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必須"
在約翰福音第三章中,約翰提到了有三件"必須"的事。它們是﹕(一)"你們必須重生";(二 )"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和(三)"祂必須興旺"。前面的兩點是主耶穌說的,最後的一點是施 洗約翰為主所作的見證。現在分別的來看﹕
(一)第七節﹕"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
在約翰福音中,有一個特色是在其他的三卷福音書中所不常見的;就是,約翰往往用很長 的篇幅來記載主耶穌與某某人之間的談話經過。那麼,約翰在此所記的與主耶穌有這些談 話的對象是誰呢?在第三章的開始就告訴我們﹕"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 太人的官。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 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1-2節)。所以,在本章中的這一段話,是記載到主耶穌 和尼哥底母這個人之間的談話。尼哥底母是一個在猶太人的宗教和政治上作領袖的人。但 是,從他的談話中,我們卻可以看到他對主的認識是多麼的膚淺。雖然他承認主耶穌所行 的神蹟是神的作為,但是他沒有認識到這一位能行這些神蹟的人,不止只是神所差來作教 導的老師;而且,在事實上,祂也就是神本身!有好些人,往往因為他是在夜裏去見主而 對之有責難,認為他膽小、怕人罵,所以偷偷的來見主。但是,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 看這件事。我們可以看到他並沒有受他的不正確的主觀之影響,而願意進一步的親自來找 耶穌把自己心中的想法來與主交談一下;也即,弄弄清楚倒底這一位行神蹟的人是誰?換 言之,他是一個對神的事情有真正的渴慕、追求之心的人。同時,我們也可以說,夜深人靜 是最好的談話之時;尤其是對像耶穌這樣的在白天那麼忙的人來說,也可能只有在晚上纔 能找到跟祂私下交談的機會呢!
不管如何,我們從尼哥底母的個人與主交談的事上,叫我們看到在屬靈的追求上不能沒有 的一個條件就是﹕必須有"個人去見主、親近主、與主談話的時間"!這是我們這個人的本 分,不是別人、甚至是神可以代替我們作的。我們必須在自己的生活中實行把時間分出來 單單給主;讓我們可以向主傾心吐意,也讓主可以有機會向我們說話。這正如我們與人交 朋友一般,如果我們不肯花時間跟這個人在一起,我們是絕不會真正的與之有深交的。那 麼,我們從約翰在後面的第7和19章中再提到尼哥底母的記載中,可以看到尼哥底母的言 語和行為都表達出他因為對主耶穌有了真正的認識,而成為了一個實在與神產生了關係 的人。由此可見,他這一次的來找主耶穌談話的功夫不是白費的。同時,我們從尼哥底母 的身上也可以見到,約翰寫約翰福音之目的(約20﹕31)是可以達到的,也是真實的。因為 ,尼哥底母就是一個最切實的例子﹕他的信主之結果是由他所見的神蹟所引起的。所以再 說,神蹟真正的功用就是在吸引人去追求從主的身上來明白真理,並進入真理;而不是在 只是滿足人的好奇心,或單單只是解決人在今生中的一些問題和難處而已。
那麼,引起主耶穌說第7節的"你們必須重生"的這句話之原因是什麼呢?我們再往上面唸 一下。在第三節﹕"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雖 然尼哥底母在1-2節並沒有在口中發出一個問題,但是從主耶穌在這裏的回答中可見,祂 是在解答尼哥底母心中真正存在的一個問題﹕如何纔能與這一位真神產生一個關係而成 為一個跟神的國有關係的人呢?對這個問題,主耶穌的答覆是非常簡單扼要的;即是,如 果人想要與神產生關係,只有一條路、一個方法,就是﹕藉著"重生"。接著,因為尼哥底母 對"重生"這件事的不能接受和不能明白,所以在最後就引出主耶穌在第七節的"必須"。祂 強調﹕無論人是想要跟神產生多少的關係,像第3節的"見神的國"或像第5節的"進神的國 ",都再沒有別的方法,都"必須"藉著"重生"!那麼,怎麼纔能"重生"呢?在第5節,主耶 穌就來作解釋﹕"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 的國。"將這一節和第三節對照一下,就可以看出"重生"的意義或方法就是"從水和聖靈而 生"。"水"是指"神的話"(聖經),這是彼前1﹕23告訴我們的;所以,"水"不是指我們因表 明信主而接受的水禮。因此,"重生"乃是"聖靈"藉著"聖經的真理"在個人的心中"造出一 個信心來接受主耶穌"的結果。所以,"重生"也可以說就是"從神而生"或"從上面生"的意 思。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從父母而來生在這個世界上,這是第一次的"生";如果我們活在世 上時沒有再經過這第二次的"生"("重生")的話,那麼,我們就是個跟神沒有關係的人。所 以,我們"必須"重生!
