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基督的工作
希伯來文的"彌賽亞",也就是希臘文的"基督",意為"救世主"。但是,更實在的意思乃是"受膏 者"。在舊約時代,有三種人在擔任職務之前先要受膏的﹕先知、祭司和君王。那麼,這一些人 不過就是那位以後來的唯一的"受膏者"--主耶穌基督--預表而已。因此,在主耶穌的救贖工作 上,祂完成了這三方面的職份﹕
1. 基督是先知﹕
先知是 神的代言人。原來的意思並不單單限於"說預言"。但因 神是無所不知的,這"無所不知"的範圍當然也包括了"將來"。所以,在先知所傳的 神的信息中就會包含到有關未來之事的信息。也因此,先知往往就成了"說預言的人"。彼得在 聖靈的感動下,在徒3﹕22,引證主耶穌即摩西所預言的那一位要來的先知(申18﹕ 15-19)。祂是先知,是 神所差來的,把從 神那裏來的信息告訴我們(約1﹕17-18;來1﹕1-2)。祂來告訴我們如何才能從罪和罪的刑罰中 得救。那麼,祂作 這件事是藉著兩樣東西﹕
(1) 祂的話 ﹕ (約20﹕31)
這裏告訴我們如何才能產生出使人得救的信心來﹕藉著唸"這些事",也就是唸"神的話"(聖 經)。唯有這本書能告訴我們"如何才能得救"。
(2) 祂的靈﹕ (約14﹕26)
如果沒有聖靈的幫助,單單憑我們自己去唸聖經是沒有用的。因為不能明白,就不能"信",也 就不能"順從"。所以,人必須在唸聖經時祈求聖靈的光照。因為,祂住在每一個信主的人的裏 面。祂是最好的老師,也是永遠不會錯的老師。(約14﹕16-17;26;15﹕26)。
總結﹕
主耶穌基督是 神所差來的那一位"大先知",也可說是最後的一位來把 神的心意告訴我們的"先知"。太24章是一章預言性的經文。其中的第2節是主所作的預言。這 一個預言已經應驗,證明了主真是由 神那裏來的先知。也因此,我們可以相信,這一章聖經中連下去所提到的許多預言都會同樣的 應驗。啟1-3章告訴我們,祂今天仍在教會中作先知的工作﹕對教會說警誡的話、告訴她將要 發生的事。
2. 基督是祭司﹕
祭司的工作與先知正相反。他是在 神前作人的代表﹕為罪人獻祭、代求,成為神和人之間的一位中保。來4﹕14特別襯托出主耶 穌基督是我們的那一位"尊榮的大祭司",也就是我們的唯一的中保。上提,祭司的職份是為人 獻祭和代求。現在我們就來看基督如何在這兩方面盡了祂的職份﹕
(1) 基督所獻的祭﹕ (約1﹕29)
舊約時代的祭司所獻的牛羊等等的祭,雖因為也是 神所定的,所以對那些向 神有信心的人來說,也是有暫時的遮蓋罪的功用。但這些祭牲的血是不能真正的除掉人的罪 和罪的刑罰的。這一切的禮儀只是一個影子,指向著那一位將要來的基督,祂要來將祂自己作 為祭為我們獻上。所以,施洗約翰一見到主耶穌,就如此為祂作出見證。主的死是" 神的代罪羔羊之祭"的死。不是像有些人所以為的﹕祂的死是一個意外、一個博愛犧牲的榜樣 。不是的,祂是 神所預備的那位代罪的羔羊。在太20﹕28,主自己宣稱﹕祂來是為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所 以,祂的死是一個代贖的死。就有如在戰場上,有一兵遮身在一個手榴彈上,使他一人的死可 免了其他的同伴的死一般。那麼,基督不但是獻祭的祭司,祂也是所獻的祭牲(來9﹕28;10﹕1 0,14)。祂是獻的那一位,祂也是被獻的那一位。祂在十字架上捨了祂的自己,就完成了祂所 以來到世上的工作。祂的"生"就是為了"來死"。那麼,祂所獻的祭有著三方面主要的功效﹕
