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是復活和生命
(約11﹕17-57) 在約翰福音第十一章中,不但記載了主耶穌所行的最後和最大的一個神蹟,使死了的拉 撒路再活過來;而且,也記載了主耶穌對自己的第五個"我是"的自稱。記在這一段中的第2 5節﹕"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這句話是對馬大說的,意思就是﹕"我是復 活和生命"。除此之外,在今天要看的這一大段中,還包括了有另一件事。下面分別的來看 ﹕
(一)主耶穌的第五個自稱﹕(11﹕17-44)
第25節﹕"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當主 說"我是復活和生命"這句話時,祂的重點是在前面的"復活"這一點的上面。只是因為"活" 這件事跟"生命"是分不開的,所以也就將之放在一起來說了。那麼,引起主耶穌說這句話 的原因是什麼呢?在此,我們必須把這一章前面的背景說一下。在這一章開始的時候,講 到有馬大和馬利亞兩姐妹,打發人去告訴耶穌她們的弟弟病了;意思是盼望主耶穌去到那 裏幫助她們解決這個難處。但是,主耶穌卻只是給來人帶回去一個消息﹕"這病不至於死 ,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祂自己並不立刻跟那差來的人一起回去,反 而還在原來的地方住了兩天;然後,纔帶著門徒們一起去到她們的住處伯大尼。
現在我們繼續來唸聖經對這件事的記載,第17-32節﹕"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裏 ,已經四天了。...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 接祂。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馬大對耶穌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就是 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甚麼,神也必賜給你。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馬大說, 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 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麼?馬大說,主阿,是的。我 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馬大...就回去暗暗的叫她妹子馬利亞 說,夫子來了,叫你。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那時,耶穌...仍在馬大迎接祂的 地方。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裏安慰她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著她,...馬利亞到 了耶穌那裏,看見祂,就俯伏在祂腳前,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
這兩姐妹在見到主耶穌時所脫口而出的話,是完全一模一樣的;可見,她們並沒有完全在 信心中接受主托人帶回來的"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之信息。因此,她們的心中 是滿了憂傷和痛苦;甚至,從她們的話中,還可以聽出好像有點責怪主和埋怨主的意思在 裏面。當然,她們的話更是帶著很大的失望的味道在內的。然而,正如來4﹕14-16所保證 的﹕"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 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 是祂沒有犯罪。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我們 可以確實的知道這些話是實實在在的,因為當年的主耶穌對馬大的話之反應就是如此。祂 知道作人的軟弱,祂也同情人的受痛苦時的心情。所以,祂不但沒有責怪馬大說﹕"你為 什麼不信我的話?"反而,立刻給她應許說﹕"你兄弟必然復活。"在當時,主耶穌的意思 是指"現在";即是,"今天我就可以再叫他活過來"。但是,由馬大的回答中,我們看到她對 主只有"在將來祂能使所有信主的人都復活得生之能力"的那一種信心。然而,主也沒有責 備她的小信,反而更進一步的給了馬大那最最奇妙的保證和應許﹕"我是復活和生命"。這 句話有三層的意思﹕
(1)為要叫我們知道"人體的復活"是一個事實﹕
