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勉的話
(來12﹕) 關於"勸勉和警告的話"這個大題目,我們已經看過了七點。今天繼續來看四點﹕
(一)勸勉和警告的話﹕(10﹕19-13﹕17)
(8)勸勉在受苦時要忍耐﹕(12﹕1-13)
在希伯來書作成之時,當時的背景是個有患難的環境;特別是對那些離開遺傳性的猶太教 、而來信靠基督的猶太人來說,他們尤其會成為是受逼迫的對象。那麼,在一般猶太人的心 目中,他們一向有的觀念就是﹕"難處是出於神,是神不喜悅我們的表現。"因此,在這些信 靠基督的猶太人心中就會引起這樣的一個疑問﹕"是否因為我們這樣作使神不喜悅了?"或 是﹕"是否信耶穌這件事是錯了呢?"所以,他們中間有些人甚至就想要歸回到猶太教去; 那麼,這也就是作者所以在此寫這段有關"苦難"之教導的原因。事實上,有關"苦難"的這個 題目,也往往是很多信和不信主的人心中所常常有的問題;因此,這段話對今天的我們也一 定是有幫助的。分成三點來思想﹕
(A)舊約中英雄們的例子﹕(12﹕1)
第1節﹕"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 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這是從上面一章連下來的話;在那裏 ,作者列舉了多少信心英雄們的例子叫我們看見﹕他們為了作見證之故,忍受了多少的苦 難!所以,作者的意思就是說﹕"為甚麼你們會覺得「有苦難」是一件希奇的事呢?"也就是 說﹕既然舊約中有信心的人曾受苦難,那麼,新約中有信心的人為甚麼就可以有例外呢? 所以,讓這些如同雲彩一般多的見證人來使我們心中得到激勵,讓我們每一個時代中的信 主之人、都能"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 路程",好像舊約中的信心英雄們一般吧!
(B)主耶穌的例子﹕(12﹕2-4)
第2-4節﹕"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 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 灰心。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主耶穌基督是"有信心的見證人"之最 好的例子,因為,祂是一位最完全的"在信心中生活的人"。"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 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使祂至終能"坐在神寶座的右邊";可見﹕祂的"信心"給祂 帶來的"不是失望"!當我們為"信心(神的旨意)"的緣故而受苦時,這幾節聖經的確是能叫 我們重新得到力量的;我們不必灰心、不必覺得絕望,因為當我們思想到主耶穌所受的之時 ,我們一定就會覺得自己所受的那一點點算得了甚麼?!(尤其是,若我們還像第4節所說 的"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的話;是不是?)因為我們還沒有像主耶穌一般 的被釘十字架、流血而死呢!所以,當"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C)苦難(管教)之目的﹕(12﹕5-13)
這一段是為叫信主的人對"苦難"(或"神的管教")有所認識而寫的。上面所說的,偏重在" 為義受苦"的方面。但這一段所說的苦難,可能是由於罪、也可能不是由於罪,而是出於神 的指正或教導。事實上,信主的人所受的苦難,不管是由於哪一個原因,都可說是出於神的 "管教";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假如神不許可,我們是連一根頭髮都不會隨便掉的(太10﹕29 -30)。所以,一個信主的人首先要認識到的就是﹕苦難不單單是"受苦",苦難是"神的管教" 。那麼,當神的管教臨到我們身上時,這裏叫我們看到、我們可能會有的三個不同的反應﹕ 【I】輕看它﹕第5節上﹕"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 的管教」";【II】灰心﹕第5節下﹕"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和【III】經練它﹕第11節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 是義。"那麼,前面的兩種是"不正常"的反應,而且也失去了神所以管教我們的意義和目的 。故此,作者接著就告訴我們一些有關"認識苦難"的事,好叫我們因此能"經練神的管教"、 而得到神藉著管教要給我們帶來的益處﹕
