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
(一)背景和作者﹕
本書是全本聖經最後的一卷書。正如全本聖經是神的啟示,1﹕1就是神給本書 的名稱。但是,一般人卻對啟示錄有一個剛剛相反的想法,認為它是一本封閉的 書。它之所以會如此,乃是因為本書中包括了很多的預言;它也解釋了很多但以 理書和其他許多處舊約聖經中的事。因此,如果我們對舊約聖經不熟的話,對啟 示錄也就有困難了。第一節也叫我們看到作者是約翰,也即約翰福音和約翰壹、 貳、參書的作者。由1﹕9可見,當時他是在為主受逼迫,被囚在拔摩的海島上;時 約主後95年。
(二)四種解法﹕
(1)過去法﹕
認為書中所寫的全部是當時代的事(到主後100年為止),與未來無關。
(2)歷史法﹕
認為係由當時代起,直到世界的末日這一段時期中之預言性的歷史記述。所以, 現在世界上所發生的事,都是在應驗啟示錄中的記載。
(3)將來法﹕
認為大部分的異象是要到"末日"纔發生的事。(所謂的"末日",乃是指主耶穌即 將再來之前的那一段時期。)
(4)靈意法﹕
認為這些不是實在要發生的事實,只不過是在形容"善"與"惡"的戰爭;所以,並 不一定指什麼特別的時候。
對這四種解法,筆者也認為,如果我們將全部聖經的觀點都湊在一起來作比較 時,就會發現第三種的解法是最合理的。
(三)分段﹕
也是有好幾種不同的分法。但一般都採用主耶穌基督自己在1﹕19給本書所下 的分段法,而將之分成三大段﹕
(1)所看見的事---榮耀基督的異象﹕(1﹕)
第3節是對唸本書之人第一個特別應許。原因是﹕(A)上提,要懂得啟示錄之前 ,必須先對全部聖經其他的真理有所明白。換言之,即這是一個有追求、對真理 的認識有根基的人。假如一個人能如此行,他就已經是"有福的"了;(B)如果聽 見了警誡,而因之遵守"神的話"的話,這個人就不致遭受到神所要臨到這世界的 審判了;所以,這當然也是"有福的"了。那麼,約翰在第一章中所見的,是一位顯 現在榮耀中的主耶穌基督。第12-16節是對祂的描寫,顯出祂要施行審判的事實 。(這也是約5﹕22-23之預言的應驗。)但是,像這樣的一位作審判的"榮耀的主" ,我們在過去的四福音中見不到;即使在現今的時代中,我們也見不到;所以,約 翰所看見的,乃是將來的那位主耶穌基督!從12,13和20節可見,"燈臺"是指" 教會",這位"榮耀的主"是在教會的中間。所以,第2、3章就寫出,祂先要在教會 中施行審判;然後,在第4-20章再寫出,祂要對全世界所作的審判。
(2)現在的事---給七教會的信﹕(2﹕-3﹕)
這些信是給當時實在存在的七個小亞細亞一帶的地方教會的。但當然,其中所 講的情形是可以在各時代、各個不同的地方教會中同樣發生的。關於這七封信, 當然有很多可以講的;但我們只提一點,就是"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 ,就應當聽"的這句話,是向每個教會都提到的(2﹕7,11,17,29;3﹕6,13,22 )。由此可見這句話的重要性,因為它告訴我們﹕教會當尊重"神的話"、教會當 遵守"神的話"!
