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 Servey #18

第十八課                        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

 這次我們要來介紹兩本書,主要是因為它們是由同一位作者所寫的。所以,先來對它們一 起作一點介紹﹕

 (一)作者

 耶利米書是先知書中最長的一卷。在1﹕1,不但告訴我們作者是誰,同時也可見耶利米 不單是位先知,也是一位祭司。這一節也講到他的出身﹕地名和父親的名字。王下22﹕4 記載約西亞年間的大祭司名為希勒家。至於耶利米是否就是這個希勒家之子,那就不得而 知了。由1﹕6可見,當神呼召他作先知時,他還是個很年輕的人。16﹕1-2告訴我們,因 著神的吩咐,他終身沒娶。舊約聖經的代下35﹕25;36﹕12,21-22;拉1﹕1;但9﹕ 2;和新約聖經的太2﹕17;16﹕14;27﹕9都有提到他。由1﹕2,看出耶利米開始作先 知的工作時是在約西亞十三年(主前626年)。1﹕3告訴我們,他忠心地作神的出口,直 到猶大國最後的一位君王西底家十一年(主前586年);也就是猶大國第三次被巴比倫攻 取而亡國。所以,前後算來,他擔任先知事工的時間至少有40年。

 (二)背景

 耶利米是猶大國末期時的先知。當他開始工作時,有西番雅和哈巴谷與他同時作先知;那 是在巴比倫首次攻打猶大之前。而當他在晚年、繼續在耶路撒冷城作神的出口時,以西結 和但以理也同時被神興起在巴比倫說預言。上提,在耶利米開始工作時的王是約西亞,他 是猶大國的最後一位偉大的使國中有靈性復興的君王。由王下22﹕3-23﹕25可見,在約 西亞王十八年(即耶利米工作後第五年),因著修殿而發現了律法書(神的話)。那麼, 因著唸神的話,王和百姓在神的面前悔改,以致給猶大國帶來了復興。然而,約西亞至終 卻在米吉多被埃及王所殺(王下23﹕29),他的兒子約哈斯繼位。但他只有作王三個月 ,就被埃及王所廢而立其兄約雅敬為王(王下23﹕31-34)。約雅敬一共作王十一年,但 由王下23﹕36-24﹕1可知他不過先是埃及、後是巴比倫的傀儡而已。他的背叛(王下24 ﹕2),引起巴比倫首次攻打耶路撒冷和他後來的被殺。

他的兒子約雅斤作王三個月,巴比倫第二次攻打耶路撒冷並將之擄去(王下24﹕8-16) 。接著,巴比倫王立他的叔叔西底家作王;這最後的一位王,一共在位十一年,至終因他 的背叛而引起巴比倫第三次來攻打耶路撒冷並給猶大國帶來了滅亡(王下24﹕17-25﹕7 )。那麼,耶利米就是生活在這樣的一個局面之下的一位先知。他的職分和他所傳的信息 ,按人的眼光來看,往往是很"不正常"的。因為好多次(例如在27﹕12),他告訴君王 和同胞們要去投降他們的敵人。他說,因為巴比倫是神手中的杖,這杖是因猶大的罪而必 須打下來的。所以,他要求他們不要抵擋這根杖;因為,他們的如此行就是間接的在抵擋 神。因此,由當時的一般人之立場來看,耶利米是個不愛國的人;甚至是個"賣國賊"。然 而在事實上,他纔是一個真正愛神、愛同胞、和愛國的人。因為他不斷的流淚為國、為民 禱告;盼望他們悔改,回轉向神。在他的信息中,他也不斷的呼求自己的同胞們要回轉、 警告他們神的審判即將來到!(所以,真正的從神來的愛,有時並非是從外表上立刻可以 見到的。我們是否有時在"濫用愛心";當見到"罪"或"犯罪的人"時還笑瞇瞇的若無其事 ?在我們為人禱告時,所注重的是"屬靈的"或只是"屬世的"福氣?)因為耶利米的單單向 神忠心,所以他在約雅敬和西底家的時代受了很多的迫害。