【I】第6節﹕"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第一點他要我們看到的 是﹕"神的管教"是"神的愛之表現"。一個好的父母和一個成熟的兒女,對這一點是很能瞭 解的;一個拿兒女作出氣桶的父母,當然是不會懂得這件事的。然而,神是最完全的天父;所 以,祂管教祂兒女的動機、一定是從祂愛兒女之心發出來的。
【II】第7節﹕"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 的呢?"沒有一個真正屬神的兒女是會不被神管教的。越是在一個正常的、好的家庭長大的 兒女,越沒有一個從小到大沒受過管教的人;最聰明的孩子至多是沒有挨過"管教的杖",但 "管教的話"總是受過的。"兒女受父母的管教",這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
【III】第8節﹕"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不被神 管教的,就不是神的兒子。"私子"就是"沒有父親的人";就是說﹕"神不是你的天父。"難怪 詩23﹕4要說﹕"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為甚麼受了神的管教、反而使人在心中得了 安慰呢?乃是因為"管教"使這個人知道﹕"神是我的天父。"
【IV】第9節﹕"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 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我們生身之父若是在正意中管教我們,我們尚且也應當敬重他 的管教,何況我們萬靈的天父之管教,一定是有祂的正義和美意的;那麼,我們怎能不順服 、敬重祂的管教呢?
【V】第10節﹕"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 ,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生身的父之管教、有時不一定是正確的,因為他是人、他會有 錯;他是以他"自以為對"的動機來管教我們。有時候,也許動機是好的,但用在兒女們的身 上卻不一定是好的;這是因為"人是有限的"。然而,萬靈的天父就不同了;因為,祂在動機、 智慧、目的、和方法各方面都是完全的。所以,祂行在祂兒女身上的管教、是絕對可以信任 去領受的。"神的管教"之最後至終的那個目的,就是要我們能"像祂"、有祂的"聖潔之性情" 。
【VI】第11節﹕"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 安的果子,就是義。""神的管教"在當時也許不覺得舒服,就好像是園丁的修理樹枝,往往 是"從我們身上取去一些攔阻我們成長的東西";所以,在我們的感覺上是不會覺得快樂的。 但是,這只是個過程;等到我們這個人經練過之後,卻能使我們不但得到那個好的"義"的果 子,並且會使我們在心中嘗到那"從真正的平安而帶來的喜樂"!
當我們對"神的管教"有了以上六點的認識之後,我們就不會"輕看神的管教",也不會"灰 心、埋怨、或倒退"了。第12-13節﹕"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 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腳,反得痊癒。"所以,我們該時常彼此激勵,使我 們在管教中不是被苦難所壓倒了,反倒是經過它、來得到神要我們得的那些真正的好處!
(9)勸勉要和睦、要聖潔﹕(12﹕14-17)
