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第廿八課 被棄絕的君王(約19﹕) 所謂的"被棄絕的君王",當然就是指這一位降世為人之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而言的。本章是記載到祂 的被自己的同胞猶太人交給羅馬政府,來受審判和受刑罰等等的過程。我們先來唸第1-3節﹕"當下 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給祂穿上紫袍。又挨近祂說,恭喜猶太人 的王阿。他們就用手掌打祂。""鞭打"不是好受的事,但更難忍受的是被這樣的戲弄。因為被打的疼 痛只是在身上,而被戲弄的創傷卻是在心田的裏面。尤其是,當這些戲弄的舉動和稱呼正是個事實的 時候,這痛苦就是加倍的。主耶穌真正的"是君王";而且,祂還不止只是猶太人的君王,祂乃是萬 王之王、萬主之主呢!然而,祂為了愛我們這些失喪的罪人之故,祂默默地忍受了這些痛苦。 我們當還記得,"猶太人的王"這個名稱是彼拉多加在主耶穌的身上的(約18﹕39)。到這一章的第 14-15節,"那日是豫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他們 喊著說,除掉祂,除掉祂,釘祂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麼?祭司長回答 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再到第19,21-22節,"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 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 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彼拉多的一再堅持要把這名稱給 主,當然並不是因為他自己真對主有這樣的認識;但是,他的如此行,實在是有神的安排在裏面的。 因為,神要人明明的知道﹕主耶穌實在是被猶太人所棄絕的君王。(特別是當我們唸到第15節那裏 ,祭司長的回答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時,真是覺得心都痛的。因為祭司長的身份是以色列國 的代表,所以他所說的,就是一個公開的出賣了自己的國家的話。可見他的恨主之心有多深;為了要 殺死主,不惜付任何的代價!多可惜,又多可怕!) 回頭來說,彼拉多的所以如此堅持要這樣稱呼主,也可能是由於他本身的幾個原因﹕ (一)是出於他自己心中對主的感想﹕因為雖然他跟主只有幾次短短的交往,然而由於主的崇高之品 格,使他無可避免的對主產生出這麼的一個印象; (二)也可能,是由於他對猶太人之一貫的輕視和憎恨而作的一句譏笑他們的話; (三)第7-8節﹕"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祂是該死的,因祂以自己為神的兒子。 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其他福音書告訴我們,彼拉多是個迷信的人;因此,猶太人的這些話 叫他對這一位站在他面前,而且使他覺得莫測高深的人物產生了恐懼之故。總而言之,不管他給主這 名稱的動機是什麼,他能夠因為給了主這麼一個尊貴的稱呼,而推卸或逃避他的將主耶穌釘十字架的 罪名嗎?不能。至少由於兩個原因﹕ (一)第4,6,10節﹕"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祂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祂有甚 麼罪來。祭司長和差役看見祂,就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祂釘十 字架罷。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麼?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 把你釘十字架麼?"從開始,彼拉多就一再公開的承認自己查不出主有什麼罪來,而且他知道自己對 主有生殺之權,他是可以把主放走了的;但他沒有如此作,顯出他是個不義的人,定了他自己的罪; (二)第12,16節﹕"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 該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彼拉多 將一個明明無罪的人交給百姓,讓他們隨自己的意思去行。本來,羅馬的法律是以公正聞名的;但這 一次,在彼拉多的手中出了這麼大的一件醜事。只因他單顧到自己的方便和利益,不肯為正義付代價 ;他的行為定了他自己的罪。 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一共說了七句話。約翰記了其中的三句,它們是﹕ (一)第26-27節﹕"耶穌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祂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雖然主耶穌自己在極大的痛苦之 中,但是祂不忘記祂肉身的母親生活上的需要。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孝敬自己的父母、顧到他們的需要 的。這一個"耶穌所愛的門徒",當然就是約翰他自己;從那時候開始,約翰就來負起供養主耶穌的 母親之責任來。那麼,馬利亞不是還生有其他的孩子嗎?是的。但聖經告訴我們,他們在那時候還沒 有信主;所以,好像主對他們也沒有信任之心。不管如何,主耶穌在這件事上叫我們另外看到的一個 真理是﹕在神家中的關係,勝過從亞當家來的肉身之關係。假如今天你我是自己家中唯一的信主之人 的話,相信我們就對這兩種關係其中之不同,一定會有更深切的體會了。 (二)第28節﹕"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 在這裏,顯出了主對聖經的話是多麼的熟悉。然而,主說出這句話,並非只是為了要湊合聖經的預言 ;相反的,正因為祂當時乾渴的情景,更顯出神的話是何等的準確和可靠! (三)第30節上﹕"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這雖是很短的一句話,但它不是一個絕望性的歎 息,而卻是一個勝利性的呼聲,是一個大功告成的宣告!就像祂在前面向父神禱告時所說的﹕"我在 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17﹕4)。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忍受的,不是 一個殉道的過程,而是在完成一件神所託付祂的工作。在約1﹕29,施洗約翰指著主說,"看哪,神 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現在,這位"神的羔羊"在十字架上完成了這件工作。第30節下﹕"便低 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這情景,正如主自己以前所作的見證﹕"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 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 命令"(約10﹕17-18)。 這一章餘下的經文,主要是在記載主耶穌被埋葬的事。第40節﹕"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 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這些話證明了它是一件事實。這一個事實,在十字架救恩的 故事中,是極其重要的一環。因為它告訴我們,"主的死"是真的,是個事實;祂並非是像有些人所 說的,只是暫時的昏迷而已。第32-33節﹕"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 的腿,都打斷了。只是來到耶穌那裏,見祂已經死了,就不打斷祂的腿。"實在來說,這些羅馬兵丁 ,他們是釘死人的專家;連他們都在為主作見證說,"祂在十字架上時,就已經死了"。在此,約翰 還另外記了一件事﹕"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的作 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又有尼哥底母 ,就是先前夜裏去見耶穌的,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第38-39節)。這兩個人,本 來是暗暗作門徒的。在這個時候,他們不再隱藏的走了出來,大膽的來處理把主耶穌埋葬起來的這份 工作。從這兩個人的身上,我們也可以看到幾點教訓﹕ (一)當神的工作有需要時,祂自己往往總有預備的﹕所以,有時我們是否是過份的為神擔心了呢? (二)真正有信心的人是不可能永遠隱藏的﹕就是說,沒有人能夠一輩子的作一個暗暗跟隨主之人的 。因為主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太5﹕14),和"凡在人面前不認我 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3)。這些話並非是在說"神很苛求,也很小器" (好像"你不認我,我也不認你"),不是的。主的意思只是說﹕"信我而不發光、不作見證、和不認 我,這是不可能的事"; (三)一向剛強的人須要儆醒﹕保羅在林前10﹕12也明言﹕"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 免得跌倒。"因為按照人的想法,當時埋葬主的,當然會是像彼得、雅各、約翰那些與主最接近的人 ;但事實卻完全不是如此!末了,第41-42節﹕"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裏有一 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只因是猶太人的豫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裏 。"這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預言之應驗(賽53﹕9)!多麼奇妙,又多麼準確!另外,這裏特別說明 主被埋葬的墳墓是新的,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這也說明了後來由這墳墓中出來的人,除了主耶穌之 外,是不可能有任何其他人的。在這裏,我們再加上一個思想﹕在約5﹕29,主告訴我們,所有的人 在將來都要復活;只是,有一等是"復活得生",另一等是"復活定罪"。因此,今天我們在離開世界 之後"要如何個埋葬法",或者"要安葬在哪裏",這些就不都是重要的事了;對我們今天還活著的人 來說,我們所要作的最最緊要的打算是﹕"我將會在哪一等之復活的人中?"如果我是個屬主的人, 我就會有像祂的那一等的復活、享受那一個永永遠遠與神同在之榮耀的生命! 結論﹕ 當年,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罪名有兩個﹕(一)從宗教法庭的判決來說,是因為祂是個"人",卻自 稱是"神";(二)從政治法庭的判決來說,是因為祂自稱是"猶太人的王"。但是,他們不知道,在 主耶穌的身上,這兩個身份都是實在的;因此,他們的舉動是反而定了自己的罪!然而,今天我們信 主的人卻更知道﹕那真正叫主被釘十字架的原因,是為了我的罪,是為了你的罪!所以,我們應當多 思念主耶穌的十字架,使我們能多受主的愛之激勵而能更愛祂!願這一位當年曾經被人所棄絕的君王 ,今天從父神的右邊賜福給你、與你同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