 耶利米書結構

 可分成四大段﹕

 (一)介紹的話﹕(1﹕)

 在一開始,就記載了先知自己的蒙召經歷。神呼召耶利米來作一件相當困難的工作,是一 個必定會面對"人的反對"的使命。由第10節,可見他工作的性質是"拆毀"多於"建立"。 (也可見,如果所傳的信息真正是由神而來的話,兩種的結果都是"果效";正、反的結果 都是一個"成功的僕人",如果"工人"是"神所差"的話。)第9和19節叫我們看見,是神所 召的,神賜工作的"能力"、"才幹"、並有"神的同在"。"杏樹枝"(11節)此字,據說在 希伯來文與"醒"字相仿;意為"神如同醒過來了一般,要有所作為了"。"燒開的鍋、從北 而傾"(13節)意為﹕審判猶大國的外邦國家要由北方而來。(按地理上的位置來說,巴 比倫是在猶大國的東方。但希奇的是當她來攻打猶大時,先上了去,再轉了下來。)以賽 亞在多年之前所遙見的事,現在要在耶利米的時代中實現了。

 (二)對猶大和耶路撒冷的預言﹕(2﹕-45﹕)

 在耶利米書中所記的預言,並不是按著年代的次序來記載的。2﹕1-3﹕5是第一篇信息; 提醒猶大"神對她的愛",以及猶大的忘恩(3﹕1的"還可以……"此句,實在叫人看到神 的莫測高深之愛)。3﹕6-6﹕30是第二篇信息;對有"大毀滅"從北方來的警告(6﹕1) 。7﹕-10﹕是在耶和華殿的門口所傳的信息(7﹕2);警告猶大國將要被擄,如同以色 列國一般(7﹕15)。但在其間,我們卻可以聽到神心中的哀聲(8﹕4);它也顯出耶利 米真是個愛同胞的人(8﹕18-9﹕1)。在第11和12章中,耶利米指出猶大的背約,因此 以第13章的麻布腰帶為比喻;說明猶大雖然與神有如腰帶與人一般的親密關係,她仍然不 能逃避神的審判。第14和15章是有關"乾旱之災"的信息;是神藉著天然界而施行的審判 ,也是應驗了巴勒斯坦約(申28﹕23-24)。從16﹕1-17﹕18是有關命耶利米守獨身的 信息;乃是以耶利米作為實物教材,來告訴猶大百姓他們正常的家庭生活要因著被侵略和 被擄掠而被破壞。17﹕19-27是有關"破壞安息日"的信息;指出犯律法的必受審判。18 ﹕1-19﹕13的"窯匠的比喻"中,顯出"神的主權"。雖然如此,但正如18﹕4所說的"他 又用這泥另作別的器皿",也顯出神是有豐富的恩典之神;祂沒有丟棄猶大,所以她將來 仍有指望!19﹕14-20﹕18是對耶利米的迫害之一些記錄。(在20﹕7-18可見耶利米與 神之間的親密關係﹕他不必在神的面前裝模作樣,他可以跟神無話不談。這是何等大的一 種福氣!這也是最好的一種"心理治療"。)

由第21章到39章所記的,是耶利米在耶路撒冷被毀前的不同時期中所傳的信息。雖然他 預言到猶大國將亡於巴比倫王的手中(21﹕7);然而在23﹕3又應許猶大將來會歸回, 更在23﹕5-6那裏可見到彌賽亞的影子。再在25﹕11-12更清楚的預言到被巴比倫所擄的 年日是70年!在耶利米事奉神的年日中,帶給他最多傷害的,不是別人,而是他的"同行 "---假先知們。這些人在外表上與耶利米作同樣的工作;只是有一個根本上的分別﹕他們 不是被神所差遣的。(同樣的,我們當注意聽今天的"牧人"所傳的信息,要會分辨;千萬 不要只因他具有"牧者的身份"而把他所傳的就"照單全收"了。)當時的這批人所傳的,是 一個"和平的信息";也即,都是些"好聽的話"。他們告訴猶大的君王和百姓說﹕"不會有 戰爭"、"不會被擄"、以及"和平就在望"。甚至當約雅斤和大群的人被擄之後,他們仍宣 稱"被擄的時期即將過去"(28﹕1-3)。與之相對的,是耶利米所傳的信息。他所擔任的 ,實在是一件很難、很痛苦的工作;因為他不能對自己所愛的對象們說"安慰性的話"。在 29章,他寫信給在巴比倫的被擄的人(1節);要他們在巴比倫安頓下來(5-7節),因 為神說被擄的日子不是如假先知所說的二年,而是七十年(8-10節)。同時,他也告訴他 們神的應許(29﹕12-13)。在31﹕31-33,神提到要與以色列人立的一個"新約";這 也是我們今天就已經享受到的"新約"。