人的身體會死,這是一個不能避免的事實。但是,"死了"卻並不是"百了"。因為,"人生" 不是以這個身體之死就結束了的;"人生"還有"來生"。有一天,所有的人都會復活、都會 有一個復活的身體。只是,如約5﹕29所說,復活的人會有兩個不同的結果﹕信主的(行善 的)復活得生,不信的(作惡的)復活定罪。
(2)為要教導我們將對"復活"之理論上的瞭解,化成對祂本身的信靠﹕
所以,祂說"我就是復活";正如在我們真正有病時,我們所需要的是一位醫生,而不只是 一些對醫學的知識一般。因為一個有罪的人之需要,乃是一位救主;而不只是一些聖經所 講的有關神的知識是一樣的。
(3)為要叫我們屬祂的人知道今天就可以經歷到"復活的實際"﹕
雖然我們身體的復活是在將來,但是因為復活的主今天已經住在我們的心中,所以主耶 穌的復活之能力是我們現在就可以經歷到的。那麼,這一點也是新約聖經中的一個主要的 信息。當然,這並非是說我們信主的人就都會像主那樣的行神蹟奇事;雖然,如果是神的 旨意的話,有時也是可能的。但更主要的,乃是像弗3﹕16-17所說的﹕"求祂按著祂豐盛 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叫 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這是保羅為信主的人之禱告。他求神使因為信而有基督住在心 中的人,能經歷到那使基督從死裏復活的聖靈之能力;叫我們的心中有力量、有愛心。也 就是說,在信主的人之人生字典中,永遠不必有"灰心絕望"這四個字。主耶穌說"祂是復 活",意思就是"有祂就有盼望"。因此,我們永遠不必軟弱,無論我們的環境看來是多麼的 令人絕望;好像遭遇"死亡"一般時,我們仍可以在心中剛強有力,因為知道主耶穌是勝過 死亡的主!而且,祂也已經勝過了死亡而復活了;這一點,是使我們比當年的馬大更容易 產生出信心來的地方。
講到這裏,不知是否有人會說,"如果在當初,主耶穌真的在聽到人帶來的消息時馬上就 跟著走的話,拉撒路不是就不必經過「死亡」這一關,馬大和馬利亞也不必經過那麼多的痛 苦了嗎?因此,主耶穌在第四節叫人帶回去的話不是顯得「神好像很自私」嗎?因為,祂為 了自己要「得榮耀」,就讓這麼多的人多受這些痛苦。"真是這樣的嗎?假如我們對聖經的 真理比較熟知的話,我們就可以確知聖經所啟示的神不是這樣的一位神。相反的,聖經不 知有多少地方說明並證明"神實在就是愛";因為祂本身是愛,所以祂所作、所行的也都是 出於愛!那麼,為什麼主沒有立刻就去呢?
第11,13節﹕"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耶穌 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乃是因為主知道,在當祂聽到拉撒路病了的消息時,拉撒路已經 死了。何以見得?第17節告訴我們,當主耶穌到達伯大尼時,拉撒路已經"死了四天了"。 第18節﹕"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但是,主耶穌當時所在之處是在約旦河 外,比耶路撒冷更遠,約離伯大尼有二十里路;即是,需要走一天的旅程之距離。所以算來 ,拉撒路是在送信的人纔走不久之後就死了的;這是第一天。然後,主耶穌在原地又住了 兩天,再加上主和門徒們動身去伯大尼的路程一天,纔能算出"四天"的數目來;不然,就 說不通了。所以,無論如何,都可以說明主耶穌並非故意在那裏拖延等候拉撒路死;然後, 祂再去施行這個神蹟使神和自己得榮耀。即使真是如此,站在"祂是神、我們是人"的地位 上,我們也沒有什麼話可說的。不是嗎?然而,聖經一再的證明祂不是這樣的一位主。讓 我們永遠對祂的愛沒有懷疑!哀3﹕33說﹕"因祂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我們的 主不但滿有權柄、能力,祂也滿有慈愛、憐憫!感謝祂!
(二)猶太人的兩種反應﹕(11﹕45-57)
(1)第45節﹕"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作的事,就多有信祂的。"這是一種 的反應。馬大和馬利亞這一家,成了主耶穌手中的器皿。
(2)第47,53節﹕"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從 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這是另一種的反應。
結論﹕
主耶穌所行的這一件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的神蹟,證明了祂所說的話是可信靠的。然而, 這一件事也產生了使猶太人之公會中的人商議要"殺害主"的結果;也就是說,主耶穌從開 始一直提到的那個"時候",現在是真的快要來到了。在本章結束之時,看那緊張的氣氛﹕ 在耶路撒冷過節的人彼此說,"你們的意思如何,祂不來過節麼?"(第56節)所有的注意力 都在這一位神而人的耶穌身上。這位耶穌,你我對祂倒底有多少的認識?"祂是誰?"這是 一個不斷需要有進深的回答!
