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的結果
(羅5﹕)
在羅馬書的開始,神的話就告訴我們,"神的存在"是我們人類不能否認的一個事實;因此,我們就 有一個向這位造物主須要"交賬"的責任。可是事實上,因為全人類都是生來的罪人,所以沒有一 個人是能夠向神交得了賬的;換言之,每一個人都是欠了神的債而被定罪的人。但是接著,從第三 章的末了一段開始,保羅告訴了我們一個可以不被定罪的方法。這個好消息就是神已經為人預備 好了的"因信稱義"的福音﹕任何人,只要"接受"或"相信"神的兒子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是代替 他而死,他的罪就可以得到潔淨而不再被神定罪;這也就是所謂的"稱義"。就這麼簡單嗎?是的。 不但如此,在今天的這一章中,保羅還要進一步的來告訴我們"因信稱義"所帶來的結果;因為在" 神的福音"裏面所包含的,不止只是使一個罪人在死了之後可以"不必下地獄、能夠上天堂"而已。 本章可以分成兩大段﹕
(一)因信稱義的福分﹕(5﹕1-11)
這就是上面提到的,信耶穌之福氣不止只是"死後可以上天堂"而已。保羅在本段中另外舉出有八 點的福分;它們不但是信主以前所不可能有的,而且是信主以後立刻就可以享受到的﹕
(1)與神相和﹕第1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與神相和"的 意思,不止只是描寫心中的一種平靜之感覺而已;更實在的,"相和"是指一種"敵意的取消"。當人 活在罪性中之時,"神"是他的敵人。因為神恨惡罪,所以人就討厭神的公義之性情;因此,罪人是 不會喜歡親近神、愛神的。世上所謂的"最好的人",最多也只是對神採取一個"敬而遠之"的態度。 對嗎?但是,當一個人真正因信主而稱義之後,他就開始與神站在同樣的立場來看"罪"或"不義" 了。因為他跟神的"同心",所以他對神的態度就改變了;他開始有了一個愛慕神的心,他心中不再 向神有敵意,以致在他心中就產生了一種極大的、說不出來的平安。那麼,這"平安"是一種不是從 世界來的福氣。
(2)進到神前﹕第2節上﹕"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這意思是說﹕我們 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的面前去親近祂、依靠祂、和隨時不斷的享受神的恩典。
(3)有盼望﹕第2節下﹕"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在信主之前,我們是一個"活在世上沒有 指望,沒有神"的人(弗2﹕12)。但現在不同了,因為"信主",使我們成為一個"有神的人"。我們有 神的同在,也有神的話語、聖經所說的一切可靠的應許;所以,我們成了一個"有榮耀的盼望"的人 。這是基督徒的一個非常寶貴的福氣,因為它能使我們可以成為一個總是歡歡喜喜的人。
(4)在患難中結好果子﹕第3-4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 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患難"是在人生的道路上不能避免的東西。但現在,對信主的人 來說,它不再是一種禍害,反而更加是成為一個幫助他能結出屬靈美德之果子來的工具了。像這 裏所提到的"忍耐"、"老練"、和"盼望",這些都是一個成熟的生命纔能擁有的品格。所以,對一個 真正的基督徒來說,"患難"不但不會使他向神失了信心,反而是使他的信心更堅固、更使他能活 出像神的生命來。因此你說,這是不是福氣呢?
