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chapter twenty

第二十課                 主耶穌為門徒洗腳(約13﹕1-18上)

從這一章開始,約翰專專記載到主耶穌在門徒們身上,也就是在信祂的人身上,所作的一些工作。所 以,這些記載對我們今天信主的人來說,也更是特別有意義的。有一次聽人說,約13﹕2的"喫晚飯 的時候"這句話,是他在聖經中最喜歡聽到的話。當然,這是說笑。但是在約翰福音十三章中,卻的 確有一句最最寶貴的話,是很多人至愛的金句;就是,第1節下的"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 他們到底"。這是說,主耶穌對屬祂的人的愛,是一種"愛到底"的愛。什麼是"到底"這兩個字的意思 呢?想來至少有兩個意思﹕

(一)"到底"就是"不能再多"之意﹕是已經到了底了,再不能增加什麼的了;

(二)"到底"就是"不會改變"之意﹕是一直到底的,有始也有終。保羅在羅馬書那裏把這件事說得 最清楚了﹕"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飢餓麼、是赤 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 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 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8﹕35,38-39)。現在再回頭來唸第1節﹕"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 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這麼唸下來,有否覺得這一 節的上半節和下半節好似是連不起來的?正是如此;也因為是這樣,所以更叫人看到主耶穌對我們的 愛是何等的奇妙!

在這麼緊要的關頭、在祂自己快要被釘十字架受死之時,祂心中所想到、所關心的,不是與自己的利 害有關的事,而是那一批屬祂的人、祂的羊群。在這個世界裏面,有一批人是活在世界中,卻不是屬 於這世界的;他們是屬主的,是一批被神從世界裏分別出來的人,是一批與世人不同的人。這不是一 件容易把它測透的事,因為這是一件聖靈所行的神蹟!但是,有一件事實卻是我們各人可以知道,也 是應該知道的;就是,"我這個人是否是個「屬主的人」?"這是我們活在世上時,首先要弄清楚的 一個問題!現在繼續來看下面所記的故事。我們也要從主所作的這件為門徒洗腳的故事中,看到幾點 重要的教訓﹕

(一)第3-5,12-13節﹕"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 神那裏去,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 所束的手巾擦乾。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 白麼?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所謂的"脫了衣服",是指主耶穌脫 了在外面穿的長袍。"衣服",可以說,是對人之身份的表明。尤其在以前的時候,"穿長袍"的人是 夫子、老師;"穿短打"的人是工人、僕人。然而,一個人是個怎麼樣的人,或一個人真正的身份是 否就只是根據他的衣服而來的呢?主耶穌在此藉著祂的行動告訴我們﹕"不是的"。因為我們在這裏 看到﹕雖然在祂"脫了衣服"為門徒洗腳的這段時間中,祂所表現的是一個作僕人的姿態,但是在祂 自己的心中,像第3和13節所說的,祂仍然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子、是他們的主;同時,在門徒們的心 中,祂也仍然是他們的夫子、是他們的主。這就是我們信主的人在基本上應有的對待人,或看待人的 態度。正如保羅在林後5﹕16所說的,"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再有,這也是我 們信主的人在基本上應當對待自己,或看待自己的態度﹕即是,也不要"憑著外貌"來認自己。為什 麼?因為保羅接著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5﹕17)。就是說,信主的人是 一個有新的、永恆的身份的人,是一個有神的兒女之身份的人了。因此,如果我們對自己真正的身份 有這樣的認識的話,我們就會像主一般的不在乎工作的本身是什麼了。是不是?"為人洗腳",這是 一類世人認為是卑微的工作。但是,只要我們真正的身份是尊貴的,那麼,這些看來是卑微的服事是 不能影響我們的身份的。這樣,在所有的神的國度之事奉上,就不會有任何的工作是自己覺得不肖去 作的了。

(二)第6-11節﹕"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祂說,主阿,你洗我的腳麼?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 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西 門彼得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 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耶穌原知道要賣祂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 "這一段,是這個故事的中心;因為,這是主藉著這個為門徒洗腳的事,所真正要帶出來的一個真理 。但是在其中,我們首先可以從彼得的表現看到﹕他雖然是糊塗、不懂,然而他對主的那種渴慕和愛 戴的心卻也是多麼的實在!那麼,主耶穌在這裏要教導我們知道的,就是在屬靈的裏面,有兩種的" 洗"﹕(1)"洗澡"的洗;(2)"洗腳"的洗。下面分別的來看﹕

