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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課 第一個神蹟和第一個逾越節(約2﹕) 很明顯的,本章可以分成兩大段﹕ (一)第一個神蹟﹕(2﹕1-11) 在約翰福音第二章中,主要的是講到主耶穌所行的變水為酒的故事。按照2﹕11所說的,這是耶穌 所行的頭一件神蹟;不管如何說,這總是約翰福音中所記的頭一件神蹟。那麼,任何被放在"第一" 的事物,往往都會含有重要性的意義在內的。所以,我們要按著章節的來看看這個故事會帶給我們什 麼教訓﹕ (1)第一節上﹕"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 在約翰福音中,約翰往往提到有關於"日子"的事;例如在1﹕29的"次日",1﹕35的"再次日",和 1﹕43的"又次日"。所以,這裏一開始的"第三日",很明顯的就是從上面連下來的數算。這叫我們 看見,當主耶穌在世上時,祂是個不浪費時間的人。祂的日子天天是那麼的緊湊;在祂的日子中,天 天對神有事奉。在此我們也可見,一個懶惰的人絕不是一個活在神的旨意中的人,或者是一個"屬靈 的人"。所以,如果一個平時什麼事也不肯做、又不好好的盡他(她)生活中的本分的人,而有一天 突然說覺得得了神的呼召、要託付他(她)什麼大的工作去做;對這樣的宣告,不管他(她)說得是 如何的頭頭是道、天花亂墜,這樣的人的話是不可輕信的。那麼,再說回來,"時間"是我們在世界 上生活的本錢;所以,如何來支配和使用就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了。因為"光陰"就是"生命",今天 過去了,就不會再來。"日子"是不能借用,也是不能重新使用的。 當常常記得主耶穌的「交銀與十僕的比喻」(路19章)。因為,每一個信主的人,不但是"神的兒女 ",也都帶有"神的僕人"之身份;所以在將來,我們的主也是要跟我們算賬,要問我們是如何的使用 了祂所託付給我們的生命和時間。當然,這也不是說,我們就要一天到晚的去傳福音,忙著做神的工 作;因為,這也不是聖經的教訓。只是,今天在這裏叫我們看到﹕就算我們不是一個有那麼多的時間 和機會可以直接在神的工作上有份的人,在我們的心中,也不要讓任何一天過去而一點都沒有想到主 和祂的國度!至少,我們每個人每天都可以用一點時間來作禱告的工作﹕為教會、國家、別人等等的 禱告。你知道嗎?"禱告"是一種事奉。所以,讓我們所過的每一個日子都是一個"有事奉的日子"! (2)第一節下﹕"耶穌的母親在那裏。";第二節﹕"耶穌和祂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在這個娶親的筵席中,主耶穌也被請去作客。那麼,當這個主人請主耶穌去之時,不過只是像所請 的多少客人之中多請了一位就是了。但是,他再也不會想到請了主耶穌,在以後會帶給他有這麼大的 好處。這正如當初我們請主來到自己心中之時,我們對祂也不是已經有非常清楚的瞭解一般。甚至有 些人在信主時是糊裡糊塗的,對主也沒有存什麼其他的指望;但慢慢的,在我們的生命中踫到了一些 事,這些問題或難處就把我們逼到主前去依賴祂。然後,我們纔對祂又多了一點認識,看到祂的豐富 、祂的奇妙,真是一言難盡的事。相信這位主人是永遠也不會後悔他向主耶穌所發出的這一張請帖的 ;我們也是如此,不是嗎? 這麼多年來,筆者從來沒有聽到過有人後悔信主的;反倒只有聽到有人說,"後悔沒有早一點信主、 接受主"。那麼,在這一件赴婚筵的事上,我們看到﹕主耶穌也是參加正當的社交活動的。所以,基 督徒也當如此,不要與社會、人群完全的隔離了;因為,這不是聖經的教訓。我們又在這件事上可以 特別看到,主耶穌參加婚禮乃是因為神尊重婚姻、不是兒戲;"婚姻"是神為人類首先所設立的制度 ,所以每一對婚姻都當向神負責。 在此再可見到一點﹕神跟喜樂的人同樂。所以,"使人快樂的事"並非一定就是"有罪的事"。