第14節﹕"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作者首先勸勉 的是"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但聖經所說的"與人和睦",並非是"無條件"或"隨便怎樣都可以 "、只要"有和睦就好了"的;因此,他接著就說"要追求聖潔"。所以說﹕"我們的和睦是在聖 潔的範圍之內的;在不聖潔的情況之下的維安,就並不是神的旨意。"那麼,這節話(特別是 最後一句),往往被一些人作為是"人在今生可以完全無罪(不會犯罪)"之說法的根據。然而 ,"信主之人仍會犯罪"卻是很多地方的聖經都能給我們看到的。(當然,這只是聖經給我們 顯明"這件事是個事實",而不是給我們有一個"可以去犯罪的藉口"!)我們已經屢次提到 ﹕"聖潔"並非是"無罪"的意思。這裏也說到﹕"聖潔"是我們一生要追求的事。但是"要能完 全不會犯罪",那是要等到我們脫離了這個身體時纔會成就的事;這也是我們所以"渴慕主 再來"的一個主要動機!下面三節話,叫我們看到"教會中可能會有的四種典型的人物",目 的為叫我們得到警戒﹕
(A)"失了神恩的人"﹕第15節上﹕"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可能是指失了信基 督的心而轉回猶太教的、或是指一個行為完全與神的恩不相稱的人;(B)"有毒根的人"﹕第 15節下﹕"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在教會中惹是生非、使許 多人不安的人;
(C)"淫亂的人"﹕第16節上﹕"恐怕有淫亂的。"指無道德的人;和
(D)"貪戀世俗的人"﹕第16節下﹕"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 分賣了。"是指看重物質的事過於屬神的事之人。作者在這裏引用了以掃為例;他以"長子的 名分"(屬靈的福氣)換了一點食物(屬世的好處)。第17節﹕"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 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這是你們知道的。"在這裏 所說的,不是"以掃得不著得救的門路"、而是"因為他父親已經把福分給了雅各,所以這件 事是不能再挽回的了"的意思。
(10)信主者在天上的名分﹕(12﹕18-24)
這些話好像是從上面連下來的思想。因為上面提到以掃失了長子的名分,所以連想到"信 主的人的名分"這題目;同時,作者用猶太教的制度來跟它作個比較。因此在這一段中,他以 "兩座山"來作為代表。從第18-21節是第一座山(西乃山),它所代表的是猶太教(或律法)。 那麼,這是如何的一座山呢?有五點來表明﹕
(A)是"能摸的山"﹕第18節上﹕"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能摸的"意為是看得見、 是屬世、或"是物質的";然而在實際上,這山是"不准摸"的。所以說﹕"雖然好像是實在的, 卻是虛空、不能真正得到的。"不像"基督的教義",雖然是看不見的,卻是永遠的,也是實在 的;
(B)是"有火焰的山"﹕第18節中﹕"此山有火焰。""火焰"是指神對罪人的"審判";
(C)是"有密雲、黑暗、暴風的山"﹕第18節下﹕"(此山有)密雲,黑暗,暴風。"這些是神對 百姓的"警告",警告他們"犯律法後之可怕的結果";
(D)是"有角聲的山"﹕第19節上﹕"(此山有)角聲。""角聲"是"使人害怕的聲音"(出19﹕1 6下);和
(E)是"有說話聲音的山"﹕第19節下﹕"與說話的聲音。那些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再向 他們說話。"因為,"這聲音"所帶來的是"死亡",不是生命。
第20-21節﹕"因為他們當不起所命他們的話,說﹕「靠近這山的,即便是走獸,也要用石頭 打死。」所見的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所以,西乃山就是對律法制度 (猶太教)的描寫。它是只注重屬物質的東西、而不是講信心生活的;所有"不能遵行律法的 人"都被它所咒詛,它使人跟神之間有一個距離。這是一種"恐懼"和"沒有安全感"的制度!
