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基督徒的生活”
(羅8﹕) 這一章,是保羅在羅馬書中所講的三個重要真理的結尾。以前提過,由第六章到第八章都是在講 有關"成聖"的題目。那麼,當來到最後一章的討論時,這一段話就一定是最關鍵性的。尤其是當我 們回想在上一章結束之前所看到的,是一個失敗而發出求救之呼聲的基督徒時,我們就更想知道 保羅在這一章會要告訴我們什麼至重要的信息了。對嗎?其實,"基督徒的生活"就是一個"成聖的 生活"。所以,這是一章對所有已經信主的人都特別重要的聖經;它講到三點與"成聖"有關的事﹕
(一)"成聖"的能力﹕(8﹕1-17)
依據前面所說的,這是很自然接下來的一段講論。因為一個人,甚至一個信主的人,若想要過一 個"成聖的生活",他(她)就必須要有一種"成聖的能力"纔行;否則的話,是不可能的。首先,第1節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神的話再來先強調這一個對基督徒來說,是"已經 成就了"的事實;就是﹕我們能夠不再被神定罪、不再會因自己的罪行而受神的審判了!再說,我 們之所以能跟"罪"脫離了關係,不是因為別的,只是因為我們所有的這一個"新的地位"。什麼地 位?就是"在基督裏"的地位。在沒有信主之前,我們因為知道靠自己的努力不能叫我們"脫離罪的 刑罰";因此,我們接受了基督作我們的救主。照樣,在我們信主之後,我們也需要像上一章的那個 基督徒一般的知道﹕我們靠自己的努力也不能叫我們"脫離罪的權勢"。所以,我們需要繼續不斷 的信靠這一位救主耶穌基督,也就是所謂的"過一個「在基督裏」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或"成聖的生活",就是過一個"在基督裏"的生活。換句話說,如果今天我不是活 在"有主活在我裏面、我也活在主裏面"的情況之中,那麼,即使我在外表的生活上"再聖潔、再完 全",這些行為和生活都是沒有真實意義的;因為它們都是從一個"不潔的生命"出來的。所以,縱 使在人看我是個"最好的人",但神從我的內心來看,同時我自己也知道,我的這些"好"在神的面 前是不夠的、是過不去的。因此,這節聖經叫我們知道﹕"在基督裏"這四個字,是叫我們能夠過一 個"成聖的生活"之根基!還有,你我一定要記得﹕今天我們所以要過一個聖潔生活的原因,不是 因為想要得到神對我們有更多的愛,不是的;而是因為知道神已經是多麼的愛我們,所以我願意去 行神所喜悅的事。對這一點的"認識"或"不認識",也許在基督徒外表生活上的差別不一定大;然而 ,在我們內心中之差別卻是太大了。
接下去,第2節﹕"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這一 節再告訴我們一件常常被基督徒所忽略的事實,即是﹕我們往往只注意到"在基督裏"能使我們" 脫離罪和死的律",卻不去同時注意到"在基督裏"也能使我們"進入生命聖靈的律";以致叫我們能 活出一個得勝的生活來。就好比飛機之所以能起飛,並非是因為地心引力的這個律不再存在,而 是因為另有一個引擎的律勝過了地心引力之故。同樣的,今天一個基督徒並不是個"自然不犯罪" 的人,因為"罪性的律"仍然存在於他的身體內。但如果他因為向老我死、並順服聖靈而"活在聖靈 的律中"時,他就能夠過一個勝過罪性的律之生活。一個如此生活的人,就是一個"過被聖靈充滿 的生活"之人。一個基督徒如果經常這樣的生活,他就好似在過一個"自然不犯罪"的生活一般;因 為,也的確,他並不是靠自己的力量來得勝的。然而,什麼時候他不再"活在聖靈的律中",什麼時 候他就仍然會失敗。這也是為什麼聖經只叫我們要"恭敬人"或"尊敬人",而從不叫我們"崇拜人" 或"跟從人"之故;因為基督徒的靈命是沒有"段數"的。他要就"屬靈";要就"屬肉體"(也即是"不能 得神的喜悅"、活在"使聖靈擔憂"之中了)。這也是下面叫我們看到的,第4節﹕"使律法的義成就 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這裏講到基督徒有兩種不同的"行走"或"生活"情況 ﹕
(1)隨從肉體而行的﹕即是仍活在"罪性"或"老我"之中的;和
