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rsty for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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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慕神

蘇文峰 牧師

經文﹕詩篇十六篇1~11節

最近我有機會拜訪了從美國到中國去做生意的外商。他們告訴我,在中國作事,很講究關係 。沒有關係,寸步難行;有了關係,海闊天空。這些關係常常是交易式的,是利害關係。我 因此想到,基督徒和神的關係是否也類似﹖有些慕道朋友們問,如果信了神,是否身體就會 比較健康﹖是否學業、工作與居留權都會因此順利﹖所謂「信仰」,是否就是一種交易式的 關係,我們向神提供信心,神向我們提供各種服務﹖

我回想自己事奉的歷程,有些時候我也有「與神交易」的思想。有時我以為,我若積極的事 奉,神就會祝福我,使我的家庭與事奉都蒙恩。我所想到的,往往是從神得到什麼,或者向 神貢獻什麼。

陶恕 (A. W. Tozer) 在 「渴慕神」這本書中說到,對大多數人而言,相信神只是推理的結論,並不是親身的經驗。 有些人只是風聞有神,再加上一些零碎的資料,就在腦子裡建立他們的「信仰」。還有些人 認為神只是「至善」、「美」與「真理」的別名。另有些人認為神就是自然現象後面的創造 力。

的確,許多人認識的神只是一個觀念,他們不曾和神有親密的關係。我曾遇見一些出名的學 者,他們相信神的存在,卻不知道怎樣和這位神產生關係。另一方面,有些基督徒雖略略知 道神的同在,但是很少體驗神的愛。我們可能忙著聚會、操練恩賜、研究關於神的知識、作 與神有關的事,但是卻仍覺得距離神很遠。為什麼我們努力追求神,卻不能親近神呢﹖ 

原來,我們所注意的,往往是神的手,而不是神的面!我們向神求祝福、求恩賜,甚至求話 語的引導,但這些都不是神本身,只是神賞賜的東西。我們只想得到神所賜的東西,卻因為 人的罪與軟弱,使我們不能常保有這些東西;於是,我們生活在「患得患失」中。

幾年前,我在「使者雜誌」事奉時,收到一位留學生的見證。當他離開國內來美國唸書時, 他的孩子才幾個月大。五年以後,他的妻子帶著孩子到美國來與他團聚。當他買糖果和玩具 給孩子時,孩子顯得很高興,但是當他要抱自己的孩子,與他說話時,孩子就非常冷淡,甚 至拒絕他。孩子只要他的禮物,卻不要他。他想自己和神的關係也是一樣,只想要神的東西 ,不想要神。

我們在神的家中可能已經很久,也得到神的許多祝福,但是我們與天父的關係是否仍然疏遠 ﹖我們是否知道神喜愛什麼﹖神恨惡什麼﹖神的旨意是什麼﹖神在我身上的計劃是什麼﹖我 跟天父在一起時,覺得自在、親密、滿有喜樂嗎﹖我們是否只在得到祂的祝福時,或者在為 祂工作得到成果時才滿足﹖到底我們跟神的關係是什麼﹖這是我們許多基督徒需要常常思想 的。

大衛所寫的詩篇十六篇,講到我們和神另外一個層次的關係,就是與神親密。詩篇十六篇第 二節說﹕「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大衛的心完 全歸屬於造他的主。除了神本身以外,我們不再尋求其他的好處。詩篇四十二篇也說﹕「神 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詩篇42篇1節)。我們渴慕來到主面前,我們的心渴 想神。當我們與眾人一起來到神的殿中敬拜,我們的心好像飽足了骨髓肥油;我們單單仰望 神的笑臉。詩篇六十三篇也說﹕「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切切的尋求你」(詩篇六十三篇 1節)。我們要到神的面前,瞻仰主的榮耀。這是渴慕神的人的心態。

詩篇十六篇第三節說﹕「論到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當我們愛神時 ,一切屬於神的子民我們都喜歡。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篇十六篇4節)。當我們以別的 事物代替神時,我們就以自己為中心。一個有限的人,卻有無限為需求,他的愁苦必增加。 但是,若我們來到神的面前,我們有限的理性、需求、感情,在無限的神面前必得完全的飽 足。神的公義、慈愛、憐憫……必在我們有限生命中表現出來。我們整個人被神淨化,心意 更新變化,從神得到滿足。

「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詩篇十六篇5節)。我們 在這世界上工作,習慣於計算成就與業績,以自己的成就作為產業,但是大衛以耶和華為他 的產業。我們若把耶和華當作我們唯一的、所有的產業,我們就不必再計算自己有多少恩賜 、為神作了多少工作、從神得到多少祝福……。我們完全屬於神,就可以將一切交託給祂, 內心不再有牽掛,能夠甘心樂意地事奉,得享安息。我們不必再負重擔,因為一切都是神所 賜的。許多能幹又忠心的基督徒,需要學習這個功課。

神為我們持守一切,使我們的心「平穩安靜,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我的心在 我裡面真像斷過奶的孩子」(詩篇一百卅一篇2節)。斷奶的孩子不是要從母親得到奶,而 是享受在母親懷中的安息,因為他知道母親能保護他,了解他。每個屬於神的兒女都能享受 這個福氣。

「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詩篇十六篇8節)。陶恕講 到每個基督徒都有一個屬靈的器官,可以體驗神的同在與帶領。讓這個屬靈的器官發生功用 的辨法,就是把神擺在我們的面前。當我們作一件事時,只看到神,不看人。凡是神所喜悅 的,我們立刻去作。我們的思想、情感、意志,都集中在神身上。我們不用人的想法、環境 、教會裡的輿論……來作標準。不論在教堂裡參加主日崇拜,或是上班在公司裡,或在家裡 照顧孩子,我們都將耶和華擺在前面,隨時安靜在神的面前。耶和華就在我的面前,在我的 旁邊,我對祂無所不談,將我的憤怒、思慮、喜樂等一切的感覺,都向祂陳明。神無所不知 ,無所不在,祂必幫助我們,也使用我們來幫助許多人。

我們若常把耶和華擺在面前,就要從神得引導與喜樂。「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 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十六篇11節)。神的國就是神完全管理 的地方,神的義就是憑著信接受神;我們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其他一切就都要加給我們了 。

我們既讓神管理我們全人,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詩 篇十六篇9節)。這時,神的祝福是完全的,是這世界不能奪去的,而神的生命就能在我們 身上流露,正如宣信(A. B. Simpsoin)所寫的詩歌﹕

「前我要得福祉,今要得著主;前我要得感覺,今要主言語;前我切慕恩賜,今要賜恩主; 前我尋求醫治,今要主自己。永遠高舉耶穌,讚美主不歇;一切在耶穌裡,耶穌是我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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