那麼,我們今天要來到的,不是這樣的一座山。我們來到的是第22-24節所說的另一座山( 錫安山),它代表的是基督的教義(或恩典)。這是怎樣的一座山呢?分八點來看﹕
(A)是"錫安山"﹕第22節上﹕"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錫安山"是一座"比喻的山",是屬 靈的,因為這名稱是形容"一個不是頒佈律法、而是賜下恩典的地方";
(B)是"永生神的城邑、天上的耶路撒冷"﹕第22節中﹕"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 冷。"這是指"與神同住之天上的家";
(C)是"有千萬天使的山"﹕第22節下﹕"那裏有千萬的天使。"這是各種階級、等次的天使 都在那裏聚集的地方;
(D)是"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的總會的山"﹕第23節上﹕"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 共聚的總會。"這是指"教會要在那裏";
(E)是"有審判眾人的神之山"﹕第23節中﹕"有審判眾人的神。"這主要是指像在"基督臺前 "此類的審判,因為我們在神的面前不再是受罪的審判和刑罰、乃是被接納和得賞賜的人了 ;
(F)是"有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之山"﹕第23節下﹕"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這些是舊約 時代的聖徒,是已經死了、然而是被基督所獻的祭所稱義了的;
(G)是"有新約的中保耶穌的山"﹕第24節上﹕"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耶穌 是中保,因為祂向人作神的代表、同時向神作人的代表。祂流了血,使信的人配來領受新約 中所包含的福分,也使神可以站在一個公義的立場上來賜下這些福分給他們;和
(H)是"被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的血所灑的山"﹕第24節下﹕"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 說的更美。"亞伯的血所說的是"要求報復",但基督的血所說的是"要求賜平安給凡是信靠 祂的人"。
既然這兩座山有如此顯著的不同,那麼,在知道了這些之後再作的選擇、就當然需要負更 大的責任了!因此,作者就接著說到﹕
(11)勸勉要注意神的聲音﹕(12﹕25-29)
如果有人再要轉回去就猶太教,這就等於說"他(她)拒絕了「神的聲音」(即是「神的話」)"。 作者在此提到了四個他所以作這樣的警告之理由﹕
(A)不能逃罪﹕第25節﹕"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 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如果神在西乃山說話 的聲音,尚且使人不能逃罪;那麼,人如何可能逃掉"神今天在天上說話的聲音"之罪呢?
(B)受造之物是不能常存的﹕第26-27節﹕"當時祂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祂應許說﹕「 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 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可見﹕選擇"猶太教",就是選擇那"目前的和被造的東西 ",而這些東西是神所準備要震動掉的。在我們信主的人裏面,應當不再有這些"能被神的震 動所可以搖動的東西"纔好!
(C)天國是永存的﹕第28節﹕"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 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人生在世就好像是一段旅程,從一頭走到另外一頭。所以有人說 ﹕"不如被天國的喜樂所牽引,強如被世上的憂慮所催趕。"
(D)神的審判是可怕的﹕第29節﹕"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向那不聽從神的話之人, 我們的神乃是烈火!所以,讓我們存著感恩的心、照著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來事奉 祂吧!.
(一)勸勉和警告的話﹕(10﹕19-13﹕17)
(8)勸勉在受苦時要忍耐﹕(12﹕1-13)
在希伯來書作成之時,當時的背景是個有患難的環境;特別是對那些離開遺傳性的猶太教 、而來信靠基督的猶太人來說,他們尤其會成為是受逼迫的對象。那麼,在一般猶太人的心 目中,他們一向有的觀念就是﹕"難處是出於神,是神不喜悅我們的表現。"因此,在這些信 靠基督的猶太人心中就會引起這樣的一個疑問﹕"是否因為我們這樣作使神不喜悅了?"或 是﹕"是否信耶穌這件事是錯了呢?"所以,他們中間有些人甚至就想要歸回到猶太教去; 那麼,這也就是作者所以在此寫這段有關"苦難"之教導的原因。事實上,有關"苦難"的這個 題目,也往往是很多信和不信主的人心中所常常有的問題;因此,這段話對今天的我們也一 定是有幫助的。分成三點來思想﹕
(A)舊約中英雄們的例子﹕(12﹕1)
第1節﹕"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 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這是從上面一章連下來的話;在那裏 ,作者列舉了多少信心英雄們的例子叫我們看見﹕他們為了作見證之故,忍受了多少的苦 難!所以,作者的意思就是說﹕"為甚麼你們會覺得「有苦難」是一件希奇的事呢?"也就是 說﹕既然舊約中有信心的人曾受苦難,那麼,新約中有信心的人為甚麼就可以有例外呢? 所以,讓這些如同雲彩一般多的見證人來使我們心中得到激勵,讓我們每一個時代中的信 主之人、都能"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 路程",好像舊約中的信心英雄們一般吧!
