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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撒---應許之子

(創21﹕1-25﹕18) 雖然實際上亞伯拉罕的一生是要到第25章纔結束,但在我們在分段之時,卻把他的生平算為到第20 章就為止了。然而,那個真正叫我們不易把段落分得那麼清楚的原因,卻不是因為亞伯拉罕,而是因 為以撒;這是由於以撒的一生,與他的父親亞伯拉罕和他的兒子雅各都脫不了關係之故。也因此,我 們將他的歷史算為從第21章到第26章。以下所講的,還是在第二大段(12﹕-50﹕)"亞伯拉罕的家庭 歷史"的大綱之下﹕

(二)以撒---應許之子﹕(21﹕-26﹕)

關於以撒的事,我們要分成六點來看。但在這一課中,我們只看前面的五點﹕

(1)以撒的出生﹕(21﹕)

第1-5節﹕"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祂所說的給撒拉成就。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 拉懷了孕;到神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 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 一百歲。"當我們就這樣來唸這一段有關以撒出生的記載時,好像這是一件很理所當然或很平常的事 似的。但是,當我們用一點頭腦來思想的時候,我們就不能不承認"以撒的出生實在是神所作的一件 神蹟";這是神對"人的信心"所產生的反應和作為。

新約聖經也一再的引用這件事來作為對真理的教導之內容(羅4﹕18-22;來11﹕11-12)。"撒拉"意 為"喜笑",這個名字是神給她起的(17﹕17,19;18﹕12);現在,第6節﹕"撒拉說﹕「神使我喜笑, 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這個在開始時是覺得"好像不能置信的喜笑",至終成為是一個"滿足的 喜笑"!這也是很多時候我們在走信心的道路中學到的功課。

往往一件越是看來絕望的事,當我們去禱告依靠神、並在禱告中得了神的應許時,我們心中先立刻 得了一種釋放,同時就開始有了一些平安喜樂。然後,當有一天神的應許真正成就時,那一種的"滿 足的喜樂"實在是比這件事本身原來會帶來的喜樂是更大的!如果你有過這樣的經歷,你就知道這 是怎麼一回事了。(舉一個小例來說﹕一位姐妹負責替她的弟弟管理出租房子,登了好多天的廣告都 乏人問津,再看到附近有好幾家同樣的房子也在要出租,因為她是個很有責任心的人,所以就失去 了心中的喜樂。這時,她纔好好的去到神的面前禱告、學習了"信靠順服"的功課;馬上,心中就得了 釋放而重新唱起歌來。當她因知道神已經聽禱告而不再登廣告幾天之後,突然就來了一位很理想的 房客,並且一次訂約就是兩年,超過她原來所盼望的條件,使她高興得不得了。本來,房子平順的出 租沒什麼大不了的喜樂;現在不然,因為她在其中學到了屬靈的功課、經歷到了神奇妙的作為,所以 更加大大的有喜樂;並且,她覺得這些靈性中的得著是比較房子得以出租這事本身更寶貴的事。)所 以,基督徒的人生中之挫折或苦難,實在是一個使我們能有更大的喜樂之機會!

從第8-21節,記載到以實瑪利被趕出去的故事。那麼,這些舊約聖經中發生的事,往往是新約聖經中 屬靈的真理教訓之預表。保羅在加4﹕21-31就曾引用這一段故事,講出一個屬靈的真理來﹕"以撒" 是預表"神的旨意"(或"神的方法")的道路,"以實瑪利"是預表"人的力量"(或"人的方法")的道路; 所以,我們若要在屬靈上走得好、有真正的長進的話,就必須"去掉肉體的工作"("把肉體釘十字架" 、"不靠老我")!回到創世記的故事來,由第17-21節中,我們看到神的恩典,因為祂也眷顧夏甲和她 的兒子。(按照當時故事的情節來說,她也是值得同情的。)接著,從第22-34節可以看出﹕當亞伯拉 罕順服神(第12節)把以實瑪利趕出去之後,他的靈性就有了不同;第22-23節,"當那時候,亞比米勒 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我願你如今在這裏指著神對我起誓 ,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 」"從亞比米勒的這些話,看出亞伯拉罕在他的眼中已顯為大,與在第20章時大不相同了。所以,"信 靠順服"永遠是使一個基督徒能長進的唯一方法!

