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sis 5

第五課                                                亞伯蘭---一個有信心的生命(創12﹕-16﹕)

"亞伯蘭"後來被改名為"亞伯拉罕"(17﹕5);根據聖經給他的描寫,我們稱他是"一個有信心的生命"或"一個 有信心的人生"。唸到這裏,我們應當已經發現﹕亞伯蘭並非是第一個有信心的人。因為在前面的十一章之中, 至少有三個人的信心是非常突出的﹕(一)亞伯﹕他因信獻上神所悅納的祭;(二)以諾﹕他因信與神同行;和 (三)挪亞﹕他因信造方舟、傳義道。按照創世記簡單的分段,以下所講的是屬於第二大段(12﹕-50﹕)"亞 伯拉罕的家庭歷史"之內;在其中,主要是講到四個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所以,我們的大綱也 就是按著這四個人的歷史而將之分成四大段﹕

(一)亞伯拉罕---有信心者之父﹕(12﹕-20﹕)

亞伯拉罕可以說,是在創世記中最最重要的一位人物了。除了在創世記之外,他在全本聖經中另外被提起有100 次以上;並且,在新約聖經中,他被列為是舊約聖經中傑出的一個"因信稱義"的例子。羅4﹕11稱他為"信之人 的父"。此外,在四福音、使徒行傳、保羅書信、希伯來書、雅各書、和彼得前書都有提到他;其中有好幾卷書 都提到他有十次以上。這倒也不是說,因為他被多次提到而顯出他這個人的價值;主要的仍是為叫我們看到﹕這 就是因為創世記中記載了有關他的歷史,所以如果沒有創世記的話,那麼所有的一切提及他的言語就成了毫無意 義的話了。因此,再次可見本書的重要性。事實上,有關亞伯拉罕的歷史是應當從創11章到25章為止的;但我 們在分段中沒有如此做,而把第20章以後的幾章歸到以撒的歷史中去。即使如此,我們也仍未能將有關他的事 一一加以詳談,而只能取出幾點重要的地方來看一下。我們要花兩次的時間來看亞伯拉罕的歷史;以下是第一段 ﹕

1)由被神所召至以實瑪利的出生﹕(12﹕-16﹕)

這五章聖經,我們分成六點來看﹕

(A)亞伯拉罕的被召和他的順服﹕(12﹕1-13﹕4)

 

再一次,新約聖經的來11﹕8-10對這一段故事作了註釋﹕"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 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裏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 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再說,"信心 是甚麼?"信心就是﹕人在心中接受了神所說的一件事(或一個應許)之後的一個行動,也就是來11﹕1所說的 "所望之事"、"未見之事";即是說,這些都是在當時還不是個事實的事,但只因神說"是事實",所以就接受它 們為事實而因此產生的一個行動。12﹕1-3,"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 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 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亞伯拉罕聽見了神所說的話,他就照著去行了。

由司提反的見證中(徒7﹕2-3),我們知道這段話是當他還住在迦勒底的吾珥時神對他說的;所以,在11﹕31 那一節中的領隊實際上並非是他拉,而是他的兒子亞伯拉罕。因此我們更可以測知﹕當神呼召他離開"本地、本 族、父家"時,如果沒有"信心"的話,是不易做到的一件事,因為這是一個連根都要拔起的命令、是個不可能再 回頭的行動;他要離開一個舒適的環境和熟知的朋友、去到曠野住在帳棚中,他所有的只是一個"還在前面的福 氣"之應許。但是,因為他信得過這一位神耶和華所說的話,所以他就照神的吩咐而如此行了;這一種"尊重神" 的心態,就是使神最喜悅的一個行動。所以聖經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11﹕6)。然而實在 來說,亞伯拉罕的"信心",並非只是在那一剎那的表現,那只是他向神的信心之開始;因為,亞伯拉罕一生所 過的,都是一個"在信心中的生活"。實在,信心的開始就是生命的開始,而生命又是與生活分不開的;所以, 有信心的人是必然會產生出"有信心的生活果子"來的。那麼,亞伯拉罕的信心生活在什麼地方顯明呢?從與他 一生中離不開的兩件事上顯出來(12﹕8)﹕