(B)主耶穌的例子﹕(12﹕2-4)
第2-4節﹕"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 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 灰心。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主耶穌基督是"有信心的見證人"之最 好的例子,因為,祂是一位最完全的"在信心中生活的人"。"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 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使祂至終能"坐在神寶座的右邊";可見﹕祂的"信心"給祂 帶來的"不是失望"!當我們為"信心(神的旨意)"的緣故而受苦時,這幾節聖經的確是能叫 我們重新得到力量的;我們不必灰心、不必覺得絕望,因為當我們思想到主耶穌所受的之時 ,我們一定就會覺得自己所受的那一點點算得了甚麼?!(尤其是,若我們還像第4節所說 的"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的話;是不是?)因為我們還沒有像主耶穌一般 的被釘十字架、流血而死呢!所以,當"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C)苦難(管教)之目的﹕(12﹕5-13)
這一段是為叫信主的人對"苦難"(或"神的管教")有所認識而寫的。上面所說的,偏重在" 為義受苦"的方面。但這一段所說的苦難,可能是由於罪、也可能不是由於罪,而是出於神 的指正或教導。事實上,信主的人所受的苦難,不管是由於哪一個原因,都可說是出於神的 "管教";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假如神不許可,我們是連一根頭髮都不會隨便掉的(太10﹕29 -30)。所以,一個信主的人首先要認識到的就是﹕苦難不單單是"受苦",苦難是"神的管教" 。那麼,當神的管教臨到我們身上時,這裏叫我們看到、我們可能會有的三個不同的反應﹕ 【I】輕看它﹕第5節上﹕"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 的管教」";【II】灰心﹕第5節下﹕"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和【III】經練它﹕第11節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 是義。"那麼,前面的兩種是"不正常"的反應,而且也失去了神所以管教我們的意義和目的 。故此,作者接著就告訴我們一些有關"認識苦難"的事,好叫我們因此能"經練神的管教"、 而得到神藉著管教要給我們帶來的益處﹕
【I】第6節﹕"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第一點他要我們看到的 是﹕"神的管教"是"神的愛之表現"。一個好的父母和一個成熟的兒女,對這一點是很能瞭 解的;一個拿兒女作出氣桶的父母,當然是不會懂得這件事的。然而,神是最完全的天父;所 以,祂管教祂兒女的動機、一定是從祂愛兒女之心發出來的。
【II】第7節﹕"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 的呢?"沒有一個真正屬神的兒女是會不被神管教的。越是在一個正常的、好的家庭長大的 兒女,越沒有一個從小到大沒受過管教的人;最聰明的孩子至多是沒有挨過"管教的杖",但 "管教的話"總是受過的。"兒女受父母的管教",這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
【III】第8節﹕"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不被神 管教的,就不是神的兒子。"私子"就是"沒有父親的人";就是說﹕"神不是你的天父。"難怪 詩23﹕4要說﹕"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為甚麼受了神的管教、反而使人在心中得了 安慰呢?乃是因為"管教"使這個人知道﹕"神是我的天父。"
【IV】第9節﹕"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 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我們生身之父若是在正意中管教我們,我們尚且也應當敬重他 的管教,何況我們萬靈的天父之管教,一定是有祂的正義和美意的;那麼,我們怎能不順服 、敬重祂的管教呢?
【V】第10節﹕"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 ,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生身的父之管教、有時不一定是正確的,因為他是人、他會有 錯;他是以他"自以為對"的動機來管教我們。有時候,也許動機是好的,但用在兒女們的身 上卻不一定是好的;這是因為"人是有限的"。然而,萬靈的天父就不同了;因為,祂在動機、 智慧、目的、和方法各方面都是完全的。所以,祂行在祂兒女身上的管教、是絕對可以信任 去領受的。"神的管教"之最後至終的那個目的,就是要我們能"像祂"、有祂的"聖潔之性情" 。
【VI】第11節﹕"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 安的果子,就是義。""神的管教"在當時也許不覺得舒服,就好像是園丁的修理樹枝,往往 是"從我們身上取去一些攔阻我們成長的東西";所以,在我們的感覺上是不會覺得快樂的。 但是,這只是個過程;等到我們這個人經練過之後,卻能使我們不但得到那個好的"義"的果 子,並且會使我們在心中嘗到那"從真正的平安而帶來的喜樂"!