(2)隨從聖靈而行的﹕即是"不靠自己、只聽從基督"的。第5節﹕"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 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這是對這兩種"行走"的解釋﹕前面的一種是為了使老我喜悅; 後面的一種是為了使神喜悅。第6節﹕"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這一 節講到兩種不同的"行走"產生出兩種不同的結果﹕第一種的結果是"死",即是"失敗";第二種的 結果是"生命、平安",即是"得勝"。所以說,一個基督徒要有怎樣的生活,只在乎他所採取的是哪 一種的行走;或說,他是活在哪一個律的裏面。
第9節﹕"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 基督的。"根據這下半節的語氣,就知道上半節開頭的"如果"兩個字並非是"不確定",反而是"非 常確定"的意思了。因為它的意思是說,只要一個人是"基督徒"或"屬神的人",他就有"神的靈"( 或"基督的靈"和"聖靈")住在他裏面了;也就是說,神是已經把這種能過一個得勝生活的能力賜給 了他,所以,"失敗"是並不必須的。(常聽到有人以"人總是人"這句話,來表明好像"基督徒也仍是 不能免了要犯罪"似的;由這裏的經文看來,此話是有語病的。)從第12節開始的這一段,是講到信 主的人所有的,不止只是一個"不再被定罪"的地位,而且更是一個"成為神兒女"的地位。如何能 如此確知?因為第16節﹕"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即是﹕真正信主的人必定有聖 靈在他的心中為印證。回來看第14節﹕"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上面第16節是 講"在裏面的印證",這一節可以說是指"在外面的證明";就是說,一個人所過的,如果是一個"被 聖靈所管理"的生活,那麼,這就是這個人是屬神的、是已經被神接納成為神兒女之最好的證明! 再說,按道理來說,有怎麼樣的身份和地位,就應當過怎麼樣的生活、有怎麼樣的表現。是不是?
(二)"成聖"的果子﹕(8﹕18-27)
這一段所講的,是"成聖的三個步驟"中之最後一點﹕"完全的成聖"。第18節﹕"我想現在的苦楚 ,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再唸第22-23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 歎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 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自從人類犯罪之後,連累到所有的受造之物都落在罪的咒詛 之下。甚至是成了神的兒女之基督徒,雖然領受了神的賜福,但當我們還活在世上時,仍然免不了 會有苦楚。這些"苦楚",可能有兩方面的來源﹕一方面,是因為"罪性"還活在我們的身體中,所以 如果不儆醒爭戰的話,就仍可能會因失敗而有"心裏歎息"之苦;另一方面,是因為我們既是與主站 在一邊,就不免會遭遇到有從世界來的被人厭棄和恨惡的苦楚。但是,如果今天我們在生命中是 有"聖靈初果"的話,那麼,我們就有把握可以有"聖靈後果"的收成。換句話說﹕基督徒的"身體" 有一天也要得救,可以完全充分的享受到"神長成的兒女"之名分和榮耀,不再有任何的軟弱、敗 壞、和罪性的存在!這一天是我們的盼望;這一天,也就是主再來的那一天!所以第24和25節告 訴我們﹕要存"忍耐等候"的態度,來盼望這一天的來到。同時,第26和27節也告訴我們﹕雖然"等 候主再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神所賜的聖靈在我們裏面會成為我們的幫助;即使有時候我們會 軟弱到連禱告都說不出口,在那時聖靈都知道會如何替我們禱告的。這真是多麼寶貴的應許啊!