(二)第十四節﹕"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人子"是主耶穌對祂自己的稱呼。那麼,摩西在曠野舉蛇這件事,是舊約聖經的民數記中 所記的一個故事。那裏講到以色列人因為在曠野的路難行,心中煩躁。"就怨讟神和摩西 說,你們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裏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 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 多。百姓到摩西那裏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 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挂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 望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挂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民21﹕5-9)。在這個故事中,包含了有好幾點教訓﹕
(1)以色列人所犯的罪,也許從人的道德標準來看,好像並沒有怎麼的了不起;因為他們 不過是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而已。然而,從他們的言語,卻可以看到他們在內心中向神的 態度﹕即是,他們在明顯的知道神、經歷神的多少恩典之後,卻仍然對神毫無信任之心! 這是完全的對神的愛心之拒絕,和對祂的恩典之藐視!這也就是為什麼聖經認為"不信主 "是人類個人的最大之罪的原因。
(2)"火蛇"是預表"神的審判"。所以,人被定罪而死是因為神的公義之審判的結果;另一 方面,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是為了要滿足神的公義之要求。因此,這兩件事都是 人跟神之間的關係。也即,我們人類並不欠魔鬼什麼債,所以我們是不必跟魔鬼打什麼交 道的。在我們人類的心目中,所應當注意的只有一位對象,就是神!只要神滿意,就夠了。
(3)"銅蛇"是預表"神所發明的救恩"。好像當年的以色列人,只要"信"摩西所傳的"神所 說的方法"而舉目望銅蛇,他(她)就可以得到醫治、就可以得到生命而活了。
所以,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三章就是講到祂降世為人之目的,就是為了要被釘十字架;像 當年的銅蛇被摩西舉起來一般,祂的十字架就是神所發明的救恩。任何罪人,只要接受祂 的被釘十字架的福音,就可以得到永生!所以,"主被釘十字架"是一件"必須"的事;因為 ,沒有十字架就沒有福音、沒有救恩。
(三)第三十節﹕"祂必興旺,我必衰微。"
從22節開始,再次提到施洗約翰。那麼,這一節聖經,就是他為主耶穌基督所作的見證。 但是,在他說這句話之前,他先告訴自己的門徒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 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29節)。這就是說,施洗約翰把主耶 穌比喻為"新郎";同時,把他自己比喻為"新郎的朋友"。我們都知道,在一個婚禮之中," 新郎"纔應當是這個場合中的受注意之中心。所以,由施洗約翰的話,我們看到他深知自 己的地位。他不是"新郎";充其量,他只是"新郎的朋友"。這也再次叫我們看到,在為主耶 穌作見證時要注意的事﹕不要使人的注意力跑到了自己的身上來;令人覺得"這個人真好" 或"這個人真有信心"。那麼,施洗約翰所說的"祂必興旺"這句話,也就是保羅在腓立比書 第一章中所說的意思;保羅在那裏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 1﹕20下)。在我們信主之後,如果我們想要在靈性中有成長,我們就"必須"有像施洗約翰 和保羅一般的,存著這個"祂必興旺"和"使基督在我身上顯大"的心態!這是我們一生都 當有的心志。求主幫助我們!
結論﹕
在這一章中所看到的這三個"必須",也可以說是三個重要的真理﹕(一)所有的人都"必須 "重生,纔能在神的國中有份,沒有一個人是可以例外的;(二)基督"必須"被釘十字架替死 ,纔能為人類預備救恩,這是神所規定的方法;(三)基督"必須"興旺,這是基督徒靈命能 長進的秘訣,這也是神的計劃之至終的目標!