(A) 挽回﹕ (羅3﹕25-26;約壹2﹕2)
藉著祂的死,主耶穌基督滿足了 神的公義的要求、補救了人的罪給 神的權柄和神的名所帶給 神的羞辱、挽回了 神的怒氣,這就是"挽回祭"的意思。聖潔的神是不能站在一個不公義的立場上來作拯救罪人 的工作的,因為祂是不能跟罪妥協的。正如彼前1﹕20所說,這一個 神所預備的公義的立場---主的死---是 神在創世以前就計劃了的。
(B) 贖罪﹕ (羅3﹕23-24;弗1﹕7;西1﹕14)
藉著祂的死,主耶穌把人從罪中救贖出來。聖經告訴我們,罪已經把人放在一個可怕的捆綁 之中。主就是藉著祂的死叫人從其中出來,得到自由。祂所付的救贖我們的代價就是祂的血--- 基督的寶血(彼前1﹕18-19;徒20﹕28;林前6﹕19-20)。
(C) 和好﹕ (羅5﹕10;林後5﹕18-20)
藉著祂的死,主耶穌使人與 神和好了。本來是仇敵的,現在成了朋友。這一個祭的功效是足夠所有的人來應用的。但 ,只有願意接受主的個人,才能在生命中真正的經歷到"與 神和好"的這種實際的滋味。
(2) 基督所作的代求﹕
基督的獻祭代死的工作是一次就永遠完成了的。這也就是祂在十字架上末了時的宣告(約19 ﹕30)。"成了",再沒有一個人需要在基督所已經完成的救贖工作上加上任何功德。現在,祂繼 續的成為我們的尊榮的大祭司,在天上為我們作代求的工作(來7﹕24-25;羅8﹕34)。從約17 章所記載的"主禱文",使我們能知道一些祂現今在 神的面前為我們所代求的內容。
3. 基督是君王﹕
這是指祂的為 神掌權的工作。在聖經中,有好多講到主有君尊的身份和統治的地方。可以從三方面來看﹕
(1) 過去﹕ (太2﹕1-2;約1﹕49)
當祂在世上時,祂被宣稱為君王。當施洗約翰開始出來傳道時,他的信息是"天國近了"(意為 "天國的君王已經來了")。主所傳的,也是這同樣的信息。在祂快走完世上的路程時,祂公開的 以君王的姿態來進入耶路撒冷以應驗舊約聖經中的先知們的預言(太21﹕4-5;可11﹕8-10;路 19﹕35-40;約12﹕12-15)。最後,祂被以色列國所拒絕。祂被釘死的罪名,在太27﹕37;可15 ﹕26;路23﹕38;約19﹕19-22都有記載,就是﹕"猶太人的王"。
(2) 現在﹕ (弗1﹕22-23)
雖然聖經沒有稱呼主是"教會的王"而稱之為"教會的頭(元首)",但按中文來說,比"王"還更 多了一點﹕祂是教會的主。祂在每一個屬祂的人身上有祂的主權。祂是"主",是我們順服的對 象。路19﹕14,27叫我們看到,那些拒絕祂作王的,是祂的仇敵。
(3) 將來﹕ (啟11﹕15;19﹕15-16;亞14﹕9;但7﹕13-14)
祂還要再來,在地上設立祂的國度。這是 神的目的,多少的舊約和新約的預言都如此宣稱。從賽11﹕5-9;65﹕25;結34﹕24-26這些聖 經告訴我們,唯有當祂作王時,世上才有真正的公義、和平、和豐盛。是的,唯有主,祂才是萬 王之王、萬主之主。
結論﹕