(2)獻上以撒﹕(22﹕)

以前曾提過,亞伯拉罕的人生是一個不斷的"分別出來"的人生。開始的時候,他要由本地、本族、父 家出來;後來,是要與羅得分別。再後(17﹕18),他要放下自己原來在以實瑪利身上的計劃;然後, 他得把以實瑪利趕出去。現在,過了多少年之後,他來到這一個最最困難的試驗之前﹕第2節,"神說 ﹕「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 把他獻為燔祭。」"這一個"你的兒子、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神現在要求他來與之分手!那 麼,從亞伯拉罕獻以撒的這件事上,我們可以看到﹕

 

(A)是"試驗"、不是"試探"﹕

 

第1節﹕"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裏。」"在有些 英文譯本,把這裏的"試驗"譯成了"試探";這是因為在原文的這個字,是可以包含有這兩方面的意思 之故。(但譯中文聖經的人,就把正意給翻了出來;所以我們念中文聖經的,就不會對這一點有所誤 解了。)雅1﹕13清楚告訴我們﹕"神不試探人。"因為,"試探"這個動作是出於惡意的,而神是絕對 良善的;所以,祂是不可能試探人的。(然而,有時候在同樣的一件事上,其中會可能有出於魔鬼的試 探、也同時有出於神的試驗在內的。)那麼,在這裏的聖經,是很清楚的說"神要試驗亞伯拉罕"。的 確,神時常許可祂的兒女們遭遇到試驗。所以,儘管有時候我們在當時或者不能夠明白神的動機和 目的,但真正屬祂的人就一定會因著神的品性而仍然信得過祂;因為,祂的旨意永遠是善良、純全、 和可喜悅的!

(B)是"神的應許"的成全﹕

從亞伯拉罕75歲起,神就應許"他的子孫要成為大國、萬國要因他的子孫得福"。亞伯拉罕等了25年 ,到他100歲時,纔得了這一個所應許的兒子以撒。現在,神又清清楚楚的命令他要把以撒獻上還給 祂(第2節);因此,怎麼能說"是「神的應許」的成全"呢?豈不該說"是「神的應許」的消滅"纔是嗎?那 麼,這就是"神的路"和"人的路"之不同的地方!人的方法是盡量的"抓";你抓得住的,就是你的。但 神的方法是要我們"放";凡是我們獻上給神的,纔是我們真正、永遠能擁有的!

(C)是由信心而有的行動﹕

第3節﹕"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 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亞伯拉罕的行動,顯出他裏面向神的信靠之心;他對神的命令一點都沒有疑 問。不信的人在此可以向神發出很多的問題來,甚至可以責問神的"殘忍"。但亞伯拉罕沒有,因為他 已經認識這位神,他知道"神永遠是對的";所以,他就起身去作神所命令他作的事。

(D)因信得回了以撒﹕

在亞伯拉罕獻以撒的這個故事中,聖經的記載是非常的簡潔;一句都沒提到亞伯拉罕的心情、和他心 中的思想。但我們知道,連神都是有情感的;所以,再"屬靈"的人都不會是沒有感覺的。因此,我們 可以猜想得到,亞伯拉罕在作這一個舉動之時心中傷痛的感覺;只是,他並不就停在那裏。來11﹕17 -19進一步告訴我們他當時的感覺﹕"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 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他 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所以,從新約聖經的啟示中,我們 看到亞伯拉罕信心的來源﹕因為他知道以撒是他從神那裏得來的"應許之子",而以撒目前還沒有兒 子;那麼,神既然應許了要有許多的子孫由以撒而來,因此即使他真的把以撒給殺了,神也還得必須 把以撒救活過來纔行;不然,神的應許就不能成就,神也就成了"失信用的",那是"不可能的事"!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這真是再妙不過的描寫。第6-7節﹕"亞伯拉 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裏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 ﹕「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裏。」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那 裏呢?」"我們試想﹕當以撒這麼問他時,如果亞伯拉罕是沒有信心的話,真是心都要碎了的。但是, 第8節﹕"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這是他在信心中給以 撒的回答;後來,神果然照他所說的成就了(第9-14節)。今天我們時常取用的"耶和華以勒"這個名 稱,就是從這裏來的。的確,耶和華都看到、耶和華也必預備!雖然在當時的亞伯拉罕,不會由所預 備的這頭羊而領悟到那麼多有關彌賽亞的真理,但今天的我們卻都知道﹕這件事就是預表主耶穌基 督就是神為我們所預備的那頭代死的羔羊!(約1﹕29)

