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為什麼需要“福音"
(羅1﹕18-32) 在這一大段中,聖靈藉著保羅來向我們人類分析一個問題,就是﹕"為什麼神要為人類預備這樣的 一個福音?"或者,倒過來說,"為什麼人類需要這樣的一個福音?"實在,這個問題的簡單、直接 的答案,是從第18節一開始的"神的忿怒"這四個字上,就可以得到的。保羅在這裏提到﹕"神的忿 怒"這個事實,是人類所不能不面對的一個大問題!在約3﹕36,神的話清楚的宣告說﹕"信子的 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這是同樣的說到﹕除非一個人接受神 的兒子為他個人的救主,他就是一個落在"神的震怒"之下的人。換言之,凡是來到這世上做人的 人,他一生下來,就需要來面對"如何來處理神在他身上的怒氣"的問題;或說,他可以找到"有什 麼方法能使自己與神和好而使自己不再活在神的怒氣之下"。這些問題,是保羅在後面繼續要來清 楚講明的。但在羅馬書的開始,保羅在說出了人類的大問題是在於有"神的忿怒"這個事實的存在 之後,他先來說到﹕為什麼神會向人類有怒氣?原因在哪裏?我們分三點來看﹕
(一)"神的事情"是明明可知的﹕(1﹕18-20)
保羅首先說到的一個事實,就是﹕人類對"造他的神"是生來就有感受的;也即是,人類對"神的事 情"是不可能有所推諉、和不向神負他做人之責任的。保羅在此提到兩個理由來說明"神的事情是 明明可知的"這個事實﹕
(1)人對"神要審判罪"的這件事不是無知的﹕(1﹕18)
第18節﹕"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神的忿怒"也就是指"神的審判"而言的。即使在今生之中,人類都可以很明顯的看到﹕凡是活在 不虔不義之中的人群或個人,往往都會遭遇到"神的審判"的結果。什麼是"不虔"呢?"不虔"所指 的,是人類的宗教範圍。那麼,我們從人類的歷史上可以明明的看到﹕一些拜假神的國家或群體, 時常都是比較貧窮和落後的。什麼是"不義"呢?當然,它就是指人類的道德範圍了。所謂的"善有 善報、惡有惡報"的這一種因果報應的說法,就是從神對罪之審判的一些表現而產生的。這裏提到 的"阻擋真理的人",也就是"不接受真理的人"之意。當一個人"不活在真理之中"時,他在行為上 的表現也往往就是在"行不義"的了。如果我們仔細觀察的話,我們就不難發現﹕有一些人所以為 的"善行",其實都是從"自私"或"自利"的觀念中出來的。所以,神的話實在是不會錯的。
(2)人對"神的存在"的這件事不是無知的﹕(1﹕19-20)
神從一開始,就藉著兩個方法來啟示祂自己,叫人知道祂的存在﹕(A)第19節﹕"神的事情,人所 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這是講到"神在人的裏面的啟示"。因為惟 有人類纔會有"道德"的觀念,以致會有"受良心的責備"之感覺;也是惟有人類在豐衣足食之後,還 會有一種"心靈中的虛空和不滿足"的感覺。這也是為何惟有人類纔有宗教信仰之故;(B)第20節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 得,叫人無可推諉。"這是講到"神在人的外面的啟示"。這裏再清楚不過的說到﹕雖然人的肉眼看 不見這一位造物主"神",但是當我們看到這世界中的一切;宇宙萬物的被創造、被維持、和被管理 ,我們就不能不知道有一位全能者"神"的存在了。正如當我們見到一座美侖美奐的建築物之時, 就一定會知道"有一位建築師的存在"是同樣的道理。
(二)神向人類有怒氣的原因﹕(1﹕21-23)
在這三節經文中,保羅來描寫人類對以上所說的"神給人類的啟示"之反應;也可以說,是清楚的講 到使神產生怒氣的三個原因﹕
(1)第21節﹕"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 的心就昏暗了。"這是說到人對神的藐視之態度,即是﹕雖然知道"神是誰",卻不把祂當一回事; 不尊敬祂,也不感謝祂,完全像一個大逆不孝的兒子之態度。如果一個人生了這樣的一個不孝子, 他會不會生氣?當然會的。況且,人為的父親有時因為自己的不完全、或沒有真正的愛兒子的心, 以致會造成孩子的不孝;但是,造我們的神是絕對的完全,和沒有一點點的不義的。所以,祂是絕 對配得到祂所造的人類之尊重和感謝的。
(2)第22節﹕"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這是講到人對神的驕傲之態度﹕自以為比神更聰明,所 以不願意接受神所啟示的"真智慧";自以為是、不肯謙卑的聽"神的話"之教導。假如你生了一個" 你的話一句都不肯聽"的孩子,你心中急不急?惱不惱?