(3)將來必成的事---末期的事﹕(4﹕-22﹕)
當我們唸啟示錄時,我們不能不注意到的一件事,就是它提到好幾個"七";其中 最顯著的四個,即是"七教會"、"七印"、"七號"和"七碗"。
"七教會"在第2、3章已經講過,其餘的三個"七",就要在這一段中提到。關於這 三個"七印"、"七號"、和"七碗",也有三種不同的解法﹕(A)接續性的(一個接一 個的發生);(B)同時性的(三個同時發生);(C)重疊性的(第七印包括了"七號", 第七號包括了"七碗")。(筆者也認為(C)比較可以採用,因為在唸的時候能發現 是如此的;例如8﹕1-2等等。)由4﹕1-8﹕1是講"七印",但在第4、5兩章,先講 到約翰到了天上的境界。約翰見到了"神的寶座"(預表神在地上的政權和審判上 的權柄),他又見到了"有七印封嚴的書卷",並知道惟有猶大支派中的獅子是唯 一的一位配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印的(這書卷當然是指神要在地上施行的審判 ,而主耶穌基督就是那位審判官)。另外有一點要提的,就是在這三個"七"之中, 每到重疊部分(即"第六"與"第七"之間),都會有一段插入的話。例如﹕第7章是" 第六印"和"第七印"之間的插話;10﹕1-11﹕13是"第六號"和"第七號"之間的插 話;此外,在"七碗"開始之前,也有一段插話(12﹕-14﹕)。由於第七印的揭開, 帶出了"七號"(8﹕1-2)。從第一號到第六號的經過,記在第8、9兩章。這些災難( 審判)是比前面的第一印到第六印的來得厲害。(很多人的解釋是﹕"七印"的審 判並非直接由神來的,乃是人類自己作孽的結果;"七號"的審判雖比較厲害,但 仍然不是直接由神來的,乃是藉著魔鬼的作為而產生的。)在但以理書第九章, 提到一個"七十個七"的預言;其中,69個"七"的預言已經應驗,只剩下這最後的 "一個七"(七年),一般都認為是指主再來時、來到地上前的一段時期。那麼,這 一個七年又分成兩半;前半段稱為"災難時期",後一半稱之為"大災難時期"。在 啟12和13章中所形容的,即是在大災難時期中要發生的事。
第12章講到龍(撒但)因為不能吞吃那男孩子(主耶穌基督),所以就轉而逼迫那 婦人(猶太人)。第13章1和11節講到有兩個獸加入了龍的陣容而成了冒牌的"三 位一體"。第一個獸即是"假基督",第二個獸即是"假先知"。"假基督"是世界末 期的統治者,也即但以理書第七章中的"小角",又叫"敵基督者";他從撒但的手 中取了當年主耶穌在曠野受試探時所拒絕的東西﹕藉著拜魔鬼而得的"世上的 萬國"和"萬國的榮華"之統治權!14﹕1-5是記載在神的審判由"七碗"傾倒出來 之前,約翰再見到羔羊同祂從猶太人中所選的十四萬四千人。約翰並聽到了"巴 比倫大城傾倒了"的宣告(14﹕8)。(巴比倫是指所有的與神為敵的世界制度,這 事以後會再提到。)從15章開始是講"七碗"之災。這些是直接由神來的審判,所 以這些災難較之"七印"和"七號"的更甚。在第七碗倒出之時,巴比倫大城就傾倒 了(16﹕17-21);接著,第17和18兩章就是對巴比倫傾倒的描述。
第17章中的名為"巴比倫"的女人,是個冒牌的新婦(教會),也可指是末期時之 背道的宗教制度;它先是控制了世上的政權,末了反而被他們所毀。"七座山"(1 7﹕9)很明顯的是指羅馬;所以,無論是"假新婦"或"假基督",他們的總部都是 在那裏。第18章記的政治性之巴比倫的被毀,使人回想到但以理書第二章中的 外邦政權的結局。所以,由第4-18章是講"七印"、"七號"、和"七碗"的審判。然 後,第19章就描述基督在榮耀中的再來。但這是指祂來到地上時的這個步驟;所 以,跟教會的"被提"不是同一回事。在啟示錄中,沒有清楚的記載到"被提"的事 ,但按其他經文的記載,可知"教會被提"是一件突出的事;主耶穌隨時都可以來 到空中,迎接屬祂的人到祂那裏去與祂相會!