳蹤來生活的話,我們所過的就一定也是一個使神得榮耀的生活了。
(2)彼此間的合一﹕(15﹕4-13)
再沒有一件事能夠比真正的基督徒之間的紛爭、攻擊,更會使神不得榮耀的了。所以保羅在這一 段中,提出了幾點使弟兄姐妹間能彼此真正合一的方法﹕
(A)藉著"盼望"﹕(15﹕4)
第4節﹕"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所以說,這一種的"盼望"是根基於聖經所講的真理上的;也就是說,假如基督徒在人生中所有的 盼望都是建築在聖經真理的信息上、我們心中所看重的是靈性的福分和好處的話,那麼,我們就 會容易達到合一了。
(B)藉著"求神的榮耀"﹕(15﹕5-6)
第5-6節﹕"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 穌基督的父。"這是說,假如每一個基督徒在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上,都存心"只求神的榮耀"或"以 神的榮耀為念"的話,那麼,這種存心就成了促使我們能夠合一的動力了。更是因為在基本上,我 們的主在世上時,祂就是存著這樣"求神的榮耀"之心來生活的;所以,假如我們每一個人都追求過 一個"與主合一"之生活的話,那麼,我們彼此之間不也就合一了嗎?
(C)藉著"相交"﹕(15﹕7)
第7節﹕"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於神。"很多時候,人與人之 間的誤會是由於彼此之間不夠瞭解而造成的。所以,如果我們聽從聖經的話﹕對人不要在心中存 偏見,乃要先只因為"這人是弟兄姐妹"而接納他,然後有機會去與之接觸交通;多少時候,與人之 間的牆就會除去了的。當然,我們彼此也就因此而合一了。
(D)藉著"同屬基督身體上肢體的關係"﹕(15﹕8-13)
第8節上﹕"我說,基督是為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這是指猶太人中之信主的人)。第9節上 ﹕"並叫外邦人,因祂的憐憫,榮耀神";第10節﹕"又說﹕「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 保羅在這一段中講到,這兩個生來是完全不同團體的人(像猶太人和外邦人),他們尚且可以在主 的裏面合而為一、一起歡樂、一起讚美;那麼,何況我們今天這些只是在一些小小的事上有意見不 同(再說,這是指像上一章所提的那類事)、而都是屬於主的身體上互為肢體的人呢?因為我們是 在一個身體之內,所以我們的合一就是順性的事;正如一個正常的人,是不會自己打自己的。只要 我們都肯讓教會的頭(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真正作主的話,我們之間的合一是必然可能的!
(二)保羅的見證﹕(15﹕14-33)
這一大段是保羅在結束本書之前,為他自己寫這封信的原因、以及他在寫信時心中的一些計劃, 有一點說明。然而我們在其中同時也可以看出,保羅是一個實行"在基督裏的團契"生活的人;所以 ,我們稱之為是他的見證。第14節﹕"弟兄們,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的知識 ,也能彼此勸戒。"保羅稱呼他們為"弟兄們",顯出他對羅馬教會中人的接納;同時,他的說話也顯 出了他對他們之信任的心。這些表現,都是他在上面勸勉他們要實行的真理。第15節﹕"但我稍微 放膽寫信給你們,是要提醒你們的記性,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在他的話中,我們可以看到保羅 向人之謙卑的態度,即使對方是受他教導的人;並且,他告訴他們,使他寫這封信的基本原因,是 出於他在心中對羅馬教會弟兄姐妹們的一個負擔。第16節﹕"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 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這是說﹕使他向羅馬的這 個外邦人成員之教會有負擔的原因,乃是因為神給了他這個成為外邦人使徒之職分的託付。保羅 在這裏將他自己描寫為一個祭司,而把那些因聽到他所傳的福音而信主的外邦人描寫成為他向神 所獻上的一個祭物;但這一個祭,乃是一個感恩祭,像他在上一節的末了時所說的;也正如他在下 面接著說的,
第17節﹕"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裏有可誇的。"雖然在事實上,他為神所作的工的確是 有成就的,但是,因為他是"在基督裏"作的,所以,第18節﹕"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甚麼 都不敢提,只提祂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這就是說, 保羅認為他的一生都只不過是主藉著他而產生的作為,所以,一切都是主所作的;因此,也只有主 耶穌纔應該得著榮耀!就如他在上面對別人的勸勉,保羅自己所過的也就是一個效法主、只求神 得榮耀的生活。以下,我們舉出幾件事,看看保羅他如何與其他信主的人來實行"在基督裏的團契 "生活﹕