(5)有"神的愛"﹕第5節﹕"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這也是很重要的一樣福氣;就是說﹕聖靈在我們心中,使我們能有"有「神的愛」之生命"。"人的 愛"和"神的愛"是不同的。基本上來說,"人的愛"都是有條件和理由的。然而,當信主的人心中真 有聖靈所澆灌的"神的愛"時,他就知道"去愛一個他不喜歡的人"是一件絕對可行的事!因為,這 並不表示說,我們須要去跟這個人同心、同行,這只是在乎我們對這一個人本身有一個"接納"和" 善意"的態度;就是說,我們對這一個本來覺得是"討厭"和"不可愛"的人,都總仍是有一個"盼望他 好"和"願意幫助他"的存心。(實在,當我們有"神的愛"時,我們心中的"苦味"就不見了。)再說回 來,這樣的"愛心"絕不是我們靠自己的努力所做得到的。
(6)有聖靈﹕也是由於在第5節那裏,所提到的"所賜給我們的聖靈"這句話。在林前6章說到,信 主之人的身體是聖靈的殿;也就是說,當一個人接受主耶穌的救恩之時,聖靈就立刻進入了他的心 來與他同住。然後,這個人在他以後的生命中所有的福分,都是從這裏開始的。在羅馬書第八章那 裏,會更多的提到一個"有聖靈"的人之福分,所以現在只提一件;就是,"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 們心裏"的這句話,它的意思不但是指"使我們能有神的愛去真正的愛人",並且是"使我們能知道 自己是一個被神所愛的人"。所以,這又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福氣。
(7)有"免去神的忿怒"的地位﹕這是第6-10節這一段所告訴我們的。只唸第8,10節﹕"惟有基督 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這一段裏主要的的意思是講到﹕ 一個因信主耶穌而得到的救恩,是絕對可靠的。因為,像第9節所說的,"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 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也就是,"因信稱義"所帶來的一個福氣,是叫我們能夠站在一 個"免去神的忿怒"之地位上;使我們從"可怒之子"的地位,遷到了"愛子的國度中",也成了一個" 被愛之子"!只要想﹕在我們還作罪人、還作神的仇敵之時,神尚且為了愛我們而連祂的愛子都捨 了、為我們死了;那麼在今天,當我們已經被稱義、已經跟神和好之後,神還可能會不愛我們、或少 愛我們一些嗎?不可能的!魔鬼常常要騙我們,使我們對神的愛起疑惑;總不要上他的當!與之 相對的聖經的話、神的話,卻不知有多少處,向我們屬神的人作保證﹕神向我們所有的是"永遠" 的愛,是"愛到底"的愛!
(8)以神為樂﹕第11節﹕"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 。"在信主之前,什麼東西都可能成為我們在一段生活中的"以之為樂"的目標。但是,這些目標所 帶來的"樂",不是真實的;因為,這世上的快樂,沒有一樣是能恆久的。然而,在我們信主以後,我 們慢慢就會發現,只有"神"纔是值得追求的目標;因為,只有從神而來的樂纔是不會改變、可以存 到永遠的。所以說,假如一個人能夠用"以神為樂"來作為他的人生目標的話,這件事本身就已經 是一種福氣了。是不是?
(二)因信稱義的應用﹕(5﹕12-21)
在這一段中,保羅再來從頭講一下﹕為什麼人類需要"稱義",和我們能"因信稱義"的這過程是怎 麼的一回事?第12節﹕"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 眾人都犯了罪。"這裏的"一人",當然就是指亞當而言的。死亡之所以臨到人類,就是這一個人的 犯罪和被定罪之證明和結果。那麼,為什麼一個人的犯罪,會產生出"眾人都犯了罪"的結果來呢 ?乃是因為全人類都是亞當的後裔;他是"人類之首",或"人類的代表"。那麼,這一種"代替"或" 代表"的原則,是聖經所常用的。因此,實在來說,當年的亞當在犯罪之時,我們每一個人在他的裏 面也就同時犯了罪。所以我們可以說,原來我們不但是從亞當承受了"罪性",同時我們也參與了 亞當的"罪行"。因此,我們每一個人生來就都已經是一個被定罪的罪人了;我們的"會死"這一件事 ,就是這一個事實的證明。接著的第13和14節,就是對這件事實之進一步的說明;講到﹕在神還沒 有賜下律法給摩西之前,每一個人就已經都會"死",可見人類的死不是根據於人類個人本身犯了 律法的緣故,而是因為亞當犯了罪的事件之故。