因為, 往往有人以為,神總是要剝奪一切生活中叫我們快樂的事而來使我們"更屬靈";其實,神無意故意 使人不快樂或受苦。只是,那些對我們的靈性長大有妨礙的、或那些會攔阻我們對祂之愛的,祂纔要 除去;因為,那些東西是我們以為好、而祂知道是對我們有害的。除此之外,神愛我們,祂喜歡我們 有滿了喜樂的心;因為,我們快樂,祂也快樂。世上真正愛兒女的父母,都一定會明白這個道理的。 所以,一個"長期"愁眉苦臉的基督徒,決不是正常的。(請注意"長期"兩個字;因為,一個基督徒 如果從來不知愁苦,也不見得是正常的。) (3)第三節﹕"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祂說,他們沒有酒了。" "酒用盡了",這件事實叫我們看到,世上的快樂往往都有"盡了"的時候;有時,正在快樂之時,來 了難處。但是,詩119﹕71說,"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所以,人生中的苦 難是叫基督徒想起"有主耶穌在"的最好之工具;以致,使我們會像馬利亞一般的來到主面前去把難 處告訴祂說,"他們沒有酒了。"其實,這就叫"做禱告"。常聽見有人說,"我不會禱告";因為,他 以為禱告是要大做文章的。不是的,"禱告"只是把我們的心思帶到神的面前去跟祂交通就是了。那 麼,既然"變水為酒"是主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這樣,馬利亞怎麼知道主耶穌就能解決這個"沒有 酒"的問題呢?她的信心是從哪裏來的呢?一方面,當然因為馬利亞本來就是一個向神有大的信心的 人,這也是她所以纔會被神選上來作主耶穌的母親之故; 另一方面,我們相信是因為主耶穌在家中的表現,使她對主耶穌有了信任的心。她相信﹕任何的難處 ,她的這個長子總有辦法可以解決的;因為,她的這個大兒子是個肯負責、有信用的人!所以,今天 我們這個人在外面所得的評價,不一定是可靠的;惟有我們的家人所給的評價,纔是實在的。因為, 我們可以騙得過全世界的人;但是,我們騙不了那個天天跟我們一起生活的人! (4)第四節﹕"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原文用的"婦人"這個稱呼,在當時、當地並沒有任何不尊敬的意思。然而,從主耶穌對馬利亞的這 個回答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到兩點﹕(A)馬利亞雖然是主耶穌的生母,但她仍只是神所造的一位" 婦人",所以她在神的面前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地位;(B)全本聖經只有這一次記載到馬利亞向主有 所求,而她所得的卻是這樣的一個帶有溫柔的責備之反應。可見,我們今天不必依靠馬利亞來替我們 禱告,好叫我們的禱告蒙應允;因為這樣作,是沒有聖經的根據的。 (5)第五節﹕"祂母親對用人說,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 馬利亞的反應,顯出她對主耶穌的回答,並沒有覺得不滿或被得罪的感覺。當然,這也是因為她知 道,這一位名為是她的兒子的,乃是道成肉身的神的兒子。同時,我們也再次見到馬利亞之超越的信 心;這種信心使她說出,"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這樣的話來。這句話,今天也可以作為 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座右銘。"順服主、聽從祂所說的話"來行事為人,這是絕對不會錯的一件事! 以下,從第6-10節,就記載到當那些用人聽從了主的吩咐,先把六口空的石缸倒滿了水;然後,再 把這些水舀出來時,這些水就變成了酒。主耶穌的作為,使本來蒙羞、愁煩的局面,整個的給扭轉了 過來。在馬可福音,眾人為主作見證說,"祂所作的事都好"(可7﹕37)。