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 Study #9

                       第九課              主耶穌基督的工作 

希伯來文的"彌賽亞",也就是希臘文的"基督",意為"救世主"。但是,更實在的意思乃是"受膏者"。在 舊約時代,有三種人在擔任職務之前先要受膏的﹕先知、祭司和君王。那麼,這一些人不過就是那位以 後來的唯一的"受膏者"--主耶穌基督--預表而已。因此,在主耶穌的救贖工作上,祂完成了這三方面的 職份﹕

 1.      基督是先知

 先知是        神的代言人。原來的意思並不單單限於"說預言"。但因        神是無所不知的,這"無所不知"的範圍當然也包括了"將來"。所以,在先知所傳的        神的信息中就會包含到有關未來之事的信息。也因此,先知往往就成了"說預言的人"。彼得在聖靈的感 動下,在徒3﹕22,引證主耶穌即摩西所預言的那一位要來的先知(申18﹕ 15-19)。祂是先知,是        神所差來的,把從        神那裏來的信息告訴我們(約1﹕17-18;來1﹕1-2)。祂來告訴我們如何才能從罪和罪的刑罰中得救 。那麼,祂作 這件事是藉著兩樣東西﹕

 (1)    祂的話 ﹕  (約20﹕31)

 這裏告訴我們如何才能產生出使人得救的信心來﹕藉著唸"這些事",也就是唸"神的話"(聖經)。唯 有這本書能告訴我們"如何才能得救"。

 (2)     祂的靈﹕    (約14﹕26)

 如果沒有聖靈的幫助,單單憑我們自己去唸聖經是沒有用的。因為不能明白,就不能"信",也就不能" 順從"。所以,人必須在唸聖經時祈求聖靈的光照。因為,祂住在每一個信主的人的裏面。祂是最好的老 師,也是永遠不會錯的老師。(約14﹕16-17;26;15﹕26)。

 總結﹕

 主耶穌基督是        神所差來的那一位"大先知",也可說是最後的一位來把        神的心意告訴我們的"先知"。太24章是一章預言性的經文。其中的第2節是主所作的預言。這一個預言 已經應驗,證明了主真是由        神那裏來的先知。也因此,我們可以相信,這一章聖經中連下去所提到的許多預言都會同樣的應驗。啟 1-3章告訴我們,祂今天仍在教會中作先知的工作﹕對教會說警誡的話、告訴她將要發生的事。

 2.      基督是祭司

 祭司的工作與先知正相反。他是在        神前作人的代表﹕為罪人獻祭、代求,成為神和人之間的一位中保。來4﹕14特別襯托出主耶穌基督是 我們的那一位"尊榮的大祭司",也就是我們的唯一的中保。上提,祭司的職份是為人獻祭和代求。現在 我們就來看基督如何在這兩方面盡了祂的職份﹕

 (1)    基督所獻的祭﹕    (約1﹕29)

 舊約時代的祭司所獻的牛羊等等的祭,雖因為也是        神所定的,所以對那些向        神有信心的人來說,也是有暫時的遮蓋罪的功用。但這些祭牲的血是不能真正的除掉人的罪和罪的刑罰 的。這一切的禮儀只是一個影子,指向著那一位將要來的基督,祂要來將祂自己作為祭為我們獻上。所 以,施洗約翰一見到主耶穌,就如此為祂作出見證。主的死是"        神的代罪羔羊之祭"的死。不是像有些人所以為的﹕祂的死是一個意外、一個博愛犧牲的榜樣。不是的, 祂是        神所預備的那位代罪的羔羊。在太20﹕28,主自己宣稱﹕祂來是為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所以,祂的 死是一個代贖的死。就有如在戰場上,有一兵遮身在一個手榴彈上,使他一人的死可免了其他的同伴的 死一般。那麼,基督不但是獻祭的祭司,祂也是所獻的祭牲(來9﹕28;10﹕10,14)。祂是獻的那一 位,祂也是被獻的那一位。祂在十字架上捨了祂的自己,就完成了祂所以來到世上的工作。祂的"生"就 是為了"來死"。那麼,祂所獻的祭有著三方面主要的功效﹕