(一)第七節﹕"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
在約翰福音中,有一個特色是在其他的三卷福音書中所不常見的;就是,約翰往往用很長 的篇幅來記載主耶穌與某某人之間的談話經過。那麼,約翰在此所記的與主耶穌有這些談 話的對象是誰呢?在第三章的開始就告訴我們﹕"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 太人的官。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 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1-2節)。所以,在本章中的這一段話,是記載到主耶穌 和尼哥底母這個人之間的談話。尼哥底母是一個在猶太人的宗教和政治上作領袖的人。但 是,從他的談話中,我們卻可以看到他對主的認識是多麼的膚淺。雖然他承認主耶穌所行 的神蹟是神的作為,但是他沒有認識到這一位能行這些神蹟的人,不止只是神所差來作教 導的老師;而且,在事實上,祂也就是神本身!有好些人,往往因為他是在夜裏去見主而 對之有責難,認為他膽小、怕人罵,所以偷偷的來見主。但是,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 看這件事。我們可以看到他並沒有受他的不正確的主觀之影響,而願意進一步的親自來找 耶穌把自己心中的想法來與主交談一下;也即,弄弄清楚倒底這一位行神蹟的人是誰?換 言之,他是一個對神的事情有真正的渴慕、追求之心的人。同時,我們也可以說,夜深人靜 是最好的談話之時;尤其是對像耶穌這樣的在白天那麼忙的人來說,也可能只有在晚上纔 能找到跟祂私下交談的機會呢!
不管如何,我們從尼哥底母的個人與主交談的事上,叫我們看到在屬靈的追求上不能沒有 的一個條件就是﹕必須有"個人去見主、親近主、與主談話的時間"!這是我們這個人的本 分,不是別人、甚至是神可以代替我們作的。我們必須在自己的生活中實行把時間分出來 單單給主;讓我們可以向主傾心吐意,也讓主可以有機會向我們說話。這正如我們與人交 朋友一般,如果我們不肯花時間跟這個人在一起,我們是絕不會真正的與之有深交的。那 麼,我們從約翰在後面的第7和19章中再提到尼哥底母的記載中,可以看到尼哥底母的言 語和行為都表達出他因為對主耶穌有了真正的認識,而成為了一個實在與神產生了關係 的人。由此可見,他這一次的來找主耶穌談話的功夫不是白費的。同時,我們從尼哥底母 的身上也可以見到,約翰寫約翰福音之目的(約20﹕31)是可以達到的,也是真實的。因為 ,尼哥底母就是一個最切實的例子﹕他的信主之結果是由他所見的神蹟所引起的。所以再 說,神蹟真正的功用就是在吸引人去追求從主的身上來明白真理,並進入真理;而不是在 只是滿足人的好奇心,或單單只是解決人在今生中的一些問題和難處而已。
那麼,引起主耶穌說第7節的"你們必須重生"的這句話之原因是什麼呢?我們再往上面唸 一下。在第三節﹕"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雖 然尼哥底母在1-2節並沒有在口中發出一個問題,但是從主耶穌在這裏的回答中可見,祂 是在解答尼哥底母心中真正存在的一個問題﹕如何纔能與這一位真神產生一個關係而成 為一個跟神的國有關係的人呢?對這個問題,主耶穌的答覆是非常簡單扼要的;即是,如 果人想要與神產生關係,只有一條路、一個方法,就是﹕藉著"重生"。接著,因為尼哥底母 對"重生"這件事的不能接受和不能明白,所以在最後就引出主耶穌在第七節的"必須"。祂 強調﹕無論人是想要跟神產生多少的關係,像第3節的"見神的國"或像第5節的"進神的國 ",都再沒有別的方法,都"必須"藉著"重生"!那麼,怎麼纔能"重生"呢?在第5節,主耶 穌就來作解釋﹕"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 的國。"將這一節和第三節對照一下,就可以看出"重生"的意義或方法就是"從水和聖靈而 生"。"水"是指"神的話"(聖經),這是彼前1﹕23告訴我們的;所以,"水"不是指我們因表 明信主而接受的水禮。因此,"重生"乃是"聖靈"藉著"聖經的真理"在個人的心中"造出一 個信心來接受主耶穌"的結果。所以,"重生"也可以說就是"從神而生"或"從上面生"的意 思。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從父母而來生在這個世界上,這是第一次的"生";如果我們活在世 上時沒有再經過這第二次的"生"("重生")的話,那麼,我們就是個跟神沒有關係的人。所 以,我們"必須"重生!