(三)對"成聖"的讚美﹕(8﹕28-39)
這一段可以說是全本聖經中最美、最寶貴的話之一。其中最有名的一節金句,當然就是第28節﹕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這對每一個真正屬神 的基督徒是不能再寶貴的應許了。那麼,保羅憑什麼能那麼有把握的宣稱"我們曉得..."這樣的 話呢?下面的兩節,就將神救贖罪人的全盤計劃過程給說了出來,叫我們看到﹕我們這些信主的 人是神一切工作的中心。第29-30節,"因為祂豫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 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 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在這兩節聖經中所用的五個動詞﹕預知、預定、召來、稱義、和得榮耀,在原文都是過去式;顯明了 神認為,這些事都已經是完成了。為什麼?乃因神的計劃是不可能被攔阻的。我們在信心中可以 極有把握的來宣稱第28節的應許;因為我們是神整個計劃的中心,所以神用萬事來幫助我們進入 祂永遠之目的中去!如此,第31節就是唯一的結論了﹕"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神若幫助 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因為,這件"叫我們這些罪人能夠成聖"的事,原來是神整個計劃的至終 目的;所以你說,我們所得的救恩是不是穩妥、是不是有把握的呢?那麼,從第32-39節是繼續來 對這件事的保證;叫我們看到神對我們這些被召的人之愛是無可比擬的、是不可能被隔絕的!正 如第39節最後一句所說的﹕"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因為我們是"在基督裏"的人,而 基督是神的愛子、是永遠被神所愛的對象;所以我們在神的計劃中所有的,是一個何等穩妥的地位 呢!這也是信主的人心中所以會有"安全感"的原因。
結論﹕
在我們信主以前,我們所有的是一個活在罪性裏面的生命,是個不受約束的生命;因為老我的天 性就是"偏行己路",所以我們生來是不會順從那一位聖潔之神的。但是當一個人重生之後,從聖 靈來的新生命就在他裏面產生出一種愛慕神和羨慕成聖的傾向來。當信主的人願意順服神和不願 再活在罪性中時,聖靈的能力就能使他活出一個有聖靈果子的、像神的生活來。因此我們說﹕有 一個被聖靈管理約束的生活,就是這個人是屬於神之最好的證明;因為這種"肯順服神和神的話" 的心,是我們人類本來所絕不會有的。所謂"基督徒的生活",就是指這一種的生活表現!
(一)"成聖"的能力﹕(8﹕1-17)
依據前面所說的,這是很自然接下來的一段講論。因為一個人,甚至一個信主的人,若想要過一 個"成聖的生活",他(她)就必須要有一種"成聖的能力"纔行;否則的話,是不可能的。首先,第1節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神的話再來先強調這一個對基督徒來說,是"已經 成就了"的事實;就是﹕我們能夠不再被神定罪、不再會因自己的罪行而受神的審判了!再說,我 們之所以能跟"罪"脫離了關係,不是因為別的,只是因為我們所有的這一個"新的地位"。什麼地 位?就是"在基督裏"的地位。在沒有信主之前,我們因為知道靠自己的努力不能叫我們"脫離罪的 刑罰";因此,我們接受了基督作我們的救主。照樣,在我們信主之後,我們也需要像上一章的那個 基督徒一般的知道﹕我們靠自己的努力也不能叫我們"脫離罪的權勢"。所以,我們需要繼續不斷 的信靠這一位救主耶穌基督,也就是所謂的"過一個「在基督裏」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或"成聖的生活",就是過一個"在基督裏"的生活。換句話說,如果今天我不是活 在"有主活在我裏面、我也活在主裏面"的情況之中,那麼,即使我在外表的生活上"再聖潔、再完 全",這些行為和生活都是沒有真實意義的;因為它們都是從一個"不潔的生命"出來的。所以,縱 使在人看我是個"最好的人",但神從我的內心來看,同時我自己也知道,我的這些"好"在神的面 前是不夠的、是過不去的。因此,這節聖經叫我們知道﹕"在基督裏"這四個字,是叫我們能夠過一 個"成聖的生活"之根基!還有,你我一定要記得﹕今天我們所以要過一個聖潔生活的原因,不是 因為想要得到神對我們有更多的愛,不是的;而是因為知道神已經是多麼的愛我們,所以我願意去 行神所喜悅的事。對這一點的"認識"或"不認識",也許在基督徒外表生活上的差別不一定大;然而 ,在我們內心中之差別卻是太大了。