(1)第24節﹕"盼望從你們那裏經過,得見你們,先與你們彼此交往,心裏稍微滿足,然後蒙你們 送行。"這表達出保羅的一種渴望跟這些弟兄姐妹們會面之心。假如我們是從上面唸下來的話,更 可以知道這是他多年來的盼望。其實在羅馬教會中,保羅並沒有很多真正很熟悉的人,因為他還 從來沒去過羅馬;但就因為大家都是"在基督裏的人"這種關係,他就有這種"跟他們相聚"的盼望 在那裏。所以,第一個"在基督裏的團契",就是基督徒之間的相聚生活。當然,所謂的"相聚",不 止只是社交生活上的踫面、來往,更是在屬靈裏面的交往。這也是為什麼基督徒們必須經常參加 教會所預備的各種聚會之故。
(2)第25-26節﹕"但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給聖徒。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捐項,給 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在保羅動身去羅馬之前,他要先去耶路撒冷辦一件事,就是替馬其頓和 亞該亞一帶教會的人去送一筆款項給耶路撒冷教會中有需要的人。第27節﹕"這固然是他們樂意 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 由此看來,這一件事很可能是出於保羅的勸勉,因為在當時的時代,這是一件特別有屬靈上之意 義的事;因此可說,保羅自己也是在這件事上有參與的。所以,第二個"在基督裏的團契",就是在 基督徒之間的關懷上。在物資上比較富裕的,應當幫助那些同在基督裏、真正有需要的弟兄姐妹 們,以實行在主內的合一和彼此相愛的命令!
(3)第30節﹕"弟兄們,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著聖靈的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 求神。"在羅馬書的開始,保羅提到自己怎麼常常為羅馬教會的弟兄姐妹們禱告,現在,他也要求 他們來為他禱告神。所以,第三個"在基督裏的團契",就是一種基督徒之間彼此代禱的生活。"禱 告"是神為屬祂的人跟祂之間、以及祂的兒女們彼此之間,在建立關係上的一個最最有用的工具; 同時,它也是一個最奇妙的事奉神之工具!你看,保羅跟在羅馬的弟兄姐妹們身處兩地、彼此之 間也不見得有很深的私人交情,但是藉著"禱告",他們可以一起成為同工!所以,總不要輕看去 擔任這"為人代禱"的事工,尤其是在為那些直接作神工作的人之代禱上;因為藉著"禱告",你我都 可以間接的成為那些事工上之同工!
結論﹕
傳4﹕12說﹕"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這是為 什麼我們要重視基督徒之間的"在基督裏的團契"之一個重要原因。因為一個基督徒在信主之後, 若過的是一個不跟其他基督徒來往之生活的話,他就很容易成為被撒但魔鬼所可吞吃的對象,成 為一個活在世上卻沒有能被神用、在神的工作上和神的國中不起作用的人。這是多麼可惜的一件 事呢!除此之外,聖經中有多少的應許,有關基督徒靈性的成長、禱告的蒙應允等等的,都是跟" 在基督裏的團契"生活是有關的。所以,當你我在世上活著時,求主帶領我們能有一個健全的"在 基督裏的團契"生活之條件!
關於"基督徒的生活"這題目,我們已經看到的是﹕(一)它是一個事奉的生活(羅12-13章),和(二 )如何來保守基督徒之間的合一(羅14章)。現在來到第15章,保羅再來告訴我們﹕在一個人信主 之後和他離開世界之前,換言之,在一個基督徒還活在世上之時,他所不能缺少的一種生活,就是 "教會中的生活";也就是說,一個基督徒不應該過一個獨來獨往之孤立的生活,他必須過一個有" 在基督裏的團契"之生活。聖經告訴我們,當這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地方的一個人信主之時,他就 受了聖靈的洗而進入了一個屬靈的大團體"基督的身體",也就是"教會";但聖經也叫我們看見,在 世上很多不同的地方,都有一些信主的人在一起聚集的組織,就是所謂的"地方上的教會"或"地方 教會"。那麼,只要一個人真正的進入了那個屬靈的、看不見的"教會",他(她)就保證是一個已經 得救的人了。然而,按照神的計劃和安排,當這個人還活在地上時,他就必須得屬於他所居住之地 的某個看得見的"教會";或說,假如那裏還沒有成形的地方教會的話,他也必須尋找過一個與其他 的基督徒相交來往的方法。因為,教會生活或跟其他基督徒相交來往的生活,就是"在基督裏的團 契"生活,它是幫助我們的靈性能夠成長、能夠叫我們成為"主的見證人"之唯一的一種生活,是絕 對不能缺少的。在這一章中,首先﹕