當主耶穌再臨到世界時(19﹕11-1 6),纔可說是真正的"太空人"來了。敵基督和跟隨牠的人聚集在哈米吉多頓(16 ﹕13-16)想要與主耶穌基督爭戰(19﹕19),但那是一個夢想的戰爭;因為,接下 去的經文叫我們看到他們不堪一擊(19﹕20-21)。20﹕1-6是常被引起辯論的一 段經文,因為其中提到有關"主耶穌作王一千年"的事(即所謂的"千禧年")。即使 在相信主耶穌實實在在要作王的信主的人之間,對"千禧年"也有三種不同的看 法﹕(A)無千禧年派﹕認為不是實在的王國,而是靈意的王國,所以是說"基督 現在在教會中作王"而言;(B)千禧年後派﹕是說"因福音的傳播而帶來世界大同 一千年,然後主耶穌再來審判世界";(C)千禧年前派﹕這也是筆者認為比較能接 受的說法,因為它所說的,就正如這段聖經所說的"主耶穌先要來,然後在地上 作王一千年"。但是,我們之所以接受這一種說法,不止只是因為這裏的一處經 文而已,還有其他地方的經文之支持。
20﹕7-10告訴我們,一千年之後,撒但又要暫時被釋放;引起最後一次的背叛, 顯出人類之敗壞的天性!然後,纔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20﹕11-15);這裏更 告訴我們,"地獄"是個可怕的事實。最末了的兩章(21和22章),形容到"新天新 地"和直到永遠的榮耀;是全本新舊約故事的結束,也是"神永遠的計劃"之完成。 我們今天對這些描寫所能瞭解的雖是有限,但仍當帶給我們有榮耀盼望的喜樂 !22﹕16-17是主耶穌親自在最後仍發出的一個邀請,顯出"現在還有可以得生 命的機會"。在結束之前,主耶穌再給我們作保證,"祂的再來是個十分確定的事 實"(22﹕20上)。"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22﹕20下),這是約翰的反應。這 是否也是今天的教會和我們個人的回答呢?筆者以為,如果我們"隨時準備好了 "的話,我們纔敢像約翰一樣的作如此的回答。是嗎?求主幫助我們,能天天"忘 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主,來奔跑這條天路!
本書是全本聖經最後的一卷書。正如全本聖經是神的啟示,1﹕1就是神給本書 的名稱。但是,一般人卻對啟示錄有一個剛剛相反的想法,認為它是一本封閉的 書。它之所以會如此,乃是因為本書中包括了很多的預言;它也解釋了很多但以 理書和其他許多處舊約聖經中的事。因此,如果我們對舊約聖經不熟的話,對啟 示錄也就有困難了。第一節也叫我們看到作者是約翰,也即約翰福音和約翰壹、 貳、參書的作者。由1﹕9可見,當時他是在為主受逼迫,被囚在拔摩的海島上;時 約主後95年。
(二)四種解法﹕
(1)過去法﹕
認為書中所寫的全部是當時代的事(到主後100年為止),與未來無關。
(2)歷史法﹕
認為係由當時代起,直到世界的末日這一段時期中之預言性的歷史記述。所以, 現在世界上所發生的事,都是在應驗啟示錄中的記載。
(3)將來法﹕
認為大部分的異象是要到"末日"纔發生的事。(所謂的"末日",乃是指主耶穌即 將再來之前的那一段時期。)
(4)靈意法﹕
認為這些不是實在要發生的事實,只不過是在形容"善"與"惡"的戰爭;所以,並 不一定指什麼特別的時候。
對這四種解法,筆者也認為,如果我們將全部聖經的觀點都湊在一起來作比較 時,就會發現第三種的解法是最合理的。
(三)分段﹕
也是有好幾種不同的分法。但一般都採用主耶穌基督自己在1﹕19給本書所下 的分段法,而將之分成三大段﹕
(1)所看見的事---榮耀基督的異象﹕(1﹕)