接下去,第2節﹕"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這一 節再告訴我們一件常常被基督徒所忽略的事實,即是﹕我們往往只注意到"在基督裏"能使我們" 脫離罪和死的律",卻不去同時注意到"在基督裏"也能使我們"進入生命聖靈的律";以致叫我們能 活出一個得勝的生活來。就好比飛機之所以能起飛,並非是因為地心引力的這個律不再存在,而 是因為另有一個引擎的律勝過了地心引力之故。同樣的,今天一個基督徒並不是個"自然不犯罪" 的人,因為"罪性的律"仍然存在於他的身體內。但如果他因為向老我死、並順服聖靈而"活在聖靈 的律中"時,他就能夠過一個勝過罪性的律之生活。一個如此生活的人,就是一個"過被聖靈充滿 的生活"之人。一個基督徒如果經常這樣的生活,他就好似在過一個"自然不犯罪"的生活一般;因 為,也的確,他並不是靠自己的力量來得勝的。然而,什麼時候他不再"活在聖靈的律中",什麼時 候他就仍然會失敗。這也是為什麼聖經只叫我們要"恭敬人"或"尊敬人",而從不叫我們"崇拜人" 或"跟從人"之故;因為基督徒的靈命是沒有"段數"的。他要就"屬靈";要就"屬肉體"(也即是"不能 得神的喜悅"、活在"使聖靈擔憂"之中了)。這也是下面叫我們看到的,第4節﹕"使律法的義成就 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這裏講到基督徒有兩種不同的"行走"或"生活"情況 ﹕
(1)隨從肉體而行的﹕即是仍活在"罪性"或"老我"之中的;和
(2)隨從聖靈而行的﹕即是"不靠自己、只聽從基督"的。第5節﹕"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 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這是對這兩種"行走"的解釋﹕前面的一種是為了使老我喜悅; 後面的一種是為了使神喜悅。第6節﹕"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這一 節講到兩種不同的"行走"產生出兩種不同的結果﹕第一種的結果是"死",即是"失敗";第二種的 結果是"生命、平安",即是"得勝"。所以說,一個基督徒要有怎樣的生活,只在乎他所採取的是哪 一種的行走;或說,他是活在哪一個律的裏面。
第9節﹕"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 基督的。"根據這下半節的語氣,就知道上半節開頭的"如果"兩個字並非是"不確定",反而是"非 常確定"的意思了。因為它的意思是說,只要一個人是"基督徒"或"屬神的人",他就有"神的靈"( 或"基督的靈"和"聖靈")住在他裏面了;也就是說,神是已經把這種能過一個得勝生活的能力賜給 了他,所以,"失敗"是並不必須的。(常聽到有人以"人總是人"這句話,來表明好像"基督徒也仍是 不能免了要犯罪"似的;由這裏的經文看來,此話是有語病的。)從第12節開始的這一段,是講到信 主的人所有的,不止只是一個"不再被定罪"的地位,而且更是一個"成為神兒女"的地位。如何能 如此確知?因為第16節﹕"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即是﹕真正信主的人必定有聖 靈在他的心中為印證。回來看第14節﹕"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上面第16節是 講"在裏面的印證",這一節可以說是指"在外面的證明";就是說,一個人所過的,如果是一個"被 聖靈所管理"的生活,那麼,這就是這個人是屬神的、是已經被神接納成為神兒女之最好的證明! 再說,按道理來說,有怎麼樣的身份和地位,就應當過怎麼樣的生活、有怎麼樣的表現。是不是?
