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課 往羅馬去的旅程(徒27﹕-28﹕)
從開始,我們就提到﹕徒1﹕8是全書的鑰節。所以,我們一路唸下來,就是看到這麼的一條路線﹕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
亞---地極。也是在第一課就提到,使徒行傳並沒有記載全部使徒們的事蹟,主要的記載只集中在彼得和保羅兩位使徒的身上;並
且,由第十三章開始,傳福音工作的中心也已經從以猶太人為主的耶路撒冷教會轉到了以外邦人為主的安提阿教會;更由第廿一章
起,所有的高潮集中在一件事上﹕到皇帝的城—羅馬—去!另外,我們也曾多次提到羅馬的豪言"條條大路通羅馬",反過來也可
以說"羅馬是一切道路的起點";換句話說,一旦福音傳到了羅馬,也就是福音將傳到地極的先聲!這最後的一課,就叫我們看到﹕
本書是在羅馬結束的。我們分五點來看﹕
(一)旅程的開始﹕(27﹕1-13)
第1節﹕"非斯都既然定規了,叫我們坐船往義大利去,便將保羅和別的囚犯,交給御營裏的一個百夫長,名叫猶流。"這裏是本書
中最後一段以"我們"的語氣為開始的記載;可見保羅是已經定規了要去羅馬,而路加也與他同去。保羅當然是按上了囚犯的身份,
但是這一位百夫長猶流在一路上非常的優待保羅,給他有一切其他囚犯們不可能有的便利(第3節)。從第2節開始,路加又來作
他的航線及旅程的報導了;他的記載是很詳細的。我們單單從第2-8這一段,就可以看到﹕在第一世紀的旅行是一件多麼辛苦的事
!所以,今天人類所發明使用的這一切如此便利的交通工具,在無形中對傳福音的工作真是作了多麼大的幫助;相信在這些事的後 面也都有神的手在那裏。
第9-10節﹕"走的日子多了,已經過了禁食的節期,行船又危險,保羅就勸眾人說﹕「眾位,我看這次行船,不但貨物和船要受傷
損,大遭破壞,連我們的性命也難保。」"所謂"禁食的節期"是指"贖罪日的節期"(利16﹕29-34),那是猶太人日曆的七月(我
們的日曆的九、十月);所以,他們動身的時候是在秋天。那麼,保羅在當時的勸告,後來被證明都成了事實。第11節﹕"但百夫
長信從掌船的和船主,不信從保羅所說的。"按人的看法,百夫長的反應沒錯,是很有思想和理智的選擇。但正如林前2﹕15所說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所謂"屬靈的人"就是一個對神有認識、活在神的話中之人;這樣的人所說的
話,往往會遠較有學問和經驗的人還來得有智慧呢!
(二)風暴和破船﹕(27﹕14-44)
第14-20節告訴我們﹕當他們在行船時,忽然起了狂風;而且,這風暴相當的厲害,甚至有經驗的水手都束手無策、覺得連得救的
指望都絕了。接著,就記載到保羅在這時候站出來說的一段勉勵的話。在平時,往往"有主的人"和"沒有主的人"好像沒什麼大分
別;但當有危難之時,就會顯出不同了。在那時,信主的人不但可以自己不慌,還能有力量去安慰別人。第21-22節﹕"眾人多日
沒有吃甚麼,保羅就出來,站在他們中間,說﹕「眾位,你們本該聽我的話,不離開革哩底,免得遭這樣的傷損破壞。現在我還勸
你們放心,你們的性命,一個也不失喪,惟獨失喪這船。」"在這裏也看到,如果保羅的話只有上一半,就還不如不說為妙;但寶
貴的是,他還有下一半的滿了安慰的話。然而,保羅的這些安慰的話,並非只是些好聽的空話而已;因為,它們不是單單從他頭腦
裏面想出來的,這些話是有來源的。
第23-24節﹕"因我所屬所事奉的神,祂的使者昨夜站在我旁邊,說﹕「保羅,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該撒面前,並且與你同船的
人,神都賜給你了。」"保羅所以能帶著能力說出這樣的話來,乃是因為他先得到了神的話;所以,"神的話"是我們心中產生力量
的根基,也能叫我們的言語有聖靈的能力!因此,保羅的結論是﹕"所以眾位可以放心,我信神祂怎樣對我說,事情也要怎樣成就
。只是我們必要撞在一個島上"(第25-26節)。這就是"信心"!"信心"是甚麼?"信心"就是對神所說的話所產生的正面反應;既
然神說了一定會到羅馬,那麼就不管在任何的環境下,仍然能夠信靠祂!
接下去,當船飄到淺水中時,水手們想要自己逃命;但這件事被保羅看破了。第31-32節﹕"保羅對百夫長和兵丁說﹕「這些人若
不等在船上,你們必不能得救。」於是兵丁砍斷小船的繩子,由它飄去。"這一次,百夫長學了乖,聽從了保羅的話。第33-36節
記載到因為眾人"懸望忍餓不吃甚麼"之故,而保羅勸大家吃飯的事;在其中我們看到﹕他不但勸別人吃飯,他自己在感謝了神之後
先吃,"於是他們都放下心,也就吃了"。可見在勸戒別人時,不但是用言語,也一定要有行為的見證;二者並行,纔能真正的影響
別人。在快要接近岸地時,第42-43節﹕"兵丁的意思要把囚犯殺了,恐怕有洑水脫逃的。但百夫長要救保羅,不准他們任意而行
...",神又用了一個羅馬的百夫長,救了保羅的性命。第44節末了一句﹕"這樣,眾人都得了救上了岸。"正如神所應許的﹕"
同船的人,神都賜給你了",一個都沒有喪命!那麼,像這一類的經歷,在保羅事奉主的生涯中不知有過多少次;因為在林後11﹕
25,保羅見證說他"遇著船壞三次",而那句話還是說在這件事發生之前的呢!