第3節是對唸本書之人第一個特別應許。原因是﹕(A)上提,要懂得啟示錄之前 ,必須先對全部聖經其他的真理有所明白。換言之,即這是一個有追求、對真理 的認識有根基的人。假如一個人能如此行,他就已經是"有福的"了;(B)如果聽 見了警誡,而因之遵守"神的話"的話,這個人就不致遭受到神所要臨到這世界的 審判了;所以,這當然也是"有福的"了。那麼,約翰在第一章中所見的,是一位顯 現在榮耀中的主耶穌基督。第12-16節是對祂的描寫,顯出祂要施行審判的事實 。(這也是約5﹕22-23之預言的應驗。)但是,像這樣的一位作審判的"榮耀的主" ,我們在過去的四福音中見不到;即使在現今的時代中,我們也見不到;所以,約 翰所看見的,乃是將來的那位主耶穌基督!從12,13和20節可見,"燈臺"是指" 教會",這位"榮耀的主"是在教會的中間。所以,第2、3章就寫出,祂先要在教會 中施行審判;然後,在第4-20章再寫出,祂要對全世界所作的審判。
(2)現在的事---給七教會的信﹕(2﹕-3﹕)
這些信是給當時實在存在的七個小亞細亞一帶的地方教會的。但當然,其中所 講的情形是可以在各時代、各個不同的地方教會中同樣發生的。關於這七封信, 當然有很多可以講的;但我們只提一點,就是"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 ,就應當聽"的這句話,是向每個教會都提到的(2﹕7,11,17,29;3﹕6,13,22 )。由此可見這句話的重要性,因為它告訴我們﹕教會當尊重"神的話"、教會當 遵守"神的話"!
(3)將來必成的事---末期的事﹕(4﹕-22﹕)
當我們唸啟示錄時,我們不能不注意到的一件事,就是它提到好幾個"七";其中 最顯著的四個,即是"七教會"、"七印"、"七號"和"七碗"。
"七教會"在第2、3章已經講過,其餘的三個"七",就要在這一段中提到。關於這 三個"七印"、"七號"、和"七碗",也有三種不同的解法﹕(A)接續性的(一個接一 個的發生);(B)同時性的(三個同時發生);(C)重疊性的(第七印包括了"七號", 第七號包括了"七碗")。(筆者也認為(C)比較可以採用,因為在唸的時候能發現 是如此的;例如8﹕1-2等等。)由4﹕1-8﹕1是講"七印",但在第4、5兩章,先講 到約翰到了天上的境界。約翰見到了"神的寶座"(預表神在地上的政權和審判上 的權柄),他又見到了"有七印封嚴的書卷",並知道惟有猶大支派中的獅子是唯 一的一位配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印的(這書卷當然是指神要在地上施行的審判 ,而主耶穌基督就是那位審判官)。另外有一點要提的,就是在這三個"七"之中, 每到重疊部分(即"第六"與"第七"之間),都會有一段插入的話。例如﹕第7章是" 第六印"和"第七印"之間的插話;10﹕1-11﹕13是"第六號"和"第七號"之間的插 話;此外,在"七碗"開始之前,也有一段插話(12﹕-14﹕)。由於第七印的揭開, 帶出了"七號"(8﹕1-2)。從第一號到第六號的經過,記在第8、9兩章。這些災難( 審判)是比前面的第一印到第六印的來得厲害。(很多人的解釋是﹕"七印"的審 判並非直接由神來的,乃是人類自己作孽的結果;"七號"的審判雖比較厲害,但 仍然不是直接由神來的,乃是藉著魔鬼的作為而產生的。)在但以理書第九章, 提到一個"七十個七"的預言;其中,69個"七"的預言已經應驗,只剩下這最後的 "一個七"(七年),一般都認為是指主再來時、來到地上前的一段時期。那麼,這 一個七年又分成兩半;前半段稱為"災難時期",後一半稱之為"大災難時期"。在 啟12和13章中所形容的,即是在大災難時期中要發生的事。