(一)主耶穌的第五個自稱﹕(11﹕17-44)
第25節﹕"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當主 說"我是復活和生命"這句話時,祂的重點是在前面的"復活"這一點的上面。只是因為"活" 這件事跟"生命"是分不開的,所以也就將之放在一起來說了。那麼,引起主耶穌說這句話 的原因是什麼呢?在此,我們必須把這一章前面的背景說一下。在這一章開始的時候,講 到有馬大和馬利亞兩姐妹,打發人去告訴耶穌她們的弟弟病了;意思是盼望主耶穌去到那 裏幫助她們解決這個難處。但是,主耶穌卻只是給來人帶回去一個消息﹕"這病不至於死 ,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祂自己並不立刻跟那差來的人一起回去,反 而還在原來的地方住了兩天;然後,纔帶著門徒們一起去到她們的住處伯大尼。
現在我們繼續來唸聖經對這件事的記載,第17-32節﹕"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裏 ,已經四天了。...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 接祂。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馬大對耶穌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就是 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甚麼,神也必賜給你。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馬大說, 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 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麼?馬大說,主阿,是的。我 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馬大...就回去暗暗的叫她妹子馬利亞 說,夫子來了,叫你。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那時,耶穌...仍在馬大迎接祂的 地方。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裏安慰她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著她,...馬利亞到 了耶穌那裏,看見祂,就俯伏在祂腳前,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
這兩姐妹在見到主耶穌時所脫口而出的話,是完全一模一樣的;可見,她們並沒有完全在 信心中接受主托人帶回來的"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之信息。因此,她們的心中 是滿了憂傷和痛苦;甚至,從她們的話中,還可以聽出好像有點責怪主和埋怨主的意思在 裏面。當然,她們的話更是帶著很大的失望的味道在內的。然而,正如來4﹕14-16所保證 的﹕"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 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 是祂沒有犯罪。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我們 可以確實的知道這些話是實實在在的,因為當年的主耶穌對馬大的話之反應就是如此。祂 知道作人的軟弱,祂也同情人的受痛苦時的心情。所以,祂不但沒有責怪馬大說﹕"你為 什麼不信我的話?"反而,立刻給她應許說﹕"你兄弟必然復活。"在當時,主耶穌的意思 是指"現在";即是,"今天我就可以再叫他活過來"。但是,由馬大的回答中,我們看到她對 主只有"在將來祂能使所有信主的人都復活得生之能力"的那一種信心。然而,主也沒有責 備她的小信,反而更進一步的給了馬大那最最奇妙的保證和應許﹕"我是復活和生命"。這 句話有三層的意思﹕
(1)為要叫我們知道"人體的復活"是一個事實﹕
人的身體會死,這是一個不能避免的事實。但是,"死了"卻並不是"百了"。因為,"人生" 不是以這個身體之死就結束了的;"人生"還有"來生"。有一天,所有的人都會復活、都會 有一個復活的身體。只是,如約5﹕29所說,復活的人會有兩個不同的結果﹕信主的(行善 的)復活得生,不信的(作惡的)復活定罪。
(2)為要教導我們將對"復活"之理論上的瞭解,化成對祂本身的信靠﹕