 (A)    挽回﹕    (羅3﹕25-26;約壹2﹕2)

 藉著祂的死,主耶穌基督滿足了        神的公義的要求、補救了人的罪給        神的權柄和神的名所帶給        神的羞辱、挽回了        神的怒氣,這就是"挽回祭"的意思。聖潔的神是不能站在一個不公義的立場上來作拯救罪人的工作的, 因為祂是不能跟罪妥協的。正如彼前1﹕20所說,這一個        神所預備的公義的立場---主的死---是        神在創世以前就計劃了的。

 (B)     贖罪﹕        (羅3﹕23-24;弗1﹕7;西1﹕14)

 藉著祂的死,主耶穌把人從罪中救贖出來。聖經告訴我們,罪已經把人放在一個可怕的捆綁之中。主就 是藉著祂的死叫人從其中出來,得到自由。祂所付的救贖我們的代價就是祂的血---基督的寶血(彼前1 ﹕18-19;徒20﹕28;林前6﹕19-20)。

 (C)     和好﹕       (羅5﹕10;林後5﹕18-20)

 藉著祂的死,主耶穌使人與        神和好了。本來是仇敵的,現在成了朋友。這一個祭的功效是足夠所有的人來應用的。但,只有願 意接受主的個人,才能在生命中真正的經歷到"與        神和好"的這種實際的滋味。

 (2)     基督所作的代求

 基督的獻祭代死的工作是一次就永遠完成了的。這也就是祂在十字架上末了時的宣告(約19﹕30)。" 成了",再沒有一個人需要在基督所已經完成的救贖工作上加上任何功德。現在,祂繼續的成為我們的尊 榮的大祭司,在天上為我們作代求的工作(來7﹕24-25;羅8﹕34)。從約17章所記載的"主禱文",使 我們能知道一些祂現今在        神的面前為我們所代求的內容。

 3.          基督是君王

 這是指祂的為        神掌權的工作。在聖經中,有好多講到主有君尊的身份和統治的地方。可以從三方面來看﹕

 (1)     過去﹕    (太2﹕1-2;約1﹕49)

 當祂在世上時,祂被宣稱為君王。當施洗約翰開始出來傳道時,他的信息是"天國近了"(意為"天國的 君王已經來了")。主所傳的,也是這同樣的信息。在祂快走完世上的路程時,祂公開的以君王的姿態來 進入耶路撒冷以應驗舊約聖經中的先知們的預言(太21﹕4-5;可11﹕8-10;路19﹕35-40;約12﹕1 2-15)。最後,祂被以色列國所拒絕。祂被釘死的罪名,在太27﹕37;可15﹕26;路23﹕38;約19 ﹕19-22都有記載,就是﹕"猶太人的王"。

 (2)      現在﹕    (弗1﹕22-23)

 雖然聖經沒有稱呼主是"教會的王"而稱之為"教會的頭(元首)",但按中文來說,比"王"還更多了一 點﹕祂是教會的主。祂在每一個屬祂的人身上有祂的主權。祂是"主",是我們順服的對象。路19﹕14, 27叫我們看到,那些拒絕祂作王的,是祂的仇敵。

 (3)     將來﹕    (啟11﹕15;19﹕15-16;亞14﹕9;但7﹕13-14)

 祂還要再來,在地上設立祂的國度。這是        神的目的,多少的舊約和新約的預言都如此宣稱。從賽11﹕5-9;65﹕25;結34﹕24-26這些聖經告訴 我們,唯有當祂作王時,世上才有真正的公義、和平、和豐盛。是的,唯有主,祂才是萬王之王、萬主 之主。

 結論

 最後,我們看西2﹕10(這裏的"豐盛"二字,英文有譯為"完全"的)。主是先知﹕使我們能明白        神的旨意;主是祭司﹕使我們能被        神所赦免和接納;主是君王﹕使我們因由仇敵魔鬼的手中被救出來而能過一個得勝的生活。所以,"在 基督裏",我們"能以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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