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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課 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捕(21﹕18-23﹕35) 當我們在唸聖經的記載時,很多時候會犯的一個毛病,就是認為"事情本來就是如此的"。實際上,我們應當更仔細的 考察思想,就會看出有多少隱藏在一些事實後面之神的奇妙作為在那裏。正如在我們生命中一些事情的成就,乃是因 為在背後神作了不知多少的工作、為我們鋪好了路纔行的。賽9﹕6告訴我們好幾個神的名字,其中有一個就叫"奇妙" ;的確,我們的神是喜歡行奇妙的事之神!就是在保羅去羅馬的這件事上,沒有一個人會猜想得到他去羅馬的行程是 由耶路撒冷開始的;可是,在全智和全能神的引導和供應之下,它作成了主耶穌的應許﹕門徒們要由耶路撒冷開始, 一直到地極成為祂的見證人(徒1﹕8)! 當時,羅馬帝國是在她的全盛時期,羅馬是她的首都。因為羅馬的四通八達、交通便利之故,所以羅馬就成為福音可 以藉著她被傳到地極之目標。這也是為甚麼在保羅的計劃之中,要把羅馬放在他行程中之目的地之故。有人以為﹕保 羅的這一段由耶路撒冷去羅馬的經歷完全是不必要的,徒然浪費力量和時間;因為,如果保羅當初沒有去耶路撒冷的 話,他早就可以到羅馬了,而且不必成為一個囚犯,還吃那麼多的苦。再次在此提醒自己要小心"論斷"的事,因為"審 判"是神的事。所以,不管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捕的這件事是直接出於神的帶領、或是間接的因神的許可而使萬事互相效 力,我們都可以從這件事的後面看到有神奇妙的作為!因此,讓我們放下論斷,單單來為神的恩典和拯救的作為覺得 驚訝而讚美祂吧!以下,我們分五小段來看﹕ (一)保羅在耶路撒冷﹕(21﹕18-26) 這一次保羅在耶路撒冷的遭遇,真是一場極大的混亂。首先,他到了之後的第二天,就去對雅各等眾長老作了個有關 他在外邦人中所行之事的報告(第18-19節)。他們的反應是﹕"他們聽見,就歸榮耀與神"(第20節上)。但接著在 第20下-26節這一件連帶發生的事,叫有些唸聖經的人覺得驚訝,因他們以為保羅是個言行不一的人;好像,他自己 去行了他在加拉太書或在徒15章中所說的那些反對別人的話。可是,如果我們仔細觀察的話,就可以看出這是完全不 同的一回事。因為,那些不信的猶太人在信主的猶太人面前所告保羅的事(第21節),並不是事實;保羅從來沒有叫" 猶太人"不要如此行。因此,保羅覺得這些長老們的建議是合理的,是可以接受的(第23-24節)。同時,他所以再一 次如此作,正如在前面做在提摩太身上的(16﹕3),是同樣的原因﹕不過是在實行主藉著他在林前9﹕19-20所傳的 教訓而已。 (二)保羅在聖殿中被拿﹕(21﹕27-40) 第27節﹕"那七日將完,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看見保羅在殿裏,就聳動了眾人,下手拿他。"自從保羅上次來到耶路 撒冷,其中已經過好幾年了。所以如果不是因為這一些猶太人曾在以弗所見過他、知道他在那裏傳道而認識他的話, 可能也沒有甚麼別的人會認出他來的。但事情就是這麼"湊巧"的發生了。第28-29節﹕"喊叫說﹕「以色列人來幫助! 這就是在各處教訓眾人糟踐我們百姓和律法,並這地方的。他又帶著希利尼人進殿,污穢了這聖地。」這話是因他們 曾看見以弗所人特羅非摩,同保羅在城裏,以為保羅帶他進了殿。"這些猶太人就藉著特羅非摩這個外邦人來誣告保羅 。當時,要不是羅馬的千夫長及時趕到的話,保羅很可能就已經遇害了(第30-32節)。一般人會說﹕這是"運氣"或" 巧合";但神的兒女們知道﹕這是"神的手"在其中之故。那麼,千夫長不問情由就先用鐵鏈捆鎖了保羅(第33節); 因為,他以為保羅是個作亂的大壞人(第37-38節)。但是,等到保羅向他自白之後,他就允准保羅對百姓們說話( 第39-40節)。 (三)保羅對百姓的辯白﹕(22﹕1-30) 整個的這一章,就是對這件事有關的記載。首先,在第1-16節的自白中,保羅重述自己得救的經過(徒9章),百姓 們也都很安靜的聽。