(E)因信得以稱義﹕

第12節﹕"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 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從上面唸下來,就知道這位"天使"是"耶和 華的使者";由說話的語氣也可以知道,祂就是神自己。那麼,神在這裏說﹕"現在我知道...",難道 是神在以前不知道嗎?祂不是無所不知的嗎?是的,神是沒有不知道的;所以,這裏的"知道"只是一 種"證明"的意思。亞伯拉罕的這個行動,證實了在他裏面向神的信心是"真實的"。神是喜歡把事情 顯明出來的神﹕"罪"必須被放在明處,然後接受審判;同樣的,"義"也必須被放在明處,然後來得到 讚賞。雖然在前面15﹕6那裏,亞伯拉罕已經因他信神的心而得以稱義了;但他的信心之實在,卻是 到了這裏纔得了證明!這也就是雅各所強調的"信心之另一面"(雅2﹕21-23)。

(F)預表另一對的父子﹕

第9-12節﹕"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裏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 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 拉罕!」他說﹕「我在這裏。」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雖然聖經 在這裏稱呼以撒為"童子",事實上以撒很可能已經是個少年人了。(正如在21﹕12那裏,神稱呼已經 是15歲的以實瑪利為"童子"一般。)並且,由第6節也可見,以撒一定不是一個兒童;不然的話,亞伯 拉罕是不會叫他背柴的。由此可見,以撒一定也是要自己情願被獻為祭,纔會讓亞伯拉罕把他捆綁 著放在壇上的。所以,這一位甘心獻出他的獨生愛子的父親,和這一位完全順服他的父親以至於死 的兒子,使我們不能不想到另一對的父子﹕聖父和聖子(約3﹕16;羅8﹕32)!

(3)撒拉的死和埋葬﹕(23﹕)

第1-4,16,19節﹕"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這是撒拉一生的歲數。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亞巴,就 是希伯崙,亞伯拉罕為她哀慟哭號。後來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對赫人說﹕「我在你們中間是外 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裏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亞伯拉罕聽從了 以弗崙,照著他在赫人面前所說的話,把買賣通用的銀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給以弗崙。此後,亞伯拉 罕把他妻子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幔利前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裏。幔利就是希伯崙。"雖然神曾應許要把迦 南全地都賜給亞伯拉罕,但在目前,在神的時候未到之前,他仍然在人的眼中是一個外人、一個寄居 的;所以,他要為撒拉安葬的事付出一筆代價來買這塊地。他的這種大量的作風,使他真能像赫人在 第6節中所說的﹕"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也許你要說﹕"花錢買自己該有的東西,這不 是沒有信心的舉動嗎?"正相反,這纔是真正有信心的表現;就是﹕不跟人為屬世的東西"斤斤計較" 或"佔人的便宜"。因為我們知道一切都是我們的(林前3﹕21-23),所以,為甚麼做人不大量一點呢 ?

(4)以撒的新婦﹕(24﹕)

從創世記的開始,我們就已經見到"婚姻是神所定的制度";但新約聖經的弗5﹕22-23叫我們知道, 這種關係是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之預表。所以在這一章的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

(A)第2-4節﹕"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著耶 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 撒娶一個妻子。」"正如亞伯拉罕差他的老僕人去為他的兒子娶一個妻子,天父照樣差遣聖靈去到世 界中為祂的兒子呼召出一批人來成為基督的新婦;

 

(B)第34-38節﹕"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耶和華大大的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 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 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 。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裏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正如我們不知道這個僕人的名字、只 看到他單單高舉他的主人和他的兒子,和只談他們的事、一點不提到自己,聖靈來了,也只是把人引 到主的面前(約16﹕14);和

(C)第63-65節﹕"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 就急忙下了駱駝,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 拿帕子蒙上臉。"正如以撒出來迎接利百加,將來我們的主也要來迎接祂的新婦(教會)到祂那裏去。

(5)亞伯拉罕生命的結束和以實瑪利的家譜﹕(25﹕1-18)

第5節﹕"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雖然亞伯拉罕後來又生了好些子孫,但是他只承認 以撒是他的後嗣。從12到18節所記的,是以實瑪利的家譜。然後從第19節開始,再來記載以撒的後 代。那麼,這是本書中一貫寫作的筆法。套一句保羅的話說﹕"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纔 有屬靈的"(林前15﹕46)。(當然,保羅的意思不是在說這些。)我們在前面也已經看到了﹕該隱的家 譜記在塞特的之前,雅弗和含的家譜是記在閃的前面;在將來,我們再會看到﹕以掃的家譜是記在雅 各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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