(一)教會(團契)生活至終之目的是什麼?(15﹕1-13)
對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引用第7節的最後一句作為中心點的回答﹕"使榮耀歸於神"(或說"使神得 榮耀")。保羅在林前10﹕31也說﹕"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那麼, 保羅在那裏所說的一個簡單的生活原則,現在他在這裏要把這個原則比較詳細的來作說明;就是 說,如何纔能過一個使神得榮耀的生活呢?他所著重的是在兩件事情上﹕
(1)效法主﹕(15﹕1-3)
這是說,作一個跟隨主之腳蹤去行的人。第1-3節﹕"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 求自己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 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神的話也很清楚的告訴我們﹕神在我們信主的 人身上至終的盼望,就是我們能夠像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那麼,這裏告訴我們﹕主耶穌 一生在世為人所有的就是一個"不求自己的喜悅"的態度(3節上)。但是,第3節下半接著叫我們知 道,這一種的"不求自己的喜悅"並不就是"不為自己活、為人群而活"的意思;因為,基督的"不為 自己的喜悅"而活,乃是根基於祂的"為父"或"為父的旨意"而活的心態。所以,我們必須在懂得第 3節的意思之後,纔能再去實行前面的第1和2節。否則的話,聖經的教導和一般道德經的說法、或 博愛犧牲的論調有什麼不同呢?主耶穌所活的,是一個經常使神得榮耀的生活;所以,如果我們真 正跟隨主的腳蹤來生活的話,我們所過的就一定也是一個使神得榮耀的生活了。
(2)彼此間的合一﹕(15﹕4-13)
再沒有一件事能夠比真正的基督徒之間的紛爭、攻擊,更會使神不得榮耀的了。所以保羅在這一 段中,提出了幾點使弟兄姐妹間能彼此真正合一的方法﹕
(A)藉著"盼望"﹕(15﹕4)
第4節﹕"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所以說,這一種的"盼望"是根基於聖經所講的真理上的;也就是說,假如基督徒在人生中所有的 盼望都是建築在聖經真理的信息上、我們心中所看重的是靈性的福分和好處的話,那麼,我們就 會容易達到合一了。
(B)藉著"求神的榮耀"﹕(15﹕5-6)
第5-6節﹕"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 穌基督的父。"這是說,假如每一個基督徒在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上,都存心"只求神的榮耀"或"以 神的榮耀為念"的話,那麼,這種存心就成了促使我們能夠合一的動力了。更是因為在基本上,我 們的主在世上時,祂就是存著這樣"求神的榮耀"之心來生活的;所以,假如我們每一個人都追求過 一個"與主合一"之生活的話,那麼,我們彼此之間不也就合一了嗎?
(C)藉著"相交"﹕(15﹕7)
第7節﹕"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於神。"很多時候,人與人之 間的誤會是由於彼此之間不夠瞭解而造成的。所以,如果我們聽從聖經的話﹕對人不要在心中存 偏見,乃要先只因為"這人是弟兄姐妹"而接納他,然後有機會去與之接觸交通;多少時候,與人之 間的牆就會除去了的。當然,我們彼此也就因此而合一了。
(D)藉著"同屬基督身體上肢體的關係"﹕(15﹕8-13)
第8節上﹕"我說,基督是為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這是指猶太人中之信主的人)。第9節上 ﹕"並叫外邦人,因祂的憐憫,榮耀神";第10節﹕"又說﹕「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 保羅在這一段中講到,這兩個生來是完全不同團體的人(像猶太人和外邦人),他們尚且可以在主 的裏面合而為一、一起歡樂、一起讚美;那麼,何況我們今天這些只是在一些小小的事上有意見不 同(再說,這是指像上一章所提的那類事)、而都是屬於主的身體上互為肢體的人呢?因為我們是 在一個身體之內,所以我們的合一就是順性的事;正如一個正常的人,是不會自己打自己的。只要 我們都肯讓教會的頭(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真正作主的話,我們之間的合一是必然可能的!