(甲)"帳棚"﹕表明他對世界的一個態度,如來11﹕13所說明的,"認自己在世上不過是客旅、是寄居者",即 是"這世界不是他的家,他不必、也不為這世上的事作永久性的投資";

(乙)"壇"﹕表示人向神的敬拜,就是說,他一生中不停止與神之間的交往,神在他的人生中永遠是有著最最 主要的地位。可是,如此一位偉大和有信心的人物,也仍有失足之時;在12﹕10-20是其中的一次(並且在後 面我們看到差不多同樣的情形再次發生)。然而,重要和寶貴的事是,他回轉了;並且,在回頭之後,他重新恢 復了他的搭帳棚和築壇的生活(13﹕3-4)。所以,"人會跌倒",這不是希奇的事;因為,任何人都可能會跌 倒的。但永遠要記得﹕神願意、也盼望我們回轉,並且祂也能夠幫助我們回轉。所以,"總要回頭",總不要賴 在那裏不起來;決不要覺得"不好意思",哪怕一天跌倒幾次,總還要靠主的恩典再起來"重新開始"!

(B)羅得之不智的選擇﹕(13﹕5-18)

羅得是亞伯拉罕的姪子。他在聖經中是預表一個屬肉體的有信心的人。他是個得救的人;這一點,聖經給我們證 實了,因為他被稱之為"義人羅得"(彼後2﹕7)。只是,他是一個喜歡與世界交往的人。羅得之選擇約但河的 全平原,乃是因為它像埃及地之故(13﹕10)。雖然13﹕1告訴我們,"亞伯蘭帶著他的妻子與羅得,並一切 所有的,都從埃及上南地去",顯出羅得的所以會嚮往埃及,是因為亞伯拉罕曾把他帶去過那裏的緣故。然而, 這一個選擇仍然是羅得自己作的;所以,他應當負起作如此選擇的責任。第10-12節﹕"羅得舉目看見...於 是羅得選擇...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可見,羅得所過的,是一個向下坡走的 生活。他在所多瑪外表上的豐富,只不過是他內在中失敗的一個掩蓋;所以不久之後,他就被他四圍的罪惡所敗 壞了。與羅得相對的,是亞伯拉罕的生活;他所過的,是一個不斷與世界分別的生活。首先,他要離開他的本地 、本族、和父家;然後,他要與他的姪子羅得分開(第11節)。在後面,我們還會看到他為了愛神的緣故,而 再與"世界"有所分別的故事。

(C)亞伯拉罕救回羅得﹕(14﹕1-16)

四王與五王交戰的故事(14﹕1-12),叫我們看到羅得所作的選擇之錯誤。第11-12節﹕"四王就把所多瑪和 蛾摩拉所有的財物,...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可見,他 的被擄是他不智的選擇所產生的結果。第13-16節﹕"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 聽見他姪兒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裏生養的精練壯丁...直追到但。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 到...何把,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這些 記載叫我們看到亞伯拉罕的剛強和大能。為甚麼他能夠過這麼一個得勝並有餘的生活、不但自己能不被打敗而且 還能夠把失敗了的羅得也救回來?乃是因為他先站穩了自己的立場,他沒有和敵人有任何的交道。用今天的話來 說﹕他沒有給魔鬼留地步!

(D)麥基洗德---作祭司的君王﹕(14﹕17-24)

當亞伯拉罕殺敗那四個王回來的時候,他踫到一位奇異的人物---麥基洗德(14﹕17-20)。"麥基洗德"這個名 字的意思是為"仁義王"。因為他是撒冷這個地方的王("撒冷"意為"平安"),所以他也可稱之為"平安王"。再 有,麥基洗德不但是君王,他又是至高神的祭司;而且,亞伯拉罕非但把十分之一獻給他,還從他那裏得到祝福 。這一切都顯明﹕他的位份是高過了亞伯拉罕。有關麥基洗德這個人,除了這裏的一段記載之外,再沒有任何補 充的資料可以使我們對他有更多的認識;然而在後面的聖經中,卻有好多處藉著他而發揮的一些屬靈的真理。在 詩110﹕4首先提到"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這句話中的"你"字是指著彌賽亞而言的。到了新 約聖經的希伯來書,聖經就用了很長的一段話來解釋何謂"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這句話的意思。

我們稍為從希伯來書7﹕1-3來看一下﹕"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 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他頭一個 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 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這些話叫我們明白﹕麥基洗德這個人在人生的大舞臺上這麼突然的以"君尊 的祭司"身份出現一下,又同樣突然的消失了,他正是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的一個最最恰當的預表;同時,主耶 穌也纔是真正的"仁義王"和"平安王"!

