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chapter Twenty Nine

第廿九課                復活的主(約20﹕ 

這一章聖經的記載叫我們知道,我們所信的這一位耶穌,是一位死而又復活的主!在太16﹕21說到 ﹕"從此耶穌纔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 日復活。"在這裏,主耶穌講到有好幾件"必須"的事;所以,不但祂的受苦和釘死是必須的,祂的復 活也是"必須"的事。如果沒有主的受死,我們就沒有"不被定罪"的指望;因為,"主的死"是神為我 們人類所預備之救贖的方法。但是,如果只有"主的死"而沒有"主的復活"的話,我們就無從確知這 個方法是可靠的,是真正有用的。

在約10﹕18,主耶穌在那裏對祂的受死有一個清楚的說明,"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 但接著,祂肯定的說,"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因此,主耶穌的復活是一個最主要、最 重要、和最有力的證明,證明祂所說的一切的話都是真的、都是可靠的;也就是說,證明了祂的確是 神、是救主、是掌握了生命的主!正如本書在一開始就說的,"生命在祂裏頭"(約1﹕4上)。我們 今天所接受、所信靠的,是一位復活的主,祂是活著的!這是我們一切信仰和信心的根基;這也是為 什麼今天教會應當看復活節比聖誕節更寶貴、更重要之故。那麼,從這一章聖經的記載,我們可以看 到兩件事,它們對"主耶穌是已經復活了"的這個事實,是再明顯不過的證明。現在分段的來看﹕

(一)空的墳墓﹕(20﹕1-10)

第1節﹕"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裏,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 了。"這一個馬利亞,約翰只有在上一章中稍為提了一下,她是站在十字架旁邊的幾個婦女們之一( 約19﹕25)。關於她的身世,只有路加在他的福音書中提到過(路8﹕2);所以,我們知道她是一 個被主從鬼的捆綁中拯救出來的婦女,是常用財物供給主和門徒們之需用的好些婦女們之一。第2節 ﹕"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裏挪了去,我們不知道 放在那裏。"這叫我們知道,她也是那位跑去給門徒們報信的人。

如果參考馬可福音的記載(可16﹕1-3),我們就可以知道,那天早上去到主的墳墓那裏的人,不止 有她,並且還有其他的兩位婦女。而且,馬可告訴我們,她們去到墳墓那裏之目的,是為了要用香膏 去膏耶穌的身體;因此,她們在去的路上,心中存著的一個最大的難題就是,"誰能給我們把擋住墳 墓進口的那塊大石頭給挪開呢?"但是,當她們到達主的墳墓那裏時,像這裏所說的,纔發現這已經 不是一個問題了;因為,她們"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然而,當她們進一步去探討時,卻發現了 另一個更大的問題;像這裏馬利亞跟門徒們說的,"主不見了,祂去了哪裏?"主耶穌的屍首何在? 所以,"一個空的墳墓"就是這一大段記載的中心事實。那麼,為什麼我們可以說,"一個「空的墳墓 」就是「主的復活」的一個證據"呢?因為,我們不妨用理智來思想一下,當時之可能會偷主耶穌屍 首的嫌疑犯,只有這四等人﹕

(1)主的門徒﹕按照聖經的記載,直到那時,沒有一個門徒是相信主耶穌會復活的。而且,他們知 道主的墳墓是有羅馬兵丁們在那裏守著的;因此,他們是絕對犯不著冒著生命的危險去作這一件在當 時是毫無意義之事的。所以,主的朋友們不會作這一件事。

(2)主的仇敵猶太人﹕雖然他們不信主,但他們倒是一些把主所說的"祂將復活"的話記在心中的人 ;這也是為什麼他們去要求彼拉多派兵丁看守墳墓之故。因為,他們說,"恐怕祂的門徒來把祂的身 體偷了去,而冒充說「主是復活了」。"所以,主的仇敵們更是絕不會來作這件事的。

(3)真正的小偷﹕世上的確有"盜屍賊"的存在。但是所謂的"盜屍",不是盜屍體的本身,而是盜屍 身上值錢的東西。然而在這件事上,主的屍體上最值錢的這些布都還在那裏;所不見的,只是祂的身 體。所以,這一件事絕對不是小偷作的。

(4)看守墳墓的羅馬兵丁﹕按照羅馬嚴正的法律,如果羅馬兵丁是"在值班的時候睡覺以致讓屍體 被門徒偷去"的話(太28﹕11-15),他們是應當受刑的。然而他們不但無事,反而受了猶太人的錢 而到處去散佈這樣的謠言。事實上,羅馬兵丁是絕對不敢讓屍體失蹤,而自認失職的。