(二)保羅的見證﹕(15﹕14-33)
這一大段是保羅在結束本書之前,為他自己寫這封信的原因、以及他在寫信時心中的一些計劃, 有一點說明。然而我們在其中同時也可以看出,保羅是一個實行"在基督裏的團契"生活的人;所以 ,我們稱之為是他的見證。第14節﹕"弟兄們,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的知識 ,也能彼此勸戒。"保羅稱呼他們為"弟兄們",顯出他對羅馬教會中人的接納;同時,他的說話也顯 出了他對他們之信任的心。這些表現,都是他在上面勸勉他們要實行的真理。第15節﹕"但我稍微 放膽寫信給你們,是要提醒你們的記性,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在他的話中,我們可以看到保羅 向人之謙卑的態度,即使對方是受他教導的人;並且,他告訴他們,使他寫這封信的基本原因,是 出於他在心中對羅馬教會弟兄姐妹們的一個負擔。第16節﹕"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 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這是說﹕使他向羅馬的這 個外邦人成員之教會有負擔的原因,乃是因為神給了他這個成為外邦人使徒之職分的託付。保羅 在這裏將他自己描寫為一個祭司,而把那些因聽到他所傳的福音而信主的外邦人描寫成為他向神 所獻上的一個祭物;但這一個祭,乃是一個感恩祭,像他在上一節的末了時所說的;也正如他在下 面接著說的,
第17節﹕"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裏有可誇的。"雖然在事實上,他為神所作的工的確是 有成就的,但是,因為他是"在基督裏"作的,所以,第18節﹕"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甚麼 都不敢提,只提祂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這就是說, 保羅認為他的一生都只不過是主藉著他而產生的作為,所以,一切都是主所作的;因此,也只有主 耶穌纔應該得著榮耀!就如他在上面對別人的勸勉,保羅自己所過的也就是一個效法主、只求神 得榮耀的生活。以下,我們舉出幾件事,看看保羅他如何與其他信主的人來實行"在基督裏的團契 "生活﹕
(1)第24節﹕"盼望從你們那裏經過,得見你們,先與你們彼此交往,心裏稍微滿足,然後蒙你們 送行。"這表達出保羅的一種渴望跟這些弟兄姐妹們會面之心。假如我們是從上面唸下來的話,更 可以知道這是他多年來的盼望。其實在羅馬教會中,保羅並沒有很多真正很熟悉的人,因為他還 從來沒去過羅馬;但就因為大家都是"在基督裏的人"這種關係,他就有這種"跟他們相聚"的盼望 在那裏。所以,第一個"在基督裏的團契",就是基督徒之間的相聚生活。當然,所謂的"相聚",不 止只是社交生活上的踫面、來往,更是在屬靈裏面的交往。這也是為什麼基督徒們必須經常參加 教會所預備的各種聚會之故。
(2)第25-26節﹕"但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給聖徒。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捐項,給 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在保羅動身去羅馬之前,他要先去耶路撒冷辦一件事,就是替馬其頓和 亞該亞一帶教會的人去送一筆款項給耶路撒冷教會中有需要的人。第27節﹕"這固然是他們樂意 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 由此看來,這一件事很可能是出於保羅的勸勉,因為在當時的時代,這是一件特別有屬靈上之意 義的事;因此可說,保羅自己也是在這件事上有參與的。所以,第二個"在基督裏的團契",就是在 基督徒之間的關懷上。在物資上比較富裕的,應當幫助那些同在基督裏、真正有需要的弟兄姐妹 們,以實行在主內的合一和彼此相愛的命令!
(3)第30節﹕"弟兄們,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著聖靈的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 求神。"在羅馬書的開始,保羅提到自己怎麼常常為羅馬教會的弟兄姐妹們禱告,現在,他也要求 他們來為他禱告神。所以,第三個"在基督裏的團契",就是一種基督徒之間彼此代禱的生活。"禱 告"是神為屬祂的人跟祂之間、以及祂的兒女們彼此之間,在建立關係上的一個最最有用的工具; 同時,它也是一個最奇妙的事奉神之工具!你看,保羅跟在羅馬的弟兄姐妹們身處兩地、彼此之 間也不見得有很深的私人交情,但是藉著"禱告",他們可以一起成為同工!所以,總不要輕看去 擔任這"為人代禱"的事工,尤其是在為那些直接作神工作的人之代禱上;因為藉著"禱告",你我都 可以間接的成為那些事工上之同工!
結論﹕
傳4﹕12說﹕"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這是為 什麼我們要重視基督徒之間的"在基督裏的團契"之一個重要原因。因為一個基督徒在信主之後, 若過的是一個不跟其他基督徒來往之生活的話,他就很容易成為被撒但魔鬼所可吞吃的對象,成 為一個活在世上卻沒有能被神用、在神的工作上和神的國中不起作用的人。這是多麼可惜的一件 事呢!除此之外,聖經中有多少的應許,有關基督徒靈性的成長、禱告的蒙應允等等的,都是跟" 在基督裏的團契"生活是有關的。所以,當你我在世上活著時,求主帶領我們能有一個健全的"在 基督裏的團契"生活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