(3)第23節﹕"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人對神的反應,如果單單是上面的這兩點,還可以勉強的過得去;但是,這一點實在是太過份了。 因為,該敬拜的不拜;相反的,不該拜的和不配拜的,倒反而成為他們去敬拜的對象。好比你的孩 子,對你是完全的不敬、不順;但是,對外面的那些要害他的人、甚至對一條狗或任何東西,都比對 你來得尊敬和順從。這會像什麼?這就好像是有一把刀刺在你的心上那麼的痛苦,並且是一種對 他完全愛莫能助的處境;因為這等於說,你所愛的兒子已經公開的宣佈了要跟你絕交、成了你的仇 敵!這也就是神的感受。
當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中,因為不信、不聽神的話,反而信從魔鬼的話之時,他們就開 始活在以上這三節聖經所說的情況之中了。事實是﹕因為罪性的侵入他們的生命,使每一個從他 們而生的全人類都接受了一個有罪性的生命;以致於,使每一個人也都活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也就 是都活在神的怒氣之中了。活在如此的光景中的人,是沒有前途的;並且,他也是無法自拔的。
(三)拒絕神的結果﹕(1﹕24-32)
人的組成,可以包含了有身體、情感、和智力這三部分。保羅在這一段中,叫我們看到,當人拒絕 了神的啟示之後,在這三方面他所受到的影響是什麼﹕
(1)身體方面﹕第24-25節﹕"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 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 到永遠。阿們!"當一個人對造他的主沒有一點敬奉的心時,他當然就是逞著自己的意思來做人、 過日子了。我們知道,一個人的身體之健全與否,跟這個人的生活方式是有直接影響的。所以,當 人過一個放縱情慾的生活時,他的身體自然就是會敗壞了的。
(2)情感方面﹕第26-27節﹕"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 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 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這些聖經的話,在今天的時代中,更加顯得是多麼明顯的警 告!這裏也告訴我們,這些罪行乃是由於當人完全不受限制的犯罪時,他的情感也就出了偏差而 來的。
(3)智力方面﹕第28-31節﹕"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 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 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 親情的,不憐憫人的。"本來,人的智力是用來學習如何來表達像仁愛、喜樂、和平等等的這些神的 性情的。但現在,當人故意不要學習認識神之故,人的智力就用來作像這幾節經文中所提的這些 不合理的邪僻之事了。
第32節﹕"他們雖然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 行。"這一節是本段的總括,就是說﹕人類在過這一種犯罪的生活時,他不是在無知之中行的。他 的犯罪是故意的,是他自己的選擇;因此,他絕對不能逃脫會受神的審判之責任!當每一個生在這 世上的人,肯帶著一個誠實的心來唸這段聖經的話時,我們還能說自己在這裡面是無分的嗎?不 能。但是,當一個人肯承認自己就是這樣的一個罪人時,這就是你我能夠有得救的指望之開始了; 因為,主耶穌就是為了這樣的罪人而道成肉身來受死的!
結論﹕
在這一章的第24、26、和28節,神的話三次提到"神任憑他們"的這個句子;這說明了為什麼人類對 自己的罪行會有越來越不在乎的態度。我們都看到﹕一些以前被認為是"可羞的事",現在會變成 被認為是"可誇的事"。實在,這也顯明了人類已經深深陷入在罪性中的事實,和他的不可能自己 救自己的事實。這是神為什麼發明這奇妙的福音之原因,這也就是人類為什麼需要福音的原因!
(一)"神的事情"是明明可知的﹕(1﹕18-20)
保羅首先說到的一個事實,就是﹕人類對"造他的神"是生來就有感受的;也即是,人類對"神的事 情"是不可能有所推諉、和不向神負他做人之責任的。保羅在此提到兩個理由來說明"神的事情是 明明可知的"這個事實﹕
(1)人對"神要審判罪"的這件事不是無知的﹕(1﹕18)
第18節﹕"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神的忿怒"也就是指"神的審判"而言的。即使在今生之中,人類都可以很明顯的看到﹕凡是活在 不虔不義之中的人群或個人,往往都會遭遇到"神的審判"的結果。什麼是"不虔"呢?"不虔"所指 的,是人類的宗教範圍。那麼,我們從人類的歷史上可以明明的看到﹕一些拜假神的國家或群體, 時常都是比較貧窮和落後的。什麼是"不義"呢?當然,它就是指人類的道德範圍了。所謂的"善有 善報、惡有惡報"的這一種因果報應的說法,就是從神對罪之審判的一些表現而產生的。這裏提到 的"阻擋真理的人",也就是"不接受真理的人"之意。當一個人"不活在真理之中"時,他在行為上 的表現也往往就是在"行不義"的了。如果我們仔細觀察的話,我們就不難發現﹕有一些人所以為 的"善行",其實都是從"自私"或"自利"的觀念中出來的。所以,神的話實在是不會錯的。
(2)人對"神的存在"的這件事不是無知的﹕(1﹕19-20)