然後,第17-21節,當保羅開始提到他第一次回到耶路撒冷的這段經過並主在那時給他的啟示和 命令時,那些群眾就不能再忍受了(第22-23節);因為,假如真的是像保羅所說"被恨的外邦人成了神施恩之目標" 的話,這是這些猶太人所絕對不能接受的事!所以再一次,立刻引起了暴動。第24節告訴我們﹕又一次,千夫長插入 了進來;並且,他這次決定要自己來審問保羅"倒底是怎麼的一回事";因此,他就來使用"鞭打",這個一般人認為是 唯一能得到真實口供的方法。 第25節﹕"剛用皮條捆上,保羅對旁邊站著的百夫長說﹕「人是羅馬人,又沒有定罪,你們就鞭打他,有這個例嗎?」 "又一次,"羅馬人"這幾個字的威力,徹底改變了千夫長對保羅的態度(第26-29節);因為在當時,羅馬公民的身份 是極其寶貴的。在這裏,保羅是運用了他的智慧;也可見,可以不吃苦時,是不必故意去找苦吃的。"求苦吃"決不是 神的旨意;因為,神是要把好處賜給愛祂之人的神,神是樂意賜好東西給祂兒女們享受的天父!當祂賜恩給我們時, 我們只要存感恩的心享受就是了;不必以為"全世界多少人沒飯吃,我怎麼可以吃肉",要緊的是﹕我們的心不被這些" 好處"所捆綁,我們所愛的不是這些"好處"、而是賜這些"好處"的神,我們不是以這些為樂、而是"以神為樂"!因為 ,"攻克己身"不是要虐待自己的身體;我們所要對付的,是我們裏面的肉體(老我)。但當然,如果讓我們的身體太 過份的享受,這也不是好的事;因為,身體是需要勞動、各樣的食物、和合適的休息,纔能真正健康的。第30節﹕"第 二天,千夫長為要知道猶太人控告保羅的實情,便解開他,吩咐祭司長和全公會的人,都聚集,將保羅帶下來,叫他 站在他們面前。"千夫長還是為了要明白實情,所以又把保羅帶到了猶太人的全公會面前。 (四)保羅在公會之前﹕(23﹕1-10) 第1-2節﹕"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大祭司亞拿 尼亞,就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他的嘴。"當保羅站在公會面前說話時,使我們不能不猜測到的一個問題是﹕他在那時有 沒有想到司提反?應該一定會的。當他想到司提反的那個如天使一般的面貌,和因為被聖靈充滿而產生的膽量時,他 心中一定是充滿了感觸!因為從那時到如今,這中間不知發生過了多少的事,也是有了多少的變遷,尤其是在他自己 的身上! 第3-5節﹕"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嗎? 」站在旁邊的人說﹕「你辱罵神的大祭司嗎?」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 你百姓的官長〃。」"有人因此就引這件事來證明﹕保羅身上的那根"刺"就是他的眼睛有毛病;因為他的眼睛不好,所 以纔會發生這裏的事。但好像,這並不是太充分的證據。然而按理來說,大祭司是有他特殊的服裝的;那麼,為甚麼 保羅認不出他來呢?我們深信保羅不會在這裏說謊。所以,唯一合理的解釋是﹕因為那不是一次正式的公會聚集,所 以大祭司沒有穿上他的禮服,以致使保羅認不出他來。雖然大祭司這樣的叫人打他是不合法的,但不論如何,保羅也 立刻為自己太激烈的反應向他道了歉意。 第6節﹕"保羅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賽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說﹕「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 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保羅知道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之間的紛爭點,所以他引用了一 個自己能跟法利賽人同意的"死人復活的事實"之教導,來作為他的開場白。有人因此又在這裏責備保羅,說他和那沒 有信心的法利賽人採取了妥協的態度。事實上,保羅一點也沒有與法利賽人有妥協的地方;因為,法利賽人在這一點 上的信仰是完全純正、與那唯理主義的撒都該人是相反的。