(二)"成聖"的果子﹕(8﹕18-27)
這一段所講的,是"成聖的三個步驟"中之最後一點﹕"完全的成聖"。第18節﹕"我想現在的苦楚 ,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再唸第22-23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 歎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 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自從人類犯罪之後,連累到所有的受造之物都落在罪的咒詛 之下。甚至是成了神的兒女之基督徒,雖然領受了神的賜福,但當我們還活在世上時,仍然免不了 會有苦楚。這些"苦楚",可能有兩方面的來源﹕一方面,是因為"罪性"還活在我們的身體中,所以 如果不儆醒爭戰的話,就仍可能會因失敗而有"心裏歎息"之苦;另一方面,是因為我們既是與主站 在一邊,就不免會遭遇到有從世界來的被人厭棄和恨惡的苦楚。但是,如果今天我們在生命中是 有"聖靈初果"的話,那麼,我們就有把握可以有"聖靈後果"的收成。換句話說﹕基督徒的"身體" 有一天也要得救,可以完全充分的享受到"神長成的兒女"之名分和榮耀,不再有任何的軟弱、敗 壞、和罪性的存在!這一天是我們的盼望;這一天,也就是主再來的那一天!所以第24和25節告 訴我們﹕要存"忍耐等候"的態度,來盼望這一天的來到。同時,第26和27節也告訴我們﹕雖然"等 候主再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神所賜的聖靈在我們裏面會成為我們的幫助;即使有時候我們會 軟弱到連禱告都說不出口,在那時聖靈都知道會如何替我們禱告的。這真是多麼寶貴的應許啊!
(三)對"成聖"的讚美﹕(8﹕28-39)
這一段可以說是全本聖經中最美、最寶貴的話之一。其中最有名的一節金句,當然就是第28節﹕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這對每一個真正屬神 的基督徒是不能再寶貴的應許了。那麼,保羅憑什麼能那麼有把握的宣稱"我們曉得..."這樣的 話呢?下面的兩節,就將神救贖罪人的全盤計劃過程給說了出來,叫我們看到﹕我們這些信主的 人是神一切工作的中心。第29-30節,"因為祂豫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 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 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在這兩節聖經中所用的五個動詞﹕預知、預定、召來、稱義、和得榮耀,在原文都是過去式;顯明了 神認為,這些事都已經是完成了。為什麼?乃因神的計劃是不可能被攔阻的。我們在信心中可以 極有把握的來宣稱第28節的應許;因為我們是神整個計劃的中心,所以神用萬事來幫助我們進入 祂永遠之目的中去!如此,第31節就是唯一的結論了﹕"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神若幫助 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因為,這件"叫我們這些罪人能夠成聖"的事,原來是神整個計劃的至終 目的;所以你說,我們所得的救恩是不是穩妥、是不是有把握的呢?那麼,從第32-39節是繼續來 對這件事的保證;叫我們看到神對我們這些被召的人之愛是無可比擬的、是不可能被隔絕的!正 如第39節最後一句所說的﹕"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因為我們是"在基督裏"的人,而 基督是神的愛子、是永遠被神所愛的對象;所以我們在神的計劃中所有的,是一個何等穩妥的地位 呢!這也是信主的人心中所以會有"安全感"的原因。
結論﹕
在我們信主以前,我們所有的是一個活在罪性裏面的生命,是個不受約束的生命;因為老我的天 性就是"偏行己路",所以我們生來是不會順從那一位聖潔之神的。但是當一個人重生之後,從聖 靈來的新生命就在他裏面產生出一種愛慕神和羨慕成聖的傾向來。當信主的人願意順服神和不願 再活在罪性中時,聖靈的能力就能使他活出一個有聖靈果子的、像神的生活來。因此我們說﹕有 一個被聖靈管理約束的生活,就是這個人是屬於神之最好的證明;因為這種"肯順服神和神的話" 的心,是我們人類本來所絕不會有的。所謂"基督徒的生活",就是指這一種的生活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