是的,無論是在那時、 是現在,主耶穌仍然在作工,我們也仍然可以相信,"祂所作的事都好"!因為祂是一位良善的主, 祂的動機、祂的存心,尤其是向我們這些屬祂的人,更加一定是好的。所以,不管我們今天處在什麼 樣的情況或難處之下,讓我們繼續信靠祂;至終,我們也必定會看到像11節所說的果效﹕"這是耶穌 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為的是要"顯出祂的榮耀來。"這句話的意思,不止只 是叫人知道祂是神;而且,更是叫人因此能更認識神。 那麼,"榮耀"是一個很抽象的名詞,但我們可以用約翰在第一章中的一句話來解釋它。約1﹕14說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這就是說,主耶穌來是要叫人從祂的 身上,看到在神的生命中之兩方面﹕神是一位"有恩典"和"有真理"的神!不是單單"有恩典"(只有 糊糊塗塗的愛心),也不是單單"有真理"(只有冷冷冰冰的道理)。"有恩典"、"有真理",這纔是 真正的神性中的榮光;這也應當是我們在生命的成長中所追求的方向! (二)第一個逾越節﹕(2﹕12-25) 在約翰福音中,一共記載了有四個逾越節。本章所記的是第一個。在本書中,約翰多記主耶穌在某 一個節期於耶路撒冷所發生的事;在這裏所記的,是主潔淨聖殿的事。雖然,其他三本福音書也有主 耶穌潔淨聖殿的記載;但那三處所記的,與約翰在此所記的卻不是同樣的一回事。因為,這一次的事 發生在主耶穌工作的開始,而其他三次則是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前。所以,主耶穌一共作了兩次潔 淨聖殿的事。 第17節說,"祂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今天,信主的 人的身體就是神的殿(林前6﹕19-20)。所以,我們需要時常自潔;看看自己的裏面有沒有"牛羊 鴿子"(污穢)、"兌換銀錢"(貪心)、和"作買賣的地方"(主權不清楚)的現象。如果我們不來自 潔,那麼,只要是"聖殿"(屬神的人),主耶穌就會自己用鞭子來潔淨我們。如果長期不潔而不見" 鞭子"的話,那就只怕我們不是"兒子"了(來12﹕7-8)。第18和19節記載了猶太人和主耶穌之間 的問答。在其中,我們看到主耶穌對那些只是存心來問難、不是來求知的人,往往不用直接、明顯的 話來作答。當然,這也是因為祂是"知道人心裏所存的"(25節下)之故。 第23節中的"信",與第11節的"信"不同,也與1﹕12的"信"不同。"信了祂的名"的"信"是表面的 ;不過是因為親眼見到了神蹟,所以不得不對這超自然的事表示同意而已。他們"信"的是神蹟,而 不是那藉著神蹟而顯出自己是神的那一位耶穌基督。所以,在24節說,"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 因為祂知道萬人。"因此,真正的"信耶穌"就不但是單單接受一切的事實,還要加上個人對主耶穌的 交託,以及對祂本身完全敞開的接待!第25節的話應當叫我們能"不在主的面前告狀"。實在,無論 我們跟人多麼的有深交,也總只是在外面的認識;因為,我們永不能真正的完全知道人心裏所存的。 (我們不是神!)然而,反正主是都知道的;所以,何必你我多說呢? 結論﹕ 在主耶穌變水為酒的這件神蹟上,主要的功用當然是為了要叫人認識祂就是神的兒子、是神。因為 ,除了神之外,誰能有這種改變自然律的能力呢?但是在另一方面,這個神蹟的功用也是在這個故事 的末了所說的,"祂的門徒就信祂了"(11節下)。就是說,主耶穌是為要使已經信祂的人能夠更信 靠祂、更渴慕祂、更把自己交託給祂!這也是主今天在你我身上所有的作為之至終目的;那麼,我們 有"徒受祂的恩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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