(二)第十四節﹕"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人子"是主耶穌對祂自己的稱呼。那麼,摩西在曠野舉蛇這件事,是舊約聖經的民數記中 所記的一個故事。那裏講到以色列人因為在曠野的路難行,心中煩躁。"就怨讟神和摩西 說,你們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裏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 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 多。百姓到摩西那裏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 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挂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 望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挂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民21﹕5-9)。在這個故事中,包含了有好幾點教訓﹕
(1)以色列人所犯的罪,也許從人的道德標準來看,好像並沒有怎麼的了不起;因為他們 不過是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而已。然而,從他們的言語,卻可以看到他們在內心中向神的 態度﹕即是,他們在明顯的知道神、經歷神的多少恩典之後,卻仍然對神毫無信任之心! 這是完全的對神的愛心之拒絕,和對祂的恩典之藐視!這也就是為什麼聖經認為"不信主 "是人類個人的最大之罪的原因。
(2)"火蛇"是預表"神的審判"。所以,人被定罪而死是因為神的公義之審判的結果;另一 方面,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是為了要滿足神的公義之要求。因此,這兩件事都是 人跟神之間的關係。也即,我們人類並不欠魔鬼什麼債,所以我們是不必跟魔鬼打什麼交 道的。在我們人類的心目中,所應當注意的只有一位對象,就是神!只要神滿意,就夠了。
(3)"銅蛇"是預表"神所發明的救恩"。好像當年的以色列人,只要"信"摩西所傳的"神所 說的方法"而舉目望銅蛇,他(她)就可以得到醫治、就可以得到生命而活了。
所以,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三章就是講到祂降世為人之目的,就是為了要被釘十字架;像 當年的銅蛇被摩西舉起來一般,祂的十字架就是神所發明的救恩。任何罪人,只要接受祂 的被釘十字架的福音,就可以得到永生!所以,"主被釘十字架"是一件"必須"的事;因為 ,沒有十字架就沒有福音、沒有救恩。
(三)第三十節﹕"祂必興旺,我必衰微。"
從22節開始,再次提到施洗約翰。那麼,這一節聖經,就是他為主耶穌基督所作的見證。 但是,在他說這句話之前,他先告訴自己的門徒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 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29節)。這就是說,施洗約翰把主耶 穌比喻為"新郎";同時,把他自己比喻為"新郎的朋友"。我們都知道,在一個婚禮之中," 新郎"纔應當是這個場合中的受注意之中心。所以,由施洗約翰的話,我們看到他深知自 己的地位。他不是"新郎";充其量,他只是"新郎的朋友"。這也再次叫我們看到,在為主耶 穌作見證時要注意的事﹕不要使人的注意力跑到了自己的身上來;令人覺得"這個人真好" 或"這個人真有信心"。那麼,施洗約翰所說的"祂必興旺"這句話,也就是保羅在腓立比書 第一章中所說的意思;保羅在那裏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 1﹕20下)。在我們信主之後,如果我們想要在靈性中有成長,我們就"必須"有像施洗約翰 和保羅一般的,存著這個"祂必興旺"和"使基督在我身上顯大"的心態!這是我們一生都 當有的心志。求主幫助我們!
結論﹕
在這一章中所看到的這三個"必須",也可以說是三個重要的真理﹕(一)所有的人都"必須 "重生,纔能在神的國中有份,沒有一個人是可以例外的;(二)基督"必須"被釘十字架替死 ,纔能為人類預備救恩,這是神所規定的方法;(三)基督"必須"興旺,這是基督徒靈命能 長進的秘訣,這也是神的計劃之至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