耶利米在第32章中的買地之舉,是預表有一天這些地仍會值錢(有買賣),因為猶大要歸 回。第33章是有關"彌賽亞的國度"的預言。第36章中之約雅敬以為他將書卷割了、燒了 就毀了神的話;但,神的話仍然存在,仍然要應驗。第37和38章記耶利米被囚的事,然 而古實人以伯米勒救了他。39章是對猶大被擄之事最後的一些記載,在52章中重述之。 第40章到45章是耶利米在耶路撒冷被毀之後所說的一些預言﹕(1)對剩下的人(42章 );(2)對住在埃及地的百姓(44章);及(3)對作他秘書和朋友的巴錄之語(45章 )。

 (三)對列國的預言﹕(46﹕-51﹕)

 這些都是與猶大和以色列曾經為敵的外邦國家;由埃及,非利士,摩押,亞捫,以東,大 馬色等等,直到巴比倫。巴比倫,這個在當時不可一世的強大帝國,擄了神的百姓。但是 ,耶利米在27﹕6說"我僕人巴比倫王……";顯出她不過是神手中的杖,只是用來管教 神自己的百姓的工具。有一天,她自己也要受到神的公義的審判。

 (四)歷史的附錄﹕(52﹕)

 由51章的末了一句看來,好似本章不是出於耶利米的手筆。即便如此,也仍是出於聖靈 的感動而寫的。此章雖然好像只是在重述猶大的歷史,卻也更顯出先知的話是可靠的;幫 助猶大產生出信心來。因為,既然"被巴比倫所擄"的預言已經應驗;那麼,"七十年後歸 回"的預言也必定是會應驗的。

 耶利米哀歌結構

 是五首為耶路撒冷城哀哭的歌;每章一首。前面的四首都是"字母詩"。第1,2,4章各 有22節,每節以一個字母開始;第3章則每三節用同一字母作開始。

 (一)形容城的光景(1﹕)

 (二)被毀的原因(2﹕)

 (三)神在她的受苦中之目的﹕(3﹕)

 在本章中有好多寶貴的金句。例如在22-23,31-33節告訴我們,神的憐憫和信實是我們 在苦難中的力量。並且,神使苦難臨到,一定有祂的美意在;因為,祂並不願意讓我們多 受一刻"不必要"的"苦"與"愁"的。

 (四)追憶往日與今日的對比﹕(4﹕)

 (五)耶利米向神所發之傷痛的禱告﹕(5﹕)

 第21節叫我們看見,"能回轉"都還是出於神的恩典!

 結論

 在這些哀痛的歌聲中所聽見的,其實不是耶利米的聲音,而實在是神的哀歌。我的老師曾 說過﹕"我們犯罪,神的心開得更大來收納我們"。是的,我們犯罪,神必須管教;但在管 教之中,更痛苦的是祂!(有如"打在兒身、痛在娘心"之說。)然而,祂仍願多受這一個 苦,只望我們能回轉!在耶31﹕3,神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凡是屬神的人,都在 這一個寶貴的應許之內!如果這樣的愛"還不能"得到你我的心的話,真不知還有什麼是" 能"的了。

 回到前頁

主頁|事工簡介|代禱信|你的園地|音樂產品|最新消息|奉獻方法|留名版

Joy Partners International, Inc. PO Box 757, Chino Hills, Ca. 91709 Tel: (909) 628-3360  Fax: (909) 592-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