感謝神,事情並非是到此就結束了的;因為從下一 節開始,保羅叫我們看到神在祂的恩典之中,為我們人類預備了另一位作"元首"或"代表"的人。 第15節﹕"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 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當然,這一位作元首、作代表的,就是道成肉身的 耶穌基督。亞當是"舊造的人類"之元首,在他的帶領之下,罪性永久的進入了人類的生命中,叫凡 從他生的都被神所"定罪";但耶穌基督是"新造的人類"之元首,叫凡是在祂裏面的人,都可以得到 神的"稱義"。也是從第15節開始,聖經清楚的把亞當和耶穌基督這兩位作人類的元首之人,放在 一起來作一個對比。第15節講到﹕死是因亞當而來的;恩典是因基督而臨到的。第16節講到﹕定 罪的審判是因亞當而來的;稱義是從主耶穌的恩賜而得的。第17節﹕"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 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這是 講到﹕藉著亞當的罪,死就作了王;藉著主耶穌替死的洪恩而得的"神的義"之禮物,是更加實在有 能力的。最末了,從第18-21節這四節,可以說是一個總結。第18節清楚的說﹕因亞當一次的過犯 ,使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基督一次的義行(指祂的在十字架上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人而死),眾 人可以被稱義。第19節講到﹕正如亞當帶領人成為罪人;照樣,基督使人成為義人。第20節﹕"律 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這是說﹕藉著律法,顯出由亞 當帶出來的人之罪是多麼的大;但同時,藉著主耶穌代死的工作,更加顯出神的恩典是尤其大的! 第21節﹕"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這一 節也可以說,是對上面第17節的一個補充的解釋。就是說﹕藉著亞當的過犯,罪就作了王叫人死; 同樣的,藉著主耶穌的義行,恩典就作了王叫接受主的人可以得到永生。
結論﹕
在這一章聖經中,保羅叫我們知道﹕"因信稱義"的福音除了叫人"有永生"之外,還給我們帶來了 八樣的福氣。這些福分,是信主的人之特權;並且,它們是我們在今生就可以享用到的。所以,如果 今天你我說是信主、已經有永生的人,而在我們的裏面卻還是可憐稀稀的、與世人一般的貧窮,經 不起風浪、經不起打擊、沒有活水之湧流的話,那不就是太可惜、太冤枉了嗎?求主幫助我們能實 在經歷到,神在基督裏面已經為我們每一個信祂的人所預備好了之豐富的恩典!
在羅馬書的開始,神的話就告訴我們,"神的存在"是我們人類不能否認的一個事實;因此,我們就 有一個向這位造物主須要"交賬"的責任。可是事實上,因為全人類都是生來的罪人,所以沒有一 個人是能夠向神交得了賬的;換言之,每一個人都是欠了神的債而被定罪的人。但是接著,從第三 章的末了一段開始,保羅告訴了我們一個可以不被定罪的方法。這個好消息就是神已經為人預備 好了的"因信稱義"的福音﹕任何人,只要"接受"或"相信"神的兒子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是代替 他而死,他的罪就可以得到潔淨而不再被神定罪;這也就是所謂的"稱義"。就這麼簡單嗎?是的。 不但如此,在今天的這一章中,保羅還要進一步的來告訴我們"因信稱義"所帶來的結果;因為在" 神的福音"裏面所包含的,不止只是使一個罪人在死了之後可以"不必下地獄、能夠上天堂"而已。 本章可以分成兩大段﹕
(一)因信稱義的福分﹕(5﹕1-11)
這就是上面提到的,信耶穌之福氣不止只是"死後可以上天堂"而已。保羅在本段中另外舉出有八 點的福分;它們不但是信主以前所不可能有的,而且是信主以後立刻就可以享受到的﹕
(1)與神相和﹕第1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與神相和"的 意思,不止只是描寫心中的一種平靜之感覺而已;更實在的,"相和"是指一種"敵意的取消"。當人 活在罪性中之時,"神"是他的敵人。因為神恨惡罪,所以人就討厭神的公義之性情;因此,罪人是 不會喜歡親近神、愛神的。世上所謂的"最好的人",最多也只是對神採取一個"敬而遠之"的態度。 對嗎?但是,當一個人真正因信主而稱義之後,他就開始與神站在同樣的立場來看"罪"或"不義" 了。因為他跟神的"同心",所以他對神的態度就改變了;他開始有了一個愛慕神的心,他心中不再 向神有敵意,以致在他心中就產生了一種極大的、說不出來的平安。那麼,這"平安"是一種不是從 世界來的福氣。