(1)什麼是"洗澡"的洗

這是指多3﹕5所說的"重生的洗";這種"洗",是凡是真正信主的人在"信"的時候都立刻接受了的。 那麼在當時,除了猶大之外,其他的門徒都是真正信主的人;所以,也都已接受了這個所謂的"洗澡 的洗"。這是為什麼主耶穌說"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而約翰也馬上加上了一句註解之 故。這一種像主對尼哥底母說的"重生的洗",在一個人的生命中是只須要發生過一次就夠了的;這 也是為什麼主拒絕彼得的要求之故。我們只要有過一次"真正重生"的經歷,這個"洗"就已經能救我 們脫離了"罪的權勢"和"罪的刑罰"了。因為,神在主耶穌基督的裏面,看我們是完全潔淨的;所以 ,祂可以稱我們為"義人",即是"無罪的人"之意。然而,從主說的"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這話看來,另外的這種"洗腳"的洗也是必須有的。

(2)什麼是"洗腳"的洗

"腳"是我們跟地面接觸的地方;它表明我們今天因為還活在這個身體的裏面和活在世上,所以我們 仍然很可能是會沾染到地上的污穢,和仍然會可能活在世界的權勢之中的。因此,一個真正重生"洗 過澡"的人,主耶穌就一定會在他的生命中要做"洗腳"之工作的。就是說,主耶穌會要他繼續不斷的 潔淨自己;藉著經常的活在神的話和聖靈的光照、提醒之中,常常悔改、回轉到神的面前,如約翰在 約壹1﹕7-2﹕2所說的。因為,主耶穌不只是救我們"脫離罪的刑罰"(像"洗澡"所表明的),祂也 是要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像"洗腳"所表明的)。

在開頭我們已經提到,從本章起,主耶穌開始在門徒們之間作教導的工作。那麼,"洗腳"就是祂第 一件所作的事。這是要叫我們作主門徒的人知道﹕在一個人要"服事主"之前,他所首先當注意到的 事,就是要"求主時時的潔淨"。作主門徒的人當時時要注意"不沾染世俗",也不要"讓罪在自己的身 上掌權";因為,一個潔淨的器皿,纔是一個神所能使用的器皿!

(三)第12-16節﹕"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 們明白麼?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 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我實實在 在的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一般來說,都以這一段作為這個故 事的中心教訓,就是﹕叫我們要學習"謙卑"的功課。因為,"洗腳"本來是僕人的工作,而主耶穌站 在祂是"主"和"夫子"的地位上,甘心樂意的來作了;並且,主也清楚的說了,這是祂給我們留下的 一個榜樣。然而,"謙卑"雖然是屬靈裏面最最重要的功課,可是如上提,"學習謙卑"卻不是這個故 事的中心教訓。況且,真正的謙卑不是學習來的,也不是學得了的。如果勉強的去學"謙卑",往往 只能使人成為一個"見人就哈腰",和口稱自己是個"什麼都不會"的人而已。那麼,這些不是真實的 事,這些更不是聖經所說的"謙卑"。其實,真正叫我們能謙卑的根基,主耶穌在第16節這裏已經實 實在在的告訴我們了﹕"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意思就是﹕對自己和自己 的地位有實在的認識。即是,如果我們真正認識自己不過是個"蒙恩的罪人"的話,還有什麼可驕傲 的?如果我們真正知道自己不過是"主手中的一個器皿"的話,還有什麼可自大的?所以,我們今天 首先要知道的就是自己"是個僕人"的地位;然後,僕人的本分就是要"明白主人的心意"。再後,在 知道了主人的意思之後,我們就站在僕人的地位上去行就是了。還有,主說"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可見,"洗腳"也是件要"彼此"實行的事。例如﹕今天我在此是個"施教者",但有時我也應當是個"受 教者";如果有一天我覺得"沒有人可以造就我",或"誰的話我都不必聽"的時候,那我這個人就有問 題了。

結論

雖然主耶穌在第17節說"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但我們知道,聖經中所提有關行為 方面的命令都只是對已經屬主的人說的;因為在第18節,祂馬上接著說﹕"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 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所以,一個不屬主的人,是不能靠遵行這一類的命令而來得神的悅 納的。聖經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一個人的能得救,完全是本乎神的恩典,並不是 這人的努力所造成的。惟有在成了神的兒女之後,我們纔能開始有資格和能力去"行神所喜悅的事" 來使神心滿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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