所以,祂說"我就是復活";正如在我們真正有病時,我們所需要的是一位醫生,而不只是 一些對醫學的知識一般。因為一個有罪的人之需要,乃是一位救主;而不只是一些聖經所 講的有關神的知識是一樣的。
(3)為要叫我們屬祂的人知道今天就可以經歷到"復活的實際"﹕
雖然我們身體的復活是在將來,但是因為復活的主今天已經住在我們的心中,所以主耶 穌的復活之能力是我們現在就可以經歷到的。那麼,這一點也是新約聖經中的一個主要的 信息。當然,這並非是說我們信主的人就都會像主那樣的行神蹟奇事;雖然,如果是神的 旨意的話,有時也是可能的。但更主要的,乃是像弗3﹕16-17所說的﹕"求祂按著祂豐盛 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叫 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這是保羅為信主的人之禱告。他求神使因為信而有基督住在心 中的人,能經歷到那使基督從死裏復活的聖靈之能力;叫我們的心中有力量、有愛心。也 就是說,在信主的人之人生字典中,永遠不必有"灰心絕望"這四個字。主耶穌說"祂是復 活",意思就是"有祂就有盼望"。因此,我們永遠不必軟弱,無論我們的環境看來是多麼的 令人絕望;好像遭遇"死亡"一般時,我們仍可以在心中剛強有力,因為知道主耶穌是勝過 死亡的主!而且,祂也已經勝過了死亡而復活了;這一點,是使我們比當年的馬大更容易 產生出信心來的地方。
講到這裏,不知是否有人會說,"如果在當初,主耶穌真的在聽到人帶來的消息時馬上就 跟著走的話,拉撒路不是就不必經過「死亡」這一關,馬大和馬利亞也不必經過那麼多的痛 苦了嗎?因此,主耶穌在第四節叫人帶回去的話不是顯得「神好像很自私」嗎?因為,祂為 了自己要「得榮耀」,就讓這麼多的人多受這些痛苦。"真是這樣的嗎?假如我們對聖經的 真理比較熟知的話,我們就可以確知聖經所啟示的神不是這樣的一位神。相反的,聖經不 知有多少地方說明並證明"神實在就是愛";因為祂本身是愛,所以祂所作、所行的也都是 出於愛!那麼,為什麼主沒有立刻就去呢?
第11,13節﹕"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耶穌 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乃是因為主知道,在當祂聽到拉撒路病了的消息時,拉撒路已經 死了。何以見得?第17節告訴我們,當主耶穌到達伯大尼時,拉撒路已經"死了四天了"。 第18節﹕"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但是,主耶穌當時所在之處是在約旦河 外,比耶路撒冷更遠,約離伯大尼有二十里路;即是,需要走一天的旅程之距離。所以算來 ,拉撒路是在送信的人纔走不久之後就死了的;這是第一天。然後,主耶穌在原地又住了 兩天,再加上主和門徒們動身去伯大尼的路程一天,纔能算出"四天"的數目來;不然,就 說不通了。所以,無論如何,都可以說明主耶穌並非故意在那裏拖延等候拉撒路死;然後, 祂再去施行這個神蹟使神和自己得榮耀。即使真是如此,站在"祂是神、我們是人"的地位 上,我們也沒有什麼話可說的。不是嗎?然而,聖經一再的證明祂不是這樣的一位主。讓 我們永遠對祂的愛沒有懷疑!哀3﹕33說﹕"因祂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我們的 主不但滿有權柄、能力,祂也滿有慈愛、憐憫!感謝祂!
(二)猶太人的兩種反應﹕(11﹕45-57)
(1)第45節﹕"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作的事,就多有信祂的。"這是一種 的反應。馬大和馬利亞這一家,成了主耶穌手中的器皿。
(2)第47,53節﹕"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從 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這是另一種的反應。
結論﹕
主耶穌所行的這一件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的神蹟,證明了祂所說的話是可信靠的。然而, 這一件事也產生了使猶太人之公會中的人商議要"殺害主"的結果;也就是說,主耶穌從開 始一直提到的那個"時候",現在是真的快要來到了。在本章結束之時,看那緊張的氣氛﹕ 在耶路撒冷過節的人彼此說,"你們的意思如何,祂不來過節麼?"(第56節)所有的注意力 都在這一位神而人的耶穌身上。這位耶穌,你我對祂倒底有多少的認識?"祂是誰?"這是 一個不斷需要有進深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