神從一開始,就藉著兩個方法來啟示祂自己,叫人知道祂的存在﹕(A)第19節﹕"神的事情,人所 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這是講到"神在人的裏面的啟示"。因為惟 有人類纔會有"道德"的觀念,以致會有"受良心的責備"之感覺;也是惟有人類在豐衣足食之後,還 會有一種"心靈中的虛空和不滿足"的感覺。這也是為何惟有人類纔有宗教信仰之故;(B)第20節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 得,叫人無可推諉。"這是講到"神在人的外面的啟示"。這裏再清楚不過的說到﹕雖然人的肉眼看 不見這一位造物主"神",但是當我們看到這世界中的一切;宇宙萬物的被創造、被維持、和被管理 ,我們就不能不知道有一位全能者"神"的存在了。正如當我們見到一座美侖美奐的建築物之時, 就一定會知道"有一位建築師的存在"是同樣的道理。
(二)神向人類有怒氣的原因﹕(1﹕21-23)
在這三節經文中,保羅來描寫人類對以上所說的"神給人類的啟示"之反應;也可以說,是清楚的講 到使神產生怒氣的三個原因﹕
(1)第21節﹕"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 的心就昏暗了。"這是說到人對神的藐視之態度,即是﹕雖然知道"神是誰",卻不把祂當一回事; 不尊敬祂,也不感謝祂,完全像一個大逆不孝的兒子之態度。如果一個人生了這樣的一個不孝子, 他會不會生氣?當然會的。況且,人為的父親有時因為自己的不完全、或沒有真正的愛兒子的心, 以致會造成孩子的不孝;但是,造我們的神是絕對的完全,和沒有一點點的不義的。所以,祂是絕 對配得到祂所造的人類之尊重和感謝的。
(2)第22節﹕"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這是講到人對神的驕傲之態度﹕自以為比神更聰明,所 以不願意接受神所啟示的"真智慧";自以為是、不肯謙卑的聽"神的話"之教導。假如你生了一個" 你的話一句都不肯聽"的孩子,你心中急不急?惱不惱?
(3)第23節﹕"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人對神的反應,如果單單是上面的這兩點,還可以勉強的過得去;但是,這一點實在是太過份了。 因為,該敬拜的不拜;相反的,不該拜的和不配拜的,倒反而成為他們去敬拜的對象。好比你的孩 子,對你是完全的不敬、不順;但是,對外面的那些要害他的人、甚至對一條狗或任何東西,都比對 你來得尊敬和順從。這會像什麼?這就好像是有一把刀刺在你的心上那麼的痛苦,並且是一種對 他完全愛莫能助的處境;因為這等於說,你所愛的兒子已經公開的宣佈了要跟你絕交、成了你的仇 敵!這也就是神的感受。
當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中,因為不信、不聽神的話,反而信從魔鬼的話之時,他們就開 始活在以上這三節聖經所說的情況之中了。事實是﹕因為罪性的侵入他們的生命,使每一個從他 們而生的全人類都接受了一個有罪性的生命;以致於,使每一個人也都活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也就 是都活在神的怒氣之中了。活在如此的光景中的人,是沒有前途的;並且,他也是無法自拔的。
(三)拒絕神的結果﹕(1﹕24-32)
人的組成,可以包含了有身體、情感、和智力這三部分。保羅在這一段中,叫我們看到,當人拒絕 了神的啟示之後,在這三方面他所受到的影響是什麼﹕
(1)身體方面﹕第24-25節﹕"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 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 到永遠。阿們!"當一個人對造他的主沒有一點敬奉的心時,他當然就是逞著自己的意思來做人、 過日子了。我們知道,一個人的身體之健全與否,跟這個人的生活方式是有直接影響的。所以,當 人過一個放縱情慾的生活時,他的身體自然就是會敗壞了的。
(2)情感方面﹕第26-27節﹕"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 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 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這些聖經的話,在今天的時代中,更加顯得是多麼明顯的警 告!這裏也告訴我們,這些罪行乃是由於當人完全不受限制的犯罪時,他的情感也就出了偏差而 來的。
(3)智力方面﹕第28-31節﹕"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 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 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 親情的,不憐憫人的。"本來,人的智力是用來學習如何來表達像仁愛、喜樂、和平等等的這些神的 性情的。但現在,當人故意不要學習認識神之故,人的智力就用來作像這幾節經文中所提的這些 不合理的邪僻之事了。
第32節﹕"他們雖然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 行。"這一節是本段的總括,就是說﹕人類在過這一種犯罪的生活時,他不是在無知之中行的。他 的犯罪是故意的,是他自己的選擇;因此,他絕對不能逃脫會受神的審判之責任!當每一個生在這 世上的人,肯帶著一個誠實的心來唸這段聖經的話時,我們還能說自己在這裡面是無分的嗎?不 能。但是,當一個人肯承認自己就是這樣的一個罪人時,這就是你我能夠有得救的指望之開始了; 因為,主耶穌就是為了這樣的罪人而道成肉身來受死的!
結論﹕
在這一章的第24、26、和28節,神的話三次提到"神任憑他們"的這個句子;這說明了為什麼人類對 自己的罪行會有越來越不在乎的態度。我們都看到﹕一些以前被認為是"可羞的事",現在會變成 被認為是"可誇的事"。實在,這也顯明了人類已經深深陷入在罪性中的事實,和他的不可能自己 救自己的事實。這是神為什麼發明這奇妙的福音之原因,這也就是人類為什麼需要福音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