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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六課 啟示錄
(一)背景和作者﹕
本書是全本聖經最後的一卷書。正如全本聖經是神的啟示,1﹕1就是神給本書的名稱。
但是,一般人卻對啟示錄有一個剛剛相反的想法,認為它是一本封閉的書。它之所以會如
此,乃是因為本書中包括了很多的預言;它也解釋了很多但以理書和其他許多處舊約聖經
中的事。因此,如果我們對舊約聖經不熟的話,對啟示錄也就有困難了。第一節也叫我們
看到作者是約翰,也即約翰福音和約翰壹、貳、參書的作者。由1﹕9可見,當時他是在為 主受逼迫,被囚在拔摩的海島上;時約主後95年。
(二)四種解法﹕
(1)過去法﹕
認為書中所寫的全部是當時代的事(到主後100年為止),與未來無關。
(2)歷史法﹕
認為係由當時代起,直到世界的末日這一段時期中之預言性的歷史記述。所以,現在世界 上所發生的事,都是在應驗啟示錄中的記載。
(3)將來法﹕
認為大部分的異象是要到"末日"纔發生的事。(所謂的"末日",乃是指主耶穌即將再來 之前的那一段時期。)
(4)靈意法﹕
認為這些不是實在要發生的事實,只不過是在形容"善"與"惡"的戰爭;所以,並不一定 指什麼特別的時候。
對這四種解法,筆者也認為,如果我們將全部聖經的觀點都湊在一起來作比較時,就會發 現第三種的解法是最合理的。
(三)分段﹕
也是有好幾種不同的分法。但一般都採用主耶穌基督自己在1﹕19給本書所下的分段法, 而將之分成三大段﹕
(1)所看見的事---榮耀基督的異象﹕(1﹕)
第3節是對唸本書之人第一個特別應許。原因是﹕(A)上提,要懂得啟示錄之前,必須
先對全部聖經其他的真理有所明白。換言之,即這是一個有追求、對真理的認識有根基的
人。假如一個人能如此行,他就已經是"有福的"了;(B)如果聽見了警誡,而因之遵守
"神的話"的話,這個人就不致遭受到神所要臨到這世界的審判了;所以,這當然也是"有 福的"了。那麼,約翰在第一章中所見的,是一位顯現在榮耀中的主耶穌基督。第12-16
節是對祂的描寫,顯出祂要施行審判的事實。(這也是約5﹕22-23之預言的應驗。)但 是,像這樣的一位作審判的"榮耀的主",我們在過去的四福音中見不到;即使在現今的時
代中,我們也見不到;所以,約翰所看見的,乃是將來的那位主耶穌基督!從12,13和2 0節可見,"燈臺"是指"教會",這位"榮耀的主"是在教會的中間。所以,第2、3章就寫出
,祂先要在教會中施行審判;然後,在第4-20章再寫出,祂要對全世界所作的審判。
(2)現在的事---給七教會的信﹕(2﹕-3﹕)
這些信是給當時實在存在的七個小亞細亞一帶的地方教會的。但當然,其中所講的情形是
可以在各時代、各個不同的地方教會中同樣發生的。關於這七封信,當然有很多可以講的
;但我們只提一點,就是"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的這句話,是向 每個教會都提到的(2﹕7,11,17,29;3﹕6,13,22)。由此可見這句話的重要性
,因為它告訴我們﹕教會當尊重"神的話"、教會當遵守"神的話"!
(3)將來必成的事---末期的事﹕(4﹕-22﹕)
當我們唸啟示錄時,我們不能不注意到的一件事,就是它提到好幾個"七";其中最顯著 的四個,即是"七教會"、"七印"、"七號"和"七碗"。
"七教會"在第2、3章已經講過,其餘的三個"七",就要在這一段中提到。關於這三個"七 印"、"七號"、和"七碗",也有三種不同的解法﹕(A)接續性的(一個接一個的發生)
;(B)同時性的(三個同時發生);(C)重疊性的(第七印包括了"七號",第七號包 括了"七碗")。(筆者也認為(C)比較可以採用,因為在唸的時候能發現是如此的;例
如8﹕1-2等等。)由4﹕1-8﹕1是講"七印",但在第4、5兩章,先講到約翰到了天上的 境界。約翰見到了"神的寶座"(預表神在地上的政權和審判上的權柄),他又見到了"有
七印封嚴的書卷",並知道惟有猶大支派中的獅子是唯一的一位配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
印的(這書卷當然是指神要在地上施行的審判,而主耶穌基督就是那位審判官)。另外有
一點要提的,就是在這三個"七"之中,每到重疊部分(即"第六"與"第七"之間),都會 有一段插入的話。例如﹕第7章是"第六印"和"第七印"之間的插話;10﹕1-11﹕13是"
第六號"和"第七號"之間的插話;此外,在"七碗"開始之前,也有一段插話(12﹕-14﹕ )。由於第七印的揭開,帶出了"七號"(8﹕1-2)。從第一號到第六號的經過,記在第8