所以,保羅在這裏實在只不過是遵行了主耶穌的吩咐﹕"你 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而已。同時,保羅清楚的知道,事實上他並沒有作任何違反律法的事;他 也知道,自己永不會在公會中得到一個公正的審判;因為,在主耶穌和司提反的身上已經見到了這個事實,並且他自 己也是個過來人。所以由人的方面來說,他唯一可以借用的,就是他的羅馬公民的身份權。因此,第10節,"那時大起 爭吵,千夫長恐怕保羅被他們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從眾人當中搶出來,帶進營樓去。"我們看到,羅馬又來 施行拯救;再一次,該撒的政權在無意之中作成了神的旨意,救了祂的僕人! (五)反對保羅的計謀﹕(23﹕11-35) 第11節﹕"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這就是我們的主之最寶貴的地方!不管怎樣,當我們心中為難之時,主的話永遠是只有鼓勵而少有責備的。(所以, 作父母的和師長的要注意﹕當你的孩子或學生知道自己有錯時,總不要馬上說"我早就說了"或"不聽老人言"等等的話 。)長久以來,保羅就有意要去羅馬(羅1﹕10,13;15﹕23-24)。雖然現在事情並非按照他的計劃在成就,但是 "去羅馬"的這件事,卻是確定的。從主的這句話,對這件事作了一個清楚的保證;也就是因此,保羅纔能在心中有勇 氣和膽量來面對將要臨到他身上的一切問題! 第12-15節﹕"到了天亮,猶太人同謀起誓,說﹕「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不喝。」這樣同心起誓的,有四十多人。他 們來見祭司長和長老,說﹕「我們已經起了一個大誓,...現在你們和公會要知會千夫長,叫他帶下保羅到你們這 裏來,假作要詳細察考他的事;我們已經預備好了,不等他來到跟前就殺他。」"這四十幾個狂熱派的猶太人,起了誓 要謀殺保羅;同時,這些宗教領袖們在這件事上也都有分。然後,在第16-22節這一段中,出現了一個"保羅的外甥" ,不知他是如何得知這個計謀的,他就跑去告訴保羅、再去告訴了千夫長。第23-24節﹕"千夫長便叫了兩個百夫長來 ,說﹕「預備步兵二百,馬兵七十,長槍手二百,今夜亥初往該撒利亞去;也要預備牲口叫保羅騎上,護送到巡撫腓 力斯那裏去。」"我們又再看到﹕神藉著世上帝國之強大力量在保護著祂的這個忠心而孤單的僕人,要把他帶到該撒利 亞去。 從千夫長呂西亞寫給腓力斯的文書中(第25-30節),雖然看到他在文字上耍了一下槍花,把"果"說成了"因";但是 ,他還不失為是一個合情理的人。因為,他在其中說到保羅﹕"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並沒有甚麼該死該 綁的罪名"(第29節),這是個的確的事實。所以事實上,保羅這樣的被看守,並不是因為他是個囚犯,而乃是受保護 之意。第34-35節﹕"巡撫看了文書,問保羅是那省的人;既曉得他是基利家人,就說﹕「等告你的人來到,我要細聽 你的事。」便吩咐人把他看守在希律的衙門裏。"保羅到了該撒利亞之後,先受到巡撫的初審,目的為證明保羅的羅馬 公民身份。然後,就把保羅押在衙門中;由24﹕27可知,他在那裏至少有兩年的時間。唸到這裏的時候,是否會覺得 ﹕到了這個地步,好似一切都完了?因為從外表上來看﹕主的僕人被關在監中,他的工作停止了,他的生命也在危險 之中。但是,我們深深的相信﹕主耶穌在上面第11節所應許的話,在這兩年多的日子中,成為保羅的支持和生活的力 量!同時,保羅當也會記得他自己在林後5﹕7所說的真理﹕"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今天, 這句話也應當經常成為我們生活中的經歷。因為多少時候,我們總是容易仍然憑著眼見來行事;所以,在生命中只要 踫到一點挫折,馬上就灰心了。是不是?最後,在這麼嚴肅的氣氛中,我們來問一個稍為輕鬆和沒有得到解答的問題 ﹕不知那起誓的幾十個人真的餓死了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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