(三)在米利大的經過﹕(28﹕1-10)
第1-2節﹕"我們既已得救,才知道那島名叫米利大。土人看待我們,有非常的情分。因為當時下雨,天氣又冷,就生火接待我們
眾人。"這些人被稱為是"土人",其實只是因為他們不說希臘話而已,並非是指他們是野蠻人。第3-6節﹕"那時,保羅拾起一捆柴
,放在火上。有一條毒蛇,因為熱了出來,咬住他的手。土人看見那毒蛇,懸在他手上,就彼此說﹕「這人必是個兇手...」,
保羅竟把那毒蛇甩在火裏,並沒有受傷。土人想他必要腫起來,或是忽然仆倒死了;看了多時,見他無害,就轉念說﹕「他是個神
!」"這個記載使我們大可不必在乎人所說的批評話;因為,由"兇手"到"神"其間的差別有多大!而事實上呢?兩者都不對!同時
,這件事也證明了主耶穌在可16﹕18所應許的話是可靠的;接下去第7-8節的記載,也同樣是這節聖經的話之實現。第9-10節﹕
"從此,島上其餘的病人,也來得了醫治。他們又多方的尊敬我們...";無疑的,因著這些事,就打開了在這島上傳福音的門!
(四)終於到了羅馬﹕(28﹕11-29)
第11-14節告訴我們﹕過了三個月,他們另上了一條船起行;經過敘拉古、利基翁、和部丟利這些地方,最後就來到了羅馬。但在
抵達羅馬之前,他們先經過了亞比烏市和三館(第15節);那裏的弟兄們聽見這信息,就出來到那一帶去迎接他們;聖經說,"保
羅見了他們,就感謝神,放心壯膽"。那些弟兄們簡單的愛心作為,沒想到會帶給主的僕人這麼大的鼓勵!(筆者以往跟著教會的
牧長去機場或車站接接送送的,心中常覺沒什麼意義;但自從念了這一節的話,纔知道這些不一定是"俗套",因為有時一些小動作
也能使人在其中體會到從神來的愛而得到激勵的。)從第16節的小字,更可見保羅在猶流的安排之下,受到特別的優待;雖然仍
有兵丁看守,但他可以有自己的地方住。這樣,就給了保羅有自由傳福音的機會。
第17-20節告訴我們﹕保羅第一步所作的,就是叫齊了猶太人的領袖們來;一方面要為自己的處境作解釋,另一方面當然是為了想
把基督介紹給他們。第21-22節﹕"他們說﹕「我們並沒有接著從猶太來論你的信,也沒有弟兄到這裏來,報給我們說,你有甚麼
不好處。但我們願意聽你的意見如何;因為這教門,我們曉得是到處被毀謗的。」"首先,他們的回答實在大大出乎人的意外,因
為那些曾經花那麼大的勁想要害死保羅的猶太人,突然之間好像停止了攻擊(唯一可猜測的答案是﹕他們的送信者可能在同時出發
的另一條船上遭了難。);其次,我們看到這些猶太人的首領在開始時,倒是有一個願意聽道的心。第23節﹕"他們和保羅約定了
日子,就有許多人到他的寓處來。保羅從早到晚,對他們講論這事,證明神國的道,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書,以耶穌的事勸勉他
們。"這一定是相當熱鬧的一天!結果是﹕"他所說的話,有信的,有不信的"(第24節)。第25-29節這一段叫我們知道﹕以整個
國家為代表來說,以色列人的不信在本書結束之時是很明顯的。保羅曾經一再的給猶太人有先信主的機會,正如他在羅1﹕16所說
的﹕"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現在,既然猶太人不要它,那麼,這福音就轉去給其
餘的那些願意聽它的外邦人了;由羅馬開始,直到地極!
(五)並非是個結束﹕(28﹕30-31)
第30-31節﹕"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裏,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在這兩年中,有很多的事在進行著。保羅在那裏寫了"監獄書信"﹕以弗所、歌羅西、腓立比、和腓利門四
本書。同時,他一面在等待著受該撒的審判。由腓1﹕12-13,25-26可見他寫書時的心情,和他很有被釋放的希望;我們也相信
他這次是被釋放了的。然後,他繼續走著這傳揚基督的旅程。後來,他又寫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再後,他又次被捕;這一次,
他是被囚在羅馬的地牢中。在那裏,他寫了提摩太後書。最後,他為主殉道!這些事雖然都沒有記載在本書中,但這些仍都是"使
徒行傳"。最最後,再問一個問題﹕為甚麼本書的結束如此突然?因為,它根本就不像是個結束。聖靈叫路加這樣作,不是沒有原
因的。事實上,當這本書出來之時,保羅的事蹟仍在進行之中;並且,這也叫我們看到,它實在不是一個結束!神要我們深深的知
道﹕只要祂的教會一天在地上,主耶穌就要藉著她有一天的活動!傳信息的人可以一個一個的過去,但這信息仍要繼續的傳下去。
多少世紀以來,復活的主藉著聖靈的能力、經過屬祂的人,一直在工作。
今天來到我們的時代,我們唸完了這本書、見到了別人的見證,我們的心中怎麼想呢?我們是否也願意像以往的聖徒一般向主說﹕
"主啊!我在這裏,請差遣我"呢?我們願意這麼說嗎?這並非是說我們就要向外地去作宣教士甚麼的,不是的。這意思只是﹕我們
願意向主交出"自己的主權"!神的心意不在只用少數的"全職的人",神是要用每一個屬祂的人來完成祂的事工;這是我們在使徒 行傳中所清楚見到的一個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