最後,我們看西2﹕10(這裏的"豐盛"二字,英文有譯為"完全"的)。主是先知﹕使我們能明白 神的旨意;主是祭司﹕使我們能被 神所赦免和接納;主是君王﹕使我們因由仇敵魔鬼的手中被救出來而能過一個得勝的生活。 所以,"在基督裏",我們"能以完全"。
1. 基督是先知﹕
先知是 神的代言人。原來的意思並不單單限於"說預言"。但因 神是無所不知的,這"無所不知"的範圍當然也包括了"將來"。所以,在先知所傳的 神的信息中就會包含到有關未來之事的信息。也因此,先知往往就成了"說預言的人"。彼得在 聖靈的感動下,在徒3﹕22,引證主耶穌即摩西所預言的那一位要來的先知(申18﹕ 15-19)。祂是先知,是 神所差來的,把從 神那裏來的信息告訴我們(約1﹕17-18;來1﹕1-2)。祂來告訴我們如何才能從罪和罪的刑罰中 得救。那麼,祂作 這件事是藉著兩樣東西﹕
(1) 祂的話 ﹕ (約20﹕31)
這裏告訴我們如何才能產生出使人得救的信心來﹕藉著唸"這些事",也就是唸"神的話"(聖 經)。唯有這本書能告訴我們"如何才能得救"。
(2) 祂的靈﹕ (約14﹕26)
如果沒有聖靈的幫助,單單憑我們自己去唸聖經是沒有用的。因為不能明白,就不能"信",也 就不能"順從"。所以,人必須在唸聖經時祈求聖靈的光照。因為,祂住在每一個信主的人的裏 面。祂是最好的老師,也是永遠不會錯的老師。(約14﹕16-17;26;15﹕26)。
總結﹕
主耶穌基督是 神所差來的那一位"大先知",也可說是最後的一位來把 神的心意告訴我們的"先知"。太24章是一章預言性的經文。其中的第2節是主所作的預言。這 一個預言已經應驗,證明了主真是由 神那裏來的先知。也因此,我們可以相信,這一章聖經中連下去所提到的許多預言都會同樣的 應驗。啟1-3章告訴我們,祂今天仍在教會中作先知的工作﹕對教會說警誡的話、告訴她將要 發生的事。
2. 基督是祭司﹕
祭司的工作與先知正相反。他是在 神前作人的代表﹕為罪人獻祭、代求,成為神和人之間的一位中保。來4﹕14特別襯托出主耶 穌基督是我們的那一位"尊榮的大祭司",也就是我們的唯一的中保。上提,祭司的職份是為人 獻祭和代求。現在我們就來看基督如何在這兩方面盡了祂的職份﹕
(1) 基督所獻的祭﹕ (約1﹕29)
舊約時代的祭司所獻的牛羊等等的祭,雖因為也是 神所定的,所以對那些向 神有信心的人來說,也是有暫時的遮蓋罪的功用。但這些祭牲的血是不能真正的除掉人的罪 和罪的刑罰的。這一切的禮儀只是一個影子,指向著那一位將要來的基督,祂要來將祂自己作 為祭為我們獻上。所以,施洗約翰一見到主耶穌,就如此為祂作出見證。主的死是" 神的代罪羔羊之祭"的死。不是像有些人所以為的﹕祂的死是一個意外、一個博愛犧牲的榜樣 。不是的,祂是 神所預備的那位代罪的羔羊。在太20﹕28,主自己宣稱﹕祂來是為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所 以,祂的死是一個代贖的死。就有如在戰場上,有一兵遮身在一個手榴彈上,使他一人的死可 免了其他的同伴的死一般。那麼,基督不但是獻祭的祭司,祂也是所獻的祭牲(來9﹕28;10﹕1 0,14)。祂是獻的那一位,祂也是被獻的那一位。祂在十字架上捨了祂的自己,就完成了祂所 以來到世上的工作。祂的"生"就是為了"來死"。那麼,祂所獻的祭有著三方面主要的功效﹕
(A) 挽回﹕ (羅3﹕25-26;約壹2﹕2)