當我們對"神的管教"有了以上六點的認識之後,我們就不會"輕看神的管教",也不會"灰 心、埋怨、或倒退"了。第12-13節﹕"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 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腳,反得痊癒。"所以,我們該時常彼此激勵,使我 們在管教中不是被苦難所壓倒了,反倒是經過它、來得到神要我們得的那些真正的好處!
(9)勸勉要和睦、要聖潔﹕(12﹕14-17)
第14節﹕"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作者首先勸勉 的是"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但聖經所說的"與人和睦",並非是"無條件"或"隨便怎樣都可以 "、只要"有和睦就好了"的;因此,他接著就說"要追求聖潔"。所以說﹕"我們的和睦是在聖 潔的範圍之內的;在不聖潔的情況之下的維安,就並不是神的旨意。"那麼,這節話(特別是 最後一句),往往被一些人作為是"人在今生可以完全無罪(不會犯罪)"之說法的根據。然而 ,"信主之人仍會犯罪"卻是很多地方的聖經都能給我們看到的。(當然,這只是聖經給我們 顯明"這件事是個事實",而不是給我們有一個"可以去犯罪的藉口"!)我們已經屢次提到 ﹕"聖潔"並非是"無罪"的意思。這裏也說到﹕"聖潔"是我們一生要追求的事。但是"要能完 全不會犯罪",那是要等到我們脫離了這個身體時纔會成就的事;這也是我們所以"渴慕主 再來"的一個主要動機!下面三節話,叫我們看到"教會中可能會有的四種典型的人物",目 的為叫我們得到警戒﹕
(A)"失了神恩的人"﹕第15節上﹕"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可能是指失了信基 督的心而轉回猶太教的、或是指一個行為完全與神的恩不相稱的人;(B)"有毒根的人"﹕第 15節下﹕"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在教會中惹是生非、使許 多人不安的人;
(C)"淫亂的人"﹕第16節上﹕"恐怕有淫亂的。"指無道德的人;和
(D)"貪戀世俗的人"﹕第16節下﹕"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 分賣了。"是指看重物質的事過於屬神的事之人。作者在這裏引用了以掃為例;他以"長子的 名分"(屬靈的福氣)換了一點食物(屬世的好處)。第17節﹕"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 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這是你們知道的。"在這裏 所說的,不是"以掃得不著得救的門路"、而是"因為他父親已經把福分給了雅各,所以這件 事是不能再挽回的了"的意思。
(10)信主者在天上的名分﹕(12﹕18-24)
這些話好像是從上面連下來的思想。因為上面提到以掃失了長子的名分,所以連想到"信 主的人的名分"這題目;同時,作者用猶太教的制度來跟它作個比較。因此在這一段中,他以 "兩座山"來作為代表。從第18-21節是第一座山(西乃山),它所代表的是猶太教(或律法)。 那麼,這是如何的一座山呢?有五點來表明﹕
(A)是"能摸的山"﹕第18節上﹕"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能摸的"意為是看得見、 是屬世、或"是物質的";然而在實際上,這山是"不准摸"的。所以說﹕"雖然好像是實在的, 卻是虛空、不能真正得到的。"不像"基督的教義",雖然是看不見的,卻是永遠的,也是實在 的;
(B)是"有火焰的山"﹕第18節中﹕"此山有火焰。""火焰"是指神對罪人的"審判";
(C)是"有密雲、黑暗、暴風的山"﹕第18節下﹕"(此山有)密雲,黑暗,暴風。"這些是神對 百姓的"警告",警告他們"犯律法後之可怕的結果";
(D)是"有角聲的山"﹕第19節上﹕"(此山有)角聲。""角聲"是"使人害怕的聲音"(出19﹕1 6下);和
(E)是"有說話聲音的山"﹕第19節下﹕"與說話的聲音。那些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再向 他們說話。"因為,"這聲音"所帶來的是"死亡",不是生命。
第20-21節﹕"因為他們當不起所命他們的話,說﹕「靠近這山的,即便是走獸,也要用石頭 打死。」所見的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所以,西乃山就是對律法制度 (猶太教)的描寫。它是只注重屬物質的東西、而不是講信心生活的;所有"不能遵行律法的 人"都被它所咒詛,它使人跟神之間有一個距離。這是一種"恐懼"和"沒有安全感"的制度!