(2)進到神前﹕第2節上﹕"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這意思是說﹕我們 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的面前去親近祂、依靠祂、和隨時不斷的享受神的恩典。
(3)有盼望﹕第2節下﹕"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在信主之前,我們是一個"活在世上沒有 指望,沒有神"的人(弗2﹕12)。但現在不同了,因為"信主",使我們成為一個"有神的人"。我們有 神的同在,也有神的話語、聖經所說的一切可靠的應許;所以,我們成了一個"有榮耀的盼望"的人 。這是基督徒的一個非常寶貴的福氣,因為它能使我們可以成為一個總是歡歡喜喜的人。
(4)在患難中結好果子﹕第3-4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 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患難"是在人生的道路上不能避免的東西。但現在,對信主的人 來說,它不再是一種禍害,反而更加是成為一個幫助他能結出屬靈美德之果子來的工具了。像這 裏所提到的"忍耐"、"老練"、和"盼望",這些都是一個成熟的生命纔能擁有的品格。所以,對一個 真正的基督徒來說,"患難"不但不會使他向神失了信心,反而是使他的信心更堅固、更使他能活 出像神的生命來。因此你說,這是不是福氣呢?
(5)有"神的愛"﹕第5節﹕"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這也是很重要的一樣福氣;就是說﹕聖靈在我們心中,使我們能有"有「神的愛」之生命"。"人的 愛"和"神的愛"是不同的。基本上來說,"人的愛"都是有條件和理由的。然而,當信主的人心中真 有聖靈所澆灌的"神的愛"時,他就知道"去愛一個他不喜歡的人"是一件絕對可行的事!因為,這 並不表示說,我們須要去跟這個人同心、同行,這只是在乎我們對這一個人本身有一個"接納"和" 善意"的態度;就是說,我們對這一個本來覺得是"討厭"和"不可愛"的人,都總仍是有一個"盼望他 好"和"願意幫助他"的存心。(實在,當我們有"神的愛"時,我們心中的"苦味"就不見了。)再說回 來,這樣的"愛心"絕不是我們靠自己的努力所做得到的。
(6)有聖靈﹕也是由於在第5節那裏,所提到的"所賜給我們的聖靈"這句話。在林前6章說到,信 主之人的身體是聖靈的殿;也就是說,當一個人接受主耶穌的救恩之時,聖靈就立刻進入了他的心 來與他同住。然後,這個人在他以後的生命中所有的福分,都是從這裏開始的。在羅馬書第八章那 裏,會更多的提到一個"有聖靈"的人之福分,所以現在只提一件;就是,"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 們心裏"的這句話,它的意思不但是指"使我們能有神的愛去真正的愛人",並且是"使我們能知道 自己是一個被神所愛的人"。所以,這又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福氣。
(7)有"免去神的忿怒"的地位﹕這是第6-10節這一段所告訴我們的。只唸第8,10節﹕"惟有基督 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這一段裏主要的的意思是講到﹕ 一個因信主耶穌而得到的救恩,是絕對可靠的。因為,像第9節所說的,"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 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也就是,"因信稱義"所帶來的一個福氣,是叫我們能夠站在一 個"免去神的忿怒"之地位上;使我們從"可怒之子"的地位,遷到了"愛子的國度中",也成了一個" 被愛之子"!只要想﹕在我們還作罪人、還作神的仇敵之時,神尚且為了愛我們而連祂的愛子都捨 了、為我們死了;那麼在今天,當我們已經被稱義、已經跟神和好之後,神還可能會不愛我們、或少 愛我們一些嗎?不可能的!魔鬼常常要騙我們,使我們對神的愛起疑惑;總不要上他的當!與之 相對的聖經的話、神的話,卻不知有多少處,向我們屬神的人作保證﹕神向我們所有的是"永遠" 的愛,是"愛到底"的愛!
