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ief Without Proof

主頁|事工簡介|代禱信|你的園地|音樂產品|最新消息|奉獻方法|留名版

-- 無需證據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 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希伯來書十一章六節)

貴格派學者杜魯布拉艾爾屯曾寫過,"信並不是無需證據的相信,乃是毫無保留的 信任。"但事實上,信似乎與現實抵觸。無怪乎希伯來書的作者描述信是"未見之 事的確據"(希伯來書十一章一節)。這是有形與無形,可見與不見,物質與精神之 間的爭戰。

多馬是主的門徒之一,當他在知道有些門徒已經看見復活主後,多疑地說﹕"我非 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翰 福音二十章二十五節)。多馬的立場是"我必須親眼看見"。

"眼見為信"的說法不足為奇。但事實上,信就是看見。至少,耶穌是這麼教導的 。

你可以在約翰福音十章裏看到這個事實。耶穌與當時毀謗他的宗教領袖們有過這 麼一段激烈的談話。這些伶牙俐齒的人論耶穌到一個地步說他是"被鬼附著"(約翰 福音十章二十節)。然而,聽見過耶穌的人中,有些遠比他們的領袖更有屬靈見地 (今日也往往如此)說﹕"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鬼豈能叫瞎子的眼睛開了呢? " (約翰福音十章二十一節) 。

耶穌回答那些批評他的人說﹕"…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 裏面,我也在父裏面"(約翰福音十章三十八節)。請注意這三個連續性的動詞,它 們像是領人登上明白屬靈事物的階梯。先是相信,然後是知道,再其次是明白。 然而今日我們反過來了。我們想要明白每一件事,先要實驗證明,要證據。知道 是真的以後,接著我們才願意相信。這實在是我們的大難處。

世人的心態是不能接受"信",但希伯來書十一章六節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 。耶穌說當先信,之後就知道,明白。

不過有件事也得澄清,"信"並非像有些人要你盲目相信,就叫你儘管閉著眼往黑 暗地裏跳。也不是心裏希望著是真的,就把假的當真的信了。耶穌說過﹕"…也當 信這些事(神蹟)1"。換句話說就是接受你所面對的證據,也就是"面對空墓,相信 接受主復活的證據和生命改變的實效",基於這些事實叫你無法不相信,這是"信" 的一階。可是當時那些曾聽過耶穌的人中,卻有人拒絕接受這顯然是超自然的證據 。即使他們看見耶穌使瞎子看見,聾子聽見,三年傳道期間,至少使三個人從死 人中復活的神蹟,這些事以前也未曾有過,但他們仍然拒絕接受這些證據,仍不 相信。

 

對我而言,相信而後知道,明白的這個次序是很重要的。有些事你可能永遠沒法 兒了解,除非你先相信了(這是信的一階)。保羅明白這點,在新約聖經的哥林多 書信裏,他說﹕"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 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 哥林多前書二章十四節) 。

朋友,你是反其道而行,堅持要先明白才信嗎?不妨試試倒過來,登上信的一階 ,先相信,跟著通曉和真知就會隨之而來。相信即是看見!你相信嗎?

 

回到前頁

 

主頁|事工簡介|代禱信|你的園地|音樂產品|最新消息|奉獻方法|留名版

Joy Partners International, Inc. PO Box 757, Chino Hills, Ca. 91709 Tel: (909) 628-3360  Fax: (909) 592-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