那麼,我們今天要來到的,不是這樣的一座山。我們來到的是第22-24節所說的另一座山( 錫安山),它代表的是基督的教義(或恩典)。這是怎樣的一座山呢?分八點來看﹕
(A)是"錫安山"﹕第22節上﹕"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錫安山"是一座"比喻的山",是屬 靈的,因為這名稱是形容"一個不是頒佈律法、而是賜下恩典的地方";
(B)是"永生神的城邑、天上的耶路撒冷"﹕第22節中﹕"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 冷。"這是指"與神同住之天上的家";
(C)是"有千萬天使的山"﹕第22節下﹕"那裏有千萬的天使。"這是各種階級、等次的天使 都在那裏聚集的地方;
(D)是"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的總會的山"﹕第23節上﹕"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 共聚的總會。"這是指"教會要在那裏";
(E)是"有審判眾人的神之山"﹕第23節中﹕"有審判眾人的神。"這主要是指像在"基督臺前 "此類的審判,因為我們在神的面前不再是受罪的審判和刑罰、乃是被接納和得賞賜的人了 ;
(F)是"有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之山"﹕第23節下﹕"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這些是舊約 時代的聖徒,是已經死了、然而是被基督所獻的祭所稱義了的;
(G)是"有新約的中保耶穌的山"﹕第24節上﹕"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耶穌 是中保,因為祂向人作神的代表、同時向神作人的代表。祂流了血,使信的人配來領受新約 中所包含的福分,也使神可以站在一個公義的立場上來賜下這些福分給他們;和
(H)是"被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的血所灑的山"﹕第24節下﹕"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 說的更美。"亞伯的血所說的是"要求報復",但基督的血所說的是"要求賜平安給凡是信靠 祂的人"。
既然這兩座山有如此顯著的不同,那麼,在知道了這些之後再作的選擇、就當然需要負更 大的責任了!因此,作者就接著說到﹕
(11)勸勉要注意神的聲音﹕(12﹕25-29)
如果有人再要轉回去就猶太教,這就等於說"他(她)拒絕了「神的聲音」(即是「神的話」)"。 作者在此提到了四個他所以作這樣的警告之理由﹕
(A)不能逃罪﹕第25節﹕"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 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如果神在西乃山說話 的聲音,尚且使人不能逃罪;那麼,人如何可能逃掉"神今天在天上說話的聲音"之罪呢?
(B)受造之物是不能常存的﹕第26-27節﹕"當時祂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祂應許說﹕「 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 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可見﹕選擇"猶太教",就是選擇那"目前的和被造的東西 ",而這些東西是神所準備要震動掉的。在我們信主的人裏面,應當不再有這些"能被神的震 動所可以搖動的東西"纔好!
(C)天國是永存的﹕第28節﹕"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 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人生在世就好像是一段旅程,從一頭走到另外一頭。所以有人說 ﹕"不如被天國的喜樂所牽引,強如被世上的憂慮所催趕。"
(D)神的審判是可怕的﹕第29節﹕"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向那不聽從神的話之人, 我們的神乃是烈火!所以,讓我們存著感恩的心、照著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來事奉 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