藉著祂的死,主耶穌基督滿足了 神的公義的要求、補救了人的罪給 神的權柄和神的名所帶給 神的羞辱、挽回了 神的怒氣,這就是"挽回祭"的意思。聖潔的神是不能站在一個不公義的立場上來作拯救罪人 的工作的,因為祂是不能跟罪妥協的。正如彼前1﹕20所說,這一個 神所預備的公義的立場---主的死---是 神在創世以前就計劃了的。
(B) 贖罪﹕ (羅3﹕23-24;弗1﹕7;西1﹕14)
藉著祂的死,主耶穌把人從罪中救贖出來。聖經告訴我們,罪已經把人放在一個可怕的捆綁 之中。主就是藉著祂的死叫人從其中出來,得到自由。祂所付的救贖我們的代價就是祂的血--- 基督的寶血(彼前1﹕18-19;徒20﹕28;林前6﹕19-20)。
(C) 和好﹕ (羅5﹕10;林後5﹕18-20)
藉著祂的死,主耶穌使人與 神和好了。本來是仇敵的,現在成了朋友。這一個祭的功效是足夠所有的人來應用的。但 ,只有願意接受主的個人,才能在生命中真正的經歷到"與 神和好"的這種實際的滋味。
(2) 基督所作的代求﹕
基督的獻祭代死的工作是一次就永遠完成了的。這也就是祂在十字架上末了時的宣告(約19 ﹕30)。"成了",再沒有一個人需要在基督所已經完成的救贖工作上加上任何功德。現在,祂繼 續的成為我們的尊榮的大祭司,在天上為我們作代求的工作(來7﹕24-25;羅8﹕34)。從約17 章所記載的"主禱文",使我們能知道一些祂現今在 神的面前為我們所代求的內容。
3. 基督是君王﹕
這是指祂的為 神掌權的工作。在聖經中,有好多講到主有君尊的身份和統治的地方。可以從三方面來看﹕
(1) 過去﹕ (太2﹕1-2;約1﹕49)
當祂在世上時,祂被宣稱為君王。當施洗約翰開始出來傳道時,他的信息是"天國近了"(意為 "天國的君王已經來了")。主所傳的,也是這同樣的信息。在祂快走完世上的路程時,祂公開的 以君王的姿態來進入耶路撒冷以應驗舊約聖經中的先知們的預言(太21﹕4-5;可11﹕8-10;路 19﹕35-40;約12﹕12-15)。最後,祂被以色列國所拒絕。祂被釘死的罪名,在太27﹕37;可15 ﹕26;路23﹕38;約19﹕19-22都有記載,就是﹕"猶太人的王"。
(2) 現在﹕ (弗1﹕22-23)
雖然聖經沒有稱呼主是"教會的王"而稱之為"教會的頭(元首)",但按中文來說,比"王"還更 多了一點﹕祂是教會的主。祂在每一個屬祂的人身上有祂的主權。祂是"主",是我們順服的對 象。路19﹕14,27叫我們看到,那些拒絕祂作王的,是祂的仇敵。
(3) 將來﹕ (啟11﹕15;19﹕15-16;亞14﹕9;但7﹕13-14)
祂還要再來,在地上設立祂的國度。這是 神的目的,多少的舊約和新約的預言都如此宣稱。從賽11﹕5-9;65﹕25;結34﹕24-26這些聖 經告訴我們,唯有當祂作王時,世上才有真正的公義、和平、和豐盛。是的,唯有主,祂才是萬 王之王、萬主之主。
結論﹕
最後,我們看西2﹕10(這裏的"豐盛"二字,英文有譯為"完全"的)。主是先知﹕使我們能明白 神的旨意;主是祭司﹕使我們能被 神所赦免和接納;主是君王﹕使我們因由仇敵魔鬼的手中被救出來而能過一個得勝的生活。 所以,"在基督裏",我們"能以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