因此,按這些推論,可見當時是沒有一個人會去偷主的屍身的。所以,除了像主自己所預言、及後來 門徒們的見證所說的"主實在是復活了"之外,是沒有什麼別的理由能夠來解釋這件事的。

那麼,我們再來看一下彼得和約翰在當時的反應﹕第3-8節,"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裏去 。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低頭往裏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只是沒 有進去。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裏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 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他們所看到的事實 是﹕主耶穌的屍體是不見了,但包裹祂的頭和身體的布卻都還在那裏,並且不是解散的、仍是捲著的 樣式,好像主的全身是從中被抽出來的一般。是的,除了是復活的身體之出來以外,主的屍體是不可 能如此的出來的。所以,在第八節的末了記載說,他們"看見就「信」了"。第9節﹕"因為他們還不 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裏復活。"這句話是用來解釋上面的這個"信"字,是指什麼而言 的。因為他們是主的門徒,他們早就是向主有"信心"的人;所以這個"信"字是特指他們在那時候, 纔真正的相信和接受了主耶穌所預言的"從死裏復活"此語之實在!

(二)復活的主之顯現﹕(20﹕11-31)

在這一大段中,一共記載了主耶穌有三次的向信祂的人之顯現﹕

(1)向抹大拉的馬利亞﹕(20﹕11-18)

第11-17節﹕"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裏看,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 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天使對她說,婦人,你為甚麼哭?她說,因為有 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裏。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裏,卻不知道是耶穌 。耶穌問她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祂說,先生,若是你把祂移 了去,請告訴我,你把祂放在那裏,我便去取祂。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 祂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耶穌說,不要摸我。"為什麼主單單向馬利亞顯現呢? 那一天不是還有其他的兩位婦女也在墳墓那裏嗎?不錯,但她們可能像彼得和約翰一樣,因為看到墳 墓是空的就回家去了。只有馬利亞她不肯回去,仍然"站在墳墓外面哭";因為她不死心,她不肯接 受單單是"主不見了"的這個事實。所以,她要知道"主在那裏",她就"馬上去取祂"。這些表現叫我 們看到,馬利亞是多麼的愛主!而且她所愛的,是主的本身。她並不是因為主會賜恩典給她而愛主; 不是的,因為連一個"死的主",她也要!向這麼一個真正愛祂的人,主耶穌怎麼會不向她顯現呢? 那麼,我們從馬利亞開始時"以為主是看園的人",後來"認出祂來、並想要摸主"的這一點上,可以 證明她所見的,實在是一位"復活的主"!

(2)向門徒們﹕(20﹕19-23)

第19節﹕"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 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為什麼主耶穌要向這一批人顯現?很簡單,就是因為他們是一批 "屬祂的人"。還記得嗎?"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所以,當這一 批屬祂的人在懼怕之中的時候,祂怎能攔阻自己不去找他們、安慰他們呢?路加對這件事有一點補充 的記載﹕當門徒們見到主時,"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路24﹕37);換言之,他們 並不以為是真的見到了主本身。回到第20節﹕"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 ,就喜樂了。"在這裏,主叫他們看到祂的身體之實在。因此,從他們的"由不信到信"之這一點上, 同樣的可證明"主是真的復活了"!

(3)再次向門徒們﹕(20﹕24-31)

第24-28節﹕"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 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 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 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 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所以,這一次的顯現,特別是為了多馬;這是一個不肯隨 便接受別人之話的人。當然,他不是一個不信主的人;他只是不信那些門徒們的見證,說"主已經復 活了"的這件事而已。所以,單單為了這一個"小信"的人,主耶穌特地來向他顯現,為要堅固他的信 心!因此,從"多馬的懷疑"到"多馬的承認",再次證明了他們和我們所信靠的,實在是一位復活的 主!末了,第31節﹕"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 以因祂的名得生命。"寫到這裏,約翰福音可說是已經結束了的。這一節告訴我們全書的主題和目的 。在第29節,主耶穌對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今天,我們就 是這些並不有賴於肉眼的見到主而就信祂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以致得到生命的人!所以,我們所有 的福分,實在是比當時的這些見到主的肉身顯現的人來得更大的!不是嗎?

結論﹕

"主耶穌基督的復活"既然是歷史上鐵證的事實,像祂自己所預言的;那麼,我們就該對祂所說的每 一句話都注意的聽,並且謙卑的接受、遵行。祂的"復活"證明了祂不只是一位有肉身的"人子",而 且是一位真正的道成了肉身的"神子"!讓我們今天就開始來尊敬祂、稱頌祂、讚美祂、和順服祂吧 !因為,也像祂所預言的,祂還要再來作審判萬民的君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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