、9兩章。這些災難(審判)是比前面的第一印到第六印的來得厲害。(很多人的解釋是
﹕"七印"的審判並非直接由神來的,乃是人類自己作孽的結果;"七號"的審判雖比較厲害
,但仍然不是直接由神來的,乃是藉著魔鬼的作為而產生的。)在但以理書第九章,提到 一個"七十個七"的預言;其中,69個"七"的預言已經應驗,只剩下這最後的"一個七"(
七年),一般都認為是指主再來時、來到地上前的一段時期。那麼,這一個七年又分成兩
半;前半段稱為"災難時期",後一半稱之為"大災難時期"。在啟12和13章中所形容的, 即是在大災難時期中要發生的事。
第12章講到龍(撒但)因為不能吞吃那男孩子(主耶穌基督),所以就轉而逼迫那婦人( 猶太人)。第13章1和11節講到有兩個獸加入了龍的陣容而成了冒牌的"三位一體"。第一
個獸即是"假基督",第二個獸即是"假先知"。"假基督"是世界末期的統治者,也即但以 理書第七章中的"小角",又叫"敵基督者";他從撒但的手中取了當年主耶穌在曠野受試探
時所拒絕的東西﹕藉著拜魔鬼而得的"世上的萬國"和"萬國的榮華"之統治權!14﹕1-5是
記載在神的審判由"七碗"傾倒出來之前,約翰再見到羔羊同祂從猶太人中所選的十四萬四
千人。約翰並聽到了"巴比倫大城傾倒了"的宣告(14﹕8)。(巴比倫是指所有的與神為 敵的世界制度,這事以後會再提到。)從15章開始是講"七碗"之災。這些是直接由神來
的審判,所以這些災難較之"七印"和"七號"的更甚。在第七碗倒出之時,巴比倫大城就傾 倒了(16﹕17-21);接著,第17和18兩章就是對巴比倫傾倒的描述。
第17章中的名為"巴比倫"的女人,是個冒牌的新婦(教會),也可指是末期時之背道的 宗教制度;它先是控制了世上的政權,末了反而被他們所毀。"七座山"(17﹕9)很明顯
的是指羅馬;所以,無論是"假新婦"或"假基督",他們的總部都是在那裏。第18章記的 政治性之巴比倫的被毀,使人回想到但以理書第二章中的外邦政權的結局。所以,由第4-
18章是講"七印"、"七號"、和"七碗"的審判。然後,第19章就描述基督在榮耀中的再來 。但這是指祂來到地上時的這個步驟;所以,跟教會的"被提"不是同一回事。在啟示錄中
,沒有清楚的記載到"被提"的事,但按其他經文的記載,可知"教會被提"是一件突出的事
;主耶穌隨時都可以來到空中,迎接屬祂的人到祂那裏去與祂相會!當主耶穌再臨到世界 時(19﹕11-16),纔可說是真正的"太空人"來了。敵基督和跟隨牠的人聚集在哈米吉
多頓(16﹕13-16)想要與主耶穌基督爭戰(19﹕19),但那是一個夢想的戰爭;因為 ,接下去的經文叫我們看到他們不堪一擊(19﹕20-21)。20﹕1-6是常被引起辯論的一
段經文,因為其中提到有關"主耶穌作王一千年"的事(即所謂的"千禧年")。即使在相信
主耶穌實實在在要作王的信主的人之間,對"千禧年"也有三種不同的看法﹕(A)無千禧
年派﹕認為不是實在的王國,而是靈意的王國,所以是說"基督現在在教會中作王"而言;
(B)千禧年後派﹕是說"因福音的傳播而帶來世界大同一千年,然後主耶穌再來審判世 界";(C)千禧年前派﹕這也是筆者認為比較能接受的說法,因為它所說的,就正如這
段聖經所說的"主耶穌先要來,然後在地上作王一千年"。但是,我們之所以接受這一種說 法,不止只是因為這裏的一處經文而已,還有其他地方的經文之支持。
20﹕7-10告訴我們,一千年之後,撒但又要暫時被釋放;引起最後一次的背叛,顯出人 類之敗壞的天性!然後,纔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20﹕11-15);這裏更告訴我們,"
地獄"是個可怕的事實。最末了的兩章(21和22章),形容到"新天新地"和直到永遠的榮
耀;是全本新舊約故事的結束,也是"神永遠的計劃"之完成。我們今天對這些描寫所能瞭
解的雖是有限,但仍當帶給我們有榮耀盼望的喜樂!22﹕16-17是主耶穌親自在最後仍發
出的一個邀請,顯出"現在還有可以得生命的機會"。在結束之前,主耶穌再給我們作保證 ,"祂的再來是個十分確定的事實"(22﹕20上)。"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22﹕
20下),這是約翰的反應。這是否也是今天的教會和我們個人的回答呢?筆者以為,如果
我們"隨時準備好了"的話,我們纔敢像約翰一樣的作如此的回答。是嗎?求主幫助我們, 能天天"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主,來奔跑這條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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