(8)以神為樂﹕第11節﹕"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 。"在信主之前,什麼東西都可能成為我們在一段生活中的"以之為樂"的目標。但是,這些目標所 帶來的"樂",不是真實的;因為,這世上的快樂,沒有一樣是能恆久的。然而,在我們信主以後,我 們慢慢就會發現,只有"神"纔是值得追求的目標;因為,只有從神而來的樂纔是不會改變、可以存 到永遠的。所以說,假如一個人能夠用"以神為樂"來作為他的人生目標的話,這件事本身就已經 是一種福氣了。是不是?
(二)因信稱義的應用﹕(5﹕12-21)
在這一段中,保羅再來從頭講一下﹕為什麼人類需要"稱義",和我們能"因信稱義"的這過程是怎 麼的一回事?第12節﹕"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 眾人都犯了罪。"這裏的"一人",當然就是指亞當而言的。死亡之所以臨到人類,就是這一個人的 犯罪和被定罪之證明和結果。那麼,為什麼一個人的犯罪,會產生出"眾人都犯了罪"的結果來呢 ?乃是因為全人類都是亞當的後裔;他是"人類之首",或"人類的代表"。那麼,這一種"代替"或" 代表"的原則,是聖經所常用的。因此,實在來說,當年的亞當在犯罪之時,我們每一個人在他的裏 面也就同時犯了罪。所以我們可以說,原來我們不但是從亞當承受了"罪性",同時我們也參與了 亞當的"罪行"。因此,我們每一個人生來就都已經是一個被定罪的罪人了;我們的"會死"這一件事 ,就是這一個事實的證明。接著的第13和14節,就是對這件事實之進一步的說明;講到﹕在神還沒 有賜下律法給摩西之前,每一個人就已經都會"死",可見人類的死不是根據於人類個人本身犯了 律法的緣故,而是因為亞當犯了罪的事件之故。感謝神,事情並非是到此就結束了的;因為從下一 節開始,保羅叫我們看到神在祂的恩典之中,為我們人類預備了另一位作"元首"或"代表"的人。 第15節﹕"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 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當然,這一位作元首、作代表的,就是道成肉身的 耶穌基督。亞當是"舊造的人類"之元首,在他的帶領之下,罪性永久的進入了人類的生命中,叫凡 從他生的都被神所"定罪";但耶穌基督是"新造的人類"之元首,叫凡是在祂裏面的人,都可以得到 神的"稱義"。也是從第15節開始,聖經清楚的把亞當和耶穌基督這兩位作人類的元首之人,放在 一起來作一個對比。第15節講到﹕死是因亞當而來的;恩典是因基督而臨到的。第16節講到﹕定 罪的審判是因亞當而來的;稱義是從主耶穌的恩賜而得的。第17節﹕"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 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這是 講到﹕藉著亞當的罪,死就作了王;藉著主耶穌替死的洪恩而得的"神的義"之禮物,是更加實在有 能力的。最末了,從第18-21節這四節,可以說是一個總結。第18節清楚的說﹕因亞當一次的過犯 ,使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基督一次的義行(指祂的在十字架上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人而死),眾 人可以被稱義。第19節講到﹕正如亞當帶領人成為罪人;照樣,基督使人成為義人。第20節﹕"律 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這是說﹕藉著律法,顯出由亞 當帶出來的人之罪是多麼的大;但同時,藉著主耶穌代死的工作,更加顯出神的恩典是尤其大的! 第21節﹕"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這一 節也可以說,是對上面第17節的一個補充的解釋。就是說﹕藉著亞當的過犯,罪就作了王叫人死; 同樣的,藉著主耶穌的義行,恩典就作了王叫接受主的人可以得到永生。
結論﹕
在這一章聖經中,保羅叫我們知道﹕"因信稱義"的福音除了叫人"有永生"之外,還給我們帶來了 八樣的福氣。這些福分,是信主的人之特權;並且,它們是我們在今生就可以享用到的。所以,如果 今天你我說是信主、已經有永生的人,而在我們的裏面卻還是可憐稀稀的、與世人一般的貧窮,經 不起風浪、經不起打擊、沒有活水之湧流的話,那不就是太可惜、太冤枉了嗎?求主幫助我們能實 在經歷到,神在基督裏面已經為我們每一個信祂的人所預備好了之豐富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