第12章講到龍(撒但)因為不能吞吃那男孩子(主耶穌基督),所以就轉而逼迫那 婦人(猶太人)。第13章1和11節講到有兩個獸加入了龍的陣容而成了冒牌的"三 位一體"。第一個獸即是"假基督",第二個獸即是"假先知"。"假基督"是世界末 期的統治者,也即但以理書第七章中的"小角",又叫"敵基督者";他從撒但的手 中取了當年主耶穌在曠野受試探時所拒絕的東西﹕藉著拜魔鬼而得的"世上的 萬國"和"萬國的榮華"之統治權!14﹕1-5是記載在神的審判由"七碗"傾倒出來 之前,約翰再見到羔羊同祂從猶太人中所選的十四萬四千人。約翰並聽到了"巴 比倫大城傾倒了"的宣告(14﹕8)。(巴比倫是指所有的與神為敵的世界制度,這 事以後會再提到。)從15章開始是講"七碗"之災。這些是直接由神來的審判,所 以這些災難較之"七印"和"七號"的更甚。在第七碗倒出之時,巴比倫大城就傾倒 了(16﹕17-21);接著,第17和18兩章就是對巴比倫傾倒的描述。
第17章中的名為"巴比倫"的女人,是個冒牌的新婦(教會),也可指是末期時之 背道的宗教制度;它先是控制了世上的政權,末了反而被他們所毀。"七座山"(1 7﹕9)很明顯的是指羅馬;所以,無論是"假新婦"或"假基督",他們的總部都是 在那裏。第18章記的政治性之巴比倫的被毀,使人回想到但以理書第二章中的 外邦政權的結局。所以,由第4-18章是講"七印"、"七號"、和"七碗"的審判。然 後,第19章就描述基督在榮耀中的再來。但這是指祂來到地上時的這個步驟;所 以,跟教會的"被提"不是同一回事。在啟示錄中,沒有清楚的記載到"被提"的事 ,但按其他經文的記載,可知"教會被提"是一件突出的事;主耶穌隨時都可以來 到空中,迎接屬祂的人到祂那裏去與祂相會!當主耶穌再臨到世界時(19﹕11-1 6),纔可說是真正的"太空人"來了。敵基督和跟隨牠的人聚集在哈米吉多頓(16 ﹕13-16)想要與主耶穌基督爭戰(19﹕19),但那是一個夢想的戰爭;因為,接下 去的經文叫我們看到他們不堪一擊(19﹕20-21)。20﹕1-6是常被引起辯論的一 段經文,因為其中提到有關"主耶穌作王一千年"的事(即所謂的"千禧年")。即使 在相信主耶穌實實在在要作王的信主的人之間,對"千禧年"也有三種不同的看 法﹕(A)無千禧年派﹕認為不是實在的王國,而是靈意的王國,所以是說"基督 現在在教會中作王"而言;(B)千禧年後派﹕是說"因福音的傳播而帶來世界大同 一千年,然後主耶穌再來審判世界";(C)千禧年前派﹕這也是筆者認為比較能接 受的說法,因為它所說的,就正如這段聖經所說的"主耶穌先要來,然後在地上 作王一千年"。但是,我們之所以接受這一種說法,不止只是因為這裏的一處經 文而已,還有其他地方的經文之支持。
20﹕7-10告訴我們,一千年之後,撒但又要暫時被釋放;引起最後一次的背叛, 顯出人類之敗壞的天性!然後,纔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20﹕11-15);這裏更 告訴我們,"地獄"是個可怕的事實。最末了的兩章(21和22章),形容到"新天新 地"和直到永遠的榮耀;是全本新舊約故事的結束,也是"神永遠的計劃"之完成。 我們今天對這些描寫所能瞭解的雖是有限,但仍當帶給我們有榮耀盼望的喜樂 !22﹕16-17是主耶穌親自在最後仍發出的一個邀請,顯出"現在還有可以得生 命的機會"。在結束之前,主耶穌再給我們作保證,"祂的再來是個十分確定的事 實"(22﹕20上)。"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22﹕20下),這是約翰的反應。這 是否也是今天的教會和我們個人的回答呢?筆者以為,如果我們"隨時準備好了 "的話,我們纔敢像約翰一樣的作如此的回答。是嗎?求主幫助我們,能天天"忘 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主,來奔跑這條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