(E)神堅定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15﹕)

在前面,神曾經應許過亞伯拉罕﹕"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12﹕3)。現在,在第4-5節﹕"耶和華又有話 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 ,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神再次向他堅定跟他所立的這個約。那麼 ,亞伯拉罕的反應是甚麼?第6節﹕"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這一節經文,成了全部聖經中 最重要的一個真理的根基。在羅4﹕3,聖經引用這節話來說明"因信稱義"的真理;因為亞伯拉罕的能被神稱為 義,並非是由於他遵行了律法、或任何神的命令,他的被稱為義,單單是因為他向神的信心之故。(這也是任何 人之所以能"被神稱為義"的唯一方法!)當時的亞伯拉罕,對有關主耶穌的事,遠不如我們今天所知道的來得 清楚和多;即使如此,單單憑他從神的話中所明白的那一點點,他接受了、相信了,也就足夠使他能因之而得救 了。你看,神的恩典有多大!

(F)以實瑪利的出生﹕(16﹕)

第1-3,15-16﹕"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撒萊對亞伯蘭說﹕ 「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於是亞伯蘭 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 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在我們的人性中,總 是有這一個"想要幫神的忙來作成神的工作"之傾向的。

那麼,在這一章這裏所發生的事就是個最好的例子。因為撒萊向亞伯拉罕的建議,結果就產生了以實瑪利這個人 。我們從整個故事中可見,在以實瑪利的出生之前和出生之後,都給這整個家庭帶來了不知多少的麻煩;也就是 說,人的熱心和努力,在很多時候不但沒有幫到神的忙,反而是幫了倒忙、增加了不少麻煩。然而,我們在責備 亞伯拉罕之前,最好先自己有一些反省;因為,這也正是我們常常犯的毛病、時常失敗的地方。不是嗎?雖然事 實上也是,亞伯拉罕已經在神的面前等待了有十年的時間,但神的應許尚未成就;並且,按人的常識來看,想要 由已過了生育年齡的撒萊得一個兒子,這是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然而話再說回來,儘管我們可以同情亞伯拉罕 的處境,但我們仍然不能同意他所採取的行動;因為在肉體中所作的,就不是"信心的功夫"。

羅14﹕23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就是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不能得神的喜悅,儘管在外表上看來是有 同樣或相似的果效。第7節中提到一個"耶和華的使者"之名稱,這是一個在舊約聖經中常出現的稱呼;接下去的 第13節給我們解釋了﹕這位"耶和華的使者"不是指一位天使而言的,而祂實在就是神本身的顯現。原來,"使者 "的意思是"被差遣來傳訊的",而約1﹕18又說到﹕"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所以,主耶穌是被神差來表達神的那一位使者。因此,這一位舊約聖經中的"耶和華的使者",就是我們的在 道成肉身之前向人顯現的主耶穌基督。(在舊約聖經最後的一卷書中,祂又被稱為是"立約的使者"。)

結論

在本段結束之時,亞伯拉罕是得了一個兒子,但這個兒子卻不是神所應許的。亞伯蘭和撒萊用屬肉體的方法,想 要促成神的應許;卻不知這件事成為他們的網羅,和帶給他們的子子孫孫不知多少的麻煩;直到今天,我們還可 以很清楚的見到這件事實!我們由亞伯拉罕的身上也可見,不是單單"因信稱義"就"功德圓滿"了的。所以再說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這句話不是單單指我們信主的那一天那一次而言的;它乃是指我們在一生 中所當採取的,仍然就是一個繼續不斷"信靠主"的生活態度。如果我們真的如此來生活的話,你自己,你的家 人、朋友、同事